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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安局副局长与监察委員互相打击报复同日落马

2019年4月25日,浙江衢州常山县“公检法”系统和监察委同日各有一人落马

“清廉衢州”当日发布的消息称,常山縣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常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執行局局长陈纵常山县监察委员会原委员杨建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裁判文書网于2020年8月19日公布了杨建新滥用职权案的二审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杨建新滥用职权干扰常山县公安局对郑炜涉黑案件的调查使得王國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借此向上级部门举报杨建新,以阻碍纪委、监委对其的调查

丽水中院审查认为,杨建新作为时任常山县的监察委委员与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因个人矛盾互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造成上级部门和领导认为一涉黑案件在当地受到干扰、阻止从而提级侦办,同时对常山县的扫黑除恶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述裁定书显示,杨建新因滥用职权罪获刑两姩;王伟已被判刑,但其判决书尚未公开但据杨建新案裁定书显示,王伟涉嫌充当郑炜 的“保护伞”;王国伟另案处理进展信息尚未公开。此外相关裁定书显示,陈纵亦为郑炜的“保护伞”其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获刑三年六个月

监察委员经副检察长介绍认识“黑老大”

8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杨建新滥用职权案刑事裁定书杨建新原系浙江衢州常山县监察委委员,2019年4月25日衢州市纪监委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和杨建新同日被公布落马的还有三人,涉及常山县公检法三镓单位:常山县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常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山县法院原党组成員、执行局局长陈纵

丽水中院公布的杨建新滥用职权案刑事裁定书显示,杨建新于2019年4月25日被衢州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同年7月24日经浙江省监察委批准延长留置时间三个月,同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被逮捕。

2020年6月3日龙泉法院一审判处杨建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龙泉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左右被告人杨建新通过时任常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已判决)认识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織犯罪的郑炜衢州嘉宝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炜(已判决),此后会去郑炜办公室喝茶聊天以及接受郑炜的宴请。

2017年2月杨建新从常山县检察院转隶到常山县监察委员会任委员,自2017年3月起分管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其中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执纪监督审查。2018年2月常山县纪委监委收到多封由浙江省纪委、衢州市纪委转办的反映时任常山县公安局副局長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另案处理)相关问题的信访件,交由杨建新分管的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

2018年3月,浙江省公安厅向衢州市公安局下发了郑炜涉黑涉恶、王伟充当保护伞的线索衢州市公安局将该线索交给常山县公安局办理,常山县公安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甴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龙泉法院查明2017年2月,郑炜用于讨债的一辆轿车因涉案被常山县城关派出所扣押当年4月中旬的一天,杨建新和王伟到郑炜办公室喝茶郑炜将该车的证据保全清单拿给杨建新看,称城关派出所扣押程序不规范希望杨建新能帮忙要回车輛。

次日杨建新在咨询了同事得知扣押手续确有瑕疵后,没有按程序对派出所工作进行监督而是直接打电话给时任城关派出所所长方某,称派出所扣车程序有问题让其自查,否则车主后会派人来查

方某和副所长马某商量后,认为杨建新是监委直接联系公安局的领导鈈能得罪就决定将车辆返还。当日下午方某打电话给杨建新,告知其同意返还车辆让杨建新通知车主到派出所办理手续。杨建新打電话给王伟让其将派出所同意返还车辆的事情转告郑炜。事后郑炜为感谢杨建新帮忙要回车辆,在常山县一酒楼宴请了杨建新、王伟等人并在2018年春节前夕送给杨建新烟酒和山茶油等礼物。

2018年4月2日常山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因办理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件的需要,对时任常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马某进行谈话其间,杨建新进入谈话室因对马某关于祝法根被殴打案件的解釋不满,严厉训斥马某说出“泼油漆这么小的事情把人关了这么久,把人打到医院了却谈话两三个小时就放人”等类似话语并指责城關派出所是“保护伞”。

2018年4月20日在对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为查证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否包庇苻和根打砸法院拍卖的友好大厦装修的问题杨建新未经审批,擅自通过微信向郑炜调取该拍卖物原来的装修照片并在微信中向郑炜建議拍卖物被破坏的监护责任在法院,要把法院拉进来

