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否真的出自岳飞之手


“你永远可以相信老谋子,无需多言。”
2023年春节档,万众瞩目,被张艺谋的《满江红》惊艳到了!
影片众星云集,从情节设计到主题立意,从画面构图到角色塑造,都力求尽善尽美,想不火都难。
上映三日票房就突破了10亿,微博评分更是高达9.5!
以口碑著称的张艺谋,善于通过捕捉小人物细腻的内心世界,展开故事。
《满江红》便是延续了他一贯的厚重和深刻,以小人物为主线展开,诠释家国情怀。
不同的生存困境中,不同的选择;
不同利益纠葛中,良知的张驰相背,让人看透了人心,也见证了人性。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总结了这3条人性真相,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提起《满江红》,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南宋民族英雄岳飞。
岳飞精忠报国,带领岳家军,驱除侵犯国土的金兵,收复大片失地,堪称气吞山海,义薄云天。
这种背景下,他写下万丈民族豪情的《满江红》,被世代传颂。
电影《满江红》却不是讲岳飞的故事。
讲述的是参与谋害岳飞的秦桧,作为宰相权倾天下,深得皇帝信任,再次成为了金宋两国的外交使臣继续和谈。
是不是很愤怒?
征战沙场的英雄被屈死了,奸佞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活得滋润富贵。
然而,秦桧赢得了富贵,岳飞却赢得了人心。
他在临终时写下一曲《满江红》,传递着生生不息的能量,有人为之赴汤蹈火,有人为之扬善除恶。
便有了电影《满江红》的故事,岳飞被害四年后,一群义士以寻找岳飞遗言为核心,开始了铲奸行动。
他们在秦桧和谈的前夕,刺杀金国使者,让关系秦桧通敌卖国的密件神秘消失,掀起了滔天巨浪。
全片未见岳元帅,却处处都是岳元帅。
《满江红》在每个人心中,正义也在每个人心中。
孟子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得天子者为诸侯,得诸侯者为大夫。”
任何时代,得人心者都将得到最大的红利。
轻财之人聚人,律己之人服人,量宽之人得人,身先之人收复人。
能赚取人心,才是一个人最大的能力。
人际关系中,懂得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时刻将“利他之心”铭记的人,往往能够聚集最高的人气;
生意场上,和气生财,懂得真诚待客,让利于人,抓住了人心的红利的人,往往能够收获流量红利。
就像鸿星尔克,因为常年积累的口碑,赚取了人心,曾经创造过一夜之间销售6000万的奇迹。
德润人心,义博天下。
最终赚取人心的多少,决定了一个人能走多远,和未来成就的大小。
《满江红》里,大宅之中红黑交错,生死攸关,各色人物出场,展现的都是真实的人性。
有人说,城府极深的人是绝不会撕下自己的面皮,让人看清楚自己究竟在想什么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利益被触动,使者遇刺,密信被盗,每个人都被架在了刀刃上,只能撕下自己被粉饰的面具。
剧中的秦桧手拿折扇,一袭青衣水袖,儒雅文气,声音慵懒,满口仁义道德,却心肠歹毒,又狠又黑。
他提前准备了替身,为自己代死,憋着一股狠劲,躲在幕后:“想跟我斗,你们都差点!”
他下达了让亲兵营副统领孙均和宰相府总管何立,在两个小时之内破案的命令。
迫使每个人的利益被触动,为了活命而不断突破底线。
心机深沉的宰相府总管何立,选择的是阴险的软刀子。
他穿梭于各个甬道与院落之间,带着一把诡刃,每个人捅一刀,试探众人的底线。
副统领孙均,也因此成了杀人的机器,手起刀落,快刀斩人如切西瓜,甚至连自己的外甥也不放过。
但就是这样一个孙均,骨子里却是一颗爱国的忠心。
他逼着秦桧的替身在众人面前口诵岳飞的遗书《满江红》,引出真正的幕后真凶。
影片里的所有人,内心真假难辨,是敌是友,瞬息万变。
东野圭吾说:“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人活着,就要面对现实。
利益面前,改变一个人;生死面前,看清一个人。
人心之间隔着一层肚皮,人兽之间只隔着一团愤怒。
千万别去试人心,也别去探人性。
我们永远无法在短时间内,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
