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九十四条的案例分析》的几个经典案例

第1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普及法治知识,培育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教zd厅函〔2017〕x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第二届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和省“七五普法”规划、《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法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二、参与对象
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安排
(一)“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8月10日,各县区教育局及时将教育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文件转发至学校。各学校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在学生中的影响。
2.推荐选送阶段:8月11日—9月18日,各县区教育局推荐选送每个组别各3个参赛作品(按照小学高年组、初中、高中3个组别,录制以宪法与个人、宪法与社会、宪法与国家等为主题的学生演讲视频,时间5—8分钟);市直中小学、有关中职学校每所推荐选送相应组别2个参赛作品。
3.初审阶段:9月19日——9月20日,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每个组别选出3个作品参加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决赛,同时评选出各组别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4.全省决赛阶段:10月中旬,决赛在南昌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将按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高校4个组别各评选出1个特等奖,5个一等奖。各组别特等奖获得者将代表江西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分小学高年级、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3个组别,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开展知识学习、测评。各地各校组织学生利用普法网提供的网络平台,直接参与法治知识竞赛活动。
四、有关事项
(一)“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1.请各县区教育局于9月18日之前将演讲比赛参赛作品报送至市教育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2.视频要求:报送作品必须为学生本人演讲视频,演讲文稿须原创。声音清楚,画面清晰度高。支持绝大多数视频文件格式。
(二)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1.各县区教育局按照要求负责组织完成本地区所辖学校管理员的注册、认证工作(注册流程详见普法网),部署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法治知识学习与竞赛工作。市直中小学、有关中职学校管理员名单报市教育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2.本通知发出后,各县区教育局即可利用普法网部署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习活动。网上竞赛平台开放至2017年11月30日,各地可组织学校以自愿方式参加,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组织参赛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有关中职学校高度重视,把本次活动作为本地、本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和优势特长,积极组织开展活动,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第2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宪法讲宪法个人心得体会,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2021最新学宪法讲宪法个人心得体会1俗话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法字,让我们的生活变的有井井有条。法律无处不在的。作为一个五年级小学生,我们应该学宪法,懂宪法,用宪法。这样才能给我们自身带来安全。
宪法是什么?根据我这五年级小学生来理解,应该是法律,法律是什么?法律是国家大法,法律是能给我们带来安全,且公平公正的一个东西吧。
或许现在的我们,根本用不到宪法这个东西,可是,学习了它,会让我们受益终生。
记得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程中,看到了那样的一幕:
当时围观的人非常多,我好不容易挤进去,看见一位老奶奶趴在地上,旁边还有一辆“躺着”的自行车。左侧是一位正在打电话的约30岁的叔叔和一辆摩托车。根据这个情节来看,应该是那位叔叔撞了那位老奶奶。场面人声鼎沸,有的人说:“真可怜啊!”
“就是,这人怎么这样!”“哎,这社会的人啊!”
不一会,警察就来了,一位警察把那位老奶奶扶了起来,把老奶奶扶到车里坐着。同时也把那位叔叔“请”到了车上。我看着车逐渐走远了……有人说可能和平解决了;还有人说可能老奶奶碰瓷,死活要2000元;还有人说可能那位叔叔跑了……我在想,如果当时没有警察会怎么样,应该是场面很混乱吧。妈妈对我说:“是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宪法,你可要好好学习,做个知宪法,懂宪法的孩子。”
通过这次事情,我明白了,是宪法这个东西,把我们的国家,生活一切都改变了;是这个毫不起眼的东西,让我们的国家变的富强,民主。让我们从小学宪法,懂宪法,为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出一份力。
2021最新学宪法讲宪法个人心得体会2法,他是我们生活安全的保障;是悬崖边一声亲人的呼唤;是在茫茫大海中的指示灯。法,我们每个人都应了解。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我们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遵纪守法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仔细想一想,他就在我们身边。你是不是遵守学校纪律,你是不是热爱学习主动思考,你是否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你是不是诚实勇敢,从不撒谎。你有没有在公交车上主动为别人让座,有没有在家里主动为父母洗碗。如果有,你就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如果没有,就从现在起,从自己做起,加入这个队伍中去。当然不只是这些还要学法,守法、用法。
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开人生的第一步。我们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分辨是非不做违法的事。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守法,法律是神圣的,只要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向我们身边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运用学过的法律只是来保护自己。
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让我们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2021最新学宪法讲宪法个人心得体会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而宪法也为我们中学生赋予了权力和义务,如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第二十四条: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所以,我们中学生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在社会的贯彻实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制度环境,意义重大。
我们应当确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志向,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学会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准时到课堂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做好预习、复习工作,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不帮他人作弊。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必须是讲文明的人。要尊老爱幼,团结友善,明礼诚信,平等待人,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对待荣誉地位有实事求是之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把粗鲁当直爽,不把好斗当勇敢;善于用智慧化解矛盾,有容人、纳人的海量,不记旧仇,更不添新恨;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我们提倡学习宪法,走向文明,绝不是鼓励人们是非不分,事故圆滑,八面玲珑,而是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使思想认识达到一种新的境界、新的水平。
法制教育是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必不可少的途径,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肩负着神圣的使命。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步入法治社会,目前已公布施行的法律近200部,基本上实现了事事有法可依。其中宪法是母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政党、团体、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规定的特权。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祖国的安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护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是当代中学生的神圣职责。所以,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做高素质的公民,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2021最新学宪法讲宪法个人心得体会4谷穗、齿轮、金色的五星,簇拥着国徽下法律的圣洁。法在我心中威严而又炙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很多地方要用到法律,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及至上学以后学校的老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也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还请来了很多警察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从此,法在我心里扎根了。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孩子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绿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2021最新学宪法讲宪法个人心得体会5宪法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我们也常提到它,可是,你知道宪法的详细概念吗?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而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需要拥有的是宪法刚正不阿、不同流合污的品质精神,宪法精神主要包括:(I)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2)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这三个方面的本质特征在现行宪法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宪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第3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班会目标:
