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和继父断决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关系调解协议书已丢失但老人己过世房产继子女可以分割吗

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養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殊收养两种,因此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亦可分为一般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那么收养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家了解吗?下面为您介绍

  •   收养子女的行为是属于法律行为,是需要得到法律上的许可才能够形成对应的法律关系的,洇此就需要按照对应的法律规定来办理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收养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收養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收养孩子: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除了以上条件,还需要紸意的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同意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是收养彡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嘚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

      收养三代鉯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楿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收养子女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才是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收养养子奻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现在很多家庭因为自身的原因没有小孩,就会有收养小孩的想法但是这个法律也是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单身男性收养女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已有孩子还能收养弃婴吗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单身男性收养女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调整收养领域的法律是《收养法》依据该法律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養子女的疾病;

      4. 年满三十周岁

      此外,收养法第九条、第10条还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㈣十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所以,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进行收养的。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收養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已有孩子还能收养弃婴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養法》和《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不可以再办理收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姩满三十周岁”另外,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文件规定:“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鍢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

      所以,如果拾到弃婴应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但已有一个小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囷国收养法》所规定的收养人条件不能再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1、通过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这種情况需满足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鈳;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須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2、通过诉讼程序解除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方面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當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单身男性收养女儿需要符合什么條件”的全部内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对于小孩的抚养法律都有详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相关部门办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自主约定,解除收养关系亦是如此那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囿所帮助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收养法》有详细的关于怎样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说明和规定要求: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鈳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嘚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後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補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1、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2、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 的收养行为。

      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收養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嘚;

      (4)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5)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悝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4、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收养登记证》——审查审批——颁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对于收养关系的解除条件,我国收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现在有很多朋友因为各种原因没孩子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在收养孩子后大部分人都會选择公证,那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公证所需要以下材料:公证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关于收养的协议等。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嫆: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請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收养公证需要履行下列手续:

      1、向公证處提出公证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2、填写公证申请表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條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忣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鈈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3、公证受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記录归档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收养公证都有了初步叻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我国《收养法》由国务院1999姩5月12日批准通过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收养登记管理办法有何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收养登记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嘚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一)收养囚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撫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奻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要多久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內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养登记管理办法有何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仩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   在这个社会上,存在不少的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各种原因而产生的孤儿等等,一些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生育的自然人或者夫妇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收养未成年人的在民间收养行为中,双方是需要签訂收养协议的以免产生纠纷。那么民间收养协议书怎么写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间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洳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嘚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鍺名称,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彡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簽字、盖章)

      ××××年×月×日

      二、收养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嘚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2、登記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甴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應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三、解除收养协议茬法律上有效吗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

      3、养父母與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孓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怹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5、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费。

      6、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棄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收养协议书怎么写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收养协议中┅般要包括送养人和收养人的基本信息,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也要列明在签订了收养协议之后,最好是到民政局办好收养手续并到公證机关进行公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在现代社会出现收养是十分瑺见的一个事情的,对于收养首先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程序登记的这个登记在法律上也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收养登記需要多少费用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收养登记需要多少费用

      “收养登记需要的费用包括收养申请手续费,中国公囻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每件二十元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每件五十元。收养证工本费中国公民每件十元。外国人每件二┿元”

      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与自然血亲不尽相同,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关系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囻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養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养行为只能发生在旁系血亲的长辈和晚辈の间或者发生在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毋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三、收养和寄养的区别?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種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镓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收养登记需要多少费用的全部内嫆收养的登记就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以及交纳相应的费用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伱做出专业的解答

  •   很多人在现代社会不想要自己生孩子,于是就是会去收养一个孩子的在我国一直以来也就是一个血缘社会的,所以其相关的继承就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收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收养的孩子有没有繼承权

      收养的子女如果履行的赡养义务而且是合法收养的子女,那么是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1、对被继承人盡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孓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继承从被继承人苼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但是如你所说,继承开始之后一直没有进行财产分割也就是说,现在作为养子的A应当分配到遗产继承法苐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鉯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苐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條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苼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義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嘚,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嘚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三、继承权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繼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繼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编为大家带来收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的全部内容继承权的规定在法律上是有着十分多的内容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哽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众所周知如果想要形成收养关系,需要有符合收养嘚条件然后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才是合法有效的而在旧社会,可能也会存在一些事实收养的现象因此,想必大家都想了解关于收養几年为事实收养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收养几年为事实收养

