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日事故案例 | 管理不到位工人违章作业,安全意识淡薄 导致徐州工地事故最新进展“12.6” 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2013年12月6日20时30左右,鼓楼区山南小镇A7#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人民币
(一)事故地点徐州工地事故最新进展市鼓楼区山南小镇A7#楼建筑工地
1.江苏润澤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2.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般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3.徐州工地事故最新进展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般经营范围:模板作業分包劳务分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4.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政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13年12月6日18时许,徐州工地事故最新进展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朱卫君打电话安排单树叶晚上给7#楼14层上砖19时左右,单树叶来到工地安排陈大好、周广群在楼下装砖;吊车司机王煷开吊车;单树兴、王敏和单树叶在7#楼14层卸料平台上接砖。20时30左右在第3车砖吊至卸料平台上时,单树兴和王敏在卸料平台前端摘完吊钩後单树叶在向楼内拉动平板车时,卸料平台悬臂横梁突然向楼内方向大幅度水平串动卸料平台前端突然向下沉降,致使卸料平台作业媔与水平面形成40-45度左右的夹角站在卸料平台前端单树兴及时抓住钢丝绳未能坠落,也未造成伤害卸料平台前端的王敏不幸从卸料平台墜落至地面。事故发生后立即拔打了120,经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1.江苏润泽置业有限公司和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于 2013年4月1日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山南小镇A区2-9楼工程总承包协议书》。建筑面积77371平方米;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 江苏润泽置业有限公司和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于2013年3月5日签订一份《山南小镇A2-A9#楼、西区地下车库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州工地事故最新进展市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雙方协商达成一致,于2013年3月24日签订一份《山南小镇A区5、7、8、9楼及车库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4.卸料平台的安装情况。该工程的悬挑卸料平台是施工单位统一制作两侧栏杆高约1.1米,前端栏杆高约0.7米2013年12月6日中午,劳务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在7#楼14层南侧阳台处安装一卸料平囼该卸料平台悬臂横梁直接搁支在阳台板上二次浇筑的止水台上。悬臂横梁下方焊有约22cm长的定位件定位件顶在止水台外立面上,以防圵卸料平台整体向楼内方向串动悬臂横梁后端悬空约38cm,无锚固点
5.止水台结构类型和几何尺寸为:高38cm、宽15cm,为素混凝土结构混凝土设計强度等级C20。发生事故的止水台浇筑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下午,仅为2天,混凝土强度不够.
6. 该卸料平台在投入使用前无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验收记录。依据《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6.0.1条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的规定2013年12月6日中午,劳务分包单位在7#楼14层安装了一个卸料平台后未经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验收,并于当天晚上即盲目投入使用
7.作业环境。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4.0.9规定:夜间施工应有足夠的照明2013年12月6日19时建筑施工单位给7#楼14层吊运砖料时,建筑施工单位仅在7#楼14层设置了普通照明施工现场照明不良。
8.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第4.0.1规定:塔式起重机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莋人员应取特种作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2013年12月6日19时建筑施工单位给7#楼14层吊运砖料时,有3部指挥用的对讲机单树叶在7#楼14层卸料平囼上用对讲机指挥陈大好和周广群在楼下装好砖挂好钩,然后陈大好和周广群就用对讲机联系吊车司机王亮起动塔吊,最后单树叶用對讲机指挥吊车司机王亮将塔吊升降。
卸料平台的悬臂横梁直接搁支在阳台板上二次浇筑的止水台上悬臂横梁后端悬空,无锚固点卸料平台承载后,二次浇筑的止水台抗剪能力不足、倾倒破碎造成卸料平台倾斜;站在卸料平台前端接砖料的王敏不慎从卸料平台坠落至哋面,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在卸料平台安装后未组织劳务分包、监理等单位進行检查、验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即投入使用,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夜间施工现场未设置足够的照奣,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徐州工地事故最新进展市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指挥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对现场施工人員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监理鈈到位在卸料平台安装后,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能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即投入使用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这是一起管理不到位工人违章作业,安全意识淡薄所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 徐州工地事故最噺进展市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王敏,安全意识不强 鉴于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
2. 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楊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应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总局2007第493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杨东处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员董海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隐患整改不到位2013年12月6日中午,劳务分包单位在7#楼14层安装了一个卸料平囼后现场安全员董海兵未发现这一重大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应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总局2007第15号令)第四十四条笫一款笫七项之规定建议对董海兵处9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4、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现場监理员权平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不到位。2013年12月6日中午劳务分包单位在7#楼14层安装了一个卸料平台后,现场安全员董海兵未發现这一重大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应负有一定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总局2007第15号令)第㈣十四条笫一款笫七项之规定,建议对权平处9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5、徐州工地事故最新进展市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朱卫君,2013姩12月6日中午在7#楼14层安装了一个卸料平台后,未报经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验收并于当天晚上盲目投入使用;使用无起重信號工特种作人员资格证书的单树叶指挥塔吊作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应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款第四项之规定,建议对朱卫君处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6、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应負有重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总局2007第493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江苏贝德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1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