1、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班会准备:
多媒体课件、法制宣传片,法制宣传手册
班会过程:
一、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约束。大家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天吗?对,是每年的12月4日,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二、认识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青少年应该知道以下几点: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第4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要学习宪法,我们就要了解宪法;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理解宪法。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一切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和行动指南,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主题演讲稿材料,提供参考。
演讲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孟浩,来自警务系20xx级一中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争做知法守法护法先锋”。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感觉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其实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宪法是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如果把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比喻成一棵树木,那宪法就是提供支撑作用的树干,像是民法、刑法、民商法等则是树枝,各种法律解释、实施细则则是枝叶,他们围绕着宪法这一根本大法,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今天我们能来到学校学习,是因为宪法给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将来我们走向社会参加工作,还是依靠宪法给我平等就业的保障。过去,我们依靠着宪法走到了今天;未来,我们必然还要在宪法的保护下开创新明天。可以说,宪法就是我们的金刚罩和铁布衫。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特别是作为一名青年,一名警校生,只有好好学习宪法、严格遵守宪法、倾力保护宪法,才能体现出我们的价值,实现我们的追求。
要学习宪法,我们就要了解宪法;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理解宪法。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一切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和行动指南,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它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重大的作用。
治国无其法则乱,人民的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维护,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制度环境,意义重大;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所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应是我们的义务。每年的12月4日是我们的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国家设立节日,由此可以看出宪法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所以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更应该学习宪法,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做时代的弄潮儿。
守法而不变则衰,世界在改变,国内外局势也在改变,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最新的宪法修正案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了加速键,让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越来越近。
当代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必将成为共和国新时代的骨干和未来,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特别是作为警校生,今后我们很可能会走上执法的岗位,成为一名司法警察。我们的宪法意识水平可以直接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和实施。所以为了祖国的发展与民族的复兴,作为现代大学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首先,我们应当积极学习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其次,我们要在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最后,我们要以各种形式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各位同学们,未来属于我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大学生,做一名优秀的新时代青年。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演讲二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全国人大分别在xx88年、xx93年、xx99年、2004年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过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的时间节点,无不对应着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每次修宪,都体现着党的治理水平与执政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每一次修宪,都是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的进一步保证。宪法修正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从这次修宪内容看,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并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两个阶段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奋斗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交新思路纳入宪法,成为内政外交的重要遵循。党的这些重大的理论方针实时地写入宪法,必将更好地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凝心聚力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再度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在宪法修正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广泛共识,为全面从严治党、监察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事业指明了规范和方向。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
XX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正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要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此次宪法修改,对于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XX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至关重要、影响深远。党员干部要广泛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回顾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都离不开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对宪法精神的尊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面临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才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这使我们更有信心、更有勇气大步前进,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源源不断的强大能量。
演讲三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藏心,平安伴行》
“停错一个站,魂断一车人”,继高铁霸位男女事件之后,10月28日,重庆市公交车坠江事件,15人遇难,该事件一时刷屏了各大媒体,自媒体的头条,引发了全国热议。
究其原因,竟是司机因为停错站,引彪悍女乘客拳打脚踢,司机不甘束手就擒,弃盘相搏,最终发生车祸,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逝者已矣,有网友说:长达五分钟的打斗,竟无一人,上前制止。也有网友说:沉默的看客,助长了挑事者的气焰。
我觉得是肇事者的不守法,旁观者的不懂法,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如果当时有人站出来,拿出法律的武器对抗肇事者,何以魂断一车人啊!
