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有多少劳务派遣算不算在职员工员工?


我妹妹是个劳务派遣员工,之前没有听他说起过,这是第一次说到工作,咨询下劳务派遣员工合同
[律师回复]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 小时.(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四,劳动报酬(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二)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五,社会保险(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八,劳动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九,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三)本合同不得涂改.(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甲方盖章: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附件劳动合同变更记录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甲方盖章: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课程收益掌握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深刻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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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规避劳动争议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特色真实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当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课程满意度高达95%,众多学员均表示“第一次听到如此实用、有效、精彩的劳动法课程!”课程内容新《劳动合同法》解读课程大纲:一、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规定
1.用人单位败诉原因透析。
2.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
3.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者占有用人单位财物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4.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及其相互间的顺序如何?
5.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6.如何确认案件的当事人及代理人?(破产企业能否成为劳动争议的被诉人)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企业方面代表”是指什么?
8.关于以公开为主、不公开为辅的审理方式;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审理方式?
9.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法规?如何判定政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二、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调解
10.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哪些组成成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1.如何认定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12.企业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风险有哪些?三、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仲裁申请与受理
13.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4.如何理解仲裁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如何理解引起时效中止、中断的正当理由?
15.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的,其时效从何时起计算?
16.关于对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
17.如何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8.仲裁委员会关于“立案与受理”的实际做法及“不予受理”的理由通常有哪些?
19.如何书写答辩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20.实际上,很多被诉方都不愿在答辩期间提交答辩书,为什么?
21.提交证据的期间有多长,实际中有哪些做法?
22.关于职工工伤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3.仲裁期间,劳动者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用人单位采取诉前财产保存?四、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开庭、裁决、执行
24.当事人要求延期开庭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25.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6.实际中,开庭期间的程序有哪些?
27.关于证据的分类与效力的认定。
28.举证责任的分配与举证不能的后果(详细分析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解除、仲裁时效、工龄、工资报酬、加班时间、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举证责任)。
29.当事人未提出仲裁申请时效已超过1年的抗辩理由,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应否对此主动审查?
30.开庭期间,质证与辩论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
31.如何书写庭后代理词或补充意见,有哪些注意事项?
32.关于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33.关于仲裁裁决期间的新规定。
34.哪些争议可以先予裁决和先予执行?
35.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可裁决撤销或变更?
36.哪些争议属于终局裁决争议,用人单位不得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37.裁决书的有效送达方式有哪些?
38.实际中,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程序有哪些?五、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起诉与上诉
39.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罗列当事人?
40.对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案件,人民法院可否受理?
41.仲裁第三人可否因对仲裁裁决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4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达成明确的赔偿或补偿协议后发生纠纷的,如何处理?
43.人民法院对经过仲裁裁决的案件准予撤诉或者驳回起诉后,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
4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45.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46.在诉讼程序中,未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在答辩中提出请求的,法院应否予以审查?
47.仲裁委员会在仲裁程序中遗漏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院该如何处理?
48.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更正裁决不服而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否该受理?(第2天)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深度释解到企业应对与运用技巧及典型劳动争议案件胜诉败诉剖析
(期间将分享6个经典真实案例)
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重大影响与要求。二、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招聘录用和建立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包括哪些,劳动者包括哪些?
2、招聘录用时该怎样告知和告知哪些内容给劳动者,才能避免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欺诈”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索取经济补偿?
3、如何设计《入职登记表》,以应对劳动者的“应聘欺诈”?
4、如何避免录用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防止对该原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劳动者拒绝签收有关书面(处分、辞退)通知,该怎么办?三、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1、制定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一方平等协商确定,如何应对?
2、规章制度实施后,对新入职的员工是否适用,新员工能否提出修改制度?
3、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4、如何预防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带来的风险?
5、无纸化、网络化办公,规章制度该如何有效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6、能否通过依法修改规章制度,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效果?四、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管理与经济补偿(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劳动者拒绝签订、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2、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将面临什么风险,该如何预防?
3、法律禁止签订试用期协议,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
4、如何界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5、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否认定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是否需要支付2倍的工资?
6、使用劳务派遣方式能否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7、续签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前两次的合同期限该如何约定?
8、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条款的约定技巧及风险分析?
9、如何理解“连续工作满十年”,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能否规避此问题?
10、如何界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11、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补偿
1、如何在“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上做文章?
2、怎样理解末位淘汰?
3、劳动者提出口头辞职,又拒交书面申请,该怎么办?
4、《辞退通知书》、《处分通知书》的必备事项及措词技巧。
5、为什么用人单位必须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内部审批权限与流程?
6、用人单位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支付2倍经济补偿的责任?
7、未建立工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时怎么办?
8、劳动合同的无效给用人单位带来哪些风险和权益,该如何灵活运用?
9、基于用人单位严重违法侵权,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责任有哪些?相关事实的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10、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
11、离职工作交接技巧有哪些,既能保障用人单位利益又不触犯法律?五、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
1、不签订合同或合同约定工资不明确,在工资支付方面将面临哪些风险?
2、怎样理解和应用“同工同酬”?
3、加班工资未列明或未交付工资单给劳动者,有什么风险?
4、劳动者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将面临什么问题,该如何应对?
5、“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哪些情形?六、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培训与竞业限制
1、如何运用培训协议的主要条款来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
2、专项培训费用的具体金额?专项技术培训是指?
3、培训协议中的违约金包括什么款项?
