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到退休年龄企业单位上班人员55岁后可以退休吗不再上班了吗?

  小编按:大家都知道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女干部和女工人如何区分?按身份还是岗位?    

  小编今天特推送一个最高法院的再审案例,供实务中参考!  

  王玉1966年4月4日出生,1989年8月从电力学校毕业分配至山西某供电公司,先后在校表工、自动化工、计量资产岗位工作。  

  199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明确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1994】100号,下称100号文件)规定,无论干部还是工人,一律取消原来的职工身份,打破干部与工人身份界限,统称"企业职工"。  

  1995年6月24日,供电公司与王玉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从1995年6月24日起至2005年6月24日止;工作内容: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生产岗位工作。  

  2005年6月25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同上一期,续订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从2005年6月25日起至退休止。  

  2016年3月25日,省人社厅依据劳部发[号文件,审核王玉从2016年3月起办理退休手续。  

  员工:我是女干部,坚决不同意50岁退休!  

  王玉起诉称,1989年8月我从电力学校毕业分配至供电公司工作,是干部身份。2016年3月25日,省人社厅认定我属于企业女职工,按"生产岗位"审核我从2016年3月起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是错误的,应当按国策执行,以档案确定身份。  

  人社厅:你是女工人,就得按50岁退休!  

  人社厅答辩:根据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应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按"身份"办理退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尤其是《劳动法》颁布后,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  

  王玉属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企业女职工退休,根据其所在单位上报的《关于王玉同志退休年龄的认定报告》,明确所在岗位系生产岗,我厅在其年满50周岁对其审批退休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正确。  

  中院:退休时所在岗位是生产岗位,是女工人,当然按50岁退休!  

  太原中院经审理认为,《劳动法》实施后,以前企业职工按身份管理的模式已经被劳动合同制管理取代,根据100号文件"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应按其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以及山西省劳动厅晋劳关字【1995】195号规定,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后,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应以其现在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

  结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下称104号通知)规定,企业干部,女年满五十五周岁退休。企业工人,女年满五十周岁退休。即:在管理岗位的,按照104号通知规定的原干部退休年龄和条件执行;在生产岗位的,按照104号通知规定的原工人退休的年龄和条件执行。  

  综合审理查明的事实及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按身份办理退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即《劳动法》颁布后,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  

  本案中王玉从1989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生产技能岗位相关工作,系女工人。其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退休,即应当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人社厅审核原告年满50周岁退休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合法有效。王玉的诉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高院:退休前在生产技能岗位工作,应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  

  山西高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劳力字[1992]46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号)及晋政办发[号等文件的规定,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按其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

  其中“现工作岗位”是指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如原身份是干部的,现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原身份是工人现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干部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  

  本案中,王玉退休之前在生产技能岗位工作,省人社厅按工人的退休条件给其办理退休手续合法。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玉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女职工退休年龄不以身份确定,应按岗位确定!  

  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结合王玉的再审申请理由,本院主要对王玉应当以身份性质办理退休还是以工作岗位性质办理退休问题进行审查。  

  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劳力字﹝1992﹞46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69号)、《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等文件的规定,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要按照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

  “现工作岗位”是指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如原身份是干部,现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原身份是工人,现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干部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1994﹞100号)第六条规定,要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合同制以及不同所有制职工的身份界限,统称“企业职工”。职工可以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因此,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工作岗位分为工人岗位和管理岗位。  

  根据原审查明事实,王玉自1989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生产技能岗位相关工作,系工人岗位,应当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因此,按照工人的退休标准进行审核、批准退休并无不当。  

综上,最高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做出裁定:驳回王玉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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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教师退休规定(共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师退休年龄还没出新规定,所以还是按现行的规定执行。

一、20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如下: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年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015年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教师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目前关于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相关工作单位的讲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农艺师、主治医师等工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高中、中专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了同等学力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也比较强,可以略微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延长之后的规定是:女同志不超过六十岁,男同志不超过六十五岁。如果没有上述关于坚持工作和业务能力的条件的人员,他们的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进行。

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担任的是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统一退休年龄,要免除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只独立从事专业工作。

在这项规定下达之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复职,当然,如果有需要并且本人也自愿的,可以聘请他们工作。

关于教师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变化,我国教师的退休年龄暂且按照这方面来执行。在这项规定下达之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复职,当然,如果有需要并且本人也自愿的,可以聘请他们工作。

目前关于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相关工作单位的讲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农艺师、主治医师等工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高中、中专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了同等学力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也比较强,可以略微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

延长之后的规定是:女同志不超过六十岁,男同志不超过六十五岁。如果没有上述关于坚持工作和业务能力的条件的人员,他们的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进行。

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担任的是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统一退休年龄,要免除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只独立从事专业工作。

在这项规定下达之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复职,当然,如果有需要并且本人也自愿的,可以聘请他们工作。

