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款合同丢失 今年还想续贷 需要上一年的复印...

生源地贷款续贷需要什么
生源地贷款续贷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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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文件
赣农大人学字【2011】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三、申请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共同承办,其中:江西省内南昌、新余、赣州、宜春、抚州等五个地级市和省外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江西省内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等六个地级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农村信用社承办。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进行贷款申请,参照填写规范(见附件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再次申请贷款学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申请贷款学生也可直接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7月1日至9月1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市、区)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市、区)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简称“借款合同”)。县(市、区)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借款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学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3)下学年开学时,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提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
2.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入学前户籍在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等六个地级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江西教育网登陆“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农信社)申请系统”(网址: 进行网上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贷款学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陆系统,严格按照填写规范(见附件一)要求认真填写“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表后进行网上提交(提交后有关信息不能进行修改)。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还需要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日至10月8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将有关申请程序告知每个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由于部分省外贷款的学生需要向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身份证明”(省内贷款学生不需要),请各班部分省外贷款学生按照标准格式用B5纸张打印身份证明,并于2011年6月29日前送至院学工办统一盖章,再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发放给学生本人,以便学生申请贷款。
附件:1.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表填写规范
2.江西农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身份证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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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学生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 通知&& &&&&&&&&&&&&&&&&&&&&&&&&
&江西农大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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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表
填 写 规 范
一、学生基本信息
1.家庭信息:系统默认的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家庭电话、移动电话等为学生入学时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信息,学生现在的家庭信息若有变动或与系统默认不符,可以进行修改。其中:家庭详细地址要尽量详细,要精确到村民小组或门牌号;固定电话需要加区号,区号和电话号码之间不用添加“—”(格式如)。
2.学校信息:“学校所在省市”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江西省”和南昌市,“学校详细地址”统一填写“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学校邮编”统一填写“330045”,“宿舍电话”填写学生所在宿舍电话号码(需要加区号0791,区号和电话号码之间不用添加“—”,格式如)。
二、申请贷款信息
申请贷款信息中的“申贷原因”、“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在下拉菜单中根据学生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三、共同借款人信息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申请贷款学生的父亲,如果有其他情况也可以是申请贷款学生的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借款人信息中,“共同借款人证件类型”尽量选择身份证并认真填写证件号码,“共同借款人姓名”要与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关系”、“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和“ 共同借款人所在省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共同借款人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家庭电话、移动电话、单位名称和职务等信息系统默认为学生入学时邮寄录取通知书的有关信息,若有变动或不符可以进行修改。
附件2:
江西农业大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身份证明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姓名:张三,性别:男,身份证号:****04**。系我校农学院农学专业2010级在校学生,学制四年,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属建档贫困生,在校期间学习努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为顺利完成学业,该生提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贵中心和相关金融机构给予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附: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户信息
户& 名:江西农业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建县支行农大分理处(行& 号:)
账& 号:0000666
校方联系人:肖意风;联系电话:3。
学院
(盖章)
江西农业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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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
还是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申请表、回执单啥的! 提醒三点: 1、材料变化:你去年使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今年更换为 学生证复印件;你贷款申请表中的审查单位不需要再回村委会或镇民政办盖章; 2、复印格式:A4纸一式两份分别正反两面复印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复印学生证(再次申贷学生不需要再复印户口本信息),也就是6张复印件; 3、若去年签合同时签了委托书,那么今年可有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及贷款材料一人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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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文[号··京公网安备号·甲测资字
文化部监督电子邮箱:wlwh@··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比去年早10天结束
我市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去年全市资助金额突破3亿元  一年一度的招生季将要拉开帷幕,莘莘学子或许已经开始憧憬新学期的美好生活。但是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而言,他们或许正为筹集上学的费用而四处奔波。学费没凑齐怎么办?升入高中能申请高中教育助学券吗?为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让学生及家长及时知晓助学政策,7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的变化,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志愿者组织认定的困难生上高中免学费  7月16日,记者了解到,学年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已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各高校。  为广泛受理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及时核查处理,市教育局开通潍坊市学生资助专用工作网站潍坊阳光助学网,助学热线电话8791010,并设立投诉邮箱,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高中阶段学生除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以申请高中教育助学券。市教育局总督学韩光福介绍说,我市2012年2月份出台了普通高中低保和孤残学生实施免费高中教育的政策,这项政策今年继续执行。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我市还引入了第三方合作的长效机制。经志愿者组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确认后可直接纳入高中免学费的受助范围。这样,没有低保证、孤儿证和残疾证的困难家庭的学生也能确保享受到这一项阳光惠民政策。  为促进教育公平,帮助农村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我市建立健全了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3年,全市资助学生和幼儿近43万人次,资助金额突破3亿元,资金量比2008年翻了近两番。五县市区助学贷款办公地点与去年不同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与去年相比有所变化。今年,首次贷款所需提供的材料有所减少,学生需提供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须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资格认定单位的公章。  以前,续贷学生要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两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今年续贷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须学生本人签字,无需盖章。之前并未对学生证丢失情况做说明。今年规定,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留《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今年还新增加了一个项目,即续贷学生现场办理前,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电子合同回执由贷款学生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高校负责录入。到10月10日,高校还没有录入电子合同回执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较去年提早5天结束。  助学贷款申请和受理时间也有所变化。今年网上申请的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较去年提早10天结束。现场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较去年提早10天结束。  今年有五个县市区的现场办理地点与去年相比有变化,有的县市区办公电话也有调整。