4、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5、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6、在竞业限制期间,如何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金额如何约定?
7、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数额该如何约定?七、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和其他
1、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常见的风险有哪些?
2、法律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有何特别要求?
3、用工单位如何根据自身外包需求筛选外包服务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随时离职致使岗位空缺,该如何预防?
5、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事故风险,该如何预防?
6、法律禁止收取押金,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劳动者突然离职所带来的服装费、借款、办公工具的损失?学员评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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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惠州众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来源: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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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1-08 13:42:55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惠州众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根据惠州众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安排,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时间:2016年01月10日(星期日)二、面试地点:惠东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携带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四、请所有考生在2016年01月10日上午7点20分前到达面试候考室,7:30分准时进行面试时间段抽签,逾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五、面试分组抽签办法。(一)面试时间段。1、2016年01月10日上午08:00分。2、2016年01月10日下午13:30分。3、2016年01月10日晚上18:30分。(二)分组抽签。7:30分准时进行面试分组抽签,R1、R2、R3三组同时进行分组抽签。考生先进行时间段抽签,面试时间段分为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抽到上午时间段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到候考室集中参加面试。抽到下午时间段进行面试的考生,请先离开考场,并于当天下午13:30分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参加面试,逾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抽到晚上时间段进行面试的考生,请先离开考场,并于当天晚上18:30分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参加面试,逾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六、其他事项。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自己安排好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注意安全。2、请考生掌握好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并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咨询电话:0752-8319967。2016年01月07日附: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考生须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见http://rlzyhshbz.huidong.gov.cn/ReadNews.asp?NewsID=2591R1职位:邓志贤、叶彩玲、邱桃涛、丘映程、罗文雅、林巧怡、毛俊豪、骆翠娜、周景灿、欧添、饶晓芬、李嘉丽、李聪、李彦威、程月喜、邓莹莹、杨文耀、黄元秋、朱雪芬、陈戍娟、何利和、钟宏琴、何晓锋、李子贤、温暖、张文瑜、王嘉琪、杨建文、林广阳、陈杏茹、周嘉俊、张志霖、马燕珊、庄添发、陈一莹、周颖、弘芯、钟逸宇、邓雅轩、欧阳婷、尹嘉楠、江淑琴、傅木新、彭智邦、吴晓燕、刘明阳、梁展康、陈笔勇、薛家炜、胡惠玲、陈静娴、范运燕、何碧燕、蔡晓亮、曹柳燕、陈灿、朱锐锋、刘洁、彭帼瑛、柳小玲、陈雪、薛燕珠、温泉德、黄文博、胡朋娣、王菲、李鸿煜、李元、黄淑玲、罗木生、陈国银、李剑锋、刘丽红、吕家荣、冼雯雯、方东香、练明英、钟彩芬、练津君、黄舒悦、赖瑞康、周清香、李小英、R2职位:曾文浩、黄嘉伟、张懿、罗晓斌、张雅思、何环舟、李淑婷、张健乐、黄洁建、钟惠珍、李少伦、史嘉琪、钟东海、郭佩雲、曾慧星、林文锋、林佛培、郑小清、郑寿锋、毛惠凯、朱晓龙、练晓立、岑建芬、刘伟锋、曾琳、陈奕祺、郭嘉琦、张利华、彭依漪、吴健伦、陈远超、曾碧莹、蔡志光、钟浩柔、高东兰、罗彬芮、曾海强、管健为、张佛生、周柯良、何丽君、曹敏舒、江翠舒、古辉章、钟穗芳、陈坤、陈璐、林雪君、周慧敏、周宇莹、杨美莹、赖泳林、郭婉琪、罗永发、周育强、马妙平、卢嘉芳、龚玉堂、胡贤亮、范伊婷、郭玲瑜、丁丽欣、杨国馨、吴基文、周峰、贺艳芝、林石生、许群英、杨鹏涛、陈建松、黄伟霞、曹苏波、陈文愉、黄小燕、徐治东、姚典坤、刘国辉、吴一夫、王嘉欣、叶肇其、刘宏开、R3职位:张耀其、范巧韬、苏柳雁、袁国玲、马翠玲、周乐帆、罗美卿、蓝绮珊、蔡伟俊、陈威威、傅惠峰、傅知伟、张日光、何殷婷、钟俊财、方子滔、杨帆、杨淑茹、张炫喆、王登裕、周志祥、何逸航、柳伟洁、黄晋浩、刘妙慧、李伟裕、黄琬娟、谢宇华、范若宜、蓝冰灵、叶文文、张钰瑜、邱海山、赖国英、陈竞达、肖洒、杨国航、李立文、李世光、巫季俞、吴嘉嘉、杜佩君、朱小媚、李易樾、黄晓文、刘静怡、杨妙玲、罗瑀芸、周家伟、刘文琳、周晋峰、严志帆、张水金、饶嘉仪、许晓金、彭安杰、植国豪、郭威鹏、陈静敏、毛嘉敏、巫秋玲、许警丹、钟凯阳、温利军、吴丹萍、王守文、周国潜、刘俊龙、蔡琳、邱惠琴、杨雪梅、曾穗儿、罗文锋、车水清、刘嘉意、胡漫婷、赖仙花、刘雨婷、马伟新、刘美怡、周敏仪、黄小雪、陈建丽、冯敏丽、严健辉更多信息请查看全国各地企业招聘网更多信息请查看全国各地企业招聘信息【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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