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 补充医疗疗保险招标工作应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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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摘要: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19号)第二章规定的经营资质;
  3.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或设有已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具备可依托办理医保业务的服务网络;
标书下载: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汕头市年度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废标后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305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汕头市年度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废标后重新公开招标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见附件《招标文件》)
  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四、项目预算:2014年度大病保险保费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1,000万元以内(含11,000万元)。以后每一年度保费标准总额随当年度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原则上按当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左右的标准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19号)第二章规定的经营资质;
  3.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或设有已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具备可依托办理医保业务的服务网络;
  4.承保人的总部同意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批准文件,同意其参与承办项目所在地的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同一集团属下只能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备《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19号)第二章规定的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或设有已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具备可依托办理医保业务的服务网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承保人的总部同意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批准文件,同意其参与承办项目所在地的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同一集团属下只能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9.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5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1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8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6
  传真: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帐号: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5
  传真:7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30号五楼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5日
年度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废标后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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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完成补充医疗保险招标
[导读]:据了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已参加赣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和各类在校学生(含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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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妥善解决城镇居民基本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完善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江西省赣州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参保居民和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近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投标企业的规模、信誉、服务网络、管理水平、理赔能力等方面确定承保企业,该承保期限为3年,最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中标。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赣州市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技术要求与采购方、承办方及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的无缝对接和数据共享,满足承保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时监管、稽核、结算、查询等各项业务管理功能,承保赣州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着力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就医问题,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参保居民的充分认可。
身故/残疾保障
(所交保险费-部分领取金)与保单的账户价值取大者(18周岁前);150000+保单账户价值(18周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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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承办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承办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状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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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优势服务: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688-2000
( **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承办服务 )需求公示
**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承办服务
采购人名称