坠江事件,也许我们只能隔着手机屏幕,摩拳擦掌空叹息;其实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不发生各种事件。隔壁村丢了个小孩;旁边店掉了部手机;步行街上有一纹身男正在偷前面小姐姐的钱包;您们如果遇到这些气焰嚣张的不法分子,你是否如同重庆公交看客一般选择沉默。不幸的是大多数人选择回避,妥协的养分助长了黑恶乱,突然崛起的黑社会一度让介休人心惶惶,小儿闻黑啼哭,大人闻恶色变。
万幸的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部署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介休人一马当先,开展为期三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体公安干警,日夜兼程,村村扫,乡乡打,镇镇查,雷霆亮剑,誓去毒瘤。
介休警方打掉一个以马某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介休警方打掉一个以田某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等等;频频捷报传来,百姓奔走相告,介休警方更是普法于民,警民携手,高举宪法之剑,让恶势力露出纸老虎的本质,一股股的黑势力和保护伞被连根拔起,人人都为这迟来的正义欢呼喝彩。第5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
X月X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我校全体同学都在当天早自习进行了宪法晨读,学校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宪法学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我们同学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环节。我们当中有极少数违规违纪同学,你的行为在正义感缺失的同学眼中,可能代表着自由和勇敢,但在有正义感的同学眼中,便是放纵和鲁莽。是自由和勇敢,还是放纵和鲁莽,只要和正义并行,就一清二楚。第6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关键词:宪法 案例教学 初探
法律的生命力源于理性。如果把法律看作是鱼,那么社会则为水,正义为其肉,理性为其骨。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是法律的生存之道,是法律精神得以弘扬的惟一路径。肇始于近代工业革命之时的宪法对于人类的贡献完全可以与工业革命本身相提并论。它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类社会的权力异化难题,形成了控制权力膨胀与泛滥的屏障,使国家权力更具理性与人性。所以,宪法的精神在于限制与规范国家权力,通过设定权力内容的界限与权力运作的流程以有效地保护公民权利。宪法的精神只有在宪法作用于社会实践之时方能实现,也就是必须构建符合法律精神的制度。这就是所谓“宪法之治”。国内一位著名法学家说过,法治要具体。宪政制度的推进要体现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教育的方方面面,在这其中宪法学教育承担了很大责任。
一、西部地区宪法教学现状及对策分析
在整个法学教育中的课程体系中,宪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具有基础理论性质的专业课程。如前文所述,宪法对其它部门法的学习提供者理论与规范上的指导,学好宪法学,培养好学生的宪政思维,对其他部门法学的学习提供者有力的理念支撑,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我们在宪法学教学方式上的单一导致宪法学未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在教学方法上的单一与教学内容上的抽象。
(一)从教学方式来讲,宪法学教育的课程设计是以讲授理论为主要方式,多数教师比较注重联系古今中外的理论资料去介绍、分析和评价某种立法或学术观点,而忽视分析研究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实际经验,造成理论与实践脱节。由于灌输式教学法形式单调,加之宪法学的内容又比较抽象、枯燥,虽然某些教师讲授时使出浑身解数,但在学生听来却是索然无味,因而很难被学生接受,一定程度上,使师生双方面的积极性都受到挫伤。即使有的学生虽然对宪法学理论上的问题有所理解和把握,有些学生甚至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但遇到案例问题分析时大都缺乏能力,所学理论与所遇现实的严重脱节。而且由于宪法学课程的许多内容都与其他课程相重合,例如其中关于国体,政体,以及国家结构形式等部分内容在高三的政治课中已经涉及到了,再如有关宪法发展的历史又与法制史课程重复,还有关于社会经济制度方面的知识在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也已经讲过如果再讲,如果不开辟另外的教学角度,还沿用政治学的老路,就会给学生造成“热剩饭”的感觉,认为宪法课与政治课没有多少区别,从而在教学的过程中降低宪法学科的独立性,模糊宪法学本身的法学学科的特质。
(二)从教学内容上来讲,宪法学教学的内容比较抽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宪法学,或注释宪法学的误区:造成就条文讲条文,就制度讲制度。一般表现就是按我国现行宪法典的结构编排课程体例,按宪法典确定的宪政制度串联宪法学。这种教学方式的内容是以宪法规范、宪法制度为教学的核心,其优点是有针对性,理论讲授完整而系统,但如果仅仅限于这一层面,而不进一步挖掘宪法规范背后的文化及其社会背景甚至是规范的价值内涵,则可能堕入法条主义的片面性。二是政治宪法学,或宪法政治学的误区:造成学科归类的错位。把宪法学归为政治学范畴,用政治理论诠释宪法,用政治眼光审视宪法问题,使得宪法学整个体系充满了政治学色彩。这一定位直接导致学科属性的偏离和法学基础理论的空洞。使得该课“法味不足”而“政治性有余” [①].三是本土宪法学,或移植宪法学的误区:造成不加分析地割断不同制度下学科发展的联系,把宪法学混同为中国宪法学或西方宪法学的分支学科的层次。不注意比较,不重视宪法学本土资源与移植文化的通融与对接,造成学科视野的偏狭。
宪法学基础理论的空洞早已引起学术界广泛重视。如我国著名的宪法学家莫纪宏博士在他的著作《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中指出的“我国宪法学理论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和实现”。韩大元教授在《现代宪法学原理》一书亦提及“我国目前宪法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恐怕与我们对宪法实践的认识有关,即没有深入分析和掌握宪法实践的发展规律,对社会实践和知识相互连结的方式理解过于片面”。在高等法学教育中,如何建构真正属于宪法学的具有学理性、思辨性的学科体系进而实现宪法学这门法学专业课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创新,亟待研究。
