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202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及标准一览

  目前,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类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条件及标准如下。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双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人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人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碑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且;

  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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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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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贷款职工,申报2021年的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不会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小编来帮您!

  一、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怎样享受?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扣除期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

  二、如何办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提交房贷资料给单位,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将资料给税务机关。

  (2)纳税人直接提供资料给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申报。

  2、三类提交资料:

  纳税人信息、房产产权证明、贷款合同

  第三项贷款合同,需要提供贷款数额、年限、贷款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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