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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被反垄断调查体现监管层一视同仁依法监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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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大厅摘要:微软在日创下了6616亿美元的人类历史上上市公司最高市值记录,如果算上通货膨胀,相当于2012年的9130亿美元。
  在日创下了6616亿美元的历史上上市公司最高市值记录,如果算上,相当于2012年的9130亿美元。由于1999年受到美国国会控制调查,微软股价极度受挫,不然预估能突破8500亿美元。1999年前后微软未进入中国市场,只在国外部分市场立足。
  高通被调查的结果还未出炉,又一家知名跨国IT企业受到中国反垄断部门的调查。7月2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发布公告称正对微软发起反垄断调查。
  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了解,早在2013年6月,就有企业举报“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而经过前期约谈等沟通程序,工商总局最终认定“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软公司上述行为具有反竞争性的嫌疑”,并且“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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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傍晚,有媒体曝出,微软中国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被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微软涉嫌垄断一事基本已定性,涉嫌垄断的焦点可能还是在传统PC的Windows和Office上,后续的“量刑”和结果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微软触及反垄断哪些红线
  面对工商总局的突然反垄断调查,微软讳莫如深。29日晚,微软中国仅发布了简短的两句话声明,表示:我们致力于创造产品来满足客户对功能、安全和可靠的要求。我们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并回答相关问题。
  那么,微软到底触及了哪些反垄断条款?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国家工商总局主要是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微软公司是不是存在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应当在反垄断调查程序结束以后才能认定。
  “从公告看,调查针对的是微软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四、五项的规定。”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学林对记者表示,“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和无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排斥其他办公写作软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等垄断行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志松接受采访时表示,微软在全球多个国家都遭遇了反垄断调查,而在中国受到调查,可能涉及《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拒绝交易”情形,“它在中国受到调查,我一点都不惊讶。”
  早在十年前,微软就在美国本土和欧洲市场遭遇反垄断调查。2004年8月,美国加州多个城市政府联合对微软公司提出起诉,控告其“滥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地位,对商品制定不合理的价格”;2004年12月,欧洲法院勒令微软“剥离视窗操作系统中捆绑的媒体播放器软件”、“向竞争对手开放一些软件的源代码”。
  多位专家表示,跨国公司以往在中国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有碍市场公平竞争。如今的微软等公司被反垄断调查体现了监管层一视同仁地依法监管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强行搭售牟利招数“遇阻”
  对于微软受到反垄断调查的原因,业界猜测与其长期以来采取的捆绑销售策略密切相关。
  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的显示,一直以来,微软的Windows系统与软件服务都是搭售的,包括微软的云存储服务OneDrive、必应地图、Xbox音乐流服务、必应搜索以及核心的Office办公应用均是Windows
8操作系统的一部分,甚至成为系统默认软件服务。
