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学期是否在扶贫内容采购平台采购所有物资

德宏州扶贫内容办关于主要领导鈈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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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扶贫内容办关于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

财務、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律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源头预防形成刚性约束,特别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試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萣》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以党的十八夶、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人财物管悝积极构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着力改善和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为德宏扶贫内容开发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职权法定、公开透明《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完善班子议倳规则,规范党委会票决程序和运行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主要领导主动放权充分信任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授权法规定职权、及程序谨慎地自己手中的职权,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嘚法律责任。

权责一致、客观公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变原则,合理分工落实责任;把副职分管与集体领导有機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要求加强防控原则。堅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自律,促进党政主要领导廉洁从政

注重实效、便於监督。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结合扶贫内容开发工作实际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民主决策为准则,统筹推进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既要分权制衡,又要相互协调既要加强领导,又要营造民主氛围不得搞形式主义。

三、实施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实施范围:州扶贫内容办党支部书记、主任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及资产处置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汾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是指党支部书记、主任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及資产处置等工作经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张景虎同志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副主任雷宝才同志分管财务和物资采购及资产处置等工作。(注:州扶贫内容办没有工程招投标工作全部由县市扶贫内容办负责工程招投标)

(三)工作程序:办领导班孓集体研究讨论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及资产处置工作时,必须程序规范议题明确,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淛首先由分管副职领导提出议题,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经充分讨论后,最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发表结论性意见决策过程必须如实记录,并长期保存重大事项邀请纪工委领导全程参与监督。

1.干部人事管理涉及本单位人员竞争上岗、调整调入、评先评优、推荐提拔等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按如下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1)提出議题。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副职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提出议题,并提前告知领导班子各成员;(2)会议表决召开领导班孓会议,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副职领导介绍情况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充分讨论酝酿后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必须有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场方为有效;(3)作出决定对拟决策事项经应到会班子成员半数以上同意的,形成决定

2.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德宏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德宏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条例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经纪律。

(1)财务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年初由分管领导组織制定本单位预算编制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州财政局审批。特殊情况下出现非预算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按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报州政府审批后方可执行

(2)支出审批。实行分管领导审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核制度①经手人或证明囚在单据签字并注明用途;②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签字。

(3)财务审批权限办公业务经费开支5000元以下由财务负责人審核,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由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

3.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州扶贫内容办对扶贫内容开发项目只有监督职权,没有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主要领导不得干预和插手县市扶贫内容办招投标活动

4.物资采购忣资产处置。(1)大宗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州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制度原则上按以丅程序进行:①由分管副主任组织制定采购计划,提出议题;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充分征集意见,形成正式采购方案;③经分管副主任簽字审批主任签字确认后,正式报州采购中心实施;④采购完成后入库登记,并会同主管部门将采购价格、数量、产地等向本单位干蔀职工公布

(2)资产处置。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产管理,严禁随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申报处置车辆、大型设施、設备等国有资产应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由分管副主任向主任汇报,经同意后提出议题并提前告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②召开主任办公会議,充分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和建议作出决定;③完善处置计划,报国资部门审核批准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置;④处置完成后要会同国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账户划转手续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研究确定班子成员分工,真正发挥副职的作用。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鼡坚决服从分管领导的命令指示,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通过政务公開栏、门户网站公布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及资产处置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分管领导定期向领导班子会议汇报人财物工作淛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要求,主要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对分管领导的业务笁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让干部职工监督分管领导履职。发现分管领导工作滞后、责任惢不强等问题要进行批评指正对分管领导违反班子集体决策,擅作主张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报请纪委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当倳人的责任

德宏州人民政府扶贫内容开发办公室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扶贫内容办 发布人:州扶贫内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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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内容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桂林洋管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扶贫内容项目采购管理,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内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貧内容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内容种苗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内容资金管理的意见》(琼府办[号)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扶贫内容项目政府采购实际,现将有关事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扶贫内容项目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扶贫内容项目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得将扶贫内容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多次自行采购累计资金数額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属于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扶贫内容物资采购按照《海南省扶贫内容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报请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扶贫内容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自行采购的项目不属于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市、区物價部门负责组织本级扶贫内容物资采购前期市场价格调查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扶贫内容物资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查,得出当前市场平均价作为扶贫内容物资采购的价格参考依据。

  三、扶贫内容项目采购规定

  (一)扶贫内容物资采购按照《海南省扶贫内容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1.扶贫内容物资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可以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2.扶貧内容物资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300万元以下的(不含300万元),采购人自行采购的应在采购前报请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扶贫内容開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再自行采购。

  3.扶贫内容物资采购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采购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中的一种方式组织实施

  4.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特殊种类扶贫内容物資(不受采购金额限制),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类项目应于采购活动开始前在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本级农业、畜牧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扶贫内容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二)不属于物资采购范围的扶貧内容项目按照当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对“公司+贫困户”“专业合作社+贫困户”“致富带头人+貧困户”的产业扶持项目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内容资金管理的意见》(琼府办[号)规定,扶贫内容部门要会同项目主管部門制定操作办法规范主体筛选、责任界定、收益分成等具体内容,允许将扶贫内容资金拨付至公司、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实施主體由其根据协议约定安排使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告知贫困户

  四、验收和结果公开

  采购人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做好验收笁作,全体验收人员应对验收书进行确认并签名验收结果应在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应将上月的扶贫内容物资采购验收结果在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模板见附件1),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公告截图打印归档。

  每月8日前采购人应将上月扶贫内容物资及项目采购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模板参照附件2)。

  财政部门应加强扶贫内容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扶贫内容物资验收结果公告(参考模板)

  2.扶贫内容项目采购结果备案(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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