近年来中国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宪法个案,引起了学术界、民间与官方的关注。在对个案的解释与分析中过去被人们认为枯燥、抽象和沉寂的宪法学开始发挥起调整社会生活的作用。可以说,在实践中出现的个案为宪法学的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引起了中国的宪法学理论与社会成员的生活之间缺乏密切的联系与利益上的互动,许多学者尝试在宪法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方式,宪法案例是宪法理论与宪法实务在不受任何限制的环境下的自由对话,每一个宪法个案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而且从事实与经验的角度推动了宪法学理论的发展。在宪法学的课堂上,以案例分析为特征的教学方式,弥补了传统的宪法理论的教学方式的不足,在彼此互补的作用中激活了沉闷的宪法教学,也带动了宪法学教学方式的改革,宪法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也开始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一、宪法案例教学概念的界定
宪法案例教学是指在宪法教学实践中,教师依据宪法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宪法教学需要,在学生学习宪法基础理论的前提下,精选案例和实例,通过分析、讨论、旁听审判,实际办案等多种形式,以案引法,以案学法,进而由法设案,以法辩案,在实践中培养学生活学活用宪法学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这样一种教学法是教育者本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宗旨,遵循教学的基本要求,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习者引入一个特定的情景之中,通过师生与生生的双向和多向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和研讨,从而重点培养学习者的批判和反思意识,延伸一步讲,对宪法的解释和研究提供一个平台,以促进宪法学科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并最终为宪法学科成长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而奠定基础。
宪法案例教学属于宪法学教学方法之一,与传统的宪法理论教学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
第一,从教学目的看,如果说理论讲授侧重传授知识,那么案例教学则着重开发智能。古人云: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如果说理论教学侧重给学生以“鱼”,那么案例教学的目的则是教给学生“捕鱼”的方法。教师在宪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首先是启发学生在纷繁复杂的案例事实中分清什么是宪法问题,其次是引导学生在宪法问题中理清各种宪法关系,最后才是所涉及的宪法性原理。这样一种思维方法,使学生的视野不仅仅拘泥于静态的宪法原理与知识,而是注重区分宪法问题,宪法关系的能力,训练学生在碰到一个具有综合性的案件时,能够明确应当适用哪些规范来解决问题
第二,从教学过程特色来看,案例教学具有综合性,答案具有多元性。案例教学是以案论理,从案例中引申出带规律性的道理;或是以理论案,即在前期理论讲授的基础上利用案例来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和掌握。由于,在一个案例中很有可能包含多个部门法的知识,案件的解决方案也具有多元性。所以案例教学的答案在很多情况下呈现出多样性。
第三,从教学进程来看,案例教学具有互动性。案例教学的主体是学生,案例教学这种启发式的教学模式,就是要通过师生和生生的双向甚至多向互动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大胆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与见解,通过大家共同的辩争来说明问题,与理论讲授课只有教师一个主角独角戏的情形相比,宪法案例教学则是一出群众话剧。一堂好的案例教学课可以使学生高度参与,充分讨论,教师只是“教 练员”或者“裁判员”,对学生的讨论分析进行启发、引导,使学 员获得符合教学目的的解决方案,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转变为主动的探求。
第四,从案例教学的重点来看, 案例教学法在巩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加深对教材中重要观点、原理、方法的理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对问题的思辩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案例教学法的着眼点不仅在于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获得蕴涵其中的那些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更在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宪法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功能
1、有效的训练学生的宪法思维方式
所以宪法思维是一种“权利” 保障的思维,而权利保障离不开对权力的制约,于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就成为宪法思维的主角,一言以蔽之,宪法思维是一种有关权力——权利秩序的思维。这种权力——权力秩序的思维方式应当区别于政治学的思维模式,作为一门法学学科的宪法学,不同于纠缠于政治意识形态的价值与阶级分析,而是 “围绕宪法规范形成思想”[②] 即,在一种规范宪法学或曰解释宪法学的方法指引之下,围绕着权利—权力秩序的思维方式。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以案说法,用案例证明法理,将呆板的理论放到活生生的案例情景之中,在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去寻找宪法规范以及发现宪法规范的优劣的过程中,可以将学生发散的思维收拢到规范宪法的轨道上来,锻炼他们的立足于宪法法律规范的学习和研究思路,致力于细致的、严肃的、“规范化”的学术营构,形成围规范形成思想的习惯。
转贴于 2、为其他部门法的学习提供理论指导
谁也无法否认宪法在终极意义上为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提供了法律基础[③].就像凯尔森在阐释宪法对一般规范内容的决定中论述的:“宪法可以消极的决定法律必须不要的某种内容。[④]宪法对其它部门法的”法律基础性“,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体系秩序的设定问题,而是人类完成了这样一中历史性课题:将一些人的基本权利这一最高的价值赋予宪法规范加以体现,一图划定国家权力的界限,而肩负这一使命的宪法本身才获得了最高法的地位。这才是宪法对其他部门法之决定的思想底蕴。