关于教师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变化,我国教师的退休年龄暂且按照这方面来执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教师退休年龄新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篇3:教师退休工资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计算参保人员退休(养老)时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帐户储存额间断前后合并计算以复利计息。

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是指某职工在整个缴费年限或其中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中,每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与相对应年份的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的和,除以整个缴费年限或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后的数值。如果以1为参照,其数值大于1,说明职工计算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高于对应年限的职工平均工资,其数值1,则相反。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缴费工资平均指数与职工退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该指标反映职工在整个缴费年限或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中的.缴费工资平均水平,是计算过度性养老金的重要指标。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月薪4000元缴费退休后领770元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底前缴费年限×1.4%。

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过程中教师待遇问题,进一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过程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所需支出允许计入企业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所需支出允许计入企业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篇4:教师退休工资规定

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是:退休工资=工资X(工龄/法定工龄)X((75-法定退休年龄)/(75-退休年龄))总退休工资=退休工资X12X(75-退休年龄)注:75是指75岁。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例:50岁195个月、60岁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本人以前缴费年限(工龄)×1%

篇5:教师退休工资新规定

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是:退休工资=工资X(工龄/法定工龄)X((75-法定退休年龄)/(75-退休年龄))总退休工资=退休工资X12X(75-退休年龄)注:75是指75岁。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

企业退休工资最新规定:企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例:50岁195个月、60岁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本人97年以前缴费年限(工龄)×1%

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网络传:中央关于退休年龄延5用10已敲定,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步伐渐行渐明朗,关于新的退休年龄和退休工资规定详情如下:

一、从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二、从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快来对照一下你哪一年退休啊?

篇7:企业职工退休规定

一、根据新人社发[]111号文件《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按照《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41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原为国有企业职工,且在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下发之前(6月3日前),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5年以上(不含补缴费用年限),解除劳动关系后,又从事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的,仍可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年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即:原为国有企业女工人的,仍可按50周岁办理退休;原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达到特殊工种规定年限,仍可按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二、原为国有企业女职工,从事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后再次进入企业就业的(含私营企业),凡在就业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应按就业岗位规定的年龄办理退休,即生产、操作岗位工作的可按照50周岁办理退休。但对已超过50周岁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其在新企业就业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放宽到3年。

三、王女士206月3日前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中不含补缴费用的年限不满15年,因此她仍于55岁达到退休年龄。

你希望兢兢业业当一辈子“工作狂”还是尽早打下江山功成身退享受人生?你理想的退休年龄是几岁,退休后又有什么人生梦想要实现呢?

人社部:退休年龄不会立刻调

人社部:全国目前实际退休年龄约53岁延迟退休大势所趋但不会立刻实施

人民日报披露,采访中发现,临近退休年龄的干部,不论男女,有相当一部分认为可适当考虑延长退休年龄,特别是其中职位、职称高的。一线工人则多认同目前的退休年龄规定,有的人甚至希望早点退休。

早报讯继6月18日就媒体热议的“中国养老金缺口18.3万亿元“一说”还原事实真相”后,人民日报推出这组题为“我们的养老金怎么了”的系列报道的下篇――《延迟退休是必然吗?》。

该文对话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文中,郑功成提出,“延迟退休年龄确实需要认真研究、审慎决策,尽可能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并与劳动力的供求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相关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改革协同推进。如果能做到,小步渐进地延迟退休年龄便应当有可行性。”

同一天,人民日报刊发的另一篇报道援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的表态称,的确在对“延迟退休年龄”展开研究以为国家提出相关建议,但进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现行退休年龄规定即将更改。

该负责人承诺,如果要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肯定会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间的公平公正,在逐步达成共识后再实施。

关于退休年龄的调整,改革开放以前延用至今的规定确实要改变一下了!国家也发展了,很多东西都在逐步国际接轨了,对于退休年龄不能一刀切,而应根据行业、工作性质、劳动强度来分别对待,如分为科、教、文类;政、企高管类;普通职员、工人类。第一类人员应推迟5-10年;第二类人员应维持现状;第三类人员是不是能提前5-10年。要知道有些很早便下岗的员工,养老继续交,已经很难负担,在延迟退休年限,这不是把这类人的热往火坑里推吗?

另外创建和谐社会,社会就应有一个为有一定工作能力和丰富经验(特别是有独门特技)的已退休人员安排发挥余热的工作平台。

这是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规定:

一、在单位参保,并且从单位办理退休的: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

二、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男同志是60岁退休;女同志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过3年的,一律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和待遇,50岁退休。没有超过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55岁退休,工人50岁退休。

三、从来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直接进入个人窗口参保并且退休的:男同志60岁退休;女同志55岁退休。

【教师退休规定】相关文章:

}

  答:《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强制的,不能因达到某种条件或约定而取消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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