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做账有什么区别政府奖励会计处理怎么做?

收到政府高新技术奖励如何入账?《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现金同时: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会计分录1、领用材料等借:研发支出贷:原材料等2、销售研发样品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的样品,无需结转成本.3、按具体情况,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企业收到政府奖励入账要缴税吗?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公司员工都有餐费补贴,请问餐费补贴和工资一起发放,和发票报销的形式发放餐费补贴,账务处理时有什么区别吗?有什么税务风险?分析:实际上,很多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福利,会以“餐费补贴/补助”的形式向员工发放现金生活补贴,但是不同企业具体的现金发放方式可能不大一样!比如A公司是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打入员工工资卡发餐费补贴,B公司是要求员工拿餐饮发票在公司报销,以现金报销的形式发放餐费补贴。同样是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餐费补贴,两种方式到底在账务处理上有没有差别?如果处理不当会产生一定的涉税风险!如何正确处理才能规避税务风险?01 会计处理情况一: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打入员工工资卡例1:A公司没有自办职工食堂,每月定额发放500元午餐补贴,直接打入员工工资银行卡,员工自行在外面吃午餐。A公司财务针对以上餐费补贴,做了以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成本等——职工工资
500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 500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
500贷:银行存款
500注意:实务中,很多公司将餐费补贴在“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科目下核算,导致这部分支出不能作为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汇缴时涉及到纳税调整,同时,账面和申报表也都需要调整到工资薪金项目税前扣除。情况二:员工拿餐饮发票报销餐费补贴例2:B公司没有自办职工食堂,员工手册明确每月发放500元午餐补贴,让员工找餐票报销,员工自行在外面吃午餐。B公司财务针对以票报销的餐费补贴,做了以下会计分录:借:成本/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500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福利费
500
或者直接入了“业务招待费”科目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500贷:银行存款
500上面二种会计处理方式,不管是做职工福利费还是入业务招待费,都是不正确的!在实际工作中,财务对于收到员工提供的这些餐饮发票,一般做了福利费处理,有的浑水摸鱼,直接将这些费用支出做成业务招待费,还避免了是否需要把员工报销方式下领取的餐费补贴合并到工资中缴纳个税的问题!但是!这两种方法均存在涉税风险点:作为业务招待费及福利费均不能税前扣除,账面及申报表均需调整至工资薪金项目税前扣除。综上,对于没有职工食堂的单位发放的伙食费,属于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列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核算,无论以票报销还是以货币形式发放,均属于工资范围,在此政策下,也就是无需取得餐票了。应作如下处理:借:成本/费用等——职工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02
企业所得税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对于没有食堂的公司直接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的伙食费,按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口径一致。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03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餐费补贴属于与任职或受雇有关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核算,既然不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就应并入领取餐费补贴员工的工资总额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说明的是可以免征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有人问了,那误餐补贴呢?什么情况算误餐补贴,需不需要缴税?对于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就缴误餐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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