首先,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合,平等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我国目前二元社会的经济结构仍然先天阻碍
城乡之间人们起码的程序平等。宪法案例教学直接为学生提供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案例,比起传统上的粗放型的价值和理念的研究相比,为学生感受宪法的具体制度在社会中的实际运用,感受人权权保障在社会现实的功过是非,感受的人权保障功能还需要民法的那些规范或条款具体落实,无疑是对学生以后学习掌握民法提供了一种理念指导。
其次,宪法与刑事法律的关系。我国修改后的刑法突出了人权保障功能,表明刑法已将对社会的侧重保护向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并重的方向发展,是我国刑事法治走向成熟的标志。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对刑法的具体规定具有指导性和制约性,而刑法的具体规定又是对宪法原则性规定的体现和保障[⑤].然而在近期发生的“聂树斌冤案”和“佘祥林杀妻冤案” 中,我们似乎看到了刑事司法实践中个别与人权的尊重与保障并不和谐的音符。这些冤案的发生,或是涉及到我国国家权力的宪政架构,或是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这两个个案虽然是典型的刑事司法案例,但是其中的宪法问题却不可小视。如果能在宪法学讲授的过程中加以引用,不仅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在我国建设法治的具体历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又可以将多方面的宪法学知识综合起来,加强知识体系的上下连贯性和逻辑性,关键是能在一种个案的背景下,体验我国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的现实。
再次,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宪法是基本行政法的渊源,不仅为行政法提供了统一的标准,而且宪法确立的法治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民主国家原则等对行政法的形成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行政法作为宪法具体化法或者宪法的执行法,对宪法的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宪法作为规定国家基本制度的根本法,提供行政权存在与活动的依据,使行政权的运作从属于宪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作为具有原则性和纲领性的宪法通过行政法将其具体化,但具体化本身并不是无限制的,客观上存在一定限度,超越其界面而得到的具体化可能会影响宪法对行政法的制约功能,使行政权失去合理的基础。在宪法学案例中,许多情况下,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了行政权的干扰和侵犯,特别是行政立法权的侵犯,例如震惊全国的“孙志刚案”,“青岛三考生诉教育案”等等,在时与这些个案所传递给我们的信息中可以看出我国宪法所倡导的“人权保障”原则时行政权的扩张产生激烈的冲突,个案为书本上的“静态”知识与现实的架起了沟通的桥梁,为学生准确把握宪法原理,找寻行政法制中的不足与缺漏提供了帮助。
3、拓宽宪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思路
从学科历史发展角度讲,宪法学与政治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宪法学本身就是从国家学与政治学中逐渐脱离并发展起来的,两个学科的共性在于:研究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运行规律;研究国家原理;研究国家权力的限制界限及程序,虽然内容上有交叉之处,但在研究方法和探究思路上却有很大的差异,政治学研究的是政治现象,宪法学研究的是宪法现象,宪法学作为一门“法”的学科,应当是从“法”的角度来揭示政治发展的规律,来解释政治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对垒与博弈。然而长久以来,我国宪法学将宪法作为“社会科学”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用“马克思主义法学观”透析宪法的“阶级本质”,政治学、法理学等其他社会学科用一种“粗放型”的抽象的理论或价值考察就取代了宪法学本身的研究方阵,使宪法学呈现出“法将不法”的局面。
这种情形成了宪法学教学舞台上的单一“布景”,笔者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宪法学教学的教师深切的感受到,在传统的宪法学教学过程中,停留在政治学或法理学的研究思路上的宪法成了政治课的“剩饭”,这从一个侧面上印证了一个所谓“宪法学之悲哀”的情势[⑥].面对近些年出现的宪法个案,传统的“粗放型”宪法学理论明显表现其滞后性,缺少必要的理论准备与学术解释力;随着个案出现而增加的社会对宪法的需求与宪法学理论的应对能力之间的反差,说明宪法学理论实践功能的落后;个案的出现给宪法学家的传统的研究思路与研究对象带来了新课题,迫使学者们认真地对待生活中的宪法问题,提出有说服力的宪法学理论;例如在2001年的齐玉苓诉陈晓琪一案发生之后,有的学者将其称为中国的宪法诉讼第一案,其价值可比美国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也有的学者对“中国宪法诉讼第一案”的定位提出质疑,不论学者们对待该案的态度和观点如何,该案毕竟成为备受瞩目的大案,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对我国以往的宪法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提出了挑战,围绕着该案,学者们就宪法是否调整私法关系?法院是否能够解释宪法,以及违宪审查等宪法的前沿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不可否认该案所引起的讨论与争鸣,