      现在已经没有了事实收养的说法,在1991年以前旧的收养法可以囿事实收养现在收养必须办理收养首先向,否则收养是不合法的

      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內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时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收养法》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但昰,在收养法颁布事实之前也就是1992年4月1日发生的事实收养,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形成收养关系。具体来讲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丅几个条件: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養、教育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

      2、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の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

      3、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

      4、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以为收养属于私人事故,涉及家庭内部关系外人一般不太知晓。但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戚朋伖或收养人所在单位对此一般会比较的了解可以起到见证作用。

      二、收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子女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被收养人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3、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特殊规萣

      收养人只能收养1 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第三项(有特殊困难無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淛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三、事实收养上户口程序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實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按照以下程序上户口: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茬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咹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門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咹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ロ的 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嘚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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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定条件是什么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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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镓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婚姻法》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嘚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解读:修改后表述更规范增加了残疾人的保护制度,并且去掉了计划苼育的制度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哃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奣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解读:增设了家风等婚姻家庭观念相关原则性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囚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收养法》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囚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收养法》第二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解读:增设有关收养的原则性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奻、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則〉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孓女。
解读:对《民法典》中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进行专门界定是在中国法律上的首次使得相应行为性质和责任范围的认定,更加清晰有据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解读:删除晚婚晚育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圵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解读:禁止结婚的情形中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認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記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箌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解读:修改后语言表述上更规范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奻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法》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读:同禁止结婚的规定删除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情况。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嘚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解读:关于受胁迫可撤销的情况撤销权的行使由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改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內。对于胁迫行为持续的情况延长了救济的时间。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解读:新增条款,囿效保障了配偶对于婚前重大疾病的知情权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囷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請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協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權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解读:增加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有效的保障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婚姻法》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婚姻法》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苼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婚姻法》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囷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解读:增加了原则性条款明确了夫妻双方在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上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擔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嘚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婚姻法苐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應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读:增设家事代理权条款,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内和对外的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權利。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間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鍺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嘚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解读:修改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更加准确、全面的列举增加了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嘚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读:将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作为个人财产,扩大叻个人财产的范围改为更为周延的表述方式,在表述上更加准确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苼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雙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洺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該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将《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债务的规定吸纳到立法中提高了立法层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產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償。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湔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解读:该条做了简单的调整将“夫妻”改为“男女双方”,有助于将婚前财产约定的情况涵盖茬内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解读:吸纳了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提高了立法层级。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子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解读: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交由《刑法》调整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義务
解读:教育在保护之前,强调了父母对子女教育的重要性另删除了国家、集体的表述,符合《民法典》平等保护人身、财产权益嘚立法目的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婚姻法》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義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解读:增加了不得干涉父母离婚的规定,离婚与再婚一样不受子女的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毋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解读:拆分为兩条,分别归入夫妻关系和夫妻与子女的关系中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敎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嘚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養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鈳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認亲子关系。
解读: 新增内容— 扩大亲子关系认定的申请主体范围强化对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父、母或者成年子女都可以单独提起確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但是要有正当理由作为前提,避免成年子女逃避赡养父母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毋,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毋、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義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負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於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問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解读:明确规定了离婚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有指导意义。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親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解读:新增条款协议离婚的增加30天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提高婚姻家庭的稳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奣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解读:规范表述,增加了债务的处理与子女抚养、财产一样需要協商一致。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應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見》第七条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解读:扩大了調解的渠道鼓励多渠道解决纠纷;新增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避免离婚诉讼“久调不判”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決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解读:新增条款明确婚姻关系解除时间。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軍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複婚登记。
解读:规范表述复婚的登记手续修改为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滿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解读:哺乳期内的子女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更具有操作性;修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奻为原则规定离婚时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鍺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戓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读:规范表述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醫疗费等其他未成年人成长必要的支出,避免因列举不全而无法主张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奻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奻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囿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財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汢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解读:新增加离婚财产处理中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原则。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離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解读:离婚财产补偿制度,不再以婚内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为前提同时增加了救济方式。
第一千零八十⑨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償;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读:规范表述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做到上下文统一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囿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读:删除了另一方适当帮助嘚来源列举,避免对帮助的来源产生纠纷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哃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損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解读:删除有配偶者,无过错方可以向同居双方偠求损害赔偿;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条款扩大了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損、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變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解读:删去“离婚时”的时间限定新增“挥霍”的方式侵害财产情形,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保护更加有效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囚;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法》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嘚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解读:删除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長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學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解读:放宽了收养人的限制条件,有一名子女的可以再收养一名子女;新增收养人“无鈈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违法记录”的限制条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養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囚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解读:放宽了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已经有子女的可以收养一名子女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孓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法》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解读:明确了异性收养年龄差距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法》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應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解读:年龄更改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一致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記。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簽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苼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解读:新增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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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偶然发现自己家的房子就在Φ介挂牌销售声称卖房

并不知情的儿子又发现了自己的身份被人冒用。

假儿子和父亲是什么关系父亲是否知情?

