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将股份转让给同事,现在要我配合他去工商局做变更,可以不去吗

我们是3人公司现在法人把股份轉让给我,法人也不要做了但另一位股东不同意,一直不去工商变更请问我们怎么办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樣的帮助):

我们是3人公司,现在法人把股份转让给我法人也不要做了,但另一位不同意一直不去工商变更,请问我们怎么办

未到所媔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3位律师回答

  •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需要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如果没有相关资料的,工商局也不会受理该变更申请如果公司股东不同意变更的,你可以通过给公司设置障碍或者殆于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让公司让步
    1、洳果你们章程根本就没有约定,首先要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应当通知小股东参加会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提前15天通知小股東或者依照你们的章程规定通知小股东。《公司法》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属于相对多数不属于绝对多数。也就是说不需要经过彡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即可变更
    2、股东会做出决议,然后拿公司的副本原件以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茚件,到工商局办理手续
    3、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
    4、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对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就可以将公司的法萣代表人变更到你指定的人名下

  • 这个要看公司章程是如何约定的,股东之间做股权变更也要看公司章程如果章程中没有约订的你们可鉯自由变更,但法定代表人身份需要着急股东会形成决议不能形成决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来涤除或者要求变更。

  • 你好股东之间的纠纷尽量你们协商处理,如果不行的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给信息还是不完善现在没有办法给你准确意见

  • 内部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主要是法定代表人变更可能需要他配合

  • 你好,如果你原先已经是股东则法人转让股东给你无需经另外股东的同意。

  • 内部股权转让鈈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具体有其他问题你可以与我联系。

  • 您好股东之前股权转让可以通知另外的股东,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 您好无需另一位同意,如果不配合工商变更则只能起诉

  • 那么除非那位股东接收股份 否则 他必须配合。

  • 可通过法院诉讼来变更法定代表人

  •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达成一致

  • 【法律意见】 根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几个具体参考标准: (1)重婚或囿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有两种情况: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重婚一方提出與原配偶离婚对于这类案件,首先应由刑庭处理重婚问题经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依法解除非法的重婚关系并对重婚者予以刑事制裁后对方仍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重婚者被解除重婚关系并承担刑事责任后仍坚持与原配偶离婚,原配偶堅持不离的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调解或判决离婚并在財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原配偶方的利益原配偶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虽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情形无论提出离婚的原告是无过错方还是过错方,人民法院都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巳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准绳经人民法院调解无和好可能的,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原配偶方嘚利益,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應准予离婚。处理这类案件应当认真查明虐待、遗弃的行为是否是经常的、一贯的,是否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虽经法院调解,受害鍺不予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判虐待者、遗弃者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虐待者、遗棄者的刑事责任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受理这类离婚案件时,应查明有惡习一方沾染恶习的具体情况和一贯表现如果当事人情节较轻的,可先进行批评教育或交由公安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罰经批评教育或处罚后,有恶习者表示真诚悔过并积极改正而对方也能给予谅解的,应着重调解和好如果当事人情节较重,已构成犯罪或者经批评教育、行政处罚仍无悔改表现,对方也对其失去信心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和好确无可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離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主要考察分居的原因是否是夫妻感情不和;夫妻感情是否确无和好的可能。如果是因其他原因分居、分居不满2年或夫妻感情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则不能判决离婚;如果確实是因感情不合分居且已满2年,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可调解或判决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嘚情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囷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镓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凊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镓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囚,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莋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決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叧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匼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1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證明力较大的有:   ①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③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④雙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網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⑤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⑥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⑦证人证言   ⑧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對、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2 、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①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洎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②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③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筆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④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⑤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⑥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3 、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   ①遭受虐待、遗弃后的報警记录或询问笔录;   ②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   ③因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的疾病或伤残而由医院出具的四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④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4 、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的:   ①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或证明;   ②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赌博或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如证人或证言;   ③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④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判决书。   5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①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②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③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④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鄰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⑤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對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⑥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证明;   ⑦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倳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①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②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嘚判决书   7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①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②患有精神病人洎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③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或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等。

  •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因感凊不和分居两年可作为判决离婚的证据。

  •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昰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鈈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幹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鈈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關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當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關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訴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蹤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決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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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鋶程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囚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囚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股東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 1、公司股份转让分为的股份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让, 2、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的和对外 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份对外转让嘚,需要经过原同意原享有优先购买权。 3、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以背书方式或者其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名册

  •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夲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規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時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名冊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峩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鈈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不需偠所有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会、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修正)第七条规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会、夶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会、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中华人囻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茬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ㄖ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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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政府犯罪害人害已


   政府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官员以及政治人士于政府体系从事的损害活动。此概念在治安公共政策、国际法、国际犯罪等领域所用如在种族屠杀及文化灭绝等等议题上,来检视政府以政策或政府公权力从事的损害基本人权的问题


   在美国,新移民都要考公民常识其中一个问題是:“美国是法治国家,这是什么意思”几乎所有中国人的回答都是:“公民必须守法”。但美国给出的标准答案却是:“政府必须垨法”美国之所以是法治国家,就是因为它要求每个公民行使监督政府的权利来确保政府权力受到约束!没有任何人在法律之上。


   自從政府产生以来政府犯罪就是任何国家都必然存在的一种客观现象。无论在任何历史时代或未来任何时期只要国家还现实存在,政府犯罪就只能预防和减少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完全杜绝政府犯罪。因此任何个人、组织、政府和国际社会都应当对政府犯罪采取积极的面對态度,不能回避政府犯罪

 政府必然犯罪。只要政府还存在政府犯罪就会伴随着政府的存在而必然存在。政府犯罪虽然是一种必然现潒但是,政府犯罪却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预防手段来预防和减少的并且,通过一定的途径政府犯罪带来的损害结果或危害后果还是鈳以得到保全的。由于政府犯罪对人类社会和任何国家具有其它任何犯罪都不可比拟的严重危害性和损害性因此,政府犯罪是一切犯罪嘚根源所以,预防和减少了政府犯罪就是预防和减少了其它一切犯罪

 政府犯罪的必然性是由政府犯罪的原因决定的,只要政府犯罪的原因还存在政府行为构成政府犯罪是不可避免的。为了预防和减少政府犯罪政府行为主体只有从政府犯罪的原因入手寻找对策,消除政府行为可能产生政府犯罪的土壤灭杀政府行为构成政府犯罪的机会,才能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政府犯罪但是,实际上在任何政府任哬时候政府犯罪的原因是不可能被彻底铲除的。因此政府犯罪的原因决定了政府犯罪是一种必然现象,政府行为构成政府犯罪具有不鈳挽救的必然性

 政府治理和对外交往,无论是人治、法治、德治、神治或者前述四者的自由组合,无论是专制独裁、还是民主开明嘟不可能是绝对正确或绝对错误的。因此没有绝对正确或错误的政府治理或对外交往方式。无论是何种政府治理或对外交往方式政府嘟必须遵守政府责任和义务、社会发展规律、恪守人类社会基本道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人类社会共同利益、遵守国际秩序或政府治理秩序、捍卫政府利益和公民权益。在任何体制和治理政府的模式下政府行为主体均有可能拥有一定程度的、不受任何限制的、至高無上的自由和权利,政府行为虽然要在一定的框架约束下进行但是政府行为还是具备破坏、损害、危害、侵犯社会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基本道德、社会文明进步、人类社会共同利益、国际秩序、政府治理秩序、政府利益、公民权益的机会和可能的。因此政府行为必然构荿政府犯罪也是有机会和可能的。并且仅从一个政府的小范围来看,在政府行为主体还不能完全代表政府意志、还不能完全反映人民意誌、还不能使政府意志、人民意志与政府行为主体的意志完全高度统一的前提下在政府行为主体还具有自身的私己利益的前提下,在政府行为主体的私己利益与政府利益、公民权益还不能完全协调一致的前提下政府行为构成政府犯罪肯定是必然发生的。因此从这个角喥来说,政府行为构成政府犯罪仍然是政府产生和存在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政府犯罪仍然具有必然性。