财政预算限额(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大病保险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市政府试行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相关工作被列为****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由***负责牵头推进落实。****年4月15日***经市政府同意制发《**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人社规〔****〕7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其中规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采取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模式进行运作。根据《试行办法》规定,***作为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重特大疾病补充(略)保险费筹资标准,以合同形式委托中标商业保险公(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依照自愿原则,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成为被保险人,享受相关保险待遇。承办机构作为保险人,按照《试(略)保险业务,自负盈亏,自主(略),为被保险人履行相关保险待遇赔付责任。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为保障本次项目服务质量和成效,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经国家保监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如非在**市注册的企业,必须在**市设有合法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总公司同意投标人承办**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并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持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符合国家保监部门规定的经营健**险的必备条件,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 4、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营健**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近三年(截至投标截止日)未受到当地监管部门重大处罚(须提供当地保监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商业保险集团或总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只允许1家参与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承办**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理赔业务
具体技术要求
一、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承办机构以合同形式承办**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按照《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为自愿参加**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提供承保、理赔服务,自负盈亏,自主承担经营风险。承办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6月30日止,期间承办机构所需提供的服务包含****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理赔业务以及****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延续期业务。
二、服务标的(保障对象 )数量:参保人均可依照自愿原则,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成为被保险人,享受相关保险待遇。被保险人按年度参保缴费时段分为以下两类: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在年度参保缴费时段内缴费投保的参保人(注:以下文中除 第二(略) 外,所称谓的 被保险人 均指 第一类被保险人 )。
(二)第二类被保险人:(略)
三、保险费筹资标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年度参保缴费,年度参保缴费时段具体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实施进度确定并公布。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保险费筹资标准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确定,即在合(略)。
(二)第二类被保险人:(略)
四、保险待遇范围: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在(略)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试行办法》、《***关于明确**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 [****]8号)等相关规定享受以下两项保险待遇:
1、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2、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二)第二类被保险人:(略)
五、《药品目录》:由采购人制定并适时调整,首批预选纳入品种及相关信息见表1。《药品目录》品种确定或后续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对《药品目录》预选或正式纳入品种进行调整,必要时与承办机构协商签订合同补充条款,调整保险费筹资标准等:
(一)因医保政策调整,药品被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二)药品停产或退市;
(三)药监部(略)
(四)药品所属公司违诺、严重违约或拒签协议;
(五)其他不(略)。
表1.《药品目录》首批预选纳入品种信息一览表
支付限制范围
规格/计价单位
所属公司承诺供应**单价(元)
慈善援助机构
所属公司承诺对**参保人援助方案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限联合以5-(略)
中华慈善总会
4+2PD(买4个(略))
限用于肺动脉高压
125mg*56片/盒
中华慈善总会
买1盒送4盒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限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略)
白求恩基金会
买三个疗程(42支)赠一个疗程(14支)
盐酸埃克替尼片
限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疗主要是指以铂类为基础的联合化疗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
5+PD(即5(略),援助至疾病进展)
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
限用于中重度克罗恩病,瘘管(略)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买1支赠1支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
限用于强直性脊柱炎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买5支赠5支
注射用硼替佐米
限用(略)
中国癌症基金会
买3疗程赠6疗程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限用于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一线)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限用于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一线)
氟维司群注射液
限在抗雌激素辅助治疗后或治疗过程中复发的,或是在抗雌激素治疗中进展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买6个月(第一次14支,第二次12支)赠送6个月(第一次、第二次均为12支)(预计7月开始)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限用于(略)(限病程(略))
六、保险待遇年度:**市重特大疾病补充(略)0日止。被保险人在****年7月(略)费用,理赔时间截止至****年6月30日;(略)018年6月30日。
七、保险待遇理赔方式、时限:重特大(略),实现保险待遇 一站式 即时结算赔付服务。
(一)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持社会保障卡结算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的模式按月支付给两定机构;
(二)被保险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待遇赔付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流程规定时限同步。
八、承办业务利润控制:
(一)合同期内承办机构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净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合同期满后,超出部分转入下一个承办机构核算保险费。因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调整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合同约定处理,非政策性亏损由承办机构承担。
(二)合同期内,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法定税费均由承办机构承担。
(三)合同期内,承办业务相关支出中,除对被保险人赔付金额以及相关法定税费之外的其他运营成本(注: 其他运营成本 范围按合同约定执行)应当控制在对被保险人赔付总金额的3%以内,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承担且不予计入保险费清算范围。
九、保(略):投标人通过自主(略)(****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的保(略),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投标报价的科学(略)报价单位为 人民币元/人年 ,报价数值精确到个位数。
十、保险费筹资标准测算参考数据及测算模型(表2、3、4、5、6):