  对于微软来说,这种搭售模式一方面能更大范围地推广自家的产品服务,另一方面借助软件应用弥补Windows系统授权费用降低带来的损失。也恰恰是因为这种大范围抢占市场的策略,微软相继在美国、欧盟及韩国被起诉利用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强势地位捆绑销售。
  在微软最为重视的中国市场,捆绑销售的策略被应用得更为娴熟。微软大中华区董事长兼CEO贺乐赋就曾表示,“如果在中国不成功,微软在全球就根本没法成功,这一点我们很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眼下,微软似乎正在调整惯用的牟利招数,努力建立与中国本土公司的合作寻求新的盈利点:6月,微软与奇虎360签署了一项协议,合作开发一些技术;7月28日,微软又和京东一起宣布,将通过腾讯的聊天服务微信和QQ预售微软Xbox
One游戏机;7月30日,在华正式发布中国版语音助手Cortana。
  反垄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没有公布更多的具体信息,但一旦微软公司垄断行为被查实,违法企业将面临三种处罚,一是要停止违法行为,二是要没收违法所得,三是要进行罚款。
  《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反垄断大棒涤荡市场顽疾
  近年来,外资企业的垄断行为越来越受到关注。垄断企业凭借资金、技术、渠道等优势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并利用这种支配地位从事反竞争行为,例如,收取不公平高价、搭售、拒绝交易等。
  这些垄断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利益,也导致了同款产品国内外售价相差数十倍的畸形现象出现。
  多位专家表示,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资深互联网观察人士方兴东表示,“在反垄断方面,中国从来不对微软进行调查,才是不正常的。”要知道,微软在欧美等国家早有“前科”并被罚巨款。
  此外,在中国一些专利、技术较弱的行业领域,外资企业通过行使知识产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可能性一直存在。例如,在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强行加入不合理的条件。再比如,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以知识产权为幌子向法院提起侵权滥诉,滥发侵权警告函、发起337调查等,从而达到排斥竞争对手、垄断中国甚至全球市场的目的。
  时建中表示,之前反垄断之所以没有现在密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缺少反垄断执法的基础和经验,反垄断法自日才开始实施,执法机构自身也需要积累经验,而且任何调查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进行严格取证,把案件事实搞清楚,这都需要时间。
  时建中同时提醒,随着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大,企业特别是违法企业掩盖违法行为、反执法的技巧也在增加,反垄断是一个反复博弈的过程,这就需要反垄断机构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积累经验,适时果断出击。
  这一年来,我国反垄断调查频频发力,凸显了政府反垄断的决心,以实现公平竞争、自由竞争、充分竞争。
  刘俊海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在他看来,商业欺诈、商业垄断和商业贿赂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三颗毒瘤。监管层当下对商业垄断进行有效监管拔出毒瘤,这一维持市场秩序之举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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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在华首遭反垄断调查或涉信息安全问题
  有门户网站的问卷调查显示,69.5%的参与者支持工商总局对展开反垄断调查
  本报见习记者
  7月28日,一则国家工商总局突然到访微软中国位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四地分公司的消息在网上甚嚣尘上,而微软公司内部人士也证实了这一消息。与此同时,微软也发表声明称,将配合政府部门调查,并回答相关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微软1992年便在北京设立代表处,首次进入中国,1995年成立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进入中国22年来,这是其第一次被中国反垄断机构调查,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部分对微软中国涉嫌反垄断一事已经秘密调查有一年时间了,若真的成立,微软中国不仅将面临罚款,还会被要求改正这种行为,“改正之后,其商业和产品销售模式都会受到影响。”
  秘密调查近一年时间
  继涉嫌垄断之后,又一家美国科技公司在中国遭遇反垄断调查。
