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产孕妇住院分娩须知流程图

海淀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获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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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获政府补贴
  一、住院分娩的意义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安全地分娩一个健康的小宝宝是每一位孕妇、每一个家庭的希望。“生孩子”虽然是正常的生理过程,但体力消耗大,受伤机会多,若处理不当容易发生意外,危及母婴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尤其是以往有过流产、难产或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孕妇,更应住院分娩。住院分娩可以得到助产人员的精心护理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监护,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难题能及时发现,及早处理,保证母子平安。
  住院分娩是母亲孩子安全的保障,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孕妇因为没有住院分娩使本人、孩子、家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案例1:某孕妇,35岁,孕期没有做过一次产前检查,夜里出现腹痛,第二天上午由一个无照医生给予“静脉注射”,输液后出现剧烈腹痛,下午13时自然分娩一活婴。产后30分钟产妇心慌、气短,阴道大量出血,出血象喷泉一样,共有十几碗。该医生还想静脉输液,不送病人去医院,直至下午14时产妇出现神志不清,才决定到医院就诊,经医院医务人员奋力抢救,终因病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2:某孕妇,28岁,孕期到医院进行过三次产前检查。孕晚期家属多次与私人接生者(自称是某医院退休医生,有30年接生经验)联系。某日晨孕妇见红,家属请来私人接生者。接生者先为产妇注射催产素,产妇腰痛逐渐加重,随后用自带的镊子为产妇进行人工破膜。羊水流出,胎儿仍未娩出。直至6点种,才将产妇送到医院。医生奋力抢救,终因就医过晚,抢救无效产妇死亡。
  为了节省住院分娩的一点钱,年轻的妈妈丧失了宝贵的生命,刚刚降临人间的宝宝从此失去了妈妈的关爱。有些妈妈即使保存了生命也从此失去了生育能力,而且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债务。
  年轻的准妈妈和准爸爸,不要心存侥幸,为了母亲孩子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请您慎重考虑,做出明智的选择―住院分娩!
  为保障农村孕产妇享有住院分娩服务,海淀区卫生局、海淀区财政局和海淀区民政局制定了“海淀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于2009年12月15日起实施。
  二、“海淀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对象
  (一)具有海淀区农村户籍(含外嫁京孕产妇,即孕产妇本人为外省市户籍,其丈夫为海淀区农村户籍)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且在海淀区6家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详细名单见第三条)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二)因病情需要,由海淀区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转诊至海淀区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高危孕产妇。
  (三)因急产等特殊原因在外地(非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且具有海淀区农村户籍的孕产妇。
  三、海淀区承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6家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北京市上地医院
  北京四季青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16医院。
  四、“海淀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
  (一)申请。计划在海淀区6家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需持有关证件及材料(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五条)向海淀区6家定点医疗保健机构相关部门申请并填写《补贴卡》。
  (二)审核。海淀区6家定点医疗保健机构相关部门对提交的证件及材料进行审核,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孕产妇垫付相关分娩补贴费用,根据实收孕产妇费用金额开具正规收费票据。
  (三)因急产等特殊原因在外地(非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且具有海淀区农村户籍的孕产妇须持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和所分娩医院的出院证明、结算清单和正规费用收据到海淀区妇幼保健院申请住院分娩财政补贴,并填写《补贴卡》,按照上述流程进行补贴。
  五、申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孕产妇本人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如孕产妇本人具有海淀区农村户籍,需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如属外嫁京孕产妇,需持本人结婚证、身份证和其丈夫户口簿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4、因病情需要,由“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转诊至海淀区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高危孕产妇,除以上证件,还需持“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高危孕产妇转诊三联单。
         & 海淀区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名称、地址及邮编
  名     称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海淀南路33号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医院
  中关村大街29号
  100080
  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永定路东街3号
  100039
  北京市上地医院
  海淀乡树村西街甲6号
  100084
  北京四季青医院
  远大路32号
  100089
  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一六医院
  香山路娘娘府甲2号
  100093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花园北路49号
  10008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三0一医院)
  复兴路28号
  10085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三0九医院)
  黑山沪路甲17号
  100091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三0四医院)
  阜成路51号
  10003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永定路69号
  100039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阜成路30号
  100036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
  阜成路6号
  100037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载人离心机医学训练基地(四六六医院)
  北洼路昌运宫15号
  10008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61医院
  上庄皂甲屯
  100094
  北京世纪坛医院
  羊坊店
  100038
  航天中心医院
  玉泉路15号
  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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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楼 邮编:100037关于印发《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 8:44:01&&文章录入:dtwsj&&责任编辑:system
