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外打工但是在打工的地方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在工作期间发现重大病且由于该病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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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在外打工但是在打工的地方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在工作期间发现重大病且由于该病生活不能自理该需要负责吗
我父亲今年64岁在一单位上班,單位未给我父亲入保险并且没有签署
等协议,现在在上班的路上突然遭遇车祸一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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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方有效。
没有簽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證据如果工伤得到认定,劳动关系也就得到认定了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絀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工人在上下班路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而受伤或丧命隶属。
工人包括无但形成的工人
主张双倍工资月数不一样
当然可以,要求索赔啊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给你支付赔偿金的
只要你爱人同意,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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