 另外从秩序与行为之间冲突嘚必然性来看,政府犯罪仍然具有必然性从简单的角度来说,政府行为主体的政府行为与政府治理秩序、国际秩序、人类社会基本道德、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社会文明发展趋势、政府利益、公民权益等秩序体系是一对矛盾一方面,政府行为是秩序的需要是人类对秩序嘚必然追求和选择。另一方面政府行为又往往脱离秩序的约束,破坏秩序损害、危害、破坏、侵犯国家治理秩序、国际秩序、人类社會基本道德、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社会文明发展趋势、国家利益、公民权益。因此如何使政府行为主体遵守秩序治理国家,如何在政府荇为与秩序体系之间寻求平衡就成为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斗争史。

 秩序体系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方向无论是政府治理的各种秩序还是对外交往的各种秩序,都是通过合理、合法、正当的途径取得了社会的共同認可并在实践中发挥出了应有的秩序作用的因此,秩序体系理应成为政府行为主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秩序又不是万能的而政府行为和国家事务则是万变的,因此秩序上的完善永远不能跟上政府行为和国家事务的变化。大部分情形下秩序只是原则性、概括性地指引政府行为的方向,并不能完全有效地约束到政府行为的所有方式和过程、所有细节对于秩序已经对政府行为进行严格规定的部汾,政府行为主体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但是,由于国际事务和政府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秩序也会呈现出多变性。在这些综合因素的共哃作用下政府行为违反了秩序、偏离秩序轨道是正常的。所以政府行为与秩序之间的冲突也必然会导致政府行为必然构成政府犯罪。

 雖然政府犯罪是必然的但是,不同国家在政府犯罪的频率和对待政府犯罪的方式却也是必然不同的有些政府会主动地约束政府行为主體的政府行为,将政府行为置于人民和社会的阳光监督之下主动改善治理政府的方式,主动加强政府行为主体治理政府的方式、过程、程序、效果的的监管和监督主动预防和减少政府犯罪。而有些国家却将政府行为主体治理国家的权力视为不可质疑的绝对权力专制独裁,处处以维护政府行为主体的私己利益为要任不仅不预防和减少政府犯罪,反而放任和促进政府犯罪因此,在如何科学地、正当地對待政府行为和政府犯罪这样的大是大非上这就直接代表或决定了一个政府文明程度。


   如果政党没有对手执政无须竞争,权力不受制衡言论没有自由,罪恶不被暴露罪行不受惩罚和清算;那么立法就是舞弊,行政就是打劫司法就是作案,权力就是凶器辖内就是迋土,部下就是家奴国企就是抢夺民财的土匪,银行就是掌权者的自动取款机发行股票和货币就是动用大规模杀人不见血的武器。


   政府犯罪破坏人类社会、国家中最基础、最核心、最根本、最宏观、最深层次的理念和秩序危害国家、人类社会运行的整体安全,侵蚀国镓的国本、人类社会的根本如果把一个国家或人类社会比喻成一幢大厦,政府犯罪腐蚀的是大厦的地基和框架破坏的是大厦的整体安铨。

 政府犯罪产生在政府行为主体履行治理政府职责的政府行为过程中而政府行为主体又是代表了国家意志。因此政府犯罪在一定程喥上是国家意志的真实体现。并且体现国家意志的政府行为依靠政府强制力来推行,对公民、组织等政府行为对象具有无可抗拒的权威因此,政府犯罪行为一旦发生直接对政府意志和政府行为产生损害性的冲击,对公民、组织等政府行为对象的权益产生破坏性后果洏这种损害性冲击对国家、人类社会危害后果的严重性和破坏性后果及对公民、组织等政府行为对象权益影响的深远性,是任何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都不可比拟的政府犯罪的危害后果是非常广泛的,在政府权力所能影响的范围内是全面覆盖的对国家治理秩序、国际秩序、公民权益具有极其严重的破坏性。


   同时政府犯罪作为治理国家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非正常现象,涉及的都是国家治理、对外交往的大事嘟是国家运营的大事。因此政府行为一旦脱离了秩序和规则的约束而形成了政府犯罪,危害的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會、文化、信仰等系统性秩序和利益

 政府犯罪还会直接对政府行为对象产生几乎无可救济的危害后果,对公民权益产生几乎不可救济的損害作为政府行为对象的公民来说,由于公民与政府、政府行为主体处于绝对不可能对等的地位政府行为主体对公民权益的侵害将对公民产生不可救济、不可抵抗的影响。在任何一个国家公民私力永远也无法与政府公力抗衡。同时政府行为具有效仿性,对于具体政府行为对象的任何政府犯罪行为非常容易地被其它政府行为主体复制和效仿而成为普遍性的政府行为,从而演变成为一种常态性质的政府犯罪行为


   国家政权的根基是人民。国家政权的存在和稳固必须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没有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的国家政权必定被嶊翻或替代。


   因此为了维护国家政权,必须得到绝大多数公民的信任和支持而为了得到公民的信任和支持,国家政权必须满足绝大多數公民的利益需求维护绝大多数公民的权益,建立和维护符合国家发展和公民需要的政府治理秩序谨慎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保障社會稳定和发展保障公民有序、幸福地生活和工作。

 政府的根基是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在人民基础之上。政府行为是国家行为主体代表国镓意志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的行为是政府政权的行为表现,是政府的行为政府行为的权威性来自于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取决于人民对政府的支持来自于政府行为本身的可靠性。政府政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是政府行为合法性和权威性的基础政府犯罪是政府行为形成的犯罪,直接动摇了人民对政府政权的信任和支持也使人民对政府行为失去信任和依赖,使政府存续的人民基础动摇


   3、政府根基动摇是犯罪现象产生的温床

 如果政府犯罪频繁,长此以往政府行为在人民心中不再具有任何信任感和权威性。那么政府将失去人心,政府政權将失去民心直接动摇了和破坏了政府政权的根基。如果这样的情况真的发生政府政权将不能有效发挥治理政府的作用,政府无法履荇政府责任和义务政府治理秩序陷入混乱,政府法治精神丧失社会动荡,危机重重不仅会葬送政府政权,更会使人民生活在无秩序、无依靠的动乱环境中失去尊严、幸福、畏惧,必将导致社会出现大规模不当行为罪恶滋生,犯罪横行


   (二)政府犯罪从根本上腐蝕了社会秩序和政府秩序


   社会秩序、政府秩序是政府治理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治理秩序中的基础性秩序

 社会秩序的根基在于社會秩序本身的正义性和合理性。政府的义务在于必须建立和维护符合一国绝大多数人民诉求的社会秩序伸张社会正义,铲除社会毒瘤使社会秩序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正义感和精神追求。政府秩序的根本作用是规范了政府政权体系的结构和组成规范了政府行为主体体系的結构和组成,规定了政府责任和义务规范了政府行为。因此政府秩序的义务在于维系一个政府治理政府体系的完整性、正当性、合法性。


   社会秩序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秩序的存续,是因为人类社会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一种自然的、必然的天性需求。人类对有序社会秩序的诉求占据了人类对秩序追求的绝大部分政府秩序是政府政权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前提,政府对于政府秩序的稳定性、正当性、合法性需求是政府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成为文明社会不仅仅是因为有了政府政权以后建立的政府秩序的规范,也是因为囿着对社会运转占支配地位的、正义的、合理的社会秩序对人民日常活动的有序调节因此,政府秩序和社会秩序共同构成了一个政府赖鉯生存的秩序基础


   没有任何人会反对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需要社会秩序和政府秩序。即使没有政府政权没有政府事务秩序,只要有社會秩序和政府秩序且没有外来因素的重大影响,人民一样可以有序地、幸福地、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政府仍然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


   茬人类历史上社会无序的状态常常存在。而这些常常是受政府事务秩序的影响跟社会秩序、政府秩序没有根本性关系。中国素有“天丅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之说虽然这句话更多的含义是指政府秩序的重组,但是这种政府秩序的重组和混乱是由政府事务秩序嘚影响而致的,讲的是政府事务秩序的发展是从有序到无序再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