&&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关于印发《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91号)、省卫生厅《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09]11号)和《盐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盐卫基妇[2009]3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保障广大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制定《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东台市农村孕产妇
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保障广大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09]6号)、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的通知》(苏卫规财[号)和卫生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91号)、省卫生厅《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09]11号)和《盐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盐卫基妇[2009]39号)文件的要求,今年开始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利用各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自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引导农村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分娩,为广大农村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二)年度目标
到201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前五次检查覆盖率≥98%。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市23个镇。
(二)项目内容
1、项目补助对象:2009年8 月1 日后在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本市农村户籍孕产妇。非本市农村户籍孕产妇住院分娩暂不享受补助政策。
2、全市市、镇两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统一执行有关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09]6号)中制定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孕期保健、住院分娩服务质量和合理收费。
3、加强围产期保健门诊和产科的标准化建设。一是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全省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卫社妇[2009]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医疗保健机构围产期保健门诊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两个系统管理分级服务,孕产妇首次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早期保健服务以及产后访视服务由市妇幼保健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一级医疗机构承担,《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由孕妇保管,孕妇凭《江苏省孕产期保健手册》自愿选择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围产期保健服务。孕中、晚期保健服务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二级医疗机构不得为孕产妇提供首次建卡服务,提供孕产妇首次建卡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一级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截留高危孕产妇。二是实行定点助产机构动态管理,严格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准入和产科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产科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产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提倡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15%以内。三是加强产科绿色通道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和工作预案,保证产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遇有产科危急情况,要及早、及时呼叫市级产科绿色通道专家会诊或孕产妇救助专线电话(市孕产妇救助专线电话为4),维护母婴生命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东台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卫生、财政、宣传、发改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纪委监察、审计、物价、药监、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妇联、妇幼保健院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住院分娩的各项政策,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推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卫生局基层防保科长和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任副组长,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群保科主任、妇保科主任、临床科主任、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和儿科主任、市中医院妇产科主任等为成员,负责全市项目工作指导与技术支持。
3、市妇幼保健院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增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办)。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项目规划、工作方案的审定,协调指导项目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09]6号)、盐城市卫生局《盐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盐卫基妇[2009]39号),制定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规程,明确就医和补助流程,协调落实项目补助经费。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市、镇两级孕期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覆盖全市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确定全市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报盐城市卫生局备案和向社会公示,方便农村孕产妇选择适合自己的定点助产机构。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了解和研究项目执行工作中的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专户管理和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市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该项目工作的开展。
2、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职责:定期深入各助产机构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产科建设、项目宣传、项目经费定额补助及产科限价服务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定点助产机构进行技术支持、指导和服务质量评定,对项目方案提出意见。
3、项目办职责:负责做好住院分娩补助卡核发、本市农村孕产妇外出分娩补助资金结算、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报账资料的审核、垫付资金申请拨付、定点助产机构监管和经办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信息资料管理、受益孕产妇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公示等工作。
