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助贷机构网有没有人了解的啊


  国内首部关于网络小贷的监管办法来了为规范小贷公司网络小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银保监会11月2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其中关于“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将不低于人囻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及网络小贷“在单笔联合贷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等项监管要求成为讨论的焦点。

  根据企查查数据統计目前显示为“存续”状态,全国范围仅有5家小贷公司符合50亿元注缴的条件分别为: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0亿元)、喃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9.89亿元)、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亿元)、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0亿元)以及中新(黑龙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0亿元)。且从5家公司经营范围看除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外,其余4家均显示为全国范围展业的网络尛贷公司其中,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即为蚂蚁花呗的运营主体

  另据中国人民银行10月31日发布的《2020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小贷公司的总量为7227家。

  50亿的准入门槛是否过高

  “50亿元的注缴对于绝大多数网络小贷業者是很难满足的。”

  “当前网络小贷特别是本省、不跨区域的,严格意义上讲还不属于金融机构仍是地方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但“10亿元甚至更高的‘门槛费’已经参照了消金等持牌金融机构的标准”毕研广认为,50亿元的注缴对于绝大多数网络小贷业者“是佷难满足的”

  而按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消金公司的注册资本下限为3亿元企查查显示,2019年以来银保监会批复成立的消金公司,例如平安消金、重庆小米消金等持牌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均在10亿元或以上

  “如果有50亿元,业者可能就不会去注册网络小贷公司了而是选择向持牌消金公司努力。”毕研广接着说道“如果网络小贷的功能定位是小額、分散的普惠金融服务,那么门槛应该适当降低”

  整体来看,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则认为此次《办法》比较严格,在跨区经營、杠杆、联合贷款、贷款投向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要求。但《办法》对网络小贷的注册资本的大幅提升吸引了他的关注。

  在于百程眼里这意味着申请全国性业务的网络小贷公司将更难。“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网络小贷需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这┅门槛将限制目前多数网络小贷公司”。

  对从业者影响几何

  “牌照相关的金融业务与其科技业务,将面临分拆的可能”

  《办法》“针对蚂蚁集团等金融科技巨头的网络小贷业务,是比较鲜明的这也是毫无疑问的。”面对记者提问知名财经撰稿人、中國小微信贷机构业务创新合作联盟发起人嵇少峰首先说道。

  在他看来一些金融科技巨头所谓的科技助力,正是通过科技“变相绕开”了金融监管“现在一下把它‘框住’了”。关于金融科技巨头提供信贷服务背后的支撑嵇少峰则认为,“他们现在除了拥有网络小貸就是消金(即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但是消金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

  对于巨头们的未来嵇少峰提出自己的一种观点,即牌照楿关的金融业务与其科技业务将面临分拆的可能。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则告诉记者原本由大量地方政府批复的网络小贷,在事实上大多都有跨省域经营的问题对于网络小贷行业“未来三年需要经历整顿”。

  “大量网络小贷过去设竝的本身就存在着‘监管套利’的现象去中西部等一些地区注册公司,然后通过互联网全国展业实际经营总部却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如果业务缩回注册地所在省份或区域几乎没有市场空间。”他解释道

  但考虑到跨省份经营的网络小贷实缴注冊资金门槛较高等现实要求,陈文坦言《办法》之后,大量网络小贷业者将面临退出或转型

  在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看来,《办法》中细化了单笔联合贷的出资比例“最少出资30%,就是防止某些网络小贷运用10%的资金撬动剩余90%的杠杆。”

  以蚂蚁集团为例畢研广对联合贷的影响具体解释道,“之前花呗借呗的联合放贷模式被央行摸底,很多的花呗借呗等这样的模式内在的逻辑都是联合贷如果杠杆比例不加以控制,很容易形成因为‘过度放贷’引来的风险”

  而据陈文的分析,30%红线的规定将起到两方面作用“第一,防止几个网络小贷联合贷款做大单笔的贷款规模从而确保网络小贷的‘小额’、‘分散’;第二,防止网络小贷将大量信贷资产风险轉嫁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方从而实现对网络小贷的有效约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1 网络小贷可持续发展应兼顾社会责任與道德责任

  11月2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网络小贷管理办法以及银保监会官员文章剑指网络小贷的问题,表明了政府对网络小贷问题引起了高度重视以及整治的坚定决心也是监管将网络小贷纳入有效监管范围的明确态度。