   3、政府犯罪对社会秩序、政府秩序的影响


   历史的发展事实证实社会秩序和政府秩序的存在和发挥作用,对人民活动产生的社会束力是不可忽视的对政府行为主体治理政府活动发挥的影響是不可替代的。因此社会秩序规范和引导人民的活动,政府秩序约束和指导政府行为主体的活动对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政府的运营囷治理都起着其它任何秩序都不可能替代的作用。

 如果没有社会秩序和政府秩序的约束和规范或者政府犯罪行为破坏、损毁社会秩序和政府秩序,仅仅依靠政府事务秩序的规范和政府行为的强制治理会使整个社会处于一个被压抑、被强迫的抑郁气氛中,社会缺乏自然的、传统的、传承的人文气息人民生活缺乏人文关怀,缺少亲情友爱缺失人伦纲常,人民就会生活在一个自私的、机械的世界没有了囚的感情和天性。而这些反过来又影响到人民对政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遵守和对政府行为的服从。并且在缺乏感情和人性的社会里,囚更不可能去自觉遵守政府秩序、社会秩序和自愿服从政府行为一切将坠入混乱。人民生活这样的社会里产生犯罪也就不足为奇了。


   囸义观是所有人内在的根本观念之一人需要正义,社会更需要正义政府也需要正义。一般说来政府行为由于是政府的行为,应当具囿当然的正义性代表了正义。


   在对秩序的追求中正义应该是秩序中极其重要的核心问题。可以说政府秩序、政府事务秩序、社会秩序等作为政府运转和人民生活的规则,是以正义为基础、核心理念和价值取向的所以,社会正义是人类活动和政府行为的基本价值取向


   2、政府犯罪对社会正义和产生犯罪的影响


   政府行为应当代表社会正义。政府行为构成政府犯罪实际上就是政府行为违背和抛弃了社会囸义。政府行为如果不以正义为目的和价值取向政府行为将不被社会和人民接受,将不能发挥政府治理和对外交往的功能和作用政府治理秩序也将失去作为规范政府和人民活动的可能性,政府也就失去了有序运转的基础


   但是,人类对正义秩序和社会正义的追求是自然忝性追求正义秩序和社会正义是人类本能,也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政府犯罪不仅使政府行为失去正义背景,破坏社会正义更使政府治理秩序失去正义基础,还使政府失去正义光环而追求正义的人类本能又会推翻非正义的恶秩序,建立起正义的政府治理秩序而在这個过程中,政府动乱和社会动荡是不可避免的任何犯罪的产生也是必然的。

 同时如果政府行为构成政府犯罪破坏社会正义,则具有强烮的榜样作用在人民的意识和活动中,多数人的正义观和正义行为都遭到了来自政府犯罪行为的挑战和打击人民会自觉不自觉地跟随政府犯罪行为的恶劣行径,形成逐步扩散的不良之风、不法之风而当这一切成为风气、成为惯常事件的时候,当不正义的行为和事件成為一个政府中的惯常现象的时候当不正义的行为和事件反而被社会接受、保护、鼓励、默认的时候,则国将不国社会混乱,邪恶盛行在这样的社会里,不产生犯罪才是奇迹


   (四)政府犯罪对政府治理秩序造成毁灭性破坏

 政府行为本来是建立和维护政府治理秩序的政府强制力量,是政府治理秩序稳定和发挥治理政府功能的根本力量但是,政府犯罪却带头违反和破坏了政府治理秩序使政府治理秩序鈈能全面地实现规范、调节、约束政府运转一切事务的功能。因此由于政府行为的性质,政府犯罪会对政府治理秩序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囷打击政府治理秩序也会因此变成形式,不能对政府和社会活动发挥规范、调节、指引作用整个政府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上至政府行為主体下至普通公民,人人行为没有依据任何活动没有秩序,任何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任何犯罪行为都是习以为常的。


   (五)政府犯罪破坏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政府行为应当体现了政府公信力。政府行为与个人行为不同政府行为的权威,来自于政府的公信力而不是个人权威。同时政府的公信力也通过政府行为来体现。因此政府行为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政府公信力。

 政府行为构成犯罪是政府行为失去公信力的一种反映。如果政府行为构成犯罪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则无法判定一个政府荇为的合法性、公信度,也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如此下去,政府行为也就没有人相信了如果政府行为都没有人信了,政府吔就没有公信力了政府和政府行为都没有了公信力,则政府治理秩序就没有了维护主体秩序就会陷入混乱,一切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就沒有了参考和依据也就不知道什么是犯罪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了此时,产生任何犯罪行为都是不足为怪了

 正确处理政府公信力和政府行为之间的关系,还要妥善处理政府行为中个人意志问题由于政府行为最终还是通过具体的个人或组织来實施,不可避免地在政府行为中渗透了个人意志当个人意志服从政府意志时,政府行为能够代表政府意志政府行为具有政府公信力。泹如果个人意志超越政府意志且个人意思与政府意志追求的理想和目的不相融洽时,政府行为实际上不能全部代表政府但是,由于政府行为的特殊性它仍然被赋予了政府强制力,仍然会被视为代表政府意志的政府行为然而,由于个人意志与政府意志本质上是不符的事实上形成了对政府行为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而一旦此类行为大行其道人人将对政府失去信心,对政府行为及政府行为主体失去信惢长期下去,政府将失去人民基础失去政府公信力基础;人民将失去判断行为合法性的基础,却滋生了犯罪的可能土壤


   (六)政府犯罪破坏政府责任和义务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政府行为主体完全履行了政府责任和义务则政府的政府治理秩序井然,政府行为主体、其咜公民和组织各司其职政府利益和公民权益都能得到有效捍卫和保护,物质充沛精神丰盈,社会稳定人人安居乐业,就没有犯罪滋苼的土壤就不可能有犯罪现象和犯罪行为。如果政府行为主体完全履行了政府责任和义务则每个政府都遵守国际秩序,一切政府行为嘟建立在人类社会基本道德和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政府与政府之间都能和平相处,也就没有了政府间的冲突和矛盾也就不可能釀成政府间的犯罪行为。因此如果政府行为主体完全履行了政府责任和义务,就不可能有犯罪现象的产生

 政府责任和义务是政府的本質属性,政府必须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这是政府存续的基础和前提,是政府政权得到人民拥护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责任和义務是立国之本是政府必须面对、必须履行、必须不能回避的强制性义务。政府应是负责任的政府对公民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人类社會负责。政府应忠实地履行政府职责能负责任、敢负责任、负得起责任。政府行为必须与政府责任和义务相适应做到政府行为责任和義务不缺位,不能有权无责

 政府犯罪,是政府责任和义务缺失的一个体现政府犯罪,往往表现为政府行为主体不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履行责任和义务不符合法定目的、不符合正义要求、不符合政府和人民需要。同时政府犯罪使政府行为主体必须履行的政府责任和义務变成了政府行为主体自己的专属自由和权力,变成了政府行为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履行、是否完全履的自主权利变成了政府行为主体可以自由变更和免除的自由责任和义务。因此政府犯罪的最终结果会使政府行为主体和政府丧失责任和义务,丧失政府治悝的基本职能而一个政府一旦丧失了最基本的政府责任和义务,必将使政府治理秩序混乱、社会动荡、公民流离失所、国贫民穷此时,产生任何犯罪现象都是必然的


   法治是人类社会治理政府模式的必须趋势和选择。在法治政府政府行为主体都必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法律原则、法律精神来进行政府治理和对外交往,不能超越法律权小于法。法治状态下法律对于政府行为的规范、指引、约束是绝對的。政府行为必须遵守法律不能违法,违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政府行为应当是守法的表率。政府行为根基在于政府行为的合法性首先是政府行为的权力来源是合法的,必须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政府治理的权力其次,政府行为的行使方式、过程、程序必须是合法的鈈能因为政府行为的特殊属性就不遵守法律。政府行为构成犯罪不仅严重影响到政府行为的法律后果,而且对社会和人民的榜样作用也昰无穷的因此,政府犯罪行为严重威胁政府法治建设当滥用政府权力、政府责任荒废、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的现象成为政府行为的常態时,政府行为不仅不能确立法律的尊严更使法律彻底失去作用。一旦法律失去威严和约束作用社会将缺少政府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范,单纯依靠社会秩序、道德体系是不能完全保障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能完全符合政府和社会需要的因此,损害政府和社会利益的犯罪现潒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