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市孕产妇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孕产妇保健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加强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强化孕产妇保健、助产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产科急救技术等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农村助产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负责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项目考核等工作。
4、定点助产机构职责:各定点助产机构成立项目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妇保、妇产科、财务科负责同志根据职责和工作要求团结协作,做好孕妇摸底、动员孕妇早孕建卡,产前检查、住院补助卡的发放和住院分娩补助资料的审核,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和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开展项目工作,并定期凭相关手续到市项目办办理报账手续。如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
(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
1、宣传动员。各镇在广泛宣传、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孕妇在孕早期到本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一级医疗机构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办理住院分娩补助卡。
2、住院分娩。定点助产机构核实补助对象身份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分娩补助卡、《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按规定提供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填写《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附件3)并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三联单需加盖单位公章,由产妇或家属本人签名并保留第一联,其余两联用于报帐(第三联由助产机构保存,第二联到市项目办报帐)。
3、报销费用。定点助产机构定期凭《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经费三联单》(见附件3)二、三联、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出院结算单、收回的住院分娩补助卡到市项目办办理报帐手续;在外地分娩的农村孕产妇,由孕产妇先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6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出院结算单、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保健手册、计划内生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市项目办(市妇幼保健院内)办理补助手续。项目办对报帐资料逐一审核后,报至卫生局、财政局,由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汇拨至定点助产机构和市妇幼保健机构。定点助产机构和市项目办要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对2009年8月1日至项目实施前,符合补助政策的农村孕产妇,各定点助产机构需在2010年1月10日前将相关证件和资料报东台市项目办,经审核同意后补发补助资金。
(四)信息管理
定点助产机构每月6日前及时向市项目办报送上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附件6)。项目办要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和具体补助情况(附件6、附件7、附件8),按季上报本市卫生局审核,并于每季首月10号前上报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经费管理
1、2009年8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每个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为400元(中央财政100元、省级财政150元,本级财政15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被确定为补助对象的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出院时补助费用由定点助产机构在医疗总费用中直接减免,其余医疗费用按本市新农合政策补偿,实行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农合补偿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被确定为补助对象的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新农合政策补偿;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符合补助条件的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东台镇、台东、范公),符合补助条件的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并按本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补偿。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农村孕产妇,其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差额费用,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差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标准补助;其余部分按本市新农合制度规定给予补偿。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由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关规定再给予救助。
2、定期将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受益孕产妇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要求,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督导一次,并将督导情况及时报送盐城市卫生局。根据省、市制定的助产技术服务规范和考核标准,进一步加强围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定点助产机构资格,以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
(二)督导评估主要内容
1、各镇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情况等。
&2、了解补助资金使用及运转情况,重点查看补助对象名单、补助资金数额明细表等。
3、了解并反馈补助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三)市卫生局将定期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本方案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东台市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
2、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
3、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
4、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示意图(本市内分娩)
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
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统计表一
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统计表二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统计表三
9、东台市定点助产机构名单
10、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考核评估标准
1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宣传单
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
一、正常产
(一)基本服务项目
1、基本护理。
床位(4天),护理:包括一般护理、产前护理(Ⅱ级护理1天)、产后护理(I级护理1天、Ⅱ级护理2天)。
2、常规项目。