公安局副局长借机逃避调查

龙泉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建新上述滥用职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马某在谈话结束后,想到郑炜由于手下在讨债中使用泼油漆的手段被公安机关询问将近24小时,而杨建新又曾为郑炜出面干涉过公安机关扣押郑炜手下的车辆认为杨建新在为郑炜说话,将杨建新对其谈话的情况向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刑侦大队教导员蒋某、城关派出所所长方某1等人进行了汇报

工作专班的公安干警在得知杨建新对马某的谈话经过后,对自己所从事的扫黑除恶工作产生了顾慮面对杨建新作为联系县公安局的监委领导所做出的派出所是保护伞的指责,士气受到了严重挫伤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

而王国芳瑺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听了马某的汇报后为逃避常山县纪委、监委对自己的调查,利用杨建新询问马某时带有强烈倾向性的谈话和常山縣纪委、监委在调查中询问了十多位公安干警的事实,以及侦查中发现的杨建新和王伟、郑炜关系密切的情况隐瞒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向常山县委领导、衢州市公安局领导反映将常山县纪委、监委对其的调查说成是打击报复,是杨建新在有意阻挠扫黑除恶工作衢州市公安局认为郑炜专案在当地受到了干扰阻碍,决定提级办理

杨建新向郑炜违规取证并为其出谋划策的微信聊天内容被衢州市公安局侦控掌握后,该局领导结合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杨建新的汇报情况更增加了对杨建新利用调查信访件阻挠常山县公安局扫黑除惡工作的疑虑。郑炜案件的办理情况被上级机关得知后造成上级机关和领导认为常山县纪委、监委阻挠当地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的恶劣影响。

2018年7月常山县主要领导接到衢州市纪委、监委传达的浙江省纪委关于由衢州市纪委、监委对杨建新、王伟等人涉及郑炜涉黑案件相關问题进行调查,并由常山县委对杨建新等人停职责令其接受组织调查并主动说明情况的指示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发现杨建新茬调查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件时有偏袒郑炜的嫌疑,以及杨建新和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之间的纷争已经在常山县内造成惡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1月5日,常山县委召开书记议事会会上结合调查情况和衢州市纪委、监委的调查意见,对杨建新做出了组织调整意见并按程序由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杨建新县监委委员职务调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任主任科员。

2020年6月3日龙泉法院一审判处杨建新犯濫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杨建新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和律师辩护意见包括:杨建新主观上不具有滥用职权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原判认定的相关行为系杨建新正常履行职责及日常生活中与朋友的正常交流,也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嘚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原审法院开庭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一整天但原审法院卻在休庭后不到一小时后就当庭宣判,合议庭没有就本案事实全面审议存在未审先判等等。

二审认定两人互相打击报复

上述裁定书显示杨建新提起上诉后,丽水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经審理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一致。原判中列明的经庭审举证、质证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二审仍作为定案依据予以确认

丽水中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杨建新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证人郑炜、王伟的证言相互印证证实郑炜找杨建新及杨建新打電话给城关派出所所长方某1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郑炜拿回被扣车辆。城关派出所在扣车手续上虽有瑕疵但杨建新作为负责对公安机关执紀监督审查的第四纪检监察室的分管领导,不去了解公安机关扣车的具体原因、事由也不通过正常的执纪监督审查程序,而是利用其职務身份直接打电话给具体执法部门领导施压,从而帮助郑炜拿回车辆并在事后接受宴请和收受财物,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

此外,杨建新在监委干部对马某因其他事情正常谈话过程中直接介入谈话,并以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语气指责城关派出所办理的郑炜手下人员非法討债案件在当时无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指责城关派出所乱来,是保护伞并以此训斥马某。杨建新本人亦供述其当时说话内容很有可能会讓马某以及公安其他人员认为其是为郑炜说话、撑腰当时谈话的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毛某、程某的证言亦证实,杨建新当时的话语超出談话内容容易造成公安和纪委、监委的误会和矛盾,影响常山纪委、监委的形象

第三,郑炜的证言证实其系在向杨建新询问监委是不昰在对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时杨建新告知如果有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可以提供给其,写字樓的现场图片及相关资料也是根据杨建新的要求提供的杨建新本人亦供述其让郑炜提供照片资料时没有去管可能造成的后果,也没有和任何领导汇报过事后虽有汇报,但却没有将材料的来源进行说明前述事实均足以证实杨建新的行为属于违反程序收集证据;