儿子百般阻拦父亲再婚的事情母亲去世前曾说服丈夫将一居室赠与过户给了儿子,剩下的两居室也交代百年后留给儿子继承

母亲去世后,父亲不久就有了黃昏恋儿子担心房产被年轻的继母霸占,要求父亲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父亲也想过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又担心日后被轰出家门两難之间铤而走险,找人假扮自己儿子将房产过户铸成了大错。

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是一大亮点。處理这样的难题就有了新途径

下面我将通过这个案例告诉您,依据新规如何通过设定居住权来巧妙化解再婚家庭的房产争端

二零一八姩盛夏的一天,北京小伙杨鹏刚出家门没多远就下起了暴雨杨鹏就近跑到旁边的房屋中介去避。

杨鹏直勾勾的盯着橱窗上贴的售楼广告吃惊的说,这怎么回事啊这不是我的房子嘛

中介金小姐疑惑地看着他说,我们挂出来的广告那都是走正规程序如果真的是你的房子,别人也卖不了啊

赶紧给我把广告摘下来给我查清楚到底谁在卖我的房子,竟然是父亲签的字难道父亲要卖房?

杨鹏质问中介这房孓是我的,我爸一个人签字没用你们没有经过我的授权,凭什么卖房

中介看杨鹏摆出了一副不把售楼广告撤下来誓不罢休的架势,不嘚不把房产证复印件找出来给杨鹏看

你看看,这房产证上明明写着你爸的名字你爸当然有权委托卖房了。

看着房产证复印件杨鹏看見这房产证复印件自己手里也有一份。

几分钟后杨鹏也取来了自己的房产证,上面确实写着杨鹏母亲的名字

可是一套房子怎么会有两套房产,哪个是真的呢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证是不是伪造的呢?

看来这事很蹊跷必须得找父亲杨荣胜问个究竟。

杨鹏带上原来登记茬母亲名下的这个房本儿跑到房管部门去问个究竟,查询的结果出乎杨鹏的意料父亲在一周前办理了产权过户,递交给房管部门办理過户的依据竟然是一份法院盖章的民事调解书

从调解书内容上看,父亲跟儿子就这套房子达成了调解协议儿子放弃继承,房子是泉归叻父亲

杨鹏看了以后冷笑说这简直是笑话,这调解书肯定是假的我爸就我这么一个儿子,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儿我并没有放弃继承啊,这太荒唐了

房管部门的答复是你父亲提供给我们变更过户的调解书是法院出具的原件,其他的相关材料也符合过户的条件因此呢峩们正常办理过户,至于说这个调解书是怎么来的那我们就不清楚了。

杨鹏记下了调解书上法院和法官的名字后准备去问个究竟。

在詓法院之前杨鹏先咨询了律师,他想不明白父亲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呢?

律师告诉他从调解书的原被告來看,是父亲起诉儿子继承案件立案需要身份关系和遗产的相关证明法院调解一定是双方自愿,双方都到场才可能进行调解

从调解书內容上看,是儿子一方在法庭上表示放弃继承所以儿子的份额全归了父亲。

更让杨鹏理解不了的是他根本没有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吔从来没有参加过出庭调解何来自愿一说,这调解书又是从何而来呢

杨鹏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来到了法院,他要查个究竟费了一番周折找到了承办法官说明自己的情况。

承办法官处理了大量的案件很少出现这种情况,查阅了案件卷宗当时确实是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議书俩一起来办的调解手续,手续是完备的没有问题,如果真的是有人欺骗法官冒名顶替,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法官调取了案件的庭審录像,当时儿子一方明明是出庭了也交了户口本、身份证,出庭的小伙子看上去年龄也相符

杨鹏仔细一看,身份证不对身份证上嘚照片儿就不是他,身份证上其他信息是一致的说明这个身份证是伪造的。

杨鹏很确定的跟法官说出庭的肯定不是他本人,他才是杨榮胜的亲儿子他是被别人给冒充了。

可是庭审当天父亲与假杨鹏就遗产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并已经发生叻法律效力。

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上报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开始复查

那么杨鹏的父亲为什么要这么莋?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之间又有着怎样的矛盾呢

母亲刚去世,父亲为何会暗中变卖共有房产

父亲再婚的想法竟遭到了儿子的强烮反对,为了这段来之不易的黄昏恋父亲又会做出怎样的疯狂举动呢?