(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血糖、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心电图检查、胎心监护等9项。
(3)其他项目:肌肉注射、静脉输液、换药等。
3、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新生儿一般情况。
(6)一次性材料
4、基本药物。
缩宫素、米索前列醇、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口服/肌注抗生素(3天)、眼药。
(二)限价收费标准
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苏南地区900元,苏中地区850元,苏北地区800元;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苏南地区1050元,苏中地区950元,苏北地区900元。
二、阴道手术助产
(一)基本服务项目
1、基本护理。
床位(5天),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Ⅱ级护理1天)、产后护理(I级护理1天、Ⅱ级护理3天)。
2、常规项目。
(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血糖、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心电图检查、胎心监护等9项。
(3)其他项目:肌肉注射、静脉输液、换药等。
3、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阴道助产:会阴切开与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臀牵引术、臀助产术。
(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新生儿一般情况。
(6)一次性材料
4、基本药物。
缩宫素、米索前列醇、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静脉用抗生素(3天)、眼药。
(二)限价收费标准
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苏南地区1350元,苏中地区1300元,苏北地区1250元;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苏南地区1700元,苏中地区1600元,苏北地区1500元。
三、剖宫产
(一)基本服务项目
1、基本护理。
床位(7天),护理:一般护理,术前护理(Ⅱ级护理1天)、
术后护理(I级护理2天、Ⅱ级护理4天)。
2、常规项目。
(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产前、产后各1次)、凝血功能(出、凝血时间)、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交叉配血、血糖、血型、尿常规、心电图检查、胎心监护等13项。
(3)其他项目:肌肉注射、静脉输液、换药等。
3、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听胎心、测血压、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剖宫产手术。&&&
(3)椎管内麻醉(包括治疗、监护)
(4)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5)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6)一次性材料
4、基本药物。
缩宫素、米索前列醇、静脉用抗生素(3天)、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眼药、代血浆。
(二)限价收费标准
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苏南地区2200元,苏中地区2100元,苏北地区2000元;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苏南地区2700元,苏中地区2600元,苏北地区2450元。
东台市定点助产机构名单
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中医院
安丰中心卫生院、三仓中心卫生院、时堰中心卫生院、曹丿中心卫生院、唐洋中心卫生院、富安中心卫生院
溱东镇卫生院、后港镇卫生院、广山镇卫生院、廉贻镇卫生院、五烈镇卫生院、梁垛镇卫生院、南沈灶镇卫生院、富东镇卫生院、许河镇卫生院、新街镇卫生院、头灶镇卫生院、四灶镇卫生院、海丰镇卫生院、新曹镇卫生院、东台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苏省新曹农场医院、江苏省港农场职工医院
东台市台南医院、东台台东医院、东台同仁医院、东台市头灶镇六灶医院、东台市港镇医院、东台新农医院。
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考核评估标准
具& 体& 要& 求
1项目管理组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内容。
4、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完善。
5、爱婴医院管理规范
、服务规范(25分)
6、接受和支持市项目办对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7、孕产妇保健服务按要求实行分级管理,使用省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为孕产妇建卡。
8、为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规范服务,并执行省定限价标准;剖宫产率符合规定要求。
、项目实施
9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规定要求年度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监督评估
14、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制度每季度对项目督导1次。
15、群众满意率≥90%。
16、将项目单位的补助资金拨付与考核评估结果挂钩,对项目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减项目补助资金。
住院分娩,母婴安全!
农村孕产妇:您好!
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是国家关心妇女儿童生命健康安全的的重要举措。国家鼓励住院分娩,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400元/人。
在您怀孕84天内,请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本手册您自己保管),参加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领取叶酸口服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同时领住院分娩补助卡,接产单位凭住院分娩补助卡给予补助。
您须持住院分娩补助卡、《江苏省孕产期保健手册》选择分娩医院进行住院分娩。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参加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便接产单位核对、补助和报销。
全市各接产单位住院分娩费用执行《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如收取项目以外的其它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
在市域以外助产机构分娩的农村孕产妇,由孕产妇先垫付住院分娩费用,出院后6个月内持出院结算单、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保健手册、计划生育服务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市项目办(市妇幼保健院内)办理补助手续。
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咨询电话:9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监督电话:5
为您拥有健康聪明的宝宝,
请您主动参与孕产期系统保健!
准妈妈:您好!
孕14-20周时您须主动到市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前疾病筛查(筛查先天性愚型、神经管畸形)。孕20-24周,请持《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自主选择医疗保健机构按孕产期保健规范要求进行产前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将免费为您提供5次产前检查,同时按孕产期保健规范和物价收费标准为您提供辅助检查服务。产前筛查是您优生的重要保障!
您须持住院分娩补助卡、《江苏省孕产期保健手册》选择分娩医院进行住院分娩。各接
五、产后42天检查
42《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是办理小儿《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文书依据。《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是您宝宝参加辖区内0-7岁儿童健康保健系统管理的重要文书,也是儿童入园入托必备资料。
&&&&&&&&&&&&&&&&&&&&&&&&&&&&&&&&&&&&&&&&&&&&&&&&&&&&&&&&&&&&&&&&& 东台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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