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种植什么农作物的大宗农产品出口挺强的,他们农业技术怎么样?


  一、尼日利亚农业概况
  (一)尼日利亚的农业资源。
  1、土地资源。
  尼日利亚土地面积92.38万平方公里,其中可耕地(包括撂荒的土地)6000多万公顷。目前耕种面积2820万公顷,牧场2830万公顷,林地1090万公顷,水面1300万公顷。尼日利亚既有滩涂湿地,又有热带雨林、热带草原、热带沙漠边缘地区,还有海拔在1500-1800米、可以种植亚热带甚至温带作物的高原,土地资源丰富多样。
  2、人口资源。
  尼人口约1.37亿,是非洲的第一人口大国。与农业有关的家庭比例为:种植业94%,畜牧业70%,渔业2%,林业1%。
  3、气象资源。
  尼全境均属热带季风气候,总体高温多雨,年均温度约为26-27℃。南方沿海一带最高平均气温为30.55℃,最低平均气温为22.2℃。北方最高平均气温为34.44℃,最低平均气温为19℃。全国均有明显的雨季和旱季。5月至10月为雨季,湿度大,气温较低。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湿度低,气温较高。尼降水丰富。雨量由西向东、由北向南逐渐增多。西部年降雨量约为1800毫米,东部为4300毫米。
  4、水资源。
  尼地表水资源丰富,河流较多。据尼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统计,尼日利亚有大中小水坝约200座,蓄水120亿立方米。全国水资源总量313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535亿立方米,地下水595亿立方米。
  5、林业资源。
  尼林地面积约1090万公顷,包括天然林、红树林和人工林。大部分木材产于南方低地。柚木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目前尚有20万立方米的柚木成材林有待采伐。
  (二)尼日利亚农业的现状。
  石油工业崛起以前,尼是一个农业国家,棉花、花生等许多农产品在世界上居领先地位。1960年,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为64%,农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85%。但随着石油工业的兴起,农业被忽视,农产品产量逐渐减少。70年代,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降至44%,80年代进一步减少到23%。1970年农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率降至30%,1980年仅占2.4%。农业增长率也呈下降的趋势,1970年至1974年农业年均增长率为8.8%,但在1984年农业增长率一度跌至-4.8%。80年代末期有所回升,进入90年代,农业增长率一直在2%左右的水平徘徊。
  奥巴桑乔自1999年当选为民选总统以来,试图重振农业生产,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补贴,引进外来技术和品种,对自己不能制造、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农药实行低关税政策,邀请中国派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等,农业增长速度有所加快。近年来,尼农业生产指数(分类别)如下:
  目前,农业在尼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为40%左右。其中雨养农业占农业总产值的84%,畜牧、林业、渔业则分别占10%、2%和4%。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尼日利亚出口许多的农产品,但是现在则需要大量进口。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有小麦、大米、植物油、畜产品、鱼、糖,特别是小麦和大米。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有可可、橡胶、皮革和毛皮。
  尼农业生产方式仍以小农经济为主,耕作粗放,劳动工具简单。全国65%的人口务农,70%的经济活动依赖于农业,90%的人口活动与农业有关。
  目前,尼日利亚农业存在农业生产萎缩、生态环境恶化、农业科技落后、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过高以及资金匮乏等主要问题。
  二、中尼农业合作的现状
  (一)农业技术援助。
  多年来,我每年都邀请尼日利亚政府农业官员和技术人员赴华参加我举办的农业官员研修班和实用农业技术培训,为尼方培养了一批熟悉农业管理、精通农业技术的官员和技术人员,为尼农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受到了尼政府和民众的高度评价。
  (二)农业南南合作。
  为促进尼日利亚"粮食安全特别计划" 的实施,在尼总统奥巴桑乔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总干事迪乌夫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在中、尼及FAO三方联合考察及磋商的基础上,2003年3月,我国政府(农业部)、尼日利亚政府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在罗马签署了《中尼南南合作项目三方协议》。根据协议,中国政府在4年时间内向尼日利亚分批选派水资源管理、作物可持续集约化生产(包括农业、机械化、加工和营销)以及多种经营(重点是畜牧、传统渔业和水产养殖)方面的专家20人、实地技术员504人,为尼制定和开展 "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提供技术指导。尼日利亚联邦政府提供该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包括中方人员的工资)。该项目是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内已实施的南南合作项目中规模最大的项目。
  2003年4月至2006年6月,中国政府已累计选派了21名专家和475名技术员赴尼工作,工作地点分布在尼36个州109个项目点。目前仍在尼工作的人数为357名,其中有专家16名,实地技术员338名,医生3名。已完成任务回国的专家和技术员为138名,另有一名技术员因公殉职。