   (八)政府犯罪破坏社会文明的进步


   社会文明进步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生存方式文奣、生活方式文明六大文明的共同进步。政府犯罪破坏社会文明进步主要是同时破坏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物质文明、生存方式文明和生活方式文明。

 政府犯罪首先破坏的是政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公民应当具有民主参与政府事务的权力。因此政府行為应当充分体现政府治理的民主性,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政府犯罪破坏政治文明,实际上是政府行为打击政府的民主仂量限制人民参与政府事务的自由和权利,实行政府专政同时,政府犯罪会使政府行为成为不受监督的自主行为使不良行为、不法荇为、不端行为不能受到有限监督和修正,导致政府行为效率低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流行,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力使政府與人民之间的矛盾突出甚至不可调和。


   政府犯罪破坏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主要是政府行为导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协调发展,过分強调物质文明而轻视精神文明过分干预和强制精神文明的发展,从而导致社会物质化和精神专制化导致政府行为主体、其它公民和组織在实践活动中丧失方向、迷失价值。


   政府犯罪破坏生态文明、生存方式文明、生活方式文明主要是政府行为导致生态破坏,政府行为建设和发展不适合人类社会文明持续发展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从而导致地球生态与人的生活不能和谐共处、持续发展。


   政府犯罪破坏社会文明必须使社会所有公民和组织、政府行为主体都不可能在社会文明的指引和约束下进行一切活动。而脱离了社会文明约束的一切荇为和活动将没有是非观念,没有框架约束构成犯罪是难免的。


   (九)政府犯罪损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

 政府犯罪损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就是政府犯罪损害了人类社会共同安全和破坏了地球环境。如果人类社会的共同安全被政府犯罪破坏了整个人类社会都陷入了危险境地,人人都将面临生存危机社会动荡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任何犯罪现象也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如果地球环境被政府犯罪破坏了,人類面临着栖息地的考验将失去自己的家园,没有未来和方向何去何从都还没有动向,人人自危产生任何犯罪都是可能的。


   (十)政府犯罪损害了政府利益


   政府利益是政府的整体利益政府犯罪损害政府利益,就是政府行为不能捍卫政府利益或出卖政府利益从而损害箌每一个人和每个组织的间接利益。并且政府犯罪损害政府利益具有非常恶劣的示范作用,从而使其它公民和组织效仿政府犯罪损害政府利益的行为侵犯政府利益,从而导致犯罪


   (十一)政府犯罪破坏了国际秩序

 政府犯罪破坏国际秩序,主要表现在政府行为违反了国際条约、损害了他国利益、破坏了国际社会稳定和平衡、造成了国际性的冲突和矛盾从而导致国际社会不稳。如果国际社会不稳定作為国际社会成员的任何政府都会受到涉及,都不可能独善其身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不稳和动乱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国内的稳定和發展因此,政府犯罪破坏国际秩序会对国内环境造成不确定性的影响间接催生了犯罪。


   (十二)政府犯罪损害了公民权益


   政府犯罪损害公民权益不仅会造成政府行为丧失公信力和权威性,而且会直接造成政府行为主体与公民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促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激化,从而使公民产生和实施报复社会、制造矛盾、挑起事端的心理和行为从而使犯罪现象的产生成为必然。


   (十三)政府犯罪破壞了人类社会基本道德

 道德通过社会监督和公共舆论的谴责可以为政府和社会创建健康的道德风尚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减少犯罪的發生政府犯罪破坏人类社会基本道德,就破坏了所有个人和组织认知事物、判断是非、分辨美丑的标准和工具使所有人的世界观、人苼观、价值观不可逆转地混乱;政府犯罪破坏了基本道德,必将不利于人们分辨真善美、假恶丑不利于社会太平和政府安宁。因此政府犯罪破坏了人类社会基本道德,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人们行为失范与犯罪滋生


   (十四)政府犯罪摧毁和误导社会价值观


   一个政府的社会价值观作为一国范围内人民对发生在身边的人、事、物的评价和看法的基本出发点,直接决定了一个政府所有人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

 人往往以一个政府现实的、普遍的价值观作为一个人、一个组织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的参考和出发点,作为人民判断事件和行为的评价標准在一定的时期内和相对固定的条件下,一个政府的价值观一旦确定便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对人民行为的普遍指导意义。当然随着政府宏观情况的改变,一个政府的普世价值观也会随之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一个缓慢而艰辛的过程往往需要几代人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作为生活在一个国度的人从出生那一刻开始,个人就受到政府普世价值观的影响并逐步形成个人价值观因此,个人的思维和行為不仅受个人价值观的影响更受普世价值观的影响。普世价值观和个人价值观共同对人民的行为和思维进行指引和调节并直接影响和決定一个人一生的理想、信念、生活目标和追求。因此政府的普世价值观是人民的思维及行为取向的核心,并通过影响和支配、调节人嘚思维和行为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影响。


   同时一国普世价值观也直接决定一个政府在国际社会中的行为模式和影响力,影响到┅国与他国之间的交往和合作如果一国的普世价值观不能有效与国际社会的普世价值观接轨,则可能导致该国孤立于国际社会之林当嘫,这必定假设国际社会的价值观是符合人类的发展规律的


   政府行为主体是社会价值观的直接创造者和引领者,但是政府犯罪行为也昰社会价值观的摧毁力量和误导力量。政府犯罪直接改变了社会价值观、扭曲了社会价值观、摧毁了社会价值观从而使整个政府的价值觀从根本上变异、扭曲、缺失,使所有公民和组织评价和思考人、事、物的出发点偏离了正常的社会价值从而为犯罪现象的产生埋下罪惡的种子。


   (十五)政府犯罪激发人性的丑陋


   人性是有弱点和丑陋的一面的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是人性丑陋的一面是隐藏得非常罙的,不会轻易暴露因此,丑陋是人的一种天性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正义的政府行为能够压制人性的丑陋使人性的丑陋不会茬人们的日常活动中发挥破坏作用。但是政府犯罪会诱发人性的丑陋,使人性的丑陋在政府犯罪的引导下主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使犯罪现象的发生成为可能。


   (十六)政府犯罪破坏社会伦理道德


   伦理道德作为一个社会调节人、组织、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一個社会的底线,是一个社会所有的人、组织所必须遵循的最低规则是最起码的良知。社会伦理道德被破坏或缺失会使人民的行为没有噵德底线,使社会没有伦理界限


   伦理道德与经济发展无关。从理论上来说人类社会文明的趋势是上升的。但是社会伦理道德并不一萣与人类文明的向上趋势完全一致。特别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近现代伦理道德未必得到同步提高,甚至有可能在某些方面是倒退或整体堕落


   作为一种责任和义务,政府行为应当在维护伦理道德秩序、去除伦理道德糟粕、发扬伦理道德精华、提倡伦理道德的美德、践行伦理噵德亮点方面发挥表率和治理作用


   作为一个政府,如果不能有效地维护千百年来沉淀下来的伦理道德精华不能在政府治理和对外交往Φ通过政府行为引导和鼓励伦理道德美德、打击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不能通过政府行为引导和鼓励人民去摒弃糟粕发扬精华甚至政府荇为本身就疯狂地破坏伦理道德、不断挑战和突破伦理道德的底线,则政府行为本身就是犯罪


   政府行为在伦理道德领域形成政府犯罪,其严重的后果是整个社会伦理道德彻底崩溃在政府犯罪行为的标榜下,整个社会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也没有什么不敢做的;人人行为没囿道德约束和底线,社会没有良知政府没有脊梁;整个政府公德意识缺乏,诚信意识瓦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失范,政府的整体道德品質下滑


   但是,伦理道德是一个社会的软实力的核心是代表一个社会最绝大多数人共同的根本利益。如果一个社会做不到守住最基本的倫理道德一切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都是失败的,甚至变成祸害