  7月28日,全球软件巨头微软中国位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的分公司被查的消息瞬间占满各大新闻网站。与此同时,微软公司也发表了声明称,将配合政府部门调查,并回答相关问题。
  祸不单行,除这次被调查外,因为涉及到信息安全问题,微软Windows8操作系统今年也并未出现在国家机关的信息类协议供货强制节能产品采购招标名单之中。
  “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中国的反垄断调查已经有将近一年时间了”,赵占领表示,工商总局职能范围比较广,涉及到如垄断调查、拒绝交易、限价交易及搭售等等。同时,之前微软曾遭美国和欧盟被司法部门调查,原因是微软出售Windows时强制搭售了其它产品,如IE浏览器、msn等。
  同时,这次工商局之所以到访微软四地办公室调查,背后的原因或许还涉及到中美两国贸易和信息安全问题。“有可能还涉及到其它方面的原因,如XP系统退役,微软不对原有用户提供支持支持,这属于拒绝交易。”
  此外,某门户网站制作的一份名为“微软中国遭工商总局调查”的调查问卷显示,截至昨日周二晚间,有69.5%的参与者支持工商总局对微软的调查,23.5%的参与者选择不支持,另外还有7%的参与者认为无所谓;在“你是否认为微软在华存在垄断行为”一项中,也有高达67.8%的参与者认为存在垄断。
  或涉信息安全问题
  事实上,今年以来微软中国就在国内不断的碰到钉子。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月16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曾下发过一则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在“信息类协议供货强制节能产品采购招标”中,所有计算机类产品不允许安装Windows8操作系统。而近期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告,称在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第一批入围产品中,微软入围的个人操作系统是Win7而不是Win8。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曾表示,Windows8操作系统将进一步加剧对我国网络安全不可控而导致的风险。
  赵占领认为,此次微软遭反垄断调查,与近期的信息安全问题不无关系。
  据悉,微软、和等科技巨头的操作系统都留有后门,给中国金融等部门的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以微软操作系统为例,它可以掌控个人电脑,并监控每一台电脑,甚至可以做到直接对个人电脑进行操控。“前两年,微软不是对所有盗版的用户电脑直接‘蓝屏’了吗”,国家现在调查微软也反映出国家对信息安全更加重视了。
  目前的问题是,核心的技术都掌握在国外科技巨头的手上,短期内国产的技术很难取代它们。
  对于微软被调查后续发展会如何,赵占领表示,“现在还不好说,这不仅仅涉及到罚款,根据后续发展还会要求微软中国改正这种行为,而改正后,其商业和产品销售模式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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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已过半月,微软,曾经的&第一被告&候选人,目前尚未被诉上法庭,但已有个人向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建议对其开展反垄断调查。
建议:罚款10亿美元
据《新闻晨报》报道,《反垄断法》实施前一天,律师董正伟已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
在申请书中,董正伟表示,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此,将此次诉讼微软反垄断案的索赔金额定为10亿美元。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就可以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统计,微软操作系统在中国市场占据着70%的份额。
据此,董正伟认为,微软产品在中国市场毫无疑问具有市场垄断地位。而且,微软产品在中国的销售价是最高的,这就是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董正伟表示,微软的行为至少违反了《反垄断法》的两项条款。包括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行为: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因此,董正伟认为,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建议向微软罚款10亿美元。
此外,董正伟还建议责令其公开程序源代码,并建立微软产品的价格听证制度。他还提到,微软拥有庞大的软件体系,实行捆绑销售,受害的不只是消费者,国产软件和操作系统也难以在市场中立足。
8月15日下午,董正伟收到了商务部的挂号信函。信函告知:其&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并罚款10亿美元&的建议商务部已收到,并已经转由外资司处理。18日,商务部再次给董正伟去函,告知已经由外资司移交到条法司处理。
《新闻晨报》报道称,商务部条法司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由反垄断局负责。
