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 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
/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发新股比例)+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配股比例
或增发新股比例×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期末的月份数/12〗
期发行新股或配股新增净资产×(自缴款日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6)
所产生,报告期内其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发生。 ②同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
额系该基金在二级市场购买所致。③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11,996,300股,占总股份的62.94%,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的决议:①《董事
会1998年年度工作报告》;②《监事会1998年年度工作报告》;③《总经理1998年
年度工作报告》;④《公司199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⑤《公司1998年年度利润
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决议内容刊登于1999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及其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303,096,401股,占总股份的64.27%,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的决议:①《公司
1999年配股方案》;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③《关于更换董事人
选的议案》;④《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议内容刊登于1999年10月1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止1999年末,公司总资产37.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5.8%,股东
权益5.9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8%,实现利润总额5,182万元,净利润4,850万元。
有价证券业务(限国家政策允许部分);金融租赁业务;代理财产保管与处理业务;
房地产开发;自有资金的贷款和投资;经济担保与信用见证;经济咨询。
业务开展受到阻碍,二是公司分业及改组方案尚待确定等,使公司业务受到一定的负
面影响。公司按照董事会确定的“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强化监控、防范风险、深
化改革、提高效益”的方针和批准的工作计划,实行了“开拓市场、创新业务、 责
任到人”的经营战略,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监会证监机构字〖2000〗42号文件的规定, 组织实施公司改组为证券公司的工作。
公司非证券类资产剥离事项正在按计划进行;同时,因公司实施改组,已从 2000年1
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背景资料详见“十.特别事项”
新的业务结构、激励机制和新的公司形象。
会1998年度工作报告》、《总经理1998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授权总经理组织实
施兼并重组事项的决议》、《关于公司1998 年度财务报告的决议》、 《关于公司
199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议》、《关于公司1998年度报告
及年报摘要的决议》、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决议》、 《关于公司
1999年配股预案的决议》、《关于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关联交易问题的决议》、《关
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和可行性的决议》、《关于设立“宏源证券公司”的决议》
、《关于召开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主要议题的决议》;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的决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决议》、《关于同意更换董事人选的决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关于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议题的决议》;
由贺德华先生接任“宏源信托”董事职务。
.56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99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公司1999年未总股本47,158.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资本公积
董事会所做的工作报告中经审议批准后执行。在1999年度中, 公司按照国家关于清
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规定,在推进公司改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公司综合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良好。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团结进取、
恪尽职守、经营管理规范、作风稳健、业绩良好。报告期内, 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1999年中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权益,未发现违法、违规、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财务制度严明、操作规范,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本年度内未发
生任何违反财务制度和侵犯股东权益的现象,1999年公司业绩是真实的。
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合理、依据充分,会议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1999年度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报告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
监会证监机构字〖2000〗42号文件的规定, 组织实施公司改组为证券公司的工作。
公司非证券类资产剥离事项正在按计划进行;同时,因公司实施改组,已从 2000年1
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背景资料详见“十.特别事项”
,本公司按合同给予付平顶山信托公司1300万元,后平顶山信托公司一直未按合同购
回债券,本公司对其进行诉讼,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进行处理, 判决平顶山
尔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将其委托贷款550.5万元贷出,逾期尚未收回,委托方于1992年
7月2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经济责任,根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
行办法》和委托存款协议,贷款经济责任应由委托人承担,但该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5月9日“(1992)新经初字第1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本公
司败诉,本公司对该判决表示不服,并于规定日期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该案件经最高院1999年10月22
日(1998)经终字第75号文终审判决本公司败诉,本判决尚在执行中;
治区保险公司担保;对此,公司提起诉讼并已胜诉,但债务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
破产,执行判决程序被终止,此案法院仍在处理;
通过内部审计,发现本公司上海股票自营业务上年尚有20,786,976.19元资金未能收
回,1997年度公司通过进一步清理将其他一些与当事人有关款项均转入其他应收款,
其主要内容含清回陕西西北五棉股权投资不实投资额6,858,296.00元和其他已查明
因事件涉及经济案件,已提请司法部门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此案本年仍在审理中, 预
计对以后年度的盈利将有一定影响;
到期无力回购。经双方协商改为资金拆借合同后对方仍未履行合同还款。本公司已
向新疆高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由对方分期偿还本金18,500, 000. 00元和利息4
年5月12日经新疆高院以〖1997〗新经字第38号判决书判本公司胜诉。除已于 1999
年度7月收回该公司拍卖资产300万元外,尚有21,872,349.36元未收回, 本判决尚在
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涉讼标的金额29,631,176.19元, 1998的5
月12日经新疆高院以〖1997〗新经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本公司胜诉, 乌鲁木齐
但负有担保连带责任的被告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不
服判决,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本公司按程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
院交答辨状及证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5月10日以(1998)经
终字第251号终审判决,本公司胜诉,本判决尚在执行中。
托投资公司划转所持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 原由中国信达
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628.3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47158.65万股的43.74%,划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公司于1999年8月24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三家公告。
册资本金100亿元,法定代表人朱登山。主营收购、管理、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等业务。持有本公司20,628.3万股,占总股本的43.74%。
代表不是同一人担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与股东单位中无
双重任职的情况,无财务人员在关联公司兼职情况,本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依法独