  三年多来,中尼农业南南合作,在水利建设、渔业和水产养殖技术、畜牧业、种植业以及农产品加工和储藏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成绩(南南合作取得的主要成绩见附件),受到了有关各方的普遍赞扬。
  (三)农产品贸易。
  中尼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从尼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可可及其制品、阿拉伯胶、芝麻、生皮及皮革等,2005年农产品进口总额为400多万美元。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玉米淀粉、果汁和植物油等,2005年出口总额为3000多万美元。
  (四)农业投资。
  我对尼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土地开发和海洋捕捞两个领域,主要农业投资项目如下:
  1、中地公司农业开发项目。
  2005年12月22日,中地公司与凯比州政府签署了农业开发合作合同,在凯比(Kebbi)州租赁2000公顷土地进行农业开发,租期25年,每年将收成的2%作为租金上交凯比州政府。目前,中地公司正在进行灌区清理,并开始较大面积的试种。截至目前,中地公司已试种水稻、玉米、蔬菜和大豆等农作物,其中水稻和玉米的试种面积较大,分别达300公顷和200公顷。
  2、中水尼日利亚海豚渔业有限公司。
  中水尼日利亚海豚渔业有限公司是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在1988年与尼方合资兴办的,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它供应的鱼产品在2000年前后曾占拉各斯市鱼货市场的40%,聘用当地员工达230人。2000年被尼日利亚渔业协会授予 "优秀企业"荣誉称号。近年来产量有所下降,年捕鱼约2000余吨,2004年以来由于受尼燃油市场价格不断攀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遇到较大的困难。
  3、哈维斯渔业公司。
  哈维斯渔业公司是大连凯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买断原公司的90%的股份后成立的,公司股东两人。大连凯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世滨持90%股份,尼日利亚保罗先生持股10%。公司全部由中方投资,总投资额300万美金,主要从事近海捕捞,公司属下有"辽大中渔1228、1229、0907、0908"四条渔船,还有一条300吨油轮"辽长渔油1"轮,现有中方人员30人,尼方人员41人。 哈维斯渔业公司自2004年6月1日开始正式运作,目前处于盈利状态,属中国在尼的最大渔业公司。
 
  目前,我在尼农业投资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官员腐败,政府部门关卡较多,社会治安混乱,难以找到高素质的合作伙伴,政府政策缺乏连续性等。
   三、尼政府对开展国际农业合作的态度
  (一)尼政府希望中国政府为尼培养更多农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我为尼培训的农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尼农业生产和管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尼政府对我援尼培训越来越重视,寄予厚望。尼农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希望中国政府为尼提供更多赴华研修和培训的机会,向中国学习农业管理经验和实用农业技术,以促进尼农业发展。
  (二)尼联邦政府重视中尼农业南南合作。
  近年来,尼联邦政府对国家的农业发展寄予厚望,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逐步加大了财政支持的力度,并制定了发展农业生产的"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作为上述计划补充的中尼农业南南合作,尼联邦政府高度重视,希望中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向尼方传授中国成熟、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促进尼日利亚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尼政府鼓励农产品出口,禁止部分农产品进口。
  近年来,石油在尼日利亚出口总额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所占比例一直稳定在90%左右。为了实现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尼政府采取很多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等非石油产品的出口。
  为保护国内有关产业免受进口产品的冲击,尼联邦政府近年来多次颁布进口禁令,禁止进口40多种产品,其中农产品共17类(名称见表1)。
   (四)尼联邦政府鼓励外国公司投资于农业领域。  1、尼联邦政府对待外资的态度。
  军政府统治时期,由于西方国家对尼实施制裁,尼外来投资较少。1999年5月奥巴桑乔总统领导的民选政府上台,西方国家逐步取消对尼实施的制裁,外国在尼投资逐步恢复。奥巴桑乔总统特别重视吸引外资,每次出访均呼吁各国来尼投资。
  多年来,尼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国投资。除石油行业外,在其他行业投资的外国公司可100%控股。投资领域除武器、军火、毒品、精神调理物质、军服及尼联邦执行委员会任何时候决定不允许投资的领域外没有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股息利润可全额汇出。尼政府还严禁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化或被政府征用。外国人可购买、投资尼证券市场并对股息利润等任意处置和转移。
  2006年初,尼联邦政府还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一站式"服务,可在24小时内以最低的成本为投资者办理好所需的证书和许可。
  2、尼日利亚吸引农业投资的优先领域。