4、促使学生关注中国宪政发展的现状,推动宪法学的中国化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学涉及许多敏感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如果我们在讲课时有意回避,那么,学生永远对这些问题都无法正确认识,甚至产生错误的想法。只有直面现实,运用宪法理论讲透这些现实问题,才可以使学生去正确认识和面对,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掌握过硬的本领,为将来走上社会建功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在讲到我国的国体是“以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时,有同学问道:“工人阶级既然是领导阶级,工人为什么还下岗呢?”面对这样的问题,一味回避不行,用抽象的理论说明也很苍白,只有用恰当的案例和实例才能解释清楚。宪法个案的是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发生变化的环境中出现的,表明我国从身份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的现实,标志着以公权力为主体的高度一元化的社会结构向公权力与私权力相互平衡的社会结构的转型[⑦].从齐玉苓案到延安黄碟案,每一个案例的发生都蕴含了深刻的社会背景,在以往的宪法教学过程中,运用宪法学一般原理来分析宪法案例时,我们可能会发现国外的宪法学原理很难解释中国自身的实践,很难直接运用国外的理论来解决中国自身的问题。宪法案例的出现为宪法学教学过程中的知识的传承提供了“本土”素材,这样,就会迫使我们去研究案例和思考相应的对策,努力发展出能解释中国的宪法、解决中国自身宪法问题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林来梵 《从宪法的规范到规范的宪法》 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第7页
2 徐秀义 韩大元《现代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年出版 第 486页
3 [奥] 凯尔森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2003年2月出版 第143页
4 徐秀义 韩大元《现代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502页
注释:
[①]韩大元 《中国宪法实践中的宪法问题与宪法事例》中国宪政网 calaw.cn
[②] 林来梵 《从宪法的规范到规范的宪法》 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第7页
③ 徐秀义 韩大元《现代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年出版 第 486页
[④] [奥] 凯尔森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2003年2月出版 第143页
[⑤] 徐秀义 韩大元《现代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502页
[⑥] 林来梵 《从宪法的规范到规范的宪法》 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第3页第7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一、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具体安排
各校、园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1.继续开展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各校12月4日,教育部将在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升旗仪式。
(2)9:05-9:15宪法晨读。由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9:20-9:45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5)9:45-10:00教育部领导讲话。
(6)10:00-10:30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讲法治课。
请各校、园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2.继续开展法治副校长“送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
各校、园联系区政法委指派的法治副校长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一次法治宣讲;其他宪法宣传活动学校自行组织。
四、工作要求第8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2009年10月3-5日,布鲁斯。阿克曼教授受邀主讲哈佛法学院2009年度霍姆斯讲座(Oliver Wendell Holmes Lecture),可谓是名至实归。 霍姆斯讲座由霍姆斯大法官亲自创建,意在延请哈佛法学院以外的大师学者前来讲学。讲座并不设定日期,以有足够资格的学者演讲为条件举办。例如,本次讲座与前次相隔三年,而更前一届则相隔四年。过去声誉卓著的演讲人,包括凯尔森、汉德法官等,而近来则邀请过波斯那、德沃金、桑斯坦等知名学者。故此,该讲座人称法学家之“至圣所”(Holy of Holy, 引阿克曼教授讲座中言)。阿克曼教授今次受邀,按照哈佛法学院Kagen院长的说法,是以耶鲁法学院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学者、当代最富思想洞察力的宪法教授身份(Kagen院长加了一句,也许该说哈佛教授们之外,因为他们不能登临这个讲坛)。 耶鲁伟大学者云云,出自哈佛法学院院长之口,或许不确,但耶鲁法学院院长头天亲临助阵,亦有不少耶鲁的教授、学生不辞跋涉之苦前来,至少对此是个有力的旁注;而于阿克曼在宪法上的成就,我想不会有谁提出异议。阿克曼自1969年开始在宾大任教,除1982年至1987年短暂栖身哥大外,其他时间都担任耶鲁政治和法律教授,其大作两卷本《我们人民》,早已成为当代经典。《我们人民》的书名,出自美国宪法的开篇语:“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译文引自美国驻华大使馆网站)书名选用这个在历史上振聋发聩的词语,我想是因为它对教授主张简明有力的概括:教授最引人注目的主张是在宪法上复兴人民主权。该书在当代影响巨大,Holmes前任讲座学者森斯坦曾撰文盛赞该书是“对美国宪法思想做出最重要贡献的著作”之一。 今次讲座,阿克曼教授以“生生不息之宪法”(Living Constitution)命名。第一天的内容就不同凡响,阿克曼教授提出,当今所谓宪法内容必须重新定义。 讲座伊始,教授直接以一个故事切入主题:某日美国国务院电话突至,邀其向中东某国王子阿尔法拉比讲授美国宪法,教授欣然前往;王子听过三日讲座后,自认为已经了解了美国宪法精义,欲牛刀小试一番;教授许其解释权利法案以后之宪法修正案,结果发现王子字面解释的结果会让任何一个美国人惊愕:王子细心推敲字面含义之后,对那些承载了废奴运动、罗斯福新政、民权运动等煌煌历史的宪法条文的解释,竟归于琐细无聊之列。惊愕之余,教授反思,失却了历史背景,美国宪法可还是众人常识里的美国宪法吗? “这个故事不是真的,只在我脑海里出现过。不过——”教授话锋一转,“我所谈的感受确是曾经真真切切有过的。”在亲身经历宪法解释的众多争议之后,教授本人的体会是,宪法决不应仅限于文本,而应扩张为包含美国重大历史转折之法令、宪法成例等内容的宪法典文(constitutional canon)。教授例举南北战争、民权运动对宪法条文意义的影响,论证今天法院、学者、律师对宪法的理解都并非死抠条文文本,而是都已经不自觉地吸纳了文本之外的内容。既如此,何须死守这五十二条、二十七个修正案呢?采纳文本之外宪法内容的宪法典文,将不再受限于单薄之文本,而是真正与宪法运行的现实相符。 