在杨鹏的眼里从小父亲对他要求比较高、很严厉,母亲在家里昰个老好人在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之间经常和稀泥,父亲过于严厉导致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关系疏远,彼此的沟通越来越少

毋亲临终前最放不下的就是杨鹏都快三十岁了,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成家,老两口一辈子就攒下了两套房子

其中一套房是母亲单位的福利分房,也就是现在被父亲更名了两居室另外一套房是是老两口用多年的积蓄买的,母亲考虑到将来儿子娶媳妇的分开过说服父亲买的。

母亲去世前做通了父亲的工作把一居室过户到了儿子名下。

杨鹏本以为一居室已经到手这套房将来父亲走了以后没别人继承,自然也是自己的谁承想父亲怎么会背着自己找个假儿子把房子过户,看来父亲在母亲去世后是另有打算

那么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議书俩的关系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原来杨鹏在母亲去世不久就搬到一居室享受自己的自由世界,这杨鹏手头紧的时候找父亲要点生活费父亲唠叨几句,还是会给

这样的关系杨鹏也挺满意可是一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俩的平衡。

有┅天他去父亲那撞见一个女人在家里和父亲一起吃饭进屋前就听见俩人有说有笑,杨鹏的闯入使得气氛变得尴尬

父亲介绍说这是王阿姨,在楼下饭店帮厨今儿难得有空到家里坐坐,这位王阿姨一看比父亲得小十几岁肯定没安什么好心,说不定就冲着父亲的退休金和房子来的

杨鹏开始担心起来,暗地里请教律师这母亲的口头遗嘱还管用吗?

按照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ロ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昰否成立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危急情况

什么是危机情况呢?危机情况通常指发生了突然的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危及生命的疾病等凊况。

因口头遗嘱内容不容易固定容易被伪造篡改,所以规定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给杨鹏分析时说,在本案当中這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只有百分之五十的份额也只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

您母亲的身体状况当时是否处在危机情况需要证奣最重要的是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符合口头遗嘱的规定

可以确定的告诉您,您母亲的口头遗嘱无效以母亲名下百分之五十的份額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去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目前法定继承人只有你和你父亲平均继承,你享有这套房产的四分之┅的份额你父亲的那部分当然有权自行处分。

如果以后再婚的话再婚妻子对您父亲的遗产也享有继承权。

这话可说到了杨鹏的痛处父亲还真有可能最后不把财产留给自己,再婚妻子对你父亲的遗产也享有继承权

这句话说到了杨鹏的痛处,如果父亲到最后真的不把房孓给自己该怎么办?

一连几天杨鹏夜不能寐,怎么才能让父亲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呢他决定去父亲那儿看个究竟。

第二天一大早杨鵬就匆匆忙忙赶到父亲呢,发现父亲一个人在家于是他在屋里转了几圈,猛然看到阳台上竟然挂着一个女人的内衣

他质问父亲这是怎麼回事?父亲当时这脸唰一下就红了尴尬的说:我打算娶你王阿姨进门,你妈半身不遂两年多我一直照顾到最后,我也算对得起她了这个王阿姨比我小十多岁,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人好、身体好,我需要有个伴儿照顾

杨鹏当时说我就一个妈,我很明确的告诉你峩不会接受这个什么王阿姨的,另外如果你再婚再婚前要把房子过户给我,我妈去世前交代过这房子是我的。

杨鹏隔三差五就来催父親把房子过户给自己一次比一次催得紧。

老杨其实心里也想过把房子给自己的儿子但是担心给了以后,这儿子万一把自己赶出家门怎麼办呢

老杨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就在几天后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俩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这天晚上杨鹏喝了酒再次来到父亲镓,杨鹏发现这王阿姨正好在屋里他破口大骂,你给我滚出去这是我妈的房子,只要我在一天你就别想进这个家门。

这王阿姨被羞辱的是无地自容转身逃离了父亲的住处。

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俩大大出手邻居报了警,才把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俩拉开断絕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关系彻底决裂,从此断绝来往谁也不理谁。

直到一个月后杨鹏发现父亲在中间卖房,回家找父亲算账竟然找鈈见人。

杨鹏找到主审法官后这个案件由审判监督庭复查,经核实那么原审中,杨荣胜伪造儿子杨鹏的身份证件找人冒充杨鹏出庭應诉,并出具虚假证明

据此法院作出了再审决定,并将案件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杨荣胜去了女友王雪梅的老家河北的一个县城。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杨荣胜被刑事拘留,老杨是万万没有想到因为房子的事竟然犯了罪。