人和人之间一旦有了利益的牵扯,再好的关系都会变质。
《满江红》的整个故事的核心,是复仇,是对岳飞的死不平,是对秦桧迟来的审判。
秦桧带着家眷“逃”回南宋,便开始了自己的构陷,使岳飞被害死在了风波亭。
但是正气满乾坤,即便怨沉海底,悲愤未止,也没有被忘记。
它一直在人们的心中发酵,义士们沉淀了四年,用各自的方式,计划着复仇:
岳飞亲兵以马夫身份,带着特殊任务入相府当个了下人,长期卧底;
岳云鹏饰演的武义淳卧底秦桧嫡系,较劲“谁玩谁,还不好说”的惊心动魄。
四年时间,足以让时刻警惕的秦桧有些许松懈。
即使他备了假“秦桧”做替身,但他没料到的是,太多人自发地参与其中,暗地里组成队伍,为他的命运标注了代价。
更没有想到这种复仇之心是玉石俱焚、破釜沉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老子》说: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邪不胜正,审判总会到来,或早或晚。
影片中,秦桧虚惊一场,逃过了死劫;
影片外,秦桧却在西湖畔,一跪千年,在岳飞面前永远谢罪,生生世世来偿还自己的罪孽。
人间正道是沧桑,正道永远是正道。
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在这个世界上,人活着,委屈,背后黑锅,甚至被陷害是常态,但我们要永远怀着相信的力量。
无常伴着寻常,宽养内心的格局,让时间证明了一切就好了。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电影的结局,将士民众齐声诵读岳飞的《满江红》,悲愤震撼人心。
辽阔的声音,回荡在荧幕内外,让人泪目。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舍身取义,家国情怀,人间大义。
直到今天,这种朴素的道德观,依然是传承主流,也依然是沧桑正道。
这种观念,让我们承认人性丑恶,也坚信经不起拆穿,越深知越作呕。
深知人心经不起考验,看得太清楚,容易伤人,也容易伤自己,但依然选择相信美好。
因为,遵循天道,守好人道,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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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用户屈之子2020-11-13 16:47+关注
按照传统的说法,巜满江红》"怒发冲冠"一词,出自宋代民族英雄岳飞之手。
但是,近代以来,确有一些学者对此提出了异议。由此,在学术界引发了较为广泛的争论。
坚持《满江红》是岳飞所作的主要根据是,宋代人陈郁在其《藏一话膄》中涉及到岳飞时,记载有武穆"又作《满江红》,忠愤可见,…"。说明在当时的著作中已有巜满江红》一诗的记载。
其次,在湖南省汤阴县的岳飞庙碑林中有一碑刻,碑上刻有巜满江红》全词,碑刻于明天顺二年,(即1458年)由岳飞的同县人庠生王熙所书。这个叫王熙的文人世代居住汤阴本地,想来是不敢弄虚做假的。
另外,就词中一些具体句子,一些学者也态度坚决怼了持否定说法人的质疑。如台湾学者李安1980年著文,他根据史料同《满江红》中的词相考证得出结论:巜满江红》词乃岳飞"表达其本人真实感受,于公元1133年秋季九月下旬作于九江。"
认为巜满江红》一词不是岳飞所作,而是他人伪作的主要根据是,这首词在宋、元二朝的正版、官方著作集中均无记载,而最早见于明弘治十五年,即1536年。而且,在岳飞孙子岳珂所编的《金陀粹编》中也木有记录这光宗耀祖的文艺大作。
另外,从诗词的具体内容来看,也的确让人怀疑。岳飞生前与金兵对抗的地点,主要在两湖、河南一带,他的志向所在,直捣黄龙府,却远在东北吉林省境内;而词中的所谓"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贺兰山脉,则在西北甘肃、宁夏一带。
只有到明代时,中原王朝才与西北鞑靼矛盾激化,并在贺兰山一带发生过战争。所以一些较真的文人据此认为,该词极有可能出自明代某一将领之手。
同时,台湾学者孙述宇在其撰写的巜岳飞的<满江红>——一个文学的质疑》中提出,词中描写的是岳飞的事迹和典故,古词中用自身的事迹和典故作词,似乎不可思议;而且,该词的风格同岳飞的《小重山》迵然而异,词不符事。