微软:早有准备
《新闻晚报》引用微软中国的相关负责人说法称,微软已经做好了应对反垄断诉讼的准备,微软将支持中国在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作出的努力。
业内人士认为,微软在中国拥有非常强大的法务和公关力量,而且其在国际上的反垄断经验也非常丰富;且反垄断的诉讼都是动辄几年的&拉锯战&,预计微软很可能已经准备好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持久战&。
7月18日,微软公布了最近上一财年(日至日)的财报,财报显示,微软全财年收入为604.2亿美元,营业利润224.9亿美元。同时,微软也调低了下一财年的增长预期,称原因之一是盗版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微软正在通过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来避免成为《反垄断法》的被告。
玄鸟传媒CEO郭开森向《财经时报》分析称:&在背后拿盗版问题施压,这可能是微软应对中国《反垄断法》的一种策略。&
对手:反对微软垄断是必须
永中科技董事长曹参认为,微软在中国一直滥用垄断地位,利用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双重手段打压国内企业。《财经时报》引用曹参的话说,&从国家角度看,反对微软垄断也是必须&。曹参举例称,中国目前有一亿台电脑,如果微软坚持不降价,按照正版比例70%来算,未来30年我国交给微软的财富将是几万亿美元。
永中科技是国产office软件的代表企业,是微软在国内的竞争对手之一。
曹参表示,如果政府不出面,永中科技也准备跟微软打官司,&我们不怕它,正在搜集各方面的相关证据&。
尚没有证据表明董正伟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与国内相关企业有关。
历史:屡屡被告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微软在其本土美国、欧盟、韩国等地区不断遭到反垄断判罚。
199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微软与IBM在个人电脑软件市场可能产生的冲突进行调查,后由美国司法部接管。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绑销售。美国地方法院曾因此判决微软拆分,虽被微软躲过,但微软违反反垄断法罪名仍然成立。
2002年,微软、美国司法部和17个州达成了反垄断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微软需接受美国联邦法院的监管,并定期汇报其协议履行情况。
按原协议,监管活动于日期满,但是由于几个州提出把对微软的反垄断监管期限再延长,监管期延长至日。
1998年12月,欧盟对微软公司反垄断调查开始。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由于微软未能执行欧盟2004年3月的反垄断裁决,再对其处以创纪录的8.99亿欧元(约合13.5亿美元)罚款。
这是欧盟历史上对单个企业开出的最大单笔罚单。
公开资料表明,此前,微软因在软件市场滥用它的垄断地位和未能遵守反垄断决定,已经被欧盟处以7.77亿欧元。直到目前为止,欧盟对微软的反垄断罚款累计已经达到16.76亿欧元(合25亿美元)。
2001年4月,韩国Daum通信公司控告微软及其韩国子公司涉嫌在即时通信软件业务上有不公平的商业行为。2007年10月,微软接受3543万美元的巨额罚款,并在视窗系列操作系统中解除对MSN即时通信软件的捆绑。
上一页1下一页微软被调查:外企在中国舒服赚大钱的日子过去了|外企|垄断|微软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正文
微软被调查:外企在中国舒服赚大钱的日子过去了
  外企的“坏”时代?
  这么大的企业,很难说不涉及垄断。金山成了控告微软的假想对象,但这次微软被调查绝不是偶然。联想此前win8落选政府采购,以及去年6月斯诺登披露的棱镜项目,微软接受反垄断调查是之前就有迹象的。微软此次遭遇问询是自棱镜门之后,外资高科技企业在华受到政府审查的延续。
  放在大环境来看,思科、IBM以及正在调查中的高通,这么连续而密集的外资反垄断调查,已经不是单纯的中美贸易纠纷或者商业竞争那么简单了。
  此前美铝亚太总裁陈锦亚曾说过,中国市场最大的变化,是跨国公司轻松赚大钱的舒服日子走到了尽头,进入求生存的阶段。
  外资企业从淘金中国的轻松赚钱,到如今涉及腐败、垄断调查,从享受被优待、被“争抢”的超国民待遇,到如今的“泯然于众”,由“被仰视”到“被妖魔化”,跨国公司的黄金时代真的结束了?外企真的进入了“坏”时代?
  不仅是垄断与安全之忧
  棱镜事件中,美国涉及监听窃密引发多国震惊,苹果、微软、谷歌等企业都赫赫在列。最初曝料的英国媒体后来又加料称:受此事牵连的微软所做的可能要比想象要多,它不仅向政府提交了数据,还允许情报机构绕过加密过程,从近乎微软全部主要服务中收集数据。
  中国官方直到今年5月才回应此事。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一份名为《美国全球监听行动纪录》的报告,认为棱镜针对中国的窃密行为内容基本属实。这说明中国官方是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取证之后才进行回应的。
  这份报告还显示,思科、IBM等公司已深深扎根于我国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一旦发生网络攻击,政府、企业和个人的通信系统都存在安全漏洞。以中国核心路由市场为例,其一直由思科和瞻博网络两家公司分食。尤其是在163、169骨干网上,思科设备的占有率几乎达到了七八成以上。另外,国际关口节点、超级核心节点、普通核心节点、汇聚节点的骨干路由器也多为思科产品。