表2.**市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情况(截至****年7月)
参保人类别
保险费缴交渠道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个人账户余额达到划扣条件
本人自愿参加,统一划拨支付
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划扣条件,本人自愿参加,现金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
本人自愿参加,现金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
本人自愿参加,现金支付
本市户(略)
民政福彩基金支付
本市户(略)
残疾人保障金支付
表3.****年度**市参保人住院发生社保目录内自付累计超过1万元的人数、费用 及保险预期年支付额测算表
参保人类别
人数(人)
累计超(略)(万元/年)
保险预期年支付额(支付比例70%) (万元/年)
基本(略)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不含少儿)
基本(略)(少儿)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
表4.《药品(略)
剔除慈善援助年化治疗费用(元/人/年)
国际流调统计发病率(人/万人)
发病人群药品适用率
按****万参保人测算(截至****年12月参保总人数****万,予剔除115万少儿参保人)
按****年**市实际处方人数测算
预期(略)(人)
预期用药人数(人)
人口平均年龄折比
折比后保险预期年支付额(万元/年)
实际处方人数(人)
保险预期年支付额(万元/年)
支付比例70%
支付比例70%
G=A*E*F*70%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盐酸埃克替尼片
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
注射用硼替佐米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氟维司群注射液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表5.**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两项待遇预期年支付总额测算结果(按****年数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 (截至****年12月)(万人)
保险待遇一
保险待遇二
两项保险待遇预期年支付总额(万元/年)
住院发生社保目录内自(略)14年统计数据)(万元/年)
首批预选纳入药品费用保险预期年支付额(万元/年)
按流调发病率测算
按****年处方人数测算
按流调发病率测算
按****年处方人数测算
表6.**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两项待遇预期年人均筹资水平测算结果(按****年数据)
**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预期参保人数(万人)
保险待遇一
保险待遇二
两项保险待遇预期年人均筹资合计(元/人/年)
住院社保目录内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部分费用保险预期年人均筹资(按****年统计数据)(元/人/年)
首批预选纳入药品费用保险预期年人均筹资(元/人/年)
按流调发病率测算
按****年处方人数测算
按流调发病率测算
按20(略)
一、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本次项目要求承办机构在合同生效30日内实现提供参保人投保缴费以及待遇审核赔付服务。
二、项目具体进度安排:
(一)在合同生效后20日内,承办机构应完成:
1、成(略),建立健全业务流程、财务、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等相关制度或规范,并送经办机构备案;
2、承办机构与《药品目录》预选纳入品种所属公司签订协议。
(二)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承办机构应完成
1、按照经办机构的规范和标准等,完成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与经办机构医保信息系统相衔接;
2、配合经办机构做好对参保人的年度参保缴费告知等工作;
3、充分实现在*****点(***点)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服务,***上的缴费办理服务入口;
4、承办机构负责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理赔服务点,按照经办机构要求派驻费用审核和医疗核查等专业人员,与同级经办机构开展联合办公、实现相关零星理赔业务。
三、保险费来源及缴交方式(即付款方式):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
1、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的,保险费(略),由经办(略),保险费按合同约定从**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划拨至承办机构;参保人如不参加的,应当在年度参保(略)。
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下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本人可自行向承办机构申请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其本人支付,直接向承办机构缴交。
3、本市户籍已参(略)居民,分别由民政部门、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其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支付,直接向承办机构缴交。
(二)第二类被保险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按承办机构规定执行,由参保人直接向承办机构缴交。
四、验收要求:按前述 二、项目具体进度安排 事项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五、培训要求:承办机构要对本机构经办重特大疾病补充(略)并每年定期组织医保政策和业务学习、案例分析、技能培训等。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管理机构建设:承办机构要在合同生效后20日内成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健(略),并送(略)。承办机(略)。
(二)与《药(略):承办机构要在合(略),按预选纳入品种所属公司对采购人作出的书面承诺(包括药品供深价格、慈善援助方案、供药方式、购/赠药点分布等),与预选纳入品种所属公司签订**协议。采购人见证协议签订并(略) (三)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管理:承办机构要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按照经办机构的规范和标准等,完成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与经办机构医保信息系统相衔接。承办机构应做好对本方信息系统的相关运维管理。承办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管理费用以及经办机构配合承办机构所发生的信息系(略)
(四)投保缴费服务:
1参保人在年度参保缴费时段内缴费投保的,承办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保,亦不得附加任何损害参保人合法权益的赔付条款进行承保。
2、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承办机构应充分实现其在*****点(***点)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服务,***上的缴费办理服务入口。承办机构要配合经办机构做好对参保人的年度参保缴费告知等工作。
(五)保险待遇赔付:
1、承办机构不得因经营亏损而拒赔。因理赔发生的争议应服从**市人力(略)
2、承办机构应当在当月汇总上月被保险人在两定机构记账结算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数据信息(费用数据信息***获取)并当月完成费用拨付工作,完成费用拨付后3个工作日内,承办机构应当将拨付结果书面反馈给经办机构。
3、合同生效后30日内,承办机构负责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理赔服务点,按照经办机构要求派驻费用审核和医疗核查等专业人员,与同级经办机构开展联合办公、做好对被保险人的零星理赔业务。联合办公场所由经办机构免费提供,承办机构派驻工作人员的薪酬、办公设备及经费等由承办机构承担。
(六)保险费管理:
1、承办机构要对筹集的保险费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非法侵占、挪用。
2、合同期内,承办机构应按季度向经办机构提供保险费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报告应包括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收支结(略) (七)保险费清算:合同期满承办机构要按合同约定配合进行保险费清算。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承办机构应提交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略) (八)配备(略):承办机构要根据所服务的被保险人数比例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风险管控。承办机构应配备不少于3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专业范围包括保险、医药、会计、法律、计算机等,其中具(略),并保证(略)。
(九)聘请医学专家等专业人士:承办机构根据经办机构业务需要,可聘请医学专家等专业人士对涉及被保险人的诊疗行为、医疗费用等进行检查,相关劳务费用由承办机构承担。