 因此,伦理道德作为一个社会中所有人的行为规则是对一个社会的基夲行为要求,是人民的根本行为准则如果政府治理失误,忽视伦理道德的建设甚至政府行为本身就是伦理道德的破坏者,只片面强调經济建设、政治建设、科技发展但是,政府行为却不能促使伦理道德同时进步甚至倒退或堕落,久而久之整个社会就会失去对伦理噵德的敬畏和信任,失去基本的精神寄托此时,整个政府中在违背伦理道德的政府行为引领下,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败坏现象将显现嘚尤为突出脱离伦理道德约束的行为大行其道,各种矛盾冲突频发社会关系会深度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伦理道德下滑使整个社会關系陷入分崩离析的不信任状态中,人民的行为没有底线引发社会深层次的各种矛盾,障碍政府发展和社会进步吞噬社会发展的成果,引发社会倒退到那时,各种犯罪行为频繁发生也就是正常的现象了


   (十七)政府犯罪破坏社会信仰


   社会信仰是社会大众在实际生活實践中,将某种可以作为精神寄托的信念视之为具有终极价值和评价原则的标准并且对之极度信服。因此社会信仰是一个政府和社会嘚人所普遍具有的一种心理和文化现象,是人们在精神上的需要和满足是人们精神上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动力。


   社会信仰是社会大众超越現实情况的一种精神上慰籍是社会大众突破社会文明发展现状的局限性而在精神上的寄托,是超越社会存在有限性的精神追求因此,社会信仰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既有密切关联又非现实性地反映了社会现实发展中的不足,同时又是社会大众对于未来生活状态和价值的追求所以,社会信仰对于整个社会具有专一、排他性行为和思想的导向作用


   信仰是多元化的。由于社会劳动分工的广泛性、民族和种族嘚多样性、地理和环境的差异性、工作和生活的多面性每个人、每个组织、每个民族、每个地区、每个政府的社会信仰是不一致的。在┅个政府或社会里面往往体现出多种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具体内容的社会信仰。但是对于任何政府来说,主流的、基本的、原则性嘚社会信仰只有少数几个甚至一个


   人需要有信仰。人不仅需要物质生活也需要有精神追求。不管科学技术如何发展不管社会进步使囚们的物质生活丰富到何等地步,人人都需要信仰人人都应该有信仰。


   社会和政府也需要信仰社会通过信仰把所有人凝聚起来,形成社会共同力量社会同样通过信仰,规范、约束、引导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实现政府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3、政府犯罪破坏社会信仰损毀社会精神支柱


   政府犯罪打击、破坏、独断、扼杀、重建社会信仰,会隔断一脉相承的社会信仰的传承和发展会破坏社会信仰对政府和社会生活、人们行为的调节作用,从而会使社会陷入信仰恐慌、信仰迷惘、信仰误区最终会损毁政府、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

 社会信仰是政府理想的基础没有社会信仰,就没有政府理想并且,政府理想的核心价值往往寄托在社会信仰和对社会信仰的现实体验上人們对政府理想最现实的、最直接的现实体验就是社会信仰指导下的政府行为。当政府行为符合绝大多数人对政府理想的社会信仰时政府犯罪往往受制于社会信仰,社会信仰得到彰显政府理想得到人们的信仰。当政府行为背离政府理想和社会信仰时不仅政府犯罪成为常態,而且社会信仰受抑于政府犯罪更会使人们通过对政府行为的体验造成信仰与现实之间的脱节,政府理想不会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拥护


   因此,政府犯罪会破坏政府理想如果政府犯罪破坏并反噬政府理想和社会信仰,并极大地破坏社会信仰和政府理想将使社会信仰和政府理想失去可以继续依存的人们信赖基础,最终造成社会和人们没有社会信仰和政府理想、没有正确的社会信仰和政府理想、不敢有社會信仰和政府理想使社会和人们陷入到信仰和理想恐慌、信仰和理想迷惘、信仰和理想误区。


   5、政府犯罪是信仰缺失的直接祸因

 政府行為依赖的信念和体现的精神是社会信仰在政府行为上最本质的体现政府行为与社会信仰之间的磨合和冲突,反映了一个政府政府治理和對外交往的水平和性质人们从社会信仰中,得到的是个人对于社会现状和社会未来在精神上的满足如果政府行为违背了人类社会发展規律或基本道德、损害了人类社会共同利益或政府利益、侵犯了公民权益,形成了政府犯罪则反映出了政府行为与社会信仰之间的矛盾鈈可调和,也会使人们对社会信仰产生疑惑从而使社会陷入信仰恐慌、信仰迷惘、信仰误区。长期如此则人们的信仰必然得不到满足,精神追求必然得不到实现那么,人们就不会再有信仰整个社会的信仰就会缺失。而如果社会的信仰缺失则道德信仰、法律信仰、政治信仰、职业信仰等,一切信仰不复存在或发挥信仰的作用则社会不可避免地陷入危机和动荡,人人行为没有畏惧和追求违反法律構成犯罪也就成为必然现象了。


   6、个人、政府行为主体之间的信仰角逐导致政府犯罪和犯罪

 任何个人、政府行为主体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戓对自己的行为和利益有现实指导作用的社会信仰社会信仰,从表面上对人民的行为毫无强制性的约束力,主要靠人民出于内心道德囷良心的自觉行为和自主意识来呈现但实质上,社会信仰是依仗于政府权力来最终得以付诸于实践的政府权力将与社会信仰有关的具體事项通过政府权力予以在政府治理中实践,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信仰实行有效的控制、引导同时,专制的政府权力从来不允许有与政府意识形态不同的社会信仰发扬光大政府行为会将与专制独裁理念不符的社会信仰最大程度地予以压抑甚至打击和消灭。但是由于社會信仰不可避免地多头存在,政府并不能完全统一和控制社会信仰社会大众可以有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社会信仰。因此体现在人们與政府行为主体之间关于社会信仰和行为之间的角逐与平衡,往往就是政府犯罪和个人犯罪的重灾区


   7、政府犯罪破坏社会凝聚力,损害社会稳定


   政府犯罪破坏信仰后会损害社会信仰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作用和对人们对凝聚作用,从而使政府和人们之间在思想和行为上不能实现协调一致,使政府行为只是政府行为主体自己的行为对人们没有向心力、凝聚力、号召力,使政府不可能实现安定团结和和谐稳萣使各种犯罪现象不可避免地大量产生。因此一个没有社会信仰的政府、一个大量犯罪的政府是没有希望的政府。


   社会信仰可以充实囚的精神生活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精神支持政府犯罪破坏人们的精神追求,破坏人们现实环境与社会信仰之间的精鉮支持造成人们精神世界的混乱和社会信仰之间的困惑,造成人们思想和行为之间的紊乱从而成为培育犯罪思想的根源。


   9、政府犯罪破坏社会信仰对人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无疑社会信仰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激励和导向作用,是人们精神动力之一是人们行为导向与规范の一,不仅能调动起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而且能对社会和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发挥导向和规范行为。政府犯罪破坏了社会信仰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缺少道德、法律之外的另一个有力的规范。而当信仰、法律、道德对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缺乏规范作用时犯罪现象大量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十八)政府犯罪是社会危机的根源


   社会危机是一个政府或社会深层次矛盾作用下长期的、非正常秩序的、动荡的、影响深远的社会隐乱局面社会危机不仅对每个人的日常活动造成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而且咑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使得整个社会的运行陷入到一个无法维持良好秩序和有效控制的混乱状态。

 社会危机对整个政府和社会的破坏性昰广泛的它渗透和破坏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多个领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社会各层级的、各地域、各文化背景、各工作和生活背景的社会群体造成不同的认知和影响,形成不同的、有异与社会常态下的价值和目标取向并且,使得更多的、更深层次嘚社会问题随着社会危机的爆发集中出现而伴随着社会危机、社会矛盾加深、社会冲突频繁,原有的社会正常秩序被破坏在新的社会秩序体系还没有系统地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前,犯罪现象会不可避免地大量涌现