  除了这些重要的行业、部门和企业,一些和普通人密切相关的领域,也成为美国窃听和窃密的目标。在美国国家安全局内部,苹果和安卓手机操作系统被称作“数据资源的金矿”,监控手机应用程序,从移动App中抓取个人数据,美国国家安全局一度将这方面的预算从2.04亿美元追加到7.67亿美元。
  安全圈流行一句话,叫“系统只存在两种状态:已经被攻破和即将被攻破”。可以说,棱镜门事件把中国信息安全带到了一个更宏观的层面,唤醒了中国的危机意识。就在去年底,国安委正式成立,此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这两个部门均由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挂帅,可以说明确显示出我国对于加强网络安全和建设网络强国的决心。
  网络安全的确需要这样的顶层设计。国家狠抓信息安全,这也是对美国施加的一层压力。此前已有端倪,类似思科、IBM等外企的对华业务已有折损,微软这件事后,更加昭示国家将对这些跨国公司在华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更为全面和严厉的打击。
  相信棱镜事件,会成为很多外企在中国政府关系的分水岭。而中国正在进行法治化和市场化的改造,这些都是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进行的。
  适应在中国的“新常态”
  以前中国实行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对外资的监督也少些,于是,长期以来,外资企业凭借其资金、技术、渠道、知识产权等优势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并利用这种支配地位从事反竞争行为,例如收取不公平高价、搭售、拒绝交易等。
  甚至,跨国企业在餐饮业、家电、汽车、手机、日用品、药品等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均在不同国家采用不同标准,产生了不少的质量与服务问题。这些行为一方面损害了最终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对我国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破坏,使其他经营者无法参与公平和自由的市场竞争。
  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外资企业在国内通过行使知识产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越来越普遍。如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以知识产权为幌子发起337调查等,从而达到排斥竞争对手、垄断中国甚至全球市场的目的。
  与政府关系中,也可以看出跨国企业曾经的水土不服。当初微软的政府关系是从不良开端的。1993年,第一次来到中国的比尔?盖茨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里露了一面,头发蓬乱,神情憔悴。很快其中国员工就听说,比尔?盖茨风采全无的原因是受到来自高层的不客气批评:中国是一个有5000年历史文化的国度。你刚刚来,有太多东西不了解。你们的许多做法很不合适。
  从1992年落户北京饭店511房间开始,微软在中国度过了并不成功的10年。微软中国在其全球销售中的份额不值一提。微软中国的销售数字从来都是个秘密――谁也不知道它究竟有多小。
  不过此后,微软的政府关系曾经到达过高峰。2006年4月,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会见比尔?盖茨,参观微软总部。2007年微软的反盗版得到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多个部门的支持。
  但在政府关系上,或许微软终究还是过于骄傲了。2008年,新一轮的反盗版行动恐怕很多人都有印象。急于打击盗版的微软直接让盗版用户的屏幕不时出现黑屏。这是在蜜月期之后,微软首次受到国家版权局提醒――维权措施不能过分。
  但是这种模式还没有结束,随后几年,微软支持商业软件联盟每年发布中国市场的盗版软件报告,这种充满敌意的不友好行为引来了政府机构的不满。
  企业不能侵害中国利益
  不得不说,微软如果当年的反盗版确实因为版权保护,那么今天对于XP的停止维护就真的是垄断者的意思了。但当然,在几乎所有的在华外企的政府关系中,棱镜门事件都注定了是一个转折点。微软也好,谷歌也好,无论多牛,无论曾经有什么样的政府关系,类似于棱镜门一样侵害了中国利益的,那也自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而真正值得焦虑担忧的问题在于,当中国市场正在变得“强势”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在华外企都已经意识到老方子可能需要改一改,而又同时明白新方子是什么。或许真正令在华外企感到“无力”的,不只是政府行为所代表的国家意志,而是如何在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获得持续发展的新智慧。
  但这并不意味着,跨国公司没有机会,也不意味着,一切将由中国企业从零开始。至少目前,埃森哲在国家电网仍有数百人的队伍,IBM也有专门团队服务国内的服务器厂商浪潮。