  根据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投资指南,农业投资的优先领域如下:
  1)各方面的直接农业生产,特别是花生、棉花、可可、油椰子的生产、渔业生产和林业;
  2)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储藏设施;
  3)农用物资的供应和销售;
  4)农业机械化,即使用农业设备(如推土机、拖拉机等),包括提供土地清理和土地平整服务;
  5)农业支持领域,包括研究和为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6)水资源开发,特别是沿着河流修建灌溉和防洪的设施。
  7)修建拦水土坝、打井。
  8)为农田现场加工(如脱粒)或对农作物进行进一步加工供使用或储藏,开发小规模、机械化的技术。
  3、尼政府给予农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1)公司所得税。
  除石油领域外,所有其他领域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
  2)尼政府授予部分农业产业先锋地位。
  尼政府对某些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或产品授予先锋地位,并给予投资于先锋产业的企业免税待遇,目的是使投资企业在投产开始几年内获得合理利润并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于先锋产业的企业可享受5年免税期,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享受7年免税期。要获得先锋地位,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的资本投入不得低于500万奈拉,本土企业不得低于15万奈拉。申请企业须在商业生产一年内提出申请。
  目前,尼政府共批准69个产业享受先锋地位,其中农业领域有11个,详见表2。
  除联邦政府制订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各自的优惠政策,努力吸引包括农业投资在内的各类外资。
  四、进一步扩大中尼农业合作的建议
  考虑到中尼农业合作的现状以及尼政府的有关政策,现就进一步扩大中尼农业合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两国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促进两国农业合作。
  应充分利用中尼经贸联委会机制以及双边政府代表团互访等契机,增进与尼日利亚农业部、投资促进委员会和商业部等部委的交流与沟通,同尼方研究、探讨有利于促进双方农业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努力消除不利于双边农业合作的因素,解决农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搞好农业技术援助和南南农业合作,努力扩大双边农产品贸易,大力扶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在尼日利亚设立农产品生产或加工企业。
  (二)继续做好农业技术援助。
  我援尼农业培训受到了尼政府和受训学员的热烈欢迎,取得了非常好的培训效果,因此,今后可根据尼方的需求和中方的可能,继续为尼农业部门培训管理官员和实用技术人才,并努力扩大对尼培训规模,以进一步促进尼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继续深化中尼农业南南合作。
  3年多来,中尼农业南南合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赢得了有关各方的普遍好评。今后可适当集中力量,尽快形成一批有规模有分量的成果,重点抓好水稻玉米大面积丰产,农、畜、渔产品的烘干和加工,沼气池及省柴灶推广,蜂具改良及养蜂和蜂产品加工技术改进等。同时,积极推动南南合作项目延期。
  (三)扩大双边农产品贸易,特别是扩大我从尼日利亚农产品的进口。
  鼓励并支持我企业扩大双边农产品贸易,在积极推动我企业向尼出口玉米淀粉、果汁等农产品的同时,努力扩大我从尼进口芝麻、阿拉伯胶、可可、木薯、棕榈油、牛皮、羊皮、猪皮及其皮革等农产品,以减少尼方的贸易逆差。
  (四)进一步搞好农业投资合作。
  1、在政策、资金和服务上鼓励和支持我企业投资于尼农业领域。
  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我企业"走出去",投资于农业领域,可逐步建立并完善投资于境外农业领域的鼓励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投资企业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支持。同时,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手续,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为企业投资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2、重点鼓励和扶持我企业来尼兴办大型农场,种植粮食、生产替代能源或我国进口的大宗农产品。
  可重点鼓励和扶持我企业在尼购买或租赁土地,经营大型农场,种植粮食,在帮助尼实现粮食自给的同时,也可使其成为我在海外的粮食生产基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可耕地日益减少的局面。
  从长远看,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能源,早晚会枯竭。目前,美国和巴西等国家都在大规模种植玉米或甘蔗生产乙醇,代替汽油作为汽车和工业燃油。鉴于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张,可考虑开发尼大量荒芜的可耕地,兴建大型农场,种植玉米、甘蔗或木薯,为国内提供大量生产乙醇的原料,作为我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途径之一。
  为实现棕榈油和白糖等我大宗农产品进口来源的多样化,可鼓励和扶持我企业在尼兴建或租赁大型农场,种植上述农产品,供应我国内市场。
  3、我企业要认识到投资于尼农业领域的市场前景。
