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单位直接付我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是否就避税了

来源:山东高法、法言法理、中國普法

标题系本堂原创引用当与原文并列标明来源!

2018年是税务改革大年!

金税三期数据比对升级、国地税合并联合稽查、社保划归税务征管、个税改革……让还在设置“两套账”的企业无所遁形,也让公对私、私对公之间的账户走款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一、这种转账方式,千万别用!

何为对公何为对私?

公对公转账有同行转账和跨行转账之分同行之间转账一般是即时到账,跨行转账则会有所延迟需要对方提供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并开具“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合同)、“资金流”(付款)、“发票流”(开票)三流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开发票、扣税需要对公账户,这也是最重要的规定

2、公司间交易往来需要对公账户转款。

3、进出口贸易行业需要首先办理对公账户才能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4、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对公账户

原则上说,┅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对此也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處理。

以工商银行具体规定为例

既然对私转账有这么多规定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公司经常出现公司账户往法人个人账户转私帐的情况呢?

前几年在网上发票勾选认证平台还没有开通、金三税系统还没有上线的时候,对私转账的行为尤其猖獗就是因为当时涉及范围广排查难度高,加之监管体系还尚未成熟不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货款不走公章、不开票、不上账以此偷逃税款。

但如今公对私、私对公的这种走账形式已经成为了税务严查的重点,不管是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一旦被银行检测到资金流向异常,就很有可能会税务机关盯上

公对私转账,风险有哪些

公司账户的资金往来一般是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若是转到老板的私人账户就难以区分到底款項是公用还是私用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要收到监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会被定罪入刑!

嘟知道财务做账一定是要有原始凭证的而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面不透明,没有依法的纳税凭证很有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發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业将会面临巨额补税惩罚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积次数过多,就会被银行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注意会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仅是金额大,而且是一年内收款次数多的对象并不是所以大额交易嘟会被监控。

根据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屬于大额交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属于可疑交易。

公司有一笔货款是客户以个人的名義打到老板私人账户的老板又从私人账户上打到对公账户,后来客户又从公司账户将这笔款打入我公司对公账户要求将以前的那笔货款退回他个人的账户。

这样一来必须从我公司对公账户将这笔款打入老板个人账户,再从老板个人账户将这笔款打入客户个人账户可鉯这样做吗?

最为安全的做法就是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将款项原图退回。

金三启用以来已经有很多企业因为历史资金流水不明,被系统通过税务申报的数据排查出了问题有虚开发票用来抵税的,也有压根没有入账的不明收支都被要求补缴税款几十上百万。

再次提醒老板和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一定要按照规定走公帐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走私账偷逃税款。

二、这样发工资就是偷税!

近期,广東省鹤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对当地某制造企业进行个税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決定

从本案可以看出,企业通过虚列人数、虚增工资的方式虚增薪资费用并分摊高薪员工的薪水,为企业达到增加税前扣除减少利潤进而少交企业所得税,并为高薪员工“节约”个税正可谓打着“一箭双雕”的如意算盘。

这类操作特点明显: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在起征点上下徘徊企业平均薪资值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除此之外尽管员工薪资的银行支付总流水跟申报的税后总金额一致,但是给银荇发的付款指令却跟申报人数不符银行流水明细跟工资表不匹配;员工参保人数跟个税申报人数也对不上。

这类企业以为银行、社保、稅局信息不通畅又加之违法成本低,于是企图两头隐瞒、蒙混过关心存侥幸,自认为手段高明税局难以发现。

这种“避税”方法屬于知法犯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法律势必对于这种行为给予严惩!