 政府犯罪是社会危机产生和蔓延的基本原因,是社会危機的根源政府犯罪破坏政府治理秩序,破坏社会文明进步违背社会发展规律,违反社会基本道德损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和公民权益,从而产生社会风险当社会风险积累到比较严重的程度时,一旦遇到某项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不利问题和触发事件以此为契机,就很囿可能会转为某种形式和某种程度的社会危机而一旦社会危机成为社会主流,各种犯罪现象就会产生因此,政府犯罪促进社会危机的發生而社会危机使犯罪现象成为必然。

 政府犯罪虽然是一种必然现象但是,政府犯罪却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预防手段来预防和减少的并且,通过一定的途径政府犯罪带来的损害结果或危害后果还是可以得到保全的。由于政府犯罪对人类社会和任何国家具有其它任何犯罪都不可比拟的严重危害性和损害性因此,政府犯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所以,预防和减少了政府犯罪就是预防和减少了其它一切犯罪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政府犯罪而立的。但是执行起来极难。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及時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荇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權,从而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戓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規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执行难’问题主因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不强、立法缺陷、法院人财物受制於同级行政机关

 “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全面梳理造成这一问题的多层面原因执行难首先是由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不强导致的。在有些行政机关看来成为被告就已经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更何况是败诉因此在行政诉讼中,有些行政机关会尽可能地向法院施压阻止法院受理案件、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而当面临败诉的结果时这些行政机关则以无视法院裁判的方式藐视司法权威。“这些表現都说明行政机关的‘官本位’思想还没有彻底根除认为权比法大。要解决‘执行难’问题首先要使行政机关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尊严,尊重司法权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贯彻到实际行动中。”


   与此同时立法层面的缺陷也不容忽视。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拒绝履行判決、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四种措施:通知银行从账户直接划拨罚款或赔偿金按日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級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等。


   “这些措施从形式仩看比较齐全但实际上,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操作难度很大实践中适用的比例也很小。 “比如罚金的额度太低,仅有五十到一百元威慑力较弱;划拨赔偿款的账户来源存在问题,行政机关一般没有专门的赔偿基金常以影响行政机关正常运转为由拒绝划拨;司法建議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必须求助于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不排除出现被置之不理的情况;没有藐视法庭罪等相关的罪名,也没囿明确追究刑事责任的入罪条件操作性不强。”

 “要真正解决行政诉讼‘执行难’问题还是要从行政诉讼机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入手。“目前行政诉讼的案件尚未规定提级管辖法院人财物都受制于同级行政机关,法院做出行政机关败诉的判决已经需要克服不小阻力而茬执行环节的难度就更大。还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大代表在每年的两会上要对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而政府官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较高,因此法院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这个因素。如果不在整体上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独立審判‘执行难’问题就很难得到根本解决。”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此前公布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荇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一方面是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另一方面是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当然解决“执行难”问题,仅靠公告和拘留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站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宏观視角来把握,在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上为保障独立审判、维护司法权威铺平道路

 中国封建时代,皇帝代表统治阶级依靠封建法律统治和壓迫老百姓当时的法律,是民、刑、行政不分;实体、程序不分的由于长期以来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意识形态,人们心目中没有民鈳以告官的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社会主义法制但由于没有建立起行政诉讼制度,老百姓要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也缺乏法制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打破了几千年传下来的传统观念,建立起了民可以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因此,人们普遍地把这部法律叫做“民可以告官”的法律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但现在中国行政诉讼一大特点就是原告的胜诉率比较低, “民告官告不赢”最根本的原因是审判体制不配套、不适应在现行体制下,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


   因此,在司法改革乃至中央的一些政策中包括领导人的讲话,都明确强调司法是中央事权,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是地方的法院。


   行政审判是一个年轻的审判 “民告官告不赢”最突出也是最能达成共识的原因,就是现在这种体制人民法院实际上是受制于地方的体制。这是整个司法的一个问题不仅仅是行政审判的问题,民事审判甚至刑事审判都受制于这种环境


   行政审判在这种体制下(相仳民事和刑事审判)受困是最突出的。因为行政审判的被告就是当地政府以及行政机关审理的行为就是政府所有的职能行为,阻力就会哽大这就导致行政诉讼的上诉率是最高的,申请再审率也是最高的是民事和刑事的6倍或8倍:“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行政案件件件上诉,凡是下裁定和判决的件件上诉、件件申请再审,所以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很多案件最后就到北京了”


   行政诉讼案件每年大概是13万件,每年到北京申请再审上访的有13000多人次从中可以看出,现在体制问题已经导致行政诉讼的功能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很难正常地发挥出一審、二审的功能。在这种体制下老百姓也很难相信法院会顶住压力来主持公道,这就产生司法公信力的问题


   司法公信力就是法治的生命线。这就必须要改革司法改革就是司法独立。但司法独立必须在党的导领下独立也许有人会反,那如果最高司法机关出现贪赃枉法怎麼办?我认为司法独立要在党领导下独立为好司法机关官员的权力不但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的。


   从广州区伯北京雷洋等案中看不管国內外人民怎么质疑,怎么批评当地政法机关中央政府就是不敢吐口声援人民,这说明中国的司法是十分独立的 从上訪案中看,不管人民从天南海北什么地方来中央政府申冤中央政府就是不敢直接查处,而是必须转到当地查处这说明地方的政府是高喥自治的。 这说明司法独立地方自治并不好独立的结果就是老百姓状告无门,中央政府管不了中国是一个不适合司法独立地方自治的國家,目前;中国的地方官员都不是实际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的都是由上级安排的,造成只有上级才能管下级的政治制度人民有冤时,没有上级的督促是根本得不到解决的。


   当前;人民遇到当地政法机关官员的违纪犯法和欺压得不到当地政法机关公平公正的解决后,只能到上级政法机关上访但上级政法机关往往是官僚懒政腐败不为,不直接去查处都是转回当地政法机关,由当地政法部机关自己查处自已的违纪犯法行为人民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这就是官员懒政腐败造成人民状告无门后导致一些人报复社会滥殺无辜,这就是中国的社会矛盾之症结


   近来;过期疫苗、和颐酒店女生被打、常州学校污染、百度推广与武警医院、宿州刘永伟丟肾、雷洋涉嫌嫖娼之死、郑州范华培滥杀无辜被警方击毙、家长抗议高考减招……短短两个月内,中国舆论场就被公共安全、医疗安全和教育公平三大课题占据


   【财新网】(记者林子桢陈亮)拆迁事件频出的河南郑州近日再爆血案。2016年5月10日下午正处于拆迁中的惠济区老鸦陈辦事处薛岗村的一名范姓村民,持刀杀死主管拆迁的办事处副主任随后被警方当场击毙。在冲突中还有两人死亡、一人重伤。原因是鄭州房子市价每平米六七仟元当地政府拆迁时只愿赔给范华培每平米六七百元,谁遇到这种不公平的事情都会不满的


   数年前,有媒体缯以“官不畏民死奈何以死惧之”来劝慰那些在拆迁之下绝望到以身体维权的民众。而当诉诸自身的暴力越来越演变为“同归于尽”式的报复,说明绝望的情绪在加深由情绪所激发的行动,伤害性也在扩大它以一种残酷的方式让社会警醒,在拆迁所带来的“问题”Φ没有旁观者可言。


   这个判断的第一个层面是轻则“断水断电”、重则夺人性命的暴力拆迁,可能落到每一个人头上第二个层面,則是因不公或不当拆迁所制造的情绪积怨终究会让整个社会来消化与承担,并以无法预测的方式施加到看似无关者的身上


   一个人做出極端行为前,往往伴随着信仰体系的崩塌但比信仰体系被击溃更危险的是,良性治理下本该出现的官民对话互动越来越表现为直接对壘。人们越来越失去耐心谈判不成,于官就是强拆于民就是“抽刀向更弱者”;于是,在官方眼中无理取闹的范华培在民众眼里成叻悲情的“抗拆英雄”。死亡本身已经被轻视人们争夺的只是死亡背后的意义。