  尼日利亚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经济落后,农业技术水平低,大片肥沃土地荒芜,多数农产品依赖进口或不能满足国内需求,因而投资于尼农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产品既可以供应我国内市场或满足尼国内市场需求,也可以利用美国的《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等国际社会给予尼的特殊贸易安排,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出口;利用西共体的优惠关税安排向尼周边国家出口。
  4、国内企业可重点参与尼日利亚的土地开发、养鱼、海洋捕捞、畜牧和农产品加工。
  结合尼日利亚农业资源现状和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尼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建议国内企业积极来尼参与以下农业项目投资:
  1)开发尼日利亚大片荒芜的肥沃土地。可以生产小麦、大米、蔬菜、棉花、大豆、花生、可可、水果、植物油、木薯以及鲜花等,面向尼国内或国际市场。
  2)利用尼日利亚地表水丰富的有利条件,进行大规模内陆养鱼,重点养殖鱼和虾,填补尼日利亚及其周边市场上淡水鱼、虾供应不足的缺口。
  3)尼日利亚的海洋捕捞业欠发达,我企业可积极参与尼深海或近海捕捞及加工,在满足尼日利亚市场的同时,也可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尼周边国家出口。
  4)由于尼畜牧业生产技术和设备较为落后,大型农场和养殖场管理经验不足,资金缺乏等原因,尼生产的各类主要畜牧产品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因此,我企业可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或租赁经营等方式参与尼畜牧业生产。既可以经营大规模的养殖场,也可以建立肉制品或毛皮加工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在供应尼当地市场的同时,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尼周边国家出口。
  5)对尼日利亚的农产品进行加工增值后出口。有增值和出口开发潜力的产品有可可、水果、小麦、木薯等。
  5、我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要做到互利合作、有取有予,搞好与尼政府和民众的关系。
  我企业在投资经营的过程中要避免片面追求利润的倾向,做到互利合作、有取有予,搞好与尼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在带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的同时,我企业在投资经营的过程中要尽量不损害当地民众的利益,要按时、足额向尼政府缴纳税费或租金。在不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免全部或大部分雇佣中国工人,以免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可以多雇佣一些当地工人(他们的工资水平比国内低很多),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劳动成本,而且可以融洽企业与尼民众的关系,帮助尼政府解决失业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当地的公益事业,如向当地的学校捐赠图书、电脑或课桌椅,免费为当地修桥、铺路,等等。这样有助于企业与尼政府和民众建立融洽、和谐的关系,有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有助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6、加强对投资企业和企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敦促尼方认真实施中尼双方签署的《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以及有关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做好交涉工作,保护我在尼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驻尼使领馆要继续做好对在尼企业人员的领事保护。这样有利于保障我企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利于保障企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有利于降低我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内企业来尼投资。
  7、加强农业调研,提供信息服务。
  驻尼经商机构要进一步就尼农业资源、尼农业发展的现状、我对尼农业投资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尼农业投资环境、尼农业领域吸引外资情况、西方国家促进农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等加强调研,为国内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和工作建议。
  8、我在尼农业投资可充分发挥我在尼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
中尼农业南南合作开展3年多来,我四百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在尼36个州提供技术指导的同时,也掌握了尼农业领域的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我在尼农业投资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咨询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作用,为我投资结出更丰硕的成果服务。在中地公司的农业开发项目中,我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赢得了中地公司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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