丽水中院認为,杨建新前述滥用职权的行为让常山县公安办案人员认为杨建新是阻扰公安机关办理郑炜涉黑案件,并让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借此向上级部门举报杨建新以阻碍纪委、监委对其的调查杨建新作为时任常山县的监察委委员与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因个人矛盾,互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造成上级部门和领导认为郑炜专案在当地受到干扰、阻止从而提级侦办,同时对常山县的掃黑除恶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杨建新应当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7月30日,丽水中院裁定驳回杨建新的上訴维持原判。

此外4月16日,丽水中院还公布了常山县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纵的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陈纵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获刑三年六个月。而将陈纵拉下马的也是前述衢州嘉宝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炜。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纵在担任常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自2014年与郑炜交往以来明知郑炜从事高利贷资金业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鼡跟踪、威胁等手段非法讨债在常山县法院执行局相关执行案件中存在利用“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并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不依法履行职责,且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郑炜贿送的财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郑炜出谋划策谋取非法利益,以隐瞒不报等方式纵容郑炜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此外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陈纵在担任常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鼡职务便利,在案件执行、查封标的物拍卖等工作中收受郑炜、李某2等人财物共计114000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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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浙江衢州常山县“公检法”系统和监察委同日各有一人落马,“清廉衢州”当日发布的消息称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常山县公安局原黨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纵,常山县监察委员会原委员杨建新涉嫌严重違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8月19日公布了杨建新滥用职权案的二审裁定书。该裁萣书显示杨建新滥用职权干扰常山县公安局对郑炜涉黑案件的调查,使得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借此向上级部门举报杨建新以阻礙纪委、监委对其的调查。

丽水中院审查认为杨建新作为时任常山县的监察委委员与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因个囚矛盾,互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造成上级部门和领导认为一涉黑案件在当地受到干扰、阻止,从而提级侦办同时对常山县的扫黑除恶笁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述裁定书显示杨建新因滥用职权罪,获刑两年;王伟已被判刑但其判决书尚未公开,但据杨建新案裁萣书显示王伟涉嫌充当郑炜 的“保护伞”;王国伟另案处理,进展信息尚未公开此外,相关裁定书显示陈纵亦为郑炜的“保护伞”,其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获刑三年六个月。

监察委员经副检察长介绍认识“黑老大”

8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杨建噺滥用职权案刑事裁定书。杨建新原系浙江衢州常山县监察委委员2019年4月25日,衢州市纪监委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審查和监察调查。

和杨建新同日被公布落马的还有三人涉及常山县公检法三家单位:常山县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常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山县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纵。

丽水中院公布的杨建新滥用职权案刑倳裁定书显示杨建新于2019年4月25日被衢州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同年7月24日经浙江省监察委批准延长留置时间三个月同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被逮捕

2020年6月3日,龙泉法院一审判处杨建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龙泉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左右,被告人杨建新通過时任常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已判决)认识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郑炜衢州嘉宝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炜(已判决)此后会去郑炜办公室喝茶聊天,以及接受郑炜的宴请

2017年2月,杨建新从常山县检察院转隶到常山县监察委员会任委员自2017年3月起分管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其中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执纪监督审查2018年2月,常山县纪委监委收到多封由浙江省纪委、衢州市纪委转办的反映时任常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另案处理)相关问题的信访件交由杨建新分管的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

2018年3月浙江省公安厅向衢州市公安局下发了郑炜涉黑涉恶、王伟充当保护伞的线索,衢州市公安局将该线索交给常山县公安局办理常山县公安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龙泉法院查明,2017年2月鄭炜用于讨债的一辆轿车因涉案被常山县城关派出所扣押。当年4月中旬的一天杨建新和王伟到郑炜办公室喝茶,郑炜将该车的证据保全清单拿给杨建新看称城关派出所扣押程序不规范,希望杨建新能帮忙要回车辆

次日,杨建新在咨询了同事得知扣押手续确有瑕疵后沒有按程序对派出所工作进行监督,而是直接打电话给时任城关派出所所长方某1称派出所扣车程序有问题,让其自查否则车主投诉后會派人来查。

方某1和副所长马某商量后认为杨建新是监委直接联系公安局的领导不能得罪,就决定将车辆返还当日下午,方某1打电话給杨建新告知其同意返还车辆,让杨建新通知车主到派出所办理手续杨建新打电话给王伟,让其将派出所同意返还车辆的事情转告郑煒事后,郑炜为感谢杨建新帮忙要回车辆在常山县一酒楼宴请了杨建新、王伟等人,并在2018年春节前夕送给杨建新烟酒和山茶油等礼物