由这两点来看,《满江红》一词不可能是岳飞所作,而是后人的借名伪作。
上述两种说法,各执一词,互不通融。这使得一首流传己久、脍炙人口的绝佳好词,在人们欣赏吟咏之余,不免生出一丝遗憾与感叹。
屈之子,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小胖讲历史2020-01-02 23:34+关注
我上小学的时候学会了唱《满江红》(怒发冲冠)一词,当年教唱这首歌的是孙敬修老师。孙老师多才多艺,对美术、音乐、文学都有研究。他当时教我美术课,还会作曲,写过歌儿。《满江红》的曲谱是他整理的,我估计是抗日时期整理的,那时爱国情绪强烈,适合唱这首歌。如今留下的《满江红》曲子,还是孙老师整理的那个,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别的配曲。孙敬修老师后来获“儿童教育家”称号,人们还称他为“故事大王”。为此《满江红》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一直关注有关这首词的信息。
我和同学们学唱《满江红》的时候,孙敬修老师告诉我们写词的作者是岳飞,我们当时都读过或听过岳飞的故事,岳飞当时在我们心中是大英雄。后来,读了有关《满江红》的一些资料,才知道关于岳飞是否是《满江红》作者的问题,一直在文史界有争论。
一种意见是说《满江红》的作者不是岳飞,理由是在宋元时期,这首词就没有出现过。它最早的现身是在明代文人徐阶所编的《岳武穆遗文》中。我认为此种说法当然可靠,因为岳飞死后,他的孙子岳珂曾广泛收集岳飞的诗文,编成《鄂国金佗稡编·经进鄂王家集》一书。书中并没有这首《满江红》。这首词从内容上看在当时该有影响,年代距岳珂也不长,若真有此词,岳珂一定会编入书中。然而这首词,却出现在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年)。
夏承焘先生曾写过《岳飞〈满江红〉词考辨》一文,指出《满江红》不是岳飞所写,而是明代人的伪作。他的论据除了说宋元不见这首《满江红》之外,还说词中“踏破贺兰山缺”的地理位置明显出错。他写道:“岳飞伐金要直捣金国上京的黄龙府,黄龙府在今吉林境,而贺兰山在今西北甘肃,南宋时属西夏,并非金国地区,这首词若真的出自岳飞之手,不应方向乖背如此。”夏承焘先生还对词中:“三十功名尘与土”一句提出质疑,他认为这句与岳飞实际情况不符。岳飞25岁至35岁正为宋高宗倚重,委以重任,怎么会如尘若土般卑微呢?
另一种意见认为《满江红》就是岳飞所写。他们驳斥夏承焘先生的观点,认为正如古代用“匈奴”来泛指北方少数民族一样,也可以用“贺兰山”来泛指北方少数民族的居住地。他们还认为“三十功名尘与土”是指岳飞在困难当头视个人名利若尘土,正是岳飞品格高尚的表现。我发现夏承焘先生是在1962年9月在《浙江日报》上发表的文章中,提出对“三十功名尘与土”的质疑,可是他在1979年出版的《月轮山词论集》中虽收录了该文,但却删去了对“三十功名尘与土”一句的质疑,只留下对“贺兰山”的质疑。也许夏先生在1979年改变了看法,不再认为“三十功名尘与土”是断定《满江红》为伪作的一个论据。
自从近人余嘉锡先生在《四库提要辨正》中提出岳飞《满江红》一词的真伪问题,断定《满江红》是伪作的代表人物就是夏承焘先生。但他的论据中只有一点是反对者难以驳倒的,那就是在明代以前《满江红》从来没出现过,没有任何记载。而这一论据正是余嘉锡先生最早提出的,夏承焘不过是重复讲了一遍而已。
我个人认为余嘉锡先生的这一观点已经从史料上记明了《满江红》是伪作。我还认为从这首词的内容上判断也可以断定《满江红》不是岳飞所作。词中有一句“待从头收拾旧山河”,这句话在当时如果出自岳飞之口,那是非常不该说的。因为这该是宋朝皇帝所说的话,封建王朝是把江山当成自家的,宋朝的江山该是赵姓皇帝的私产。山河就是江山,就是国土,属于皇帝一人。失去再收回仍属于皇帝,“收拾旧山河”只能是皇帝一人。岳飞不过是臣子,是皇帝任命的一武将。他是皇帝收复失地的工具,他只能为皇帝征战,如果他说“待从头收拾旧山河”就是不符合臣子的身份,是说了皇帝说的话,是典型的僭越之举,严重违法,在当时是该被杀头问斩的。岳飞是忠于皇帝的“精忠报国”之人,怎么能出“僭越”之举呢?岳飞真写过一首《满江红》名曰《登黄鹤楼有感》,这首词中写道:“何日请缨提锐旅,一鞭直渡清河洛。”这句话才符合岳飞的武将身份,他只有先向皇帝“请缨”,获批准之后才能“提锐旅”,否则他没有带兵之权。
少年时唱的歌,到老年才知其伪,人生还有许多认知终生都不辨真伪也!
