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托收承付但尚未办妥托收手续方式销售商品,何时确认收入?

托收承付结算下收入如何确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依据上述规定,公司采用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如何作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妥托收手续后,已经满足了收入的确定条件应当确认为收入,由于还没有收到货款,所以通过"应收账款"核算.待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托收承付结算下收入如何确认?办理托收手续后如何作会计分录?这两个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其他需要解答的疑问,只管提问会计学堂的老师,他们将用多年的实践经验帮你解决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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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1
2226 人看过1.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或租金费用的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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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入账时间不正确
商品销售收入的概念
对出口销售收入的解析
引用法条: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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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企业所得税上何时确认收入?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来源:12366北京中心声明:感谢辛苦原创,版权当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来源网络,重在分享,未能与原作者联系,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400-999-6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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