管理公司资产,确保全体股东权益充实。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 没有
与控股股东共用一个银行帐户的情况;独立依法纳税。
营管理其所属的6个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协议书。托管期限自1998年7月1日起,在有关
法律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之前,自托管日起,上述6 个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全部收益作为
托管费归本公司所有,1999年度上述6个证券营业部的托管收益占到本公司利润总额
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意见》的规定 , 结合宏源信托证券业务为主业的情况
,1999年9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1999〗149号文向中国人民
银行申请将宏源信托改组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作为区内信托业整顿和证券市场发展
的一项重要举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2月13 日以银办函〖
1999〗641号文同意将宏源信托改组为证券公司,按规定将具体方案报中国证监会审
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1月17日以新政函〖2000〗3号文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了《关于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证券公司的函》, 提出了
宏源信托改组为证券公司的基本方案:宏源信托彻底剥离和处置信托资产和债务,
不再经营信托业务,整体改组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地仍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改组完成后逐步增资,扩大经营规
模。200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0〗42 号文发出《关于同意新疆
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证券公司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这一改组方案,
批准宏源信托改组为证券公司。
产负债表,1999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母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999年度
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 我们的
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
记录、审核有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1999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 199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流出信息,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号文批准将改组为证券公司,目前正积极筹划非证券类资产剥离、 与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实施资产重组与置换事宜,故本年度未对拟剥离资产计提各类减值准备。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累计提取了自营证券
动亏损148,475,020.56元;但至审计外勤结束日按原自营证券组合测算, 市值已回
将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证券公司会计制度》, 有关自营证券的会
计政策将改为按期末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价,并计提相应的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号文批准改组为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5月25日领取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注册号为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
资业务;有价证券业务(限国家政策允许部分);金融租赁业务;代理财产保管与
处理业务;机电产品、金属材料(限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产品除外) 、 五金交电
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农副产品(棉花除外)的销售、
房地产开发、经济担保与信用见证、经济咨询等。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系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制度
和财会字(1996)2 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要
企业)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业已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必要调整。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款)余额,分别帐龄按比例予以计提。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5‰计
提;一年以上、二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0%计提;二年以上、三年以内的
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5%计提;三年以上、四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20%计
提;四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30%提取?晃迥暌陨系挠κ湛钕瞵
按其余额的50%计提。
备,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实际收入价款与出售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每月自营证券盈利的5%提取,直至计提准
备总额达到其净资产或营运资本的5%为止。
益,直至计提准备金总额达到贷款余额的1%为止。
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尚未到期的
债券利息,计入所购债券的投资成本。
资本总额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时, 以
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50% 以上以及投资额虽占被投资公司资
本总额20%至50%,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者,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
准备金总额达到长期投资年初余额的1%为止。
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以及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
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
产的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3%)确定其折旧率。各类折旧率
确认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建造期间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及相关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直线法摊销。其具体项目及摊销年限如下:
章程予以确定,本公司税后利润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但不包括拟于2000 年进行重组的非证券类资产及关
联公司往来款项)余额,并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
年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据,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由于会计政策变
有营业,但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6〗2号文规定,因该两公司资产、收入、 利润低
于本公司合并资产、收入、利润的10%,故未合并其会计报表。
期多年,本年度未计贷款利息。
新宏源物业发展公司之整体资产作为非证券类资产在拟被重置之列, 故本年北海新
宏源物业发展公司将原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司已实质控制上述六家证券营业部的财务及经营管理, 仅因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而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暂按成本法核算。
付前欠本公司拆出资金40,000,000.00元,现该金融债券托管于中央债券登记中心。
本期公司用原持有的海南发展银行的金融债券抵付前欠海通证券卖出回购证券款15,
000,000.00元。此次抵付后,托管于中央登记中心的该等金融债券尚存25,000,000
应自营有价证券业务本期扩展迅速,故本帐项年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71.62%。
金,本年减少数系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变更采用帐龄分析法追溯调整,调减以前年度
利润而冲减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
10%和5%计提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以1998年末股本336,847,500 股为基数按
10股派送股票股利2.5股所致。送配股实际执行日为1999年7月, 计增后股本已经新
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在案。
托投资公司达成对中国建设银行海南信托海口、深圳、上海证券营业部和中国建设
银行沈阳信托沈阳、上海、深圳证券营业部的购并协议,1998 年度根据双方签署的
托管协议计取本公司对该六家证券营业部的托管费收入计人民币15,000,000.00元。
质控制,但由于有关核准工作仍在进行中,本公司本年未将上述六家证券营业部纳入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仅以成本法核算。
于同意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证券公司方案的批复》批准本公司改
制为证券公司。本公司2000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了拟实施非证券类资产的重置事宜。
干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精神,本年度本公司在执行财政部〖1999〗35 号
文过程中,对重组方案中拟剥离的非证券类资产未计提和追溯调整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