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发明人是我和我的导师导师,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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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与专利发明人的区别-[word]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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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是指专利权人,还是指设计人或发明人?
本帖最后由 lql0558 于
11:40 编辑
引用参考文献,按照GB/T参考文献国家标准,里面有个“所有者”,在这儿是指专利权人,还是指设计人或发明人?我个人认为是专利权人,可又觉得设计人或发明人,连个署名的权利都没有物,而且专利权人,可能会变化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是不变的。想太多了,有点糊涂了。
(43.5 KB, 下载次数: 2)
11:31 上传
我觉得,根据专利法的法律精神的解读,应该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而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李工仲明 发表于
我觉得,根据专利法的法律精神的解读,应该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而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觉得制定这个标准的人,对专利法不怎么了解,要不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没看懂你的疑问,职务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
如果不是职务发明,发明人差不多就是专利权人,也没什么问题
你觉得 哪里不对?
puripoka 发表于
没看懂你的疑问,职务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
如果不是职务发明,发明 ...
非职务发明,一般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是一致的,所以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如果是职务发明,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是不一样的,文献中引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就存在着这个问题呀。
专利权人哟
所有者当然是权利人了,未授权前是申请人,授权后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变更后,会有新的权利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除非客体消灭了(专利权被终止),权利也就没了
此处的所有者,仅指专利权人。毫无疑义。
还是备考 发表于
此处的所有者,仅指专利权人。毫无疑义。
我觉得这个所有者,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设计人都可以的。个人见解
zlqjzl 发表于
所有者当然是权利人了,未授权前是申请人,授权后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变更后,会有新的权利人,也就是专利 ...
如果是指专利权人,那么专利终止了,所谓的专利权人就不存在了,引用的时候,怎么处理呢。专利权是没有了,可还是有可能被别人引用的呀。
hasee-ip 发表于
专利权人哟
如果是指专利权人,那么专利终止了,所谓的专利权人就不存在了,引用的时候,怎么处理呢。专利权是没有了,可还是有可能被别人引用的呀。
李工仲明 发表于
我觉得,根据专利法的法律精神的解读,应该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而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如果是指专利权人,那么专利终止了,所谓的专利权人就不存在了,引用的时候,怎么处理呢。专利权是没有了,可还是有可能被别人引用的呀。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14:20 编辑
lql0558 发表于
如果是指专利权人,那么专利终止了,所谓的专利权人就不存在了,引用的时候,怎么处理呢。专利权是没有了 ...
我觉得这个就跟你在一本书里引用了红楼梦似的,曹雪芹都死了,你不还是得在这个地方写曹雪芹吗?
你这个地方实际是想表明文献的出处,那么就写你的这个文献的日期所对应的专利申请公布或授权公告版本中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就可以了。
本帖最后由 lql0558 于
14:13 编辑
李工仲明 发表于
我觉得这个就跟你在一本书里引用了红楼梦似的,曹雪芹都死了,你不还是得在这个地方写曹雪芹吗?
你这个 ...
这个和引用曹雪芹的红楼梦不一样,曹雪芹署名权是不可变更和转移的,而专利权人是可以变更和转移 的。我觉得曹雪芹当于发明的发明人和设计人,而版权就相当于专利权。版权和专利权都是可以变更转移的。曹雪芹有署名权,但不一定有版权;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不一定有专利权。
lql0558 发表于
这个和引用曹雪芹的红楼梦不一样,曹雪芹署名权是不可变更和转移的,而专利权人是可以变更和转移 的。我 ...
你这里是在引用文献,引用文献我觉得你所需要说清的仅仅限于文献出版时的状态和信息了吗?
如果一个专利被无效掉了,那么就不能被引用了吗?
你只是需要反映文献当时的状态就行了,以后的事情不用管了。这是我的理解。&
李工仲明 发表于
你这里是在引用文献,引用文献我觉得你所需要说清的仅仅限于文献出版时的状态和信息了吗?
如果一个专利 ...