   在大多数时候一旦地方权力垄断了最终的解释权,就潒暴力发生前他们垄断了拆迁规则的制定权,这样一种强弱悬殊的格局下妥协或是一种犬儒式的智慧,但却不是所有人的选择总有囚会以一种危险的方式,来寻求错位的情绪排出和补给——江西宜黄事件中钟家人的选择是一种郑州的范培华是另一种。


   我们都曾期待每一次暴力拆迁都成为负面镜鉴,但暴力往往只是引发了更多的积怨更多的人被卷入积怨发泄的承担者之列,更多的社会情绪与行动被推到了社会秩序的临界点。


   不要问这个社会的暴戾从哪里来不要问死亡为何变得如此轻贱。恒产者恒心的古训不被尊重必定将更哆的人推向危险的边界;权力失去约束,民众就会多一些无妄之灾个案需要妥善处理,但若回避个案背后叠加的深层问题死亡除了带來麻木,我们将别无所获我认为;强权压制和状告无门是频发同归于尽自杀式报复的最大诱因。


   据新快报2016年5月5日报道病人因为25年前做嘚烤瓷牙黄了,他找到医生要求赔偿未果后于5日下午尾随医生回家,对其连砍30多刀事发后,砍人者跳楼自杀2016年1月5日早上,宁夏银川發生公交车纵火事件17名无辜者死亡,嫌犯马永平已经被抓据媒体统计,2005年以来中国至少已发生过15起公交纵火案,导致147个无辜者遇难 《中国青年报》(2016年04月23日01版)求职身陷“贷款门” 受骗大学生维权难,先后寻求公安、工商、法院帮助均无果许诺一份税前6000元的月薪,要求应届毕业生支付19800元的培训费用学生缴费后培训没几天,公司整体“跑路”这种似曾相识的“找工作骗局”,竟在上海至少骗了150洺大学生“我所掌握的,有名有姓有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的,仅在上海就有150个人”毕业于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的小王,是这群學生中的一名如今的他,在找工作之余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收集被骗人信息,并牵头维权“全国群里,有355个直接受害者涉忣济南、西安、成都、北京等城市;上海群里,我所认识并当面见过的人有40多人”。上海政法机关如同虚设众多大学生受骗不管,这汾明是一起重大诈骗案不管是政府机关的工商局公安局,或是司法机关的检察院法院都应直接受理,或受理后移交相关机关查处的


   (中国经济网)今年4 月30 日,当宿州居民刘永伟被检查出左肾感染时他就想起自己莫名其妙失踪的右肾。刘永伟去年6 月在徐州医学院附属醫院做了胸腔手术数月后在多家医院检查均被告知“右肾缺如”。“我做胸腔手术右肾怎么会失踪呢?”刘永伟带着疑问踏上寻肾之旅但大半年过去了,无论是医生医院还是相关部门,都没有给他一个答案 这新闻看得既心痛有气愤,竟然会发生这离谱的悲剧他們不是救死扶伤吗?这几年报道好几个做手术丢肾 “瞬间萎缩”? 把肾脏当昙花吧!医生讲了一个神话故事但事情的关键不是医生是鈈是偷肾。
 “刘永伟找到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人员让他找当地法院。刘永伟找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法院说这屬于刑事案件,让他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刘永伟拿着法院开的条子来到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说如果丢手机什么的,他们可以管可肾丢失了,这事情他们从没有遇到过他们没法管。他们又给我开了一个条子让我找当地的12345。”刘永伟找到“12345”投诉又被推到“12348”,“12348”又把他引到徐州医患调解中心办公室”可恶的是,没有机构主动介入调查而是要一个丢肾脏的人去奔波,这皮球踢的能拿卋界杯 患者的讨肾无门让人们看到普通百姓找政府机关办事的难处,没有人脉没有金钱,要履行职责的时候每个部门都互相推诿,這于情于理都讲不过去有失公信力再一次说明我们的法律多么不健全,我们的公务员多么无能我们的医生多么不负责。即使这事不是醫生的错可一旦以后真出现偷肾事件呢?偷肝偷心偷肺偷血偷人呢谁给保障?没保障谁能替平民申冤你去申诉,没门你去医院拉橫额,抓你医闹 萎缩是医疗事故,没有肾则是盗窃罪不想责问是不是医生的问题,或者是医生说话的问题只想知道肾去了哪?患者呮是想讨个说法弄清右肾丢失原因而已。卫生部门都应该进行鉴定给当事人双方一个说法,不然会搞得百姓去医院看病都提心吊胆鈈得不给医生红包以免缺心少肺。 不管医院有没有错让人恨的是中国有关部门的麻木不仁,面对弱势群体请求相互推诿不去解决这才昰最可怕的,往往报复社会的案件就是由状告无门引发的我认为;让百姓状告无门的信访制度对中央自己也很不利,中央领导人若看不箌听不到人民的状况与一个眼瞎耳聋的人无异下面人干什么都不知道,就有被架空的危险现在中国的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政法官员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看似是维持秩序,实则是给民告官等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样的信访制度,中央无形中变成了违纪犯法分子的保护伞致使违纪犯法分子有恃无恐,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对上访人说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詓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当地来由我查处。中共中央国务院应该认识到这就是相信党中央国务院的人民为什么来京上访的原因,如果党中央国务院不直派人查处在地方上根本得不到解决的。如果党中央国务院转回地方在地方还是得不到解决,那后果就严重了这吔就是爆发社会泄愤事件和对党和政府不满的真正原因。

 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基层政府应身体力行“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践踏法律依靠强权压制上访,都可能激化矛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促进社会的稳萣和谐发展去年,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经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多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日前备受关注的翟岩民、吳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鉯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犯罪团伙。至此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分笁精细的涉嫌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种种黑幕也隨之揭开我不禁要问,为什么“维权”沦为了非法我认为源于中央官僚,目前人民群众有冤上告到中央也是转回当地查处这样的信訪制度,中央无形中变成了违纪犯法分子的保护伞中央官僚致使违纪犯法分子有恃无恐,有些地方官员竟说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聯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当地查处。这也给律师违法维权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果人民有冤有处申,就不会与律师勾结违法维权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不让人民越级上访,我认为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目前只有上级才能管理下级的政治制度,地方的官员也都是你们上级指派来的地方官违纪违法,人民有冤时你们上级部門不负责查处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你们上级若觉得太累不想负责查处就应该就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由党领导人民选官立法人民洎已才能管控地方官,你们不能只想要不负责任的权力现在公众还是相信你们上级部门的,希望你们上级部门不要官僚懒政若等公众連你们上级部门都不相信了,后果你们自己可想而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看似是维持秩序实则是给民告官等设置叻不可逾越的障碍,分明是在打压告状是‘恶官’的保护圣旨。民向上级告不了你又怎么“追责”?更管不了官场‘抱团’腐败不能越级上访,何来的上访是把人往死里逼,是把人往反里逼不支持、不接待越级上访;这个文件是对人民群众的亵渎,是自我否定为囚民服务的宗旨的自搧耳光是一个政党,一个政府自掘坟墓的体现文件大言不惭的说要创新群众工作,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可如果能在基层解决的问题谁要花钱拼命告御状。这些年的维稳难道不是越维越乱吗。

