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怎么谢印花税会计分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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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关于低值易耗品的清查报告
怎么写关于低值易耗品的清查报告
10-01-06 &匿名提问 发布
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特点:按其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来看属于劳动资料,它可以多次参加周转并不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低值易耗品价值较低,且易于损坏,需经常进行更换,其购入和领用业务较频繁,为便于核算和管理,在会计上把它归入存货类,视同存货进行实物管理。而在核算上,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即有和材料核算相似之处,又有和固定资产核算相似之处。  采用这种方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作生产费用或有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当期收入的抵减数。实际这是一种简便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的,并不是使用一次就消耗了全部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破碎、而且一次领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正因为它的价值较低,数量不多,所以一次全部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也不会对本期的利润造成太大的影响。  例:某企业本月份各部门领用工具如下:  部门 计划成本  加工车间 800元  管理部门 300元  根据领料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800  管理费用 300  贷:低值易耗品 1100  采用这种方法时,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先计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耐用期限计算每期摊销额,分期摊入各期的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适用范围: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因为价值较高,所以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的费用,根据使用期限分期摊销,又不会导致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较长。  账务处理:  领用时: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报废进: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原材料(回收的残值)  贷:待摊费用  采用这种方法在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进行摊销,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价值;然后现注销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已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需设置这样几明细科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  例:设某企业采用五五摊销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某车间领用库存新低值易耗品一批,实际成本为2000元。  领取低值易耗品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200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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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会计制度的主题章节中确实没有提到“五五摊销法”,但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却是讲到了。但,我没有采用过此种方法,估计今后也不会采用此种方法,因为我也同样认为这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我认为,“五五摊销法”即使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至少也与其有很大的关系。正如书本上以及前面有朋友所讲的,五五摊销法适用于单位价值较大,需要进行资产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但是如果仅是靠会计上采用此方法就能够管理好资产吗?显然不是的。那么仅为了此目的采用五五摊销法,不但使会计核算比较麻烦,还使企业的成本费用不能从收益中及时得以弥补。因此,为了资产管理的目的,我会加强其他环节的控制(即使采用五五摊销法同样需要这么做)。但只要是在制度和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我会尽可能地把业已发生的费用及早计入当期损益,以最快速度回收成本,更不去理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各月度间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均衡的问题。同理,其他费用也是这个原则,如果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摊销,我也会这么作的。会计核算是为管理服务的,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这是我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所考虑的最基本的、首要的原则。——————————————————————————————————补充:1947年,美国一位法官在一个涉税案件中曾有这么一段精彩的论述:法官一直认为,人们安排自己的活动以达到低税负的目的,是无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不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而且这样做是完全正当的,因为他无须超过法律来承担国家税收。税收是强制课征,而不是自愿捐献,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纯粹是侈谈。以上谈的是税收政策,对于会计制度来讲也同样不是纯粹为了经营者的利益来制定的规则。有些是政府为达到监管之目的而设置的,企业必须执行;如果企业为了实现对外筹集资金等目的,那么有些准则也必须执行,否则投资者和债权人就因不信任而放弃投资计划。但对于某些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式,如果能满足管理上的要求,应该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方式。比如这个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问题,实行“五五摊销”或分次摊销,在会计帐上只能体现资产的存在而已,且不具体,诸如资产的型号规格、使用部门、地点、使用情况等等都不能体现。因此为了实现资产管理之目的,完全可以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程序,这是在分次摊消法下也必须要做的。价值一次性摊消可以使费用及时得以补偿,从而在纳税时间上获得一定的效益。至于“帐外资产”一说,我是这么理解的,企业的“帐”应不局限于“会计明细帐”,如果仅是在会计明细帐单纯地反映,而对实物失去了监督和控制,同样是“帐外资产”。而如果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即使会计明细帐上没有,但资产仍在财务和企业的控制之下,那么仍属于“帐内资产”。
且!&br/&&br/&&font color=#0556A3&参考文献:&/font&重要性原则
首先是摊销方法问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其次是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帐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帐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问题: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帐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后是“五五摊销法”问题: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帐外资产。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帐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个人理解,请各位批评、指正。
分次摊销法不就包括五五摊销吗?