曹自理2020-11-13 18:52+关注
岳飞之子岳霖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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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南宋军事家,历史上著名的抗金将领、战略家、华夏杰出先烈、民族英雄。岳飞作为历史上的一员名将,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各族人民的敬佩,其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人们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风波亭。《满江红》是否出自岳飞之手,笔者认为须从新探究。岳飞绝不会让对方钻空子。笔者提出这种异议并没否定岳飞,也没有否定《满江红》这个作品,《满江红》确实写得很好,如果以抗金名将岳飞这样身份的人写下了《满江红》,势必让当时西夏有理由认为岳元帅是在向西夏王朝下战书了,这可能吗?当时二帝被掳,国家半壁河山为敌国所占,一心“精忠报国”的岳飞,他所要全力以赴的是运筹帷幄,不会让对方钻空子的。
  岳飞不会因《满江红》节外生枝。《孙子兵法·始计第一》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之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熟知兵法的岳飞,会不会拿“国之大事”当儿戏?一个强敌金国已经让宋王朝危在旦夕,此时的岳飞,还能浪漫而豪迈地吟诵“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至于“壮志饥餐胡虏肉”和“笑谈渴饮匈奴血”,哪一点与金国有关?相反,“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尔”,目的明确,有的放矢,众志成城,同仇敌忾,才是岳飞的真豪迈,才是岳飞的英雄本色。即便是文学语言,他当然在金国也能找到可“踏破”的山、可“饥餐”的肉、可“渴饮”的血。何况岳飞素为仁义之将,金兵多有降附,他未必会渲染自己“餐肉”与“饮血”。当时宋对金国已经疲于应付,西夏以此为借口对宋用兵,更是师出有名。谙熟兵法的岳飞岂不知“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若西夏落井下石,趁火打劫,岳飞“智”在何处?“信”在何处?“仁”在何处?远的不说,就看毛主席在战争中写了多少诗篇,他老人家什么时候在诗词中涉及另外的强敌了?事实上,古往今来,谁会把主帅的诗词单纯看作文学作品?
  岳飞不会趁口舌之快而陷整个国家与民族于不义。如果说该词出自岳飞之手,那么写《满江红》时,西夏正值强盛,宋已是面临强敌,如果你是统兵数十万的将帅,你是否可以不考虑西夏的反应?抑或你是西夏君臣,你将如何看待这首《满江红》?贺兰山是党项人、也是西夏国的圣山,国都即在山下,自己的中央腹地,岂容他人“长车踏破”?何况还是一个“弱国”。如果你是西夏李氏,如果你是西夏臣民,你会不会认为《满江红》是岳飞下的战书?名将岳飞岂能不知其中的利害?况且岳飞向来不是那种徒趁口舌之快之人,决不至于为一己的一时之快而陷整个国家与民族于不义。所以,笔者认为这首有着授人以下战书之嫌的《满江红》,决不是岳飞的作品。那种认同它属于岳飞作品的“通识”,本意是美化民族英雄,但结果实则相反。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为纪念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说,特赦是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者减轻刑罚的制度,也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制度。新成立后,根据宪法,国家先后进行过7次特赦。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在纪念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是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的创新实践,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从党和国家层面看,可以展示我们党的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树立我国开放、民主、文明、法治的大国形象。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层面看,有利于弘扬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慎刑恤囚的历史传统,形成维护宪法制度、尊重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从实际效果看,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李适时介绍了草案拟予以特赦的四类罪犯:一是参加过人民抗日战争、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对这类罪犯予以特赦,目的在于突出纪念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主题,体现本次特赦的历史意义。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刑罪犯曾经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作出过贡献,符合本次特赦目的。草案规定对上述罪犯中犯贪污受贿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不予特赦。三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对这类人员予以特赦,既符合的历史传统,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人道主义赦免原则。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已体现了对75周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予以从轻处罚的精神。四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对这类罪犯予以特赦,体现了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能够实现刑法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同时,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他们中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罪犯,不予特赦。
  李适时说,为避免出现“刚判即赦”的情况,草案将特赦对象确定为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的罪犯。关于特赦的执行,草案规定,自决定施行之日起,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刑罪犯,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后,即予以释放。
  李适时介绍,起草决定草案在总体思路上注意把握了三点:一是严格范围。突出纪念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这个主题,主要将参加过人民抗日战争、人民解放战争和新成立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纳入特赦范围。同时,将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和未成年犯罪被判处轻刑或剩余刑期较短的服刑罪犯纳入特赦范围,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二是审慎稳妥。突出特赦对象身份的不可攀比性,注重特赦条件的客观性。考虑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复杂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考虑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需要,草案明确,对犯贪污受贿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等,不予特赦。三是依法进行。特赦的政治性、法律性很强,只有依法进行,才能取得最佳社会效果。决定的作出、发布、执行,都需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办理。
  在介绍草案起草过程时,李适时说,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央有关部门对在纪念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服刑罪犯进行了深入研究,查阅了建国以来开展特赦的有关资料和文献,比较了一些国家进行特赦的规定和做法,研究了部分拟给予特赦的服刑罪犯的档案资料,召开了法学专家和从事监狱管理工作的同志参加的论证会,形成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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