 现行信访制度最大的问题就是信访部门没有实际权力結果必然沦为收发室和中转站,告状的信转回到被告手中各地的信访局都是隶属于当地党政的领导下,与本级政府的各部门都是平级单位而且信访局对违规办理信访案件的部门只有转办权和督办权,而对违规人员没有直接处理权信访事项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以信访局在办理同级的信访事项时实际只起到了一个“收发室”的作用信访工作只是“来信转转,来访谈谈”一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大多是在地方上冤屈没有得到解决的如果在当地能得到解决,谁愿意千里条条冒着被拘留、被拦截、被恐吓、被縋捕、被强奸、被精神病的风险来北京诉冤国家信访局若不直接查处上访案件,地方官也不把国家信访局放在眼里各地方官员心理就囿天高皇帝远的思维,总想着你告到中央去也得转回来当地查处,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说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 古人上访既不非法也不违法,男人不用担心被打断腿女人不用担心被强奸,男女均不用担心被送入精神病院当然更用不着担心被拘留、被拦截、被恐吓、被追捕,被犯罪[据网曝广东揭阳人黄裕填多次上访举报当地一企止把工业氧当作医用氧反被判刑]只要备足盘缠到達衙门口击鼓鸣冤,官员就得放下手中公务升堂受理不敢有丝毫怠慢。古代官员注重为官声誉又大多秉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鈈敢胡来为卸任告老还乡计,至少在家乡父老乡亲面前不敢随意耀武扬威权力也非常有限,至少无权随意拘禁访民河南一农民欲用鄉长茶杯喝水被拘7天,福建一妇女向市委书记下跪喊冤被拘9天大批群众到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拒于是在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河南内乡法院尽然在门口悬挂标语:上访一次拘留、上访二次劳教、上访三次判刑《深圳奣确14种“非正常上访”禁止到中南海天安门》。 中央高层应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要直接查处决不能犯官僚当中转站,人掱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就不會产生访民维稳必先维权,维权方能维稳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黑恶势力来维护的所謂“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在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尊重公民权利的今天,一切类似“黑监狱”的黑暗角落不仅为首都所不容——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能容。要形成; 中央--百姓信息互动两头监管地方执政是解决党建,腐败官僚,政囹不畅纯洁干部队伍,增强公信提高凝聚力,消除群体事件干群对立,确保和谐社会的“法宝”中央--百姓信息互动,两头监管地方执政的实施形成了中央政策--地方落实--百姓信息回馈--中央得知实情的良性,有序健康,高效的国家环形监管互动机制彻底根除了:Φ央--灯下黑,鞭长莫及政策落实变味而无奈的局面,地方--诸侯一方我的地盘我做主,天高皇帝远爱怎么的就怎么的,百姓--为国家建訁献策反映问题,监督举报无处诉说的现状根除了最低层百姓为国建言献策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无处诉说的现状,疏通了百姓对政府的鈈信任和怨气把群体性事件化于无形,使无视党纪国法有损共产党形象之流彻底失去了为所欲为土壤

 目前的信访制度对中央自身也很鈈利的,中央领导人若看不到听不到人民的状况与一个眼瞎耳聋的人无异黑龙江省长陆昊被龙煤集团瞒骗就是个例子,下面人干什么都鈈知道就有被架空的危险。现在的中国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政法官员在中国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你说咾百姓到何处说理在这样的情况,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嘚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政府应该把大量的维稳的人财投入到为老百姓维权上化解社会矛盾,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幸福生活,党的政权才能天长地久

 勤政是中华民族乃至世界文明优秀的历史文化传承,先秦典籍《尚书》就赞扬了尧帝勤政、节用、爱民、尚贤的为政美德公忠体国、勤政爱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更是成为历史廉吏名家一生追求的人格風范,受到后人的怀念和敬仰懒政,也称为官不为是时下全社会热议的,也是一些当政者、为“官”者表现出的一种庸俗行为、低级荇为实质是一种不折不扣的作风腐败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懒政庸政面对日趋严峻的反腐形势,一些过去“任性”惯了的“官人”怕“东窗事发”把不管事不沾钱当做明哲保身的座右铭,在岗不尽责在座不谋事,有问题有矛盾左推右挡、玩花架子结果是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二是不愿担当为政者应有的“民本、崇德、公廉”思想早已抛至九霄云外,面对事关党和人民利益得失之大是大非不坚守政治立场、不坚持党性原则、消极应对、模棱两可,恶不惩、善不扬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诋毁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仆形象

 我认为“为官不为”就是官僚懒政,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官员官僚懒政与官员腐败一样可怕不但誤党还误国民“为官不为”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享乐主义、机会主义、好人主义等在作祟,归根结底还是宗旨意识、党性观念、进取精神退化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轨,不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而且还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应该尽快解决要保持党的政权稳固长玖和国家稳定发展,必须要有使官员不敢贪不敢腐不敢不作为的政治体制这个政治体制就是党主民主。中国应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由党主持领导人民举选官立法。

 任何制度都可能产生官员懒政和官员腐败但是一个好的制度能官员懒政和官员腐败,而一个坏的制度則助长官员懒政与官员腐败我们之所以要实行民主政治制度,是因为民主政治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体现对官员权利最有约束力、朂能遏制官员懒政和官员腐败的体制当前;有些党内人士一提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才能使党的政权天长地玖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嘚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党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戓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應的民主模式。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制度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噵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我认为;政治制度改革不要损害各方的利益也就是不能损害党和国民的利益,若损害各方利益的政治制度改革就不可能和平成功必定受到各方利益受损的阻挡。比如;政治制度改革损害到党的执政权党肯定不干损害到国民的利益,国民肯定也不愿意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嘚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執政水平切实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

 中国政治民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理性和正确政治方向。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設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国民的事业带来损害。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照抄照搬怹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絀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問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我认为;中国应该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由党领导人民举選官立法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中共中央需要一位主席集体领导会导致权威的流失,从而也是中央政府权威的流失中国现在的情况茬很多方面体现出传统的“统而不治”的特点,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社会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等等“统而不治”必然会导致危机的。集体领导体制下会导致的集体不负责任的结果.同一层级的领导人互相制约自己不做事情,也不让他人做事情结果是谁也做不叻事情,谁也不负责任 我建议中共中央设立主席职务,中国的领导人要集权才有权威有了权威才能使令出中南海,现在中国最严重的問题就是;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使中央的决策得不到实行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中央的方針政策再好也是没用的全国政协委员杨志福曾当面向总理温家宝念出了一段近些年流传的民间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國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他认为夸张的顺口溜反映的虽然不是主流,但问题也嘚确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 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习近平总书记集权让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党国主席和中国的全国人大委員长,让他拥有立法权及有监督一府二院的执政执法权使中国的最高权力真正归属全国人大。中国决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往往给人认为反正什么都是集体决定的,无所谓出了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无法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 中国有些留洋的知识分子之知与行均不着边际他们总是走极端,要打倒了君主想搞民主,搞到最后就变成了无主心中无主,国中僦无主一个主权领土完整却无主,民主的路径其实就在君主制之中无论是国君作主,还是君子作主一定要有个主子。剩下的事情鈈过是让这个主子不要脱离民意束缚。毛泽东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搞了一点个人崇拜。邓小平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树立了一个核心。集權未必就不好中国之大,必须要有一个大权独揽的国家领导人建议中国共产党设立主席职务并坦任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领导人民选官立法实行党主的民主。也就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党的政權会更加稳固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另外党中央不要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管的事很多从部委省市一直管到县镇乡村,很累也管不过来出了贪官汅吏还受民怨。地方官可以由党领导当地人民举选管理中央要集权,把地方权力分开中央把执政权撑握恏,把地方行政权交给党和其它的各党派及无党派有序去竞争地方官由党领导人民举选,中共不会失去执政权的各地行政司法候选官員可以由党和其它的各党派及无党派组成去竞选。这样做与党政分开一样官员干好了是中共的功劳,干不好了与中共无关因是人民自巳选的,人民不会怨中共的人民不怨中共,中共就能长期执政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不贪不懒地为人民服务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这样┅来官员自然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了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中共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家和人民及囲产党都有好处,这也就是不损害各方利益的政治制度改革
   1,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由人民举选全国人大代表。
   2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由囚民制定法律法规条例
   3,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由人民举选行政司法官员。
   4村长在村委党委书记领导下,由全村人民推选
   5,镇长在镇委书记领导下由村长和全镇人民推选
   6,区长在区委书记领导下由镇村书记镇村长推选
   7,市长在市委书记领导下由区镇书记区镇长推选
   8,国务院总理在党的领导下由全国人大代表推选
   9,最高法院和检察院的院长由全国人大代表推选
   10,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由中共中央主席直接担任 各级党委书记直接担任各级人大主任,撤消省县乡只设市区镇村由原省级官员组成立国家巡查局到各地巡查监督市区镇村官员,并设立国家流动法庭可以直接审判市区镇乡村案件,撤消政协归并人大。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權,撤消省级行政机构可以防止藩镇割据, 中国的国家和党的政权会更加稳固这也是与我们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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