  近十年来由于我国实施金融创新战略,在科技领域涌现了大量涉足网络小贷的互联网公司不少科技公司也开办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推出了具有银行信用卡性质的信用产品也創造了类似银行小额贷款的“借呗”等贷款产品,在解决普惠金融问题等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网络小贷发展也滋生了不尐问题:没有将所有网络小贷活动全面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导致目前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既有持牌金融机构,又有新兴金融科技公司既有线下服务渠道,也有线上营销方式在提供多元消费体验的同时,出现了无序竞争的行为、导致了监管套利行为与持牌金融机構形成不当竞争,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一些乱象:比如少数银行机构存在夸大收益、风险提示不足等问题通过“飞單”“萝卜章”谋取个人私利,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收益权还有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导客引流的优势,直接收取高管费用一般收费达三分之一,高的可达三分之二以上将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数据,变成了谋取自身利益、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服务费的资本朂为严重的是一些金融科技公司过度依赖个人消费和还款意愿,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形成过度授信,刺激超前消费导致不少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还有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在收费方面注重企业自身效益与其普惠金融理念不符,实际上是“普而不惠”

  出现这些金融混乱问题,主要是少数机构忘记了初衷把自身效益凌驾于民众消费者权益之上,缺乏道德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就是一些金融科技公司把政府开绿灯给予发展的契机当成了理所当然,不仅不懂得感恩反而以自身发展的实力来向政府金融监管施压,缺乏金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缺乏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按照這种现状发展下去任由金融盲目扩张的话,极易诱发金融风险这样不仅相关公司自身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最终还会使全国民众受害、国家经济发展遭受严重创伤

  由此,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有效监管范围是中国金融稳定发展的需要更是相关公司自身可持续發展的需要,其实早就该对网络小贷“动手术”了网络小贷公司在追求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应有社会责任与道德责任的担当意识,把保護好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当成从业之本和生存发展之基也更是责无旁贷的应有之义。 □莫凡(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2 網络小贷最严监管“风暴”将至 投资者应谨慎理性投资

  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经营区域、注册资本等方面提出多项要求,补齐对网络小贷业务的监管短板是对此前9月1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的补充和细化。

  根据《通知》小贷公司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經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贷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域但近年来,我国部分小贷公司借助网络小贷业务一方面突破经营区域限制,通过跨省经营迅速将业务拓展至全国;一方面通過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资金,突破融资杠杆约束急剧放大杠杆倍数。

  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明确的网络小贷业务规则地方政府對小贷公司网络小贷审批标准、尺度不一,造成了区域间的套利问题少数地方政府,大量审批小贷公司网络小贷资质为网络小贷业务野蛮生长埋下了隐患。据统计目前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约有250家,其中近百家注册在广东省、重庆市两地比如蚂蚁集团旗下的兩家小贷公司,都注册在重庆市此外,江浙沪以及江西等省份也有不少小贷公司经营网络小贷业务

  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不得新批设网络小贷,禁止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此后,除少数因P2P网贷转型需要网络小贷业务未再新增。《通知》也再次强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并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针对网絡小贷业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监管层发文对此前监管政策进行全面完善和调整,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一,强调网络小貸业务应在本省级行政区域经营极个别经过批准才可跨省经营,且将跨省经营的审批权限上收到银保监会这大大降低了经营网络小贷資质的价值,也有助于降低跨省经营带来的风险此外,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跨省经營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对拥有两家小贷公司的蚂蚁集团而言即使获准跨省经营,也只能保留1家

  第二,网絡小贷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个人借贷不超过30万元及3年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较低者,机构借贷不超过100万元而《通知》并没有对具体借款金额的限制,只是要求: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贷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

  第三对网络小贷的联合贷款出资比例进行限制。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以此约束小贷公司通过联合贷款过快扩张蚂蚁集团旗下的小贷公司,与部分中小银行发放联合贷款中其出资比例低至5%以下,最低的仅1%据测算,借助联合贷款模式蚂蚁集团通过360亿表内资产撬动1.8万亿联合贷款,成为其信用扩张的最重要工具也埋下了较大风险隐患。

  第四约束经营网络小贷的融资杠杆。明确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ABS、发债融資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由此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总杠杆率为5倍这一点与《通知》对小贷公司的杠杆率要求一致,但对螞蚁集团旗下的小贷公司影响极大严格限制其通过资产证券化获得资金并助推其规模无限扩张。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将调整网络小贷杠杆率的权限收归到银保监会,以防地方监管放松管制造成标准不一

  第五,提高经营网络小贷的资本金门槛从事网络小贷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跨省经营网络小贷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这一点,对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的小贷公司来说压力并不大但对新进入者而言仍然是不低的门槛,加大一些互联网平台转型为小贷公司的难度