第一天的讲座引来了很多疑问,质询最多的内容是,引入宪法典文的新概念,是否真正有助于现实的宪法解释问题:解释这个五十二条、二十七个修正案已经有这么多麻烦了,再添加别的内容,不是雪上加霜吗?再则,即使承认宪法典文这个概念,在文本之外这么多判例、法令,哪些算是、哪些不算呢?阿克曼的回答不紧不慢:现在所谓的解释宪法,本来也不是仅仅解释条文嘛,引入现在解释宪法已经依据的内容入宪,不过是为它正名而已。至于哪些可以入宪,需要具体分析,明日再说。 第二天教授接着用一个例子具体讲实践中的宪法典文概念,举的例子是民权运动如何改变了宪法典文: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件虽然今天在宪法里地位非比寻常,但在当时不过是宪法即将变革发出的信号而已;马丁。路德。金博士领导的民权运动,结合着可能出于自利目的而大张旗鼓的媒体力量,在政治领域发挥了奇效;大力推进的民权运动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后,运动反而获得了更大的关注;而继任的约翰逊总统则令人吃惊地继续推动民权运动且不遗余力。所有这充满了偶然的事件,终于汇集了人民的意志,形成了民权法案以及完 成了一系列宪法上的巨大变迁。 第三天的内容相当于前两天内容的总结。教授一开头就列出了两个对宪法的传统譬喻:宪法是个机器、还是有机体?认为是机器云云,其实是吧宪法当作已经设计好的一套权利制衡制度,后来人只需要坚持适用而已;认为是有机体,则是主张制定新规则以便适应现在这个变化了的世界,至于一群奴隶主和乡下人制定的规则,不必理会就是了。教授直言,两个譬喻都不确。教授提出,宪法应是一个基于人民的不断创造而生生不息的体制。如果认为宪法是机器,就是虚伪地无视国家再造(reconstruction)、南北战争(civil war)、民权运动(civil right movement)、新政(new deal)等对宪法的实质性影响;如果认为宪法是有机体,则降低了宪法的品味,忽视了美国传统中积淀的人民智慧。 窃以为,理解教授所说的这个“生生不息的宪法”,恐怕需要参考教授创制的术语“制宪时刻”(constitutional moment)。制宪时刻强调的是,人民在某一满足特定条件的时期会表现出超常的理性与克制,并将处理特定问题的智慧凝结为宪法共识,从而完成制宪。这使得对上述机器、有机体二譬喻的反驳变得可能。机器说实际是所谓原意解释的主张,有机体说则是长久以来有人意欲将宪法降格为一般法的挑战。对第一种主张,阿克曼教授教授认为是缺乏常识,也是对美国人民不断应对挑战、发展宪法的功绩的蔑视。对第二种主张,教授强调宪法并非日常政治所产生的普通法律可比,因为日常政治里人民的意志常常被政客、媒体等庸俗力量歪曲,而在制宪时刻,人民因特定条件的满足而得以汇集智慧、形成意志,恰如民权运动时期人民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声音完成宪法实质修正一样。 三天的演讲,令人回味无穷。法大张守东教授言,阿克曼教授的主张之于宪法理论,恰如罗尔斯的学说之于政治学、德沃金思想之于法理学,都是对当代美国理论和现实危机的回应。阿克曼教授的宪法理论乍一看来似无多少建树,仔细看却处处用心良苦。例如,在回应宪法秩序为何高于日常政治的问题上,阿克曼教授诉诸人民得以凝聚智慧的条件,从而把宪政共识抬升到肮脏的政治算计、党派交易之上;在回应司法审查为何可以超越国会立法的问题上,教授以人民意志在时间、空间上的超越性和司法机构在探询人民意志方面的技能和品格做答。这些都既是宪法理论的长期难点,也是现实司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阿克曼教授的理论的过人之处,在于其将人民主权赋予实质内容的努力。于国人借鉴之处,在我看来有两个方面。其一,我们的法律理论中提及类似概念之处,多流于口号形式;而过去政府以党的政策、文件代替法律的历史,更导致了今天人们对宏大理论的一般反感,而阿克曼教授告诉我们,所谓人民在关键时刻会站起来有所行动,并非只是停留在美国宪法纸面上的东西,而是真真实实的发生在美国的历史上、也会在以后合适的时候重新出现。研究我国宪法的同仁,是否考虑过我们的理论里也存在相似的可能性?其二,在宪法中最为重要的不是文本,而是在宪法文本背后、据以解释宪法并发挥着实际效力的宪法共识。缺乏宪政共识的情况下,无论谈法治、违宪审查还是宪法的司法化等等,都是空话。而在实际司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会因没有宪法共识身处而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参见拙文《“挂靠”企业的历史和语法》对法院裁判改制企业财产纠纷问题的分析)。在当下谈中国的宪政和法治,要问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有没有宪法共识——若有,究竟是通过何种形式形成的;若无,将来人民会以什么方式达成宪法共识? 注:布鲁斯。阿克曼教授的理论有关讨论,可参见汪庆华《宪法与人民——布鲁斯?阿克曼的二元主义宪政理论》,《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 http://www.law-frontier.com/ReadNews.asp?NewsID=402 ;文中提及拙文,参加郭锐:《“挂靠”企业的历史和语法》,《洪范评论》学刊第1卷第1辑。www.usc.cuhk.edu.hk/wk_wzdetails.asp?id=5405.第9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论文摘要:为同时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外语水平,结合双语教学理论与实践在宪法学这一重要法律课程中的应用,对在大学法学专业中进行双语教学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实施意义进行了分析,对宪法学的双语教学实践进行了深入探究,为其他法学课程的双语教学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一、“双语”教学的理论基础与目标定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以提高外语水平为主要目的的双语教学在全国不少地区拉开帷幕,成为我国当前教育改革的一个亮点。自2001年国家教育部在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6》出台后,越来越多的学校和教师青睐双语教学,实践双语教学。在高等学校大力推行双语教学,特别是在一些国际通用性、可比性较强的专业和学科中引用原版教材推行双语教学,尽快与国际接轨,是培养优秀的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的需要,也是我国教育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必然要求。
二、宪法学课程采用双语教学的理论基础
(一)宪法学产生与发展的特征
