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和密码公积金什么时候缴纳给员工?为什么...

【导语】:厦门住房公积金的死亡职工账户是怎么处理的呢?那么厦门死亡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又有什么处理方式呢?厦门本地宝小编问你整理资料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职工死亡后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由该名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继承、受遗赠)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2、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情况下,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相关信息《《《《    &单位刚刚申请给员工办理公积金,我有单位账号,但是不知道密码是多少,密码是原始的还是当时申请的时候就设置了呢?-金斧子请问一般新员工入职 HR大概多久会去拿新员工是公积金账号_百度知道
请问一般新员工入职 HR大概多久会去拿新员工是公积金账号
原来缴纳过公积金,有公积金账号,公积金账号已在封存办
看你什么企业,企业中对这项是怎规定的?一般转正后,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应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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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住房公积金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在职工购房等行为过程中给予的一种保障,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义务,其中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根据《》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北京市缴费比例为例:单位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缴纳;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缴纳。企业不给上就是一个目的为了节省成本。
省钱呗,除了这个还能有啥。公积金等于增加了12%(北京)的人工成本呀。而且目前公积金还不是强制性的。第五条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三)事业单位;(四)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社会团体。但这个属于规定,而且很多私企的老板很会在这上面做文章,让自己企业不属于以上情况。
对于绝大部分的企业而言,公积金缴纳是强制性的,这个引用的条款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但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监察执行力比较弱,一般不会像社会保险那样搞审计监察,所以就有企业敢于不给员工缴纳。为什么公积金执行力度不如社保呢?因为社保缺钱,而公积金管理中心除了在当年成立时缺钱,发行过一阵子债券,之后从来就不缺钱。而且过多的缴纳住房公积金沉淀,都已经快成为管理者头痛的问题之一了。&&&&当前位置:&&&&&&&&&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登记、封存、转移、启封手续的,职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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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登记、封存、转移、启封手续的,职工怎么办?  答: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登记、封存、转移、启封手续的,职工可以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分中心(管理部)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分中心(管理部)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职工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二)新单位的接收证明(只需提供原件);(三)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四)职工身份证。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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