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的官职排名时期的“甲长”是什么官?

点击上方“天津市档案馆”即可关注我们,欢迎分享!  保甲制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代有兴废,以保甲制度作为行政管理的枢纽,统治管理和组织基层民众的手段。其最本质的特征是以户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汉代的做法是实行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代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宋代王安石、明朝的吕新吾、清朝的曾国藩,均推行过保甲制度,至清朝形成的体制是以十家为牌,牌有头,十牌为甲,甲有长,十甲为保,保有正,实现的是封建皇朝对全国的严密控制。  日伪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自1940年至1949年初,也实行过近10年的保甲制,仍然是沿袭清朝保甲制度的基本模式,保甲编组,首以10家为牌,10牌成甲,10甲成保。当时宣传保甲的意义是齐家、睦邻和卫乡,彼此相助,彼此保证,所谓“推行政令,强化治安。”  1939年7月26日,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了保甲条例,规定保甲应分区编组,并以警察区为准。具体组织形式是以户为单位设户长,10户为甲,甲设甲长,10甲为保,保设保长及副保长。编余之户不满一甲的,6户以上另立一甲,5户以下并入邻近之甲,编余之甲不满一保者,6甲以上另立一保,5甲以下并入邻近之保。在条例中明确规定警察局及各区警察分局是推行机关,由各区警察分局局长或区长监督该区内各保长,各保长监督该保内各甲长,各甲长监督该甲内各户。  1943年1月,天津市公署制定了“区制及保甲施行暂行办法”。在第十七条第一项中规定,“保长、副保长由该保各甲长推举二人,经区公所呈请市公署核定后充任之”,第二项中规定,“甲长、副甲长由该甲内各牌长推举二人,牌长由该牌内各户长推举一人,经区公所呈请市公署核定后充任之”。天津市在实行保甲制时发展了牌的概念,也就是将原甲、保的规模分别扩大,甲下设牌,形成了更加严密的组织体系。  天津市临时参议会提出保甲连坐十家牌法,即所谓每甲发给值日木牌一个,木牌上写市政府谕:“如在该甲内查出盗匪时,该值日甲如不预先报告,即与匪犯等一同问罪,决不姑宽,此喻”。在木牌上加盖市府印,在木牌背面写着甲值日牌,这一甲牵扯到十家。各户之间联合作保,共具保结,一家有事,九家举发,若不举发,十家连带坐罪。保甲制的实质是通过联保连坐法将统治区域变成大囚笼。  天津市再次执行保甲制度,由警察局提出,1939年6月16日,警察局呈试办保甲制度,以此来充实警力。“查警察以防止社会危害、保卫地方安宁为天赋,是以警察实力之厚薄,系民生至属切要。  津市为华北重镇,工商繁盛,人口稠密,五方杂处,良莠不齐,警政职责夙称重大”, “……惟辖境广褒,户口众多,警察耳目一旦未周,难免宵小乘机兹扰,势非官民合作共卫地方,不足以策万全。兹为彻底铲除莠民,维护公安计,拟行临时试办保甲制度,俾邻里同乡,井田共守,……而收官民相互辅助之效果”。1940年3月1日,在全市各处张贴开始施行保甲制度布告,布告说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但官方的说法是自天津保甲组织正式成立办公的日子,时间是1940年7月31日。  按照要求,各家各户都要参加到保甲组织中来,值勤巡逻、劳军纳捐、推荐新兵、交兵役款、交保甲费。当然从推行政令,进行宣传等方面也有多方面的作用。保甲经费依照保甲条例第6章第32条的规定,是以征集保甲住民共同交纳为原则,“只限于残破未复及贫瘠特甚,实难就地筹措等地方”,由市公署补助。   南市所在的大七区,东自海河至海拉尔道,沿兴安路拐至东南角,再沿和平路拐多伦道至海光寺,沿墙子外大街(卫津路)至李七庄,沿大围堤西拐至凌庄子到王顶堤,向北一直到西营门,向东沿西营门街、西关街、西门内大街、东门内大街到海河。这是天津市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当年成立了60个保,属于南市的为第7至第22保。其中第20保和22保并没有完全在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南市范围内,它们分别跨过了南门外大街,与第34保、第36保相邻,以赤龙河为界。  1947年实行新的区划,方案中新七区的实际面积小了很多,除了鼓楼东西大街以南到南马路的区域和水阁大街以南至海拉尔道的区域外,就是南市了。新七区减掉了38个保区,只剩下22个保区,在传统南市区域的仍然是第7保至第22保,它们的位置也基本没有变化,只是第20保和第22保收缩到南门外大街以东为界,这也正是我们今天说的南市的边界。  七区第1保至第6保不属于南市。第1保界,东以海河西岸为界,南自邱家胡同起经大丰巷至海河沿止,以路南为界,西以东马路路东为界,北以水阁大街磨盘街路中为界。中间包括位于小洋货街的市警察局、扒头街上的捐务处、南斜街、马家胡同和康家大院等。  第2保界,东以海河西岸为界,南以闸口街为界,西以东马路路东为界,北自邱家胡同经大丰巷至海河沿止,以路南为界。  第3保界,东马路路东为界,南以南马路中心为界,西自弥勒巷路东至曹家胡同路东为界,北以东门内大街路中为界。区域内有草厂庵、头道沟和冰窖胡同等。  第4保界,东以弥勒巷胡同路东为界,南以二道街路南为界,西以南门内路东为界,北以东门内大街路中为界。内有大刘家胡同、杠张胡同等。  第5保界,东以二道沟曹家胡同路中为界,南以南马路路中为界,西以费家胡同经建德里至南马路止,路东为界,北以二道街路南为界。  第6保界,东自费家胡同经建德里至南马路止,路东为界,南至南马路路中为界,西以南门内大街路东为界,北以二道街路南为界。  代表了南市区域的是从第7保开始。全天津市最独特的是,南市有些保区的边界既不依街道也不依胡同划分,只能从胡同内的某栋房子划分,那时代的人们也未必能说清楚。说不清楚的这部分就是与日租界的分界线,即广兴大街、大兴街以东沿着和平路和多伦道至海光寺有一条天线,这一天线大约距和平路与多伦道的中心线有几十米不等的距离。  第7保界,东以沿旭街的天线为界,南以平安大街路北为界,西以荣业大街路东为界,北以南马路路中为界。  第8保界,东以沿旭街的天线为界,南自清和大街路北、大兴街路西、泰华楼饭馆边的华楼胡同路南、永安大街路南为界,西以东兴大街路西为界,北以平安大街路北为界。  (因微信篇幅限制等原因,以下内容略)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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