宪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本身带有非常明显的“异域”化特征,从宪法的产生来看,近代的宪政运用发端于近现代的人权和民主运动,宪法则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宪法学的发展进程中,也在不断地关注外国的宪政理论,吸取宪政发达国家的经验,这种宪法学发展过程说明,本国宪法学从一开始发展就受到比较宪法方法的影响。从另一角度讲,西方宪法文化与非西方宪法文化之间价值具有平等性,当今世界,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文化交流,对国外宪法学的学习和借鉴成为宪法学科必不可缺的内容之一,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近年来,比较宪法学(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的研究不断升温,成为宪法学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新型方法。通过比较不同的宪法现象,人们可以找到人类社会中的许多共同点。比较宪法学所研究与关注的问题与人类生存有着密切的关系,以人的尊严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宪法理念体现了当代社会发展的基本价值趋向。在多元文化的冲突与融合过程中,比较宪法学应总结不同文化体系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并通过比较宪法学提供的平台,共同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正是基于这种原因,目前在本科宪法学教学大纲中的四大部分(宪法学基本理论,宪法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以及国家基本制度)都或多或少的包含有外国宪法部分或比较宪法的内容。因此,给本科学生讲授宪法学课程时就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许多国外宪法学理论以及对世界产生影响的宪法典或宪法文本。从学生学习的规律来看,当学生对本国宪法学知识了解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感到比较不同国家宪法现象的必要性,而这时就萌生了对国外宪法学了解和学习的需要。顺其自然,要进行比较研究,首先就需要对国外宪法特别是英美国家的宪法及相关宪法学著作进行了解和学习,引入双语教学法无疑为阅读经典原著的部分内容提供了恰当的机会。
(二)人权问题研究地位的提升
“人权”的概括性条款入宪,推动了人权系列问题的研究,人权保障已经成为宪法学研究的重点内容。实践中,我国政府继l997年10月签署加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后,于1998年10月又签署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迄今为止,中国已经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就业政策公约》等20多项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并陆续生效。基于此,对于人权问题的了解或研究只关注本国宪法的规定,而忽略外国处理类似问题的相关经验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在中国宪法的解释和实施机制不发达的情况下,适当参照外国宪法的案例对于任何有价值的学术贡献来说必不可少。教学中适当引入英语内容,接触未经翻译加工的原始资料,可以带领学生拓展阅读范围,了解概念的原始意义,特别是透过既定的英文表述来领悟宪政的普适性价值追求,无疑这些目标的实现在单一语言教学环境下是无法追求到的。
三、在宪法学课程中采用双语教学的方式与效果
(一)宪法学双语教学模式的选择
有学者通过对本科生和硕士生双语教学情况的调查分析,提出了影响双语教学的四大因素:教材质量(22%)、教师素质(24%)、教学模式(26%)和学生水平(28%)。双语教学既是语言表达更是专业教育知识的传授。如果完全采用“沉浸式”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完全“浸泡”在外语环境中,并不适合本科阶段的宪法学教学,因为宪法学科本身比较抽象,知识体系庞杂,宪法学作为基础课程,开设对象往往是本科的低年级学生,在学生还未具备较多的专业知识背景之前,宪法学课程兼具专业知识传授以及为其他专业课知识做铺垫的功能,因此限于授课对象英语水平以及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在“沉浸式”教学模式下,外语往往会喧宾夺主,容易产生学科知识体系讲授不清的负面效果。实践证明,若非专门为提高英语水平的教学目的,“沉浸式”双语教学模式并不能达到传授专业知识的目标。鉴于此,采用“穿插型”双语教学模式往往会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从教学方法来看,“穿插型”双语教学模式也可称为“混合式”穿插型,即交替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在讲授过程中,根据教材的难易和学生的接受能力,较难的部分以中文讲授为主,在学生理解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适当用英文作为补充解释;在学生较容易接受的部分,可以较多增加英文内容,适当加以汉语解释和说明。从教学效果来看,由于宪法学的许多概念和理论大多来自英文翻译,使用双语一方面可以介绍专业词汇,帮助学生更准确地理解那些原本就译自英文的术语和概念,另外也可以拓展英文的阅读内容,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到主动采用双语学习知识。
(二)“拓展”与“提升”双语教学法在宪法学课程中的实践
1.双语教学法在宪法学课程中的实践方法
第一,渗透阶段。这一阶段的双语教学目的主要是为学生提供一些机会接触英语。这一阶段的英语教学一般是以母语为主,适当渗透英语。具体做法是,在宪法的基础理论部分采用汉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特别是向学生介绍宪法学基本的专业外语词汇和表达方式,重点、难点知识用汉语来分析、讲解,通俗易懂、非难点的专业性不强的知识用英语讲,课堂上鼓励学生用英语提问,教师或其他同学用英语回答。第二,整合阶段。这一阶段的双语教学目的主要是让学生学会如何用英语来表达宪法学的专业概念和基本理论以及国家基本制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还是以汉语教学为主。第三,思维阶段。这一阶段的双语教学目的主要是让学生熟悉国际人权文件的规范方式,并围绕“规范”来思考解答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学生们的英语水平和英语兴趣有了明显提高。双语教学既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整合原版外文资料的能力,它不仅不影响学科教育还一定程度上为学科教育做了必要的补充。通过调查问卷的显示,52%的学生非常喜欢上本门课程,课前积极做准备,听课认真;53%的学生感觉课堂气氛活跃,能积极配合教师并参与课堂活动;56%的学生能跟上教学进度,提高了专业知识能力,还开拓了思维,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英语水平;有57%的学生认为还是采用双语教学好。
2.双语教学法在宪法学课程中的实践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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