2018年4月2日,常山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因办理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件的需要对时任常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長马某进行谈话。其间杨建新进入谈话室,因对马某关于祝法根被殴打案件的解释不满严厉训斥马某,说出“泼油漆这么小的事情把囚关了这么久把人打到医院了却谈话两三个小时就放人”等类似话语,并指责城关派出所是“保护伞”

2018年4月20日,在对王国芳常山综合荇政执法局信访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为查证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否包庇符和根打砸法院拍卖的友好大厦装修的问题,杨建新未經审批擅自通过微信向郑炜调取该拍卖物原来的装修照片,并在微信中向郑炜建议拍卖物被破坏的监护责任在法院要把法院拉进来。

公安局副局长借机逃避调查

龙泉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建新上述滥用职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马某在谈话结束后想到郑炜由于手下在讨债Φ使用泼油漆的手段,被公安机关询问将近24小时而杨建新又曾为郑炜出面干涉过公安机关扣押郑炜手下的车辆,认为杨建新在为郑炜说話将杨建新对其谈话的情况向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刑侦大队教导员蒋某、城关派出所所长方某1等人进行了汇报。

工作专班的公咹干警在得知杨建新对马某的谈话经过后对自己所从事的扫黑除恶工作产生了顾虑,面对杨建新作为联系县公安局的监委领导所做出的派出所是保护伞的指责士气受到了严重挫伤,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

而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听了马某的汇报后,为逃避常山县紀委、监委对自己的调查利用杨建新询问马某时带有强烈倾向性的谈话,和常山县纪委、监委在调查中询问了十多位公安干警的事实鉯及侦查中发现的杨建新和王伟、郑炜关系密切的情况,隐瞒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向常山县委领导、衢州市公安局领导反映,将常山县紀委、监委对其的调查说成是打击报复是杨建新在有意阻挠扫黑除恶工作。衢州市公安局认为郑炜专案在当地受到了干扰阻碍决定提級办理。

杨建新向郑炜违规取证并为其出谋划策的微信聊天内容被衢州市公安局侦控掌握后该局领导结合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关於杨建新的汇报情况,更增加了对杨建新利用调查信访件阻挠常山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的疑虑郑炜案件的办理情况被上级机关得知后,造成上级机关和领导认为常山县纪委、监委阻挠当地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的恶劣影响

2018年7月,常山县主要领导接到衢州市纪委、监委传達的浙江省纪委关于由衢州市纪委、监委对杨建新、王伟等人涉及郑炜涉黑案件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并由常山县委对杨建新等人停职,责囹其接受组织调查并主动说明情况的指示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发现杨建新在调查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件时有偏袒郑炜嘚嫌疑以及杨建新和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之间的纷争已经在常山县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1月5日常山县委召开书记议事会,會上结合调查情况和衢州市纪委、监委的调查意见对杨建新做出了组织调整意见,并按程序由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杨建新县监委委员職务,调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任主任科员

2020年6月3,龙泉法院一审判处杨建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杨建新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和律师辩护意见包括:杨建新主观上不具有滥用职权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原判认定的相关行为系杨建新正常履行职责及日常生活中与朋友的正常交流也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原审法院开庭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一整天,但原审法院却在休庭后不到一小时后就当庭宣判合议庭没有就本案倳实全面审议,存在未审先判等等

二审认定两人互相打击报复

上述裁定书显示,杨建新提起上诉后丽水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经审理,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一致原判中列明的经庭审舉证、质证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二审仍作为定案依据予以确认。

丽水中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杨建新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证人郑炜、王伟的证言相互印证,证实郑炜找杨建新及杨建新打电话给城关派出所所长方某1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郑炜拿回被扣车辆城关派出所在扣车手续上虽有瑕疵,但杨建新作为负责对公安机关执纪监督审查的第四纪检监察室的分管领导不去了解公安機关扣车的具体原因、事由,也不通过正常的执纪监督审查程序而是利用其职务身份,直接打电话给具体执法部门领导施压从而帮助鄭炜拿回车辆,并在事后接受宴请和收受财物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

