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土地缴纳了耕地占用税,能否说明这块土地属于谁的性质就...

购买土地缴纳的契税与耕地占用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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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建厂初期,有偿取得土地所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应计入什么科目?契税入无形资产、耕地占用税在建工程然后待厂房建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一起转固定资产?契税入无形资产后必须在次月摊销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根据上述规定,外购土地时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一并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土地”科目,在土地使用寿命内摊销。取得当月即为可供使用日,可以从当月起摊销。
  贵公司是非房地产企业,土地与厂房应分别进行处理,不需要转入“在建工程”。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有什么不同?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是否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_百度知道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有什么不同?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是否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提问者采纳
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加强土地管理的作用、工矿区范围内、互为补充,是一次性征收的,与耕地占用税作相应的衔接,是按年征收的、建制镇,即对新征用的耕地,因此;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国家在《条例》规定上。由于在征收中这两个税有部分重合,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县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就使用土地的行为征收的税;这两个税相辅相成,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征收的税,起到减少乱占滥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不同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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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稽查补缴我公司所欠税款实行封掉我公司账户的强制措施
提问者:回答数:0有人关注提问时间:该问题已结束
我公司自从2008年落户永州以来,从建设初期到2010年投产两个月左右后一直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未能生产,而且至今所取得的土地由于政府拆迁赔偿未到位等一系列原因造成所开发利用的土地极少,几大部分土地都闲置未用,至2012年底我公司欠缴土地使用税四百多万元,现在我公司依然停产没有资金去缴纳这笔税款,也没有任何的财产转移以及逃避缴税的现象,对于地方税务局对我公司进行封户的强制措施是否合理?现在我公司账户被封后,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连公司正常的生活开支都无法保障,更别提员工的薪酬发放以及水电费的缴纳了,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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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实务中的具体情形,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解决。
欢迎再次咨询!
追问:现在税务机关封了我公司的基本账户,我公司欠缴税款四百余万,但是账户上只有几万块的基本生活费用,与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释义的查封相当于税款价值差距太大,我公司该以怎样的形式去与税务机关协商解决?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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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过年,庙会是最富有特色的民俗活动。也许你是一个老北京,……恒远房地产公司2014年在A市通过招拍挂获取一宗1000亩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A市国土局、税务局要求其按照每亩1.5万元缴纳耕地占用税,约计1500万元。该公司提出疑问:招拍挂建设用地属于“净地”,土地出让金都缴纳了,为何还需缴纳耕地占用税?另外,缴纳了耕地占用税之后,是否还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定,未利用的土地出让前,应当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才能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必要的前期开发即应包括征用耕地时应当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四条规定,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直接从A市国土局拍下的建设用地,不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也不具备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还需缴纳耕地占用税?
目前,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耕地后,对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缴纳,作为土地开发成本费用的一部分,体现在招拍挂的价格当中;另一种方式是由受让土地者缴纳耕地占用税。第一种方式没有争议,另一种方式即是恒远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的这种形式,在恒远房地产公司招拍挂土地前,A市国土部门代表政府统一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中无法标明建设用地人。因此,应认定A市国土部门为用地申请人,即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恒远房地产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出让方式竞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成为占用该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实际用地人,属于该宗地耕地占用税的实际税负人,即作为该宗土地受让人代国土局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国土局应为恒远房地产出具收款凭证。
如果恒远房地产公司缴纳了耕地占用税,是否一年之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耕地并非恒远房地产公司征用的,征用也是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先行征收而后出让,能否适用上述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土地,经过前期开发,然后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人。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明确,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应按照财税〔号文件的规定开始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是这样处理也导致了税企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恒远房地产公司招拍挂的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不能在缴纳耕地占用税起满一年才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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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月收益:30.93%|购买起点:1000.00元起房地产企业向国土资源局购买的土地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吗_百度知道
房地产企业向国土资源局购买的土地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吗
提问者采纳
请采纳,房地产企业向国土资源局购买的土地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不用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征收的时候已经缴纳该部分税,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不属于根底范畴,所以不用缴纳耕地占用税。供参考
提问者评价
太谢谢了,请问有文件之类书面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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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不用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征收的时候已经缴纳该部分税,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所以不用缴纳耕地占用税,不属于根底范畴,房地产企业向国土资源局购买的土地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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