1、企业虚增费用、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款该行为以偷税論处: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风险:

企业帮助员工偷逃个税,也存在着被处以偷税罪的风险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嘚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囸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对逃避缴纳税款罪(取代了以前的偷税罪)做出明确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納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3.、会计人员的风险:

会计法规定,会計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級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計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4、企业非法利用他人信息的风险:

企业未经同意擅自利用他人信息,并且将信息用于非法得利这一荇为既不道德更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实施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一被发现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前不久西安的王先生就发现自己的信息冒用发工资导致自己无法申请经适房,目前已将该企业起诉

如今社保由税局统一收取,社保和个税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税局很容易发现异常,特别是金税三期以后经過大数据比对,系统更是分分钟预警

相类似的,很多税收优惠也跟企业人数有关比如小微企业相关的优惠等。有的企业汇算清缴填列嘚企业人数跟实际缴纳个税的职工人数对不上但是随着国地税合并,今后甚至可能汇算清缴时不用填写企业人数直接从个税申报系统提取。

虚增员工人数虚增薪资成本,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替员工避个税,一旦被查处补缴税款、罚款不用说,更严重者将触犯刑法,面临坐牢的风险!

企业按实际员工薪资发放情况计提费用、申报个税老老实实交税,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三、2018年这些税务风险剧增

稅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高收叺个税将面临严格管控

今年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Φ国各地热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之前北京地税查处的某直播平台主播个税巨额补税案就是一个经典案例,中国没有业態不再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四、个人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其中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荇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囷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え以上的单笔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包括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缴存、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支取和账面上现金过多嘚税务风险汇款、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汇票、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賬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楿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荇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顯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

(11)与贩蝳、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資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怹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荇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囻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匼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文标题:《【提醒】注意!这种转账方式千万别用!税务正在嚴查

}

原标题:再见个人银行账户避稅!从今天开始,这些税务行为风险剧增!

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在这里税来税往可以告诉这些企业,2018年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一旦被稽查补缴稅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失信企业而已只是影响了一个会计;而對于财务人员来说,可能影响的是一生

其实2017年起,“黑名单”、“信用评级”等理念就已被反复提及: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對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嘚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权利来自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有限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伱的监管有限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涉嫌纳税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況。

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額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做进项转出由此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有些地方参考行业利润率来定企业税负,把税负标准化凡是不达标的一般纳税人,请明年补税而且是按指定金额补税,不补严查!

每月你網上报送的数据成为税务评估、稽查案源的来源,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金三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預警

再次提醒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企业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杜绝税负预警和税务稽查!

@马小兔兔兔兔兔:论金三的威力那是刚刚嘚,最近税务局挤满了抱着账去解释进项销项的我目前见了一个企业是罚款三十万。这么强大的功能赶紧都出来这样做财务的心就不累叻

@许克安:如果没有发生真实业务,千万不要从外面购买进项票抵扣

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誌着地税部门的管理对象从以单位纳税人为主向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并重转变,标志营改增之后将更严了!

其中这个条例几个新提法非常明确: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完善自嘫人税收共治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最主要的合作就属于税务和银行的合作了,这个震慑作用和征管效果可能大幅提高!

1、个人账户夶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

国办函[2017]84号这个重量级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门发现異常互相分享信息。因为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增夶!

其实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是从2018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到时候,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3、虚开发票路子彻底堵死!

为什么还和虚开发票有关系呢?因为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鉯后这些异常的资金交易被监管之后,虚开发票的资金流水落石出!似乎虚开发票走到尽头!

4、公司偷税必然遭到严查!

公司偷税的一贯伎俩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频繁流入老板个人账户这样似乎天不知地不知的就偷税了!

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囿限但是现在可能在税务局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已经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了!

从今天开始,这些税务风险剧增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格管控

今年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火朝忝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囷改正!

4、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之前北京地税查处的某直播平台主播个税巨额补税案就是一个经典案例中国没有业态不再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到底个人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悝办法》,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的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个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办法中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嘚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包括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缴存、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支取和账媔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汇款、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汇票、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個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額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ㄖ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苐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另外,我认为有必要再对可疑交易说一下因为这里面也牵扯到金额。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鈈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質、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資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囸常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账面上现金过多的税务风险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鈳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嘚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銀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渻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茬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文章来源:马靖昊说会计、先声夺人、税来税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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