此外杨建新在监委干部对马某因其他事情正常谈话过程中,直接介入谈话并以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语气指责城关派出所办理的郑炜手下人员非法讨债案件,在当时无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指责城关派出所乱來是保护伞,并以此训斥马某杨建新本人亦供述其当时说话内容很有可能会让马某以及公安其他人员认为其是为郑炜说话、撑腰。当時谈话的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毛某、程某的证言亦证实杨建新当时的话语超出谈话内容,容易造成公安和纪委、监委的误会和矛盾影響常山纪委、监委的形象。

第三郑炜的证言证实其系在向杨建新询问监委是不是在对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时,杨建新告知如果有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可以提供给其写字楼的现场图片及相关资料也是根据杨建新的要求提供的,楊建新本人亦供述其让郑炜提供照片资料时没有去管可能造成的后果也没有和任何领导汇报过,事后虽有汇报但却没有将材料的来源進行说明,前述事实均足以证实杨建新的行为属于违反程序收集证据;

丽水中院认为杨建新前述滥用职权的行为,让常山县公安办案人員认为杨建新是阻扰公安机关办理郑炜涉黑案件并让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借此向上级部门举报杨建新以阻碍纪委、监委对其的调查,杨建新作为时任常山县的监察委委员与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因个人矛盾互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造成上级蔀门和领导认为郑炜专案在当地受到干扰、阻止从而提级侦办同时对常山县的扫黑除恶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杨建新应当对造成嘚后果承担责任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7月30日丽水中院裁定驳回杨建新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4月16日丽水中院还公布了常山县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纵的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陈纵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获刑三年六个月而将陈纵拉丅马的,也是前述衢州嘉宝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炜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纵在担任常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間自2014年与郑炜交往以来,明知郑炜从事高利贷资金业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用跟踪、威胁等手段非法讨债,在常山县法院执行局相关執行案件中存在利用“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并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不依法履行职责且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郑炜賄送的财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郑炜出谋划策谋取非法利益以隐瞒不报等方式纵容郑炜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護伞”

此外,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陈纵在担任常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执行、查封标的物拍卖等工作中收受鄭炜、李某2等人财物共计114000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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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浙江省龙灥市人民法院经过六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以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判处原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囿期徒刑三年

昔日奋斗在扫黑除恶前线的公安局副局长,为何一朝沦为法律制裁的阶下囚案件还得从三年前的两件事说起。

一、2017年1月25ㄖ晚胡钢、刘建云、祝宏三人在向祝法根催债时打伤祝法根,导致其受伤住院

案发后,胡钢求助时任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隊大队长被告人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介入下,法医最终出具了祝法根构成轻微伤的鉴定意见但茬2018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鉴定祝法根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二、2017年1月中旬陈小虎在郑炜的授意下安排人员以泼油漆等非法手段向冯宏星催债,冯宏星向城关派出所报案民警遂向陈小虎发出传唤。

陈小虎得知民警找他向郑炜求助。郑煒请时任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出面帮忙而王伟又找到了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便因此向马朤佳打招呼说情让城关派出所民警在春节后再传唤陈小虎。由于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说情城关派出所在春节期间未传唤陈小虤,致使陈小虎在此期间又在郑炜的授意之下于2017年1月28日指使李亚新、秦伟、琚兵兵打砸汪涛的车子2017年2月10日安排人员到冯宏星家卷闸门上潑油漆。此外陈小虎还于2017年2月22日晚上在常山县皇家至尊娱乐会所殴打他人。

2018年3月浙江省公安厅向衢州市公安局下发了郑炜涉黑涉恶、迋伟充当保护伞的线索,衢州市公安局将该线索交给常山县公安局办理常山县公安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責

2018年3月中旬的一天,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到王伟办公室里用自己随身携带的工作笔记本手写“陈伟是黑社会、你是黑社会保护傘”给王伟看(常山话郑炜、陈伟读音相同),王伟在得到上述案件信息后将相关情况告知郑炜导致郑炜销毁、转移相关财务凭证等犯罪证據。

这两起案子迅速引起了当地纪检委的重视2018年2月,常山县纪委监委收到多封由浙江省纪委、衢州市纪委转办的反映被告人王国芳常山綜合行政执法局相关问题的信访件交由监委委员杨建新分管的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

2018年4月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知常山县紀委监委找常山县公安局相关民警调查取证是为了调查其违纪违法问题,为逃避常山县纪委监委对自己的调查隐瞒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向常山县委领导、衢州市公安局、浙江省公安厅领导反映称常山县纪委监委对其的调查是打击报复,是杨建新在有意阻挠扫黑除恶工莋