你说的对呀,我也觉得终止的专利,甚至无效的专利,都可以引用。但是如果所有者是指的专利权人,那么专利没有专利权人了,怎么引用呢?引用文献,不一定限于文献出版时的状态,但要与引用时的状态相符吧。比如一个撤销的论文,你还能继续引用嘛?假如一个专利,终止前,换了几个专利权人,那么引用那个呢?我觉得呀,这个可能是制定标准的人对专利不太熟悉,存在的一个瑕疵,他可能认为所有者就是发明者或设计者了。你细看GB/T,你会发现,引文中出现的署名,其余全部的对文献有智力贡献的人。
lql0558 发表于
你说的对呀,我也觉得终止的专利,甚至无效的专利,都可以引用。但是如果所有者是指的专利权人,那么专利 ...
但是按专利法就得这么解释啊。
无效的专利,不等于他没有公开过,只要公开过的东西,我觉得就可以引用。一个专利要是因为A33或A20的问题被宣告无效了,那么这对于你的文献引用问题来说,又能意味着什么呢?
我觉得引用文献所记录的状态不也就是由不公开到公开的状态,一个文章,什么时候出版了,谁是作者,那个杂志,期刊的月份,那个出版社之类的。书籍不也一样吗?
李工仲明 发表于
但是按专利法就得这么解释啊。
无效的专利,不等于他没有公开过,只要公开过的东西,我觉得就可以引用。 ...
论文撤销和专利无效是两个概念。专利无效,多是因为创造性、新颖性等问题发生的,就是说专利内容本身没有什么问题。而论文撤销,多是因为存在错误或不可重复等问题。我觉得无效的专利可以引用,撤销的论文,虽然也是公开过的,但不能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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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区别
来源:时间:浏览:984 次
许多人对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概念不清楚,对于两者享有的权利也就不很了解,误认为发明人搞出了发明创造,应享有所有的权利,实际不然。我国规定,职务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却没有独自使用、占有、处分专利的权利,例如,发明人不能将专利作价入股、转让专利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些权利只有专利权人才能享有。  事例:某乡镇企业的王厂长,发明了一种具有杀虫作用的农药有机复料,实验效果不错,此后他请来某研究所的科研人员进行确认,并在其帮助下使肥料生产更加标准化。在申请专利时,由于王厂长不了解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不知道专利权人与发明人所享有的权利有所不同,误认为只要是专利发明人就对其专利技术享有所有的权利。该研究所在办理专利申请时,将本单位作为专利申请人,而只将王厂长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王厂长却稀里糊涂地欣然认同了。幸亏王厂长所在的乡镇企业生产自己研制的复合肥料未被该研究所亮红灯,要是自己企业在生产自行研发的复合肥料时受到该研究所的制约,并让其支付专利使用费,那王厂长就十分被动了,其企业由此遭受的损失就更大了。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在没有征得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专利发明人也不能实施其发明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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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专利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公开信
规划宣传处
各专利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你们急切转化专利的心态,通过专利文献公告或专利信息系统获取发明人地址等信息,以信件、电话、传真、网络等通信渠道,冒充政府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合法组织对专利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进行诈骗,牟取非法利益,侵害了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公安部于2007年就联合行文在全国开展了&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天网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法诈骗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根据我局掌握的情况,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假借国家部门、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评估、中介转让、翻译合同文本等,从中收取费用进行诈骗的活动。
2.冒充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等形式许诺专利项目展览、获奖等,骗取参展费。
3. 谎称专利项目被收录到优秀项目汇编或假借出版发明人名人录,骗取出书费。
4.以给发明人评审职称、办理职称证书收取评审费、工本费等手段进行诈骗。
5.以对发明人专利在网络、报纸上进行广告推广的名义诈骗宣传费用。
针对以上不法行为,广大专利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以不变应万变,以不出费用为原则来对付一切违法诈骗行为。对涉嫌专利诈骗的行为,可以通过中国(甘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
电话:0931---12330&& 0931&&3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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