  让更多中国企业参与进来;让中国元素成为重要内容,或是跨国公司变得可信赖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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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尼苏达州消费者的代理律师坚持认为,有证据显示,微软利用其Windows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将竞争对手从市场上排挤出去,并操控包括文字处理软件、电子表格和电子邮件在内日常办公室软件的销售。
  上述证据使得投资者极为难得地一窥微软是如何评价自己的。1997年8月,为劝说Berkshire Hathaway Inc.首席执行长巴菲特(Warren Buffett)投资于微软和其他科技股,微软集团副总裁Jeffrey Raikes发出一封电子邮件。他在该邮件中表示,其他公司将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比作一座收费大桥,每销售一台装有Windows操作系统的个人电脑,微软将征收45美元的特许使用费。他表示,微软预计,到2000年,全球的电脑都开始使用新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新系统的特许使用费为80美元/台。他写道,这项业务的利润率超过90%,当然,该业务肯定存在研发支出,但他确信其利润可能和果汁业务一样诱人。他提及果汁业务是因为Berkshire Hathaway持有可口可乐公司(Coca-Cola Co.)的股票。
  Raikes告诉巴菲特,尽管科技业的部分人士猜测微软将成为一家媒体公司,但微软实际上对此不感兴趣。它在有线电视公司和有线电视机顶盒技术方面的巨额投资的真实目的是,向每台电视操作系统收取特许费。他补充道,每台电视每年收取10至20美元的费用,而数千万台电视机的特许费收入相当于操作系统收入的相当一部分。
  但巴菲特不为所动。
  公司管理人员认为,明尼苏达州的诉讼最终将败诉。微软一位发言人表示,公司没有收取过高的费用。公司高产量、低成本的商业模式降低了消费价格并增加了软件的价值。
  美国联邦反垄断诉讼重点关注的是微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保护其视窗操作系统不受日益革新的互联网技术影响所采取的行动。而明尼苏达州的诉讼涉及的时间更早,诉讼指控微软对运用软件和操作系统软件业的竞争对手都采取了行动,其中包括莲花发展有限公司(Lotus Development, Corp.),网威公司(Novell Inc., NOVL),以及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 IBM)。
  曾在电子表格软件业发展的初期占据了主导地位的莲花发展有限公司是微软主要的竞争目标。盖茨在1988年的一份备忘录中呼吁大幅下调价格,目的在于将莲花发展有限公司的利润削减一半。另一份回复盖茨的战略备忘录则呼吁采取消灭莲花发展有限公司的计划。
  该计划的众多方案中包括了一项“圣诞老人”计划。其内容是,微软将通过下调价格压低莲花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价,秘密买进该公司4.99%的股份,然后展开恶意收购。备忘录称,假设莲花发展有限公司首席执行长Jim Manzi希望保留其职位,则微软可以和该公司商谈一个“绿票讹诈”价格,比如说30美元,将股票卖回给莲花发展有限公司,微软即可获利4,000万美元。
  微软否认了上述备忘录,称其是中层经理的设想,并未付诸实际。该公司同时指出,在面临激烈竞争时的强烈措辞是合法的。然而,微软最终确实下调了价格,将其产品捆绑在目前流行的Microsoft Office运用软件包中共同出售。而莲花发展有限公司的1-2-3电子表格作为个人电脑业首个大获成功的软件,市场占有率却下降至1位数。莲花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前景受到威胁,在1995年被IBM收购。
  电子邮件还显示,微软对与其相竞争的DR-DOS操作系统以及IBM针对Windows推出的OS/2也采取了行动。上述两种产品最终落败,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占有率则超过了90%。
  代表明尼苏达州消费者的律师Richard Hagstrom称,文件揭示了微软内部带有战争性质的文化,并证实了该公司惯于利用其对Windows界面的控制来打击那些依靠Windows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软件的开发商。
  例如,在日的一份电子邮件,盖茨对竞争对手的Linux操作系统进行抱怨。他称,微软或许可以将Windows界面作出限定,使其可以很好的服务于Windows,而不兼容其他软件--即使这些软件的代码是公开的。
  微软的一位发言人对此作出回答称,原告律师仅断章取义地引用了很久以前邮件的部分内容,并表示微软的律师将在庭审时对此进行反驳。她称,原告重提以前的指控内容表明了其混淆该案件实质内容的目的。
  盖茨和微软首席执行长巴尔默(Steve Ballmer)将在审理中出庭作证。该案将在明尼阿波利斯Hennepin County地方法院审理,预计审理时间可能长达3个月。
[61.180.26.*] 认为:
http://yjx_online.go.nease.net
[218.11.27.*] 认为:
微软整个就是计算机里的一个流氓.现在的SCO也想学微软.
[218.11.27.*] 认为:
打倒微软,这个软件流氓.
[202.106.184.*] 认为:
微软厉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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