提醒各位家长和学生注意今年新公布的各县市区资助中心生源地贷款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市区  日常业务办理(地址、电话)  生源地贷款办理(地址、电话)  潍城  潍城区教育局院内(永安路3466号) 8322865  彩虹路与卧龙西街交叉口西300米潍城区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东厅教育局窗口 8811890  寒亭  寒亭区教育局(民主街281号)307室 7262001  寒亭区教育局(民主街281号)307室 7262001  坊子  坊子新区凤凰大街88号(地质大酒店401室)7519651  坊子新区凤凰大街88号(地质大酒店500室)7519651  奎文  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胜利东街4919号) 8258209  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胜利东街4919号) 8258209  昌乐  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52房间 6270191  昌乐县城南苑小区北门西侧沿街房 6270191  临朐  临朐县龙泉路30号(县教育局五楼) 3218754  临朐县龙泉路30号(教育局服务大厅) 3218754  青州  青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营子街689号) 3235220  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青州市驼山中路1998号)一楼教育局窗口 3889769  诸城  诸城市教育局(文化路21号)301 6064876  诸城市教育局(文化路21号)301室 6064876  寿光  寿光市文庙街4868号,寿光市教育局南楼一楼资助管理中心 5228619  寿光市文庙街4868号,寿光市教育局南楼一楼资助管理中心 5228619  高密  高密市健康路南首(凤城中学南教育局院内,南楼108室) 2320736  高密市健康路南首(凤城中学南教育局院内,南楼108室) 2320736  安丘  安丘市学府街1号(安丘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4395067  安丘市学府街1号(安丘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  昌邑  昌邑市外国语学校文体楼3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199182  昌邑市外国语学校文体楼1楼 7199182  高新  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创新大厦东北楼教育局620房间 8891535  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创新大厦西北楼高新区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8095086  滨海  滨海一中东楼一楼滨海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311098  滨海一中东楼一楼滨海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311098  峡山  峡山区峡寿街东首路北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86936  峡山区峡寿街东首路北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086936  保税  樱前街与杨瓦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7526619  暂不办理  经济  月河路与民主街交叉口以北200米锦程中学院里办公楼403房间 8167633  暂不办理各教育阶段资助方式学前教育:在普惠性幼儿园设助学金  在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惠普性幼儿园3岁—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免除学费,给困难生发补助  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比例为寄宿生人数的10%。  此外,特殊教育阶段免除学生生活费。在特殊教育学校已经享受“三免一补”的基础上,从2012年1月起,已免除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残疾学生生活费。  财政对学校的补助标准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天15元。普通高中:对困难孤残学生免除学费  国家助学金,按普通高中在校生10%的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的标准资助生活费用。其中将根据学生的家庭贫困状况,按1000元、1500元、2000元三档进行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残学生免学费,对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城市或农村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残学生免除学费,市财政统一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600元的标准,补助学校免学费资金。中职教育:正规民校一二级学生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免学费政策,免学费范围为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公办及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等教育:省政府设立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在校生3%的比例进行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2014年开始设立,全省每年奖励学生10000名。  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14%的比例、平均3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按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6000元的标准,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为国家助学金  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高等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A8—A9版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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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们新生以及大二的学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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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字有点多希望贷款及续贷的认真看看,其他地方的也差不多,真有有不懂得可以问我!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要求,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安徽省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应选择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5.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①城镇低保户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③残疾人家庭。④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⑤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非农户口家庭。⑥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⑦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⑧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第5条任一特征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①城镇低保户需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级相关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贫困库为准,并出具证明。②孤儿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残疾人家庭是指借款学生户口簿所列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以借款学生所在户口簿所列示成员统计。④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未成家的兄弟姐妹和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户口与借款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中。需提供近年住院大病诊断证明或病历、大额缴费单据等原件和复印件。⑤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⑥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需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需详细列明致困原因。⑦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指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⑧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需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需详细列明致困、致贫原因。⑨今年新录取学生(不含专升本和考研),高中期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享受国家助学金者,在提供县级资助中心盖章的书面证明后,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述佐证材料,由贷款申请人在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递交,有关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原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6.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⑥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二、贷款政策(一)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元之间100的整数倍,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四)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五)本息回收。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学生需在当月1-10日通过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六)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它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它行的助学贷款。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一)网上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cn),提交贷款申请。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第二次申请的可选择身份证登陆方式直接登陆。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两份。(二)现场受理1.提交资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2)身份证明材料首次申贷学生: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看)。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看),在读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原件查看)。③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条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续贷学生: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②学生证复印件。③如2011年或2012年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可携带2011年或2012年借款合同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或借款人无需前往,2011年或2012年借款合同查看后退还。如之前签订过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前往办理,无需授权人前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提交。④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条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2.现场受理时间受理时间为日至9月15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安徽省学生资助网或咨询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受理部门借款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三)账户开立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四)签订合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五)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四、贷款发放与支付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及合同回执,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再通过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汇划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银行账户。汇划后学生支付宝账户如有剩余资金,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五、特别提醒(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二)借款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及时准确,对于由于资料不全和其他学生自身原因导致的审批不通过合同将不再补充受理。(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四)合同文本必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五)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六)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七)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八)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2楼 12:59&|
ok我也是转的,大二要续贷总比大一办理第一次容易一点,但是也不省心呀,,【完】
3楼 13:01&|
还有就是,如果有什么不清楚可以到当地生源地镇教育局处咨询,不是本省的生源地办理手续和安徽省的有所不同,希望你们提前了解,安徽省助学贷款办理日期为8.1-9.15号
4楼 13:26&|来自
前排混脸熟
收起回复6楼 13:30&|来自
我也不知道乱按怎么变成十五个字
收起回复7楼 13:33&|来自
虽然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但是感觉好牛逼的样子~
收起回复8楼 13:39&|来自
发了一个帖子以为帮到你们,没想到现在为止回复全是水b
9楼 13:47&|来自
10楼 09:44&|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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