还没用过五五摊销法。
以下不是回答提问:   单位开了一天的会,回家到爱问一看,“我发现有地瓜就热闹,是讨论的问题好,还是有其他原因?”(飞扬兄说的)。虽然我来爱问只有一个月出头的时间,但我也认为确实如此,呵呵!不过今天看到大家伙的“表情”似乎比较沉重,飞扬兄感慨说“想想也没什么意思。这地方我已经有点烦了。”地瓜前辈语重心情地劝导说“看到你“烦了”,我想告诉你“前辈”们都烦过······我想每个人都会这么一段经历的”鬼脸学兄充满激情说“鼠标点错了······朋友无须很多,有几位可以无遮拦的交流我就很满足了······”路漫漫老前辈意味深长说“问题重复提问得让人烦,尤其是认认真真的回答却得到沉默的报应。偶尔到此浏览一下而已······。”(我觉得应该年长)。对此,我倒是暗暗窃喜,高手也有失落的时候,真是“高处不胜寒”啊!好在我是新手,不用想的太多,不然体重就更轻了,再喝多少啤酒也不管用了,呵呵。不过,如果没有不耻下问的朋友提问,在这个板块里,各位高手肯定得被晾台,不过我倒希望各位高手退出“江湖”,好让我也做一回“老大”,嗬嗬!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但我想,我想各位仁兄绝不会退出。首先,鬼脸兄绝对不会退出,因为无所谓江湖不江湖,只要不妨碍做打油诗就行;地瓜前辈、路漫漫老前辈是老江湖,“身在江湖身不由己”;飞扬兄是个激情主义学者,“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江湖不在话下。另外,我还想说,这里有些像江湖,江湖上肯定是“长江水后浪推前浪”,希望各位学长要继续努力呦!!不断给我学习的机会,在此多谢各位了。另外,飞扬兄,到山东自驾游是我的一个目标,到时“煮酒论英雄”。
各位朋友,端午节的第二天晚上好!喝着香茶,吃个粽子,谈得开心啊!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厂部耗用低值易耗品400,车间100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厂部耗用低值易耗品400,车间100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管理费用400& & & 制造费用100& &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500要是能帮助到你,还希望采纳,谢谢
我做的分录是这个样子:
&& 贷: 400
&&&&&&&&& &&&& 100
你那是不对的,费用类的增加记借方,制造费用的增加怎么会是贷方呢,而且你看看,你领用的总共是500,你这样做、、、、&至于我做的——低值易耗品&新的会计准则把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归为周转材料这个科目了,也可以用旧的会计准则,用低值易耗品这个科目要是能帮助到你,希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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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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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为什么低值易耗品最后还要把在用转为摊销?_百度知道
为什么低值易耗品最后还要把在用转为摊销?
如题:某公司生产车间领用工具一批,实际成本为100000元,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该工具估计使用次数为两次。做会计分录(1)领用工具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100000(2)第一次领用摊销其价值一半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50000(3)同上 同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00000就是最后....怎么也不明白...怎么还要把在用转入摊销??是何道理?高手详细解释解释呗.....
提问者采纳
  1、从头说起吧:  1)、进库(为了体现仓库增加了低值):  借:低值易耗品 -- 在库低值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领用时(因为领用的时候还没有完全用完,可能下次还可以使用,或者一段时间内能还可以使用,但又不是库存中的了)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  3)、摊销时(因已开始使用(具体看摊销方法,此步省略了一个分录),或者该低值已经报废不能用,已经不存在了,这时就要完全的计入费用中去);  借:管理费用等 -- 低值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 摊销  4)、转出之前挂在“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 ”的科目的金额,因为之前领用时该低值是还有寿命,使用价值的,所以不能直接计入费用中去;但是现在他的寿命已用完,已近不能用了,故要把原挂在“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 ”中的金额转出来;所以要在最后一步制作你说的分录(即要冲平原来的对应科目):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  2、楼主可以这样简单的理解:  低值最后是进入费用的,归纳起来就两个分录(以下两个),其他的都是过渡的,是为了以下两个科目而服务的,只要想办法把他们做平就oK了,原来的怎么来就对应回去做平他,(一次摊销法就只有下面两个分录,也是主要的两个分录);  购入时:  借:低值易耗品 -- 在库低值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使用计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 -- 低值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 在库低值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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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低值易耗品其实可以直接摊销掉。
我知道啊...可是我想弄明白这个分录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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