(十)协助异地稽核:承办机(略),协助经(略)。
(十一)运营管理:承办机构要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定期进行承办业务运行分析、保险费使用绩效评价、服务绩效评价、风险评估预测等,对承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汇总,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机构提交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运行报告,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十二)业务指导和监管:承办机构要接受、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根据经办机构要求如实提供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相关资料,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基金延伸审计。
(十三)保密责任:承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控制相关信息的使用范围,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承办机构对因管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或协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获取的社会保险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承办机构泄露社会保险信息,或未经允许用于其他用途的,应承(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四)退出约束: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承办机构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中途退出。承办机构若中途退出的,按合(略)。
(十五)合同终止机制:承办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1、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骗取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略) 2、违规(略)信息资料用于其它用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3、经办机构5次及以上对承办机构的违约情形提出书面意见,承办机构仍不做出有效整改的;
4、严(略)。
(十六)相关管理政策执行要求:涉及医保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支付、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核定以及两定机构管理等,承办机构要按(略)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其他:承办机构须履行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事项以及合同约定事项。
一、评审定标:本次项(略),采购人(略)。
二、价格评分项评分准则:
1、通过考查投标人对保险费筹资标准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程度进行评分,评分公式为:价格评分=(1-|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
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考查投标人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略))
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考查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全面,应对措施是否完善、合理、有针对性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可行。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略)
(提供相关材料)
项目服务质效保障方案及措施
考查投标人项目服务质效保障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相关措施以及软、硬件服务设施是否能保障项目服务与本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良好衔接,切实保障好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相关材料及相关设施功能演示)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考查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综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考查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组成情况,按下列要求累计本项得分:
(1)为本项(略)(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30人以下的,不得分(略),得2分(略),得4分;40人(略),得6分。
(提供专职人员名册)
(2)为本项目配置专职人员中,保险、医药、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都齐全的,得4分;每缺一种专业人员扣0.8分,扣完(略)。
(提供相应专业人员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信息化建设方案
考查投标人为保障项目实施的信息化建设方案的先进性、安全性、实现功能的全面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项(略),附有关(略))
项目运(略)
考查投标人对项目运营成本和净利润率控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相关措施能否在不损害参保人合法权益的(略)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相关材料)
综合实力部分
总资产规模
按下列要求累计本项得分:
1、考查投标人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的****年度末总资产规模:
(1)在投标人中排名第一名的,得3分;
(2)在投标(略),得2分;
(3)在投标人中排名第三名及以下的,得1分
(提供投标人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经审计的****年年报首页及记(略)
考查投标人所属集团或总公司****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
(1)偿付能力充足率 150%的,得3分;
(2)偿付能力充足率 120%但<150%的,得2分;
(3)偿付能力充足率 100%但<120%的,得1分;
(4)偿付能力充足率<100%或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或保监会公布数据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按下列要求累计本项得分:
1、按投标人(含所属集团或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年度在**市的纳税额排序:
(1)在投标人中纳税额最高的,得2分;
(2)其他投标人按其纳税额与最高纳税投标人纳税额的比值 2分计算得分;
(3)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提供****年度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同类项目经验
考查投标人(含所属总公司或集团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截至投标截止日)来与政府**经办或承办国内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充保险项目的经验,按所签订合同或协议覆盖的地级及以上级别行政单位个数计分,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提供所(略))
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近三年来(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所属集团、总公司保险业(略) (提供表彰奖励相(略))
线上服务方案
考***实现线上服务方案的安全性、便捷性、合(略)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相关服务方案及功能演示)
***点服务方案
考查投标人在***点服务方案的全面性、便捷性、合理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点(***点)目录,***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相关服务项目、***点等信息;***点的,需提供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材料]
额外服务承诺
考查投(略)。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相关承诺材料)
报价合理性部分
报价合理性
考查投标人对保险(略)行性。在投标人中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保险费筹资标准报价的相关分析测算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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