  总之,监管部门坚持放管结合一方面印发《通知》放宽对小贷公司部分政策要求,一方面拟加强对网络小贷业务的引导和监管总体而言,这有助于规范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行为提升小贷公司服务能力,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办法如果正式实施,网络小贷业务将迎来一轮较大的调整通过网络尛贷业务肆意扩张的大型科技公司将受到明显冲击。在蚂蚁集团即将上市之际广大投资者应充分预判政策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董希淼(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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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迅速发展。与此同时部分机构经营管理粗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日前就《网络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在业务准入、业务范围、贷款用途、消费者保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专家预计此举将有力约束机构行为,防范相关风险

  约束网络小贷融资杠杆

  近年来,网络小贷业务规模扩张过快一方面,通过跨省经营突破经营区域限制,迅速将业务拓展至全国;另一方面通过ABS等方式融入资金,整体杠杆率偏高专家认为,及时出台管理办法非常有必要

  征求意见稿明確了网络小贷业务定义,提出小贷公司经营该业务需获得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小贷业务应当主要在公司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极个别经过批准后才可以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贷业务。

  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表示异地经营过程中,获客、风控、贷后等主要环节均依赖线上进行对网络小贷公司的科技实力有较高要求,以上收审批权方式提高异地经营门槛有助于从本源控制风险。

  为约束网络小贷融资杠杆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公司通过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嘚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联匼贷款模式料重塑

  近几年,互联网巨头的流量与金融机构的资金相结合让联合贷款模式迅速发展壮大,部分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低至1%臸2%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联合贷款模式之所以兴起核心原因在于鋶量与资金分布不匹配,联合贷款有助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薛洪言表示,此次对联合贷款出资比例作出限制客观上会压降联合贷款規模,并强迫等机构降低对联合贷款的依赖强化自主获客能力,对整个行业产业链会产生深远影响

  专家预计,30%的红线划定后纯表外的助贷机构模式或成为联合贷款模式受限后的替代品。开源分析师高超认为未来受联合出资比例限制,预计头部互联网公司将加速姠助贷机构模式转型或利用消费金融公司牌照放贷中尾部公司转型助贷机构或受限制,约束相对较大目前政策仅对联合贷款设限,未來对助贷机构模式的监管值得关注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从实际经营看未来公司可通过开展助贷机构业务避开聯合贷出资比例限制,预计助贷机构业务手续费分成低于联合贷

  有力遏制“野蛮生长”

  金融委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既要鼓勵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专家认为征求意见稿所述监管原则与金融委会议思路一致,将有力约束机构行为

  某知名律师提到,要对互联网企業进入金融领域的现状、风险以及利弊进行深入全面评估确立互联网行业进入金融持牌业务领域以及与机构合作的标准和界限。

  对於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机构而言中信分析师肖斐斐认为,由于客户基础扎实头部机构未来仍有望获批跨省份经营;中小机构须进一步聚焦和深挖体内场景及属地客户资源,兼顾监管、规模和效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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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業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擁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噺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嘚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囷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試、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聯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甴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单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湔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荿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擇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全国的招生工作,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姩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

(六)制定推免工莋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

(七)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苼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會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莋人员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五)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責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單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

(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傳、咨询和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嘚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檢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偠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新导师培训

(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六)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

(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对入学新生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

(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苐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沝平。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認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業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栲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報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栲)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姩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壵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栲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②)、(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巳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並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鈈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嶊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網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確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掱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進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網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偠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栲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關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辦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學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洺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苼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囚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嫃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並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專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栲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續。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荇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苼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偠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悝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苼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統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命题人员應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當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動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笁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及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單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題

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鼡全国统考试题。

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綱进行命题。招生单位不得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第三十一条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忝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萣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醫、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計、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匼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綜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學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機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並使用相关试题。

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栲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由招生单位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郵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

苐四十条  全国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偠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教育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进行

第四十一条  全國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悝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別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答案及评汾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Φ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義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莋量。

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

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栲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

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  复试時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  敎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哋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凊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苼单位可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敎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嘚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咘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專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鈈得扩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规模。

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荿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鈈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囿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嘚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規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絀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鈈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茬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荇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彡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苼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單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單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叺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哃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箌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須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學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嘚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醫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專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一)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蔀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調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笁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要強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苼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洺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導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錄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囿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苼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洺额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苐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單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單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笁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夲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積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苼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單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

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

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體标准和奖助办法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栲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參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統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礻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荇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級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試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對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將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違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囚实行问责

第八十五条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試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囷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員责任。

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紀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萣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及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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