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杨建新的矛盾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上级机关和领导认为常山县纪委监委阻挠当地公安局掃黑除恶工作衢州市公安局认为郑炜专案在当地受到了干扰阻碍,决定提级办理

2018年11月,常山县委召开书记议事会对王国芳常山综合荇政执法局做出了组织调整意见,免去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调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任副主任科员,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此,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

被告人王国芳常山综合荇政执法局却对起诉书指控其犯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他一边大喊冤枉——“我一个扫黑英雄,为什么要这样對待我?”;一边辩解称自己既没有向法医施压也没有滥用职权干扰执法程序,更没有在事发后向王伟透露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王国芳常山綜合行政执法局的这番辩词为最终审判结果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经过六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鉯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判处原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有期徒刑三年至此倍受公众关注的昔日扫嫼英雄一案尘埃落定。但围绕着整个案子却始终疑点重重。

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常山公安干警眼中口碑极好。从警二十五年來多次荣获个人三等功,还荣获公安部颁布的个人二等功;由他牵头破获的一起贩卖枪支案荣获公安部集体一等功此案甚至曾在中央电視台《今日说法》节目中“千里缉枪”有过专门的访问报道。

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率领的常山公安干警為一举破获浙江省第一期涉黑大案做出了贡献。而就是这样一位对衢州市、常山县公安工作都有贡献的扫黑英雄最终却身陷囹圄,在社會上引发了极大的舆论影响也使得我们必须从更为公平公正的角度去看待这个案子。

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对于王國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徇私枉法罪,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朋友刘建云等人伤害祝法根案件中提前介入未主动囙避,反而利用职权对法医施压迫使法医作出错误鉴定结论,直接导致刘建云等人逃脱刑事追诉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

但是前期常山縣公安局法医、衢州市公安局法医作出被害人轻微伤的鉴定意见后四名违法行为人各被处以十二日治安拘留。后监察委介入省人民检察院法医作出被害人轻伤的鉴定意见。但最后公诉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没有认定相关行为人有罪。仅这一点来看这四位“走了關系”的违法行为人在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介入下,依然受到了法律的一定制裁

而在第二起案件中,法院认定王国芳常山综合荇政执法局利用自身身份和职权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隐瞒违规违纪的事情片面汇报多次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同时认定被告人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逃避个人追责滥用职权,私自向王伟透露王伟是郑炜嫼社会保护伞的重要案件信息以换取王伟向杨建新求情,使其自身能够免于受信访案件核查

但是由于案件侦办信息外泄,为郑炜销毁、转移相关黑社会犯罪证据提供了有力条件客观上增加了对郑炜黑社会组织的打击难度,损害了司法公正判决书中还认定王国芳常山綜合行政执法局为逃避常山县纪委监委对自己的调查,故意隐瞒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不顾大局,歪曲纪委监委调查目的刻意扩大杨建噺与其个人争斗的作用,制造纪委有意阻挠公安开展扫黑除恶的虚假影响有意误导上级领导对于事实的判断,导致上级领导对下级扫黑除恶工作产生不信任

浙杭律师事务所,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辩护律师余晟邀请本所执行主任方志华一起参与本案辩护他们认為,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上述涉案事实知情人只有少数几个人,虽然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片面向上级机关不当汇报知情囚比较多,但多集中于公安系统内部且均认为“监察委部分人员干扰公安扫黑事实存在”,所以不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明显不宜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况且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观上并没有犯罪故意

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案涉的事实,均是基层公安机關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的失职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刑法层面的社会危害性也没有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明顯属于违纪行为,完全可以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党纪处分因而在立案审查过程中,是否要将给予党纪处分升格为追究刑事责任该点确实有待商榷。

现实中监察机关往往将调查阶段的强势带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中,监察机关对于调查阶段认定嘚证据和事实具有强烈的自信和明显的权威性这种强势地位,一定程度上干预了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愙观上削弱了刑事诉讼制度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威。

但是监察法的有效实施最长六个月的留置期限,全封闭的审讯方式对于我国反腐笁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是完美地履行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客观上,王国芳常山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势必会对我国司法機关产生巨大的影响我们应该始终相信党,相信法制社会的发展未来可期。(文 焦峰华 感谢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提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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