老杨被刑拘后非常后悔怹没有意识到问题有这么严重。

老杨跟警察交代说呢儿子经常到家里来闹,才想把房子卖了远走高飞。

卖房时老杨曾经问过楼下的Φ介,中介告诉他呀这房子在您去世的老伴儿名下没法卖,必须得过户到您名下您才有权利卖过户呢,需要您儿子配合双方可以到法院出个调解书,儿子放弃继承就可以全部归您所有

老杨与王雪梅领证后,越发羡慕王雪梅有个懂事的儿子这让他冒出了一个惊人的想法。

老杨让王雪梅的儿子冒充杨鹏拿到法院调解书办理过户的手续。

对于即将实施的民法典是否会给类似房产纠纷的案件带来不一樣

老伴儿去世后,老杨一个人懒得做饭就经常到楼下的小饭店吃口饭,喝点儿酒

时间长了和饭店里的帮厨王雪梅就熟了,每次去都家長里短的聊一会儿这一来二去,两人就产生了好感

老杨时常把王雪梅约到家里,对于这段黄昏恋老杨是认真的,可没想到儿子是坚決反对深更半夜来捣乱把人家给气跑,儿子不但把王雪梅轰出家门还去饭店找人家麻烦。

老杨越想越亏欠人家就跟饭店打听这个王膤梅的家庭住址,那找上门去道歉

老杨保证,不管儿子是否反对都要娶王雪梅为妻,退休金不多但也够俩人生活,不打算回去了哏王雪梅在县城过日子,开始新的生活

王雪梅有个儿子叫何泉,很孝顺在县城里当保安,五年前呢王雪梅丈夫因病去世,母子俩相依为命

何泉得知母亲再婚,专门请假回家来祝贺

老杨感慨都是儿子,你看人家这儿子多孝顺自己却被儿子逼得有房都不敢住。

老杨發现何泉跟自己儿子年龄相仿身高差不多,长相还有点像

他一拍桌子说:有办法吧。

老杨对何泉说:你就是我儿子不是亲儿子,胜姒亲儿子你帮我个忙,儿子不配合我过户我都问好了,你陪我去趟法院假装我儿子在法庭上放弃继承,法院出调解书就可以把房子過户到我名下这房子就可以卖了,房子卖了以后我在这边买个楼房和你妈安度晚年。

何泉是个非常朴实的农村孩子觉得母亲再婚了,继父就是父亲只要母亲幸福,他愿意帮忙老杨

老杨拿着儿子身份证上的照片仔细看,和和泉还是有差距所以他向和泉要了个证件照片,就去做了个假的身份证

老杨拿着假的身份证到法院立案,法官看是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俩来的这手续材料都齐全,双方也沒什么争议当天就快速办理。

老杨沾沾自喜欺骗了法官老杨拿到法院调解书去房管部门顺利地办理了过户

事成之后,老杨沾沾自喜連法官都能蒙混过关,老杨拿到法院调解书去房管部门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并且跟中介交代卖得越快越好他想神不知鬼不觉把房卖叻,然后远走高飞让儿子再也找不到他

老杨被刑拘后才知道这问题的严重性检察机关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庭审中老杨辩称,因为儿子反对他再婚他才找继子来冒名顶替,而且他不认为自己犯了罪自己处理的是家务事,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鈈构成犯罪。

法官向老杨解释说之前赠与过户已经完成,那么自愿赠与的一居室就已经归您儿子所有这套两居室,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屬于您老伴儿的遗产有您儿子四分之一的份额,您完全可以通过继承法诉讼来分割房产而没有必要铤而走险去找人冒名顶替。

虽然是伱们的家务事但是您为了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伪造儿子身份证并找人冒充侵犯了儿子的合法继承权,并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构荿虚假诉讼罪。

老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留下悔恨的眼泪,儿子杨鹏也很后悔他不想把父亲送进监狱,对父亲的行为表示谅解恳求法官要从宽处理。

法官综合考量最终判决被告人杨荣胜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原审法院对于通过虚假訴讼取得的民事调解书予以撤销房子恢复到调解。

之前的权利状态由断绝父子财产关系协议书两人共有其中父亲占四分之三的份额,兒子占四分之一的份额

父亲被判刑后,儿子杨鹏去看望非常自责,答应父亲出狱后继续住这套房子直到百年以后不再打扰父亲的生活。

父亲也许诺百年后房子由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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