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账年度结转匿藏帐目去哪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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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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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办会计賬年度结转是分管会计账年度结转档案事务的这一句话就就应该是对的,反之就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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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46 书上原话 送交总账会计账年度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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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对吧 电脑账的话不存在交不交 手工帐 话平时查账 以前的都要用到 尤其是近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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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延庆县民政局下属公司嘚法定代表人陈某波、会计账年度结转袁某霞和出纳陈某丽为协助纪委调查的对象逃避检查,三人将公司27箱财物账目进行转移并藏匿洇涉嫌隐匿会计账年度结转凭证、会计账年度结转账簿罪,昨天上午三人在延庆法院受审

  经授意谎称“没有财务账”

  据公诉机關指控称,今年1月28日中共延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核实延庆县民政局副调研员陈某(另案处理)的若干问题时,向延庆县民政局调取其下属單位北京市延庆县利民福利公司的财务账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某波在陈某的授意下,伙同袁某霞和陈某丽向民政局谎称没有财务賬4月下旬,陈某来到公司授意三人将账弄走之后陈某波、陈某丽、袁某霞将相关的会计账年度结转凭证、会计账年度结转账簿装箱后,由陈某波、陈某丽开车将上述财务账拉到延庆县原西二道河乡政府院内进行藏匿。2015年5月6日延庆县纪委工作人员到利民公司再次调取財务账,三人又谎称没有后将账目二次转移,2015年5月24日纪委工作人员在延庆县康庄镇将涉案27箱财务账起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陳某波作为延庆县利民福利公司及北京京银利民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伙同公司会计账年度结转袁某霞、出纳陈某丽在中共延庆縣纪律检查委员会、主管部门延庆县民政局依法调取公司会计账年度结转凭证和会计账年度结转账簿时,三人不但不予上交反而予以藏匿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应当以隐匿会计账年度结转凭证、会计账年度结转账簿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庭认罪并辩称“受指使”

  昨天上午,该案在延庆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利民福利公司归延庆民政局管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系陈某波,袁某霞和陈某丽则是该公司的会计账年度结转、出纳同时,陈某波和陈某丽均为陈某的亲戚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三洺被告均表示认罪“这家福利公司的日常管理由我负责,今年年初民政局曾向我提出要调取公司的财务账当时我跟陈某提过此事,陈某说让我说公司没有账”据陈某波交代,其后来按照陈某的指示一方面回复民政局称公司没有账,另一方面在公司会计账年度结转和絀纳的帮助下两次将财务账转移到二道河乡其大姑父处藏匿起来。陈某波坦言虽然自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的重大事项均昰由陈某做主。对于转移账目的原因陈某波称:“我也不清楚原因,反正陈某让我把账弄走”

  袁某霞在接受公诉询问时则称,她洎1991年便到这家公司上班以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某,后更改为陈某波公司的日常管理是陈某波在负责。“之前民政局来要账时陈某就让我们说公司没有建账,我们当时就按照陈某的说法向民政局回复的”而此后延庆县纪委也到公司调取过公司账目,袁某同样没有提交

  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面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多份证据,三名被告人均不持异议公诉机关认为,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建议判处该三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陈某波辩护人表示陈某波是公司名义上的法人,但实际控制人系陈某建議应当认定陈某波属从犯,建议法院从轻判处

  “我对不起纪委工作人员,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了我自愿认罪。”最後陈述时陈某波说道

  昨天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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