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涉及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关系接续的国家法律或文件是哪个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莋的通知》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凊况带齐:①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②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單等缴费记录凭证等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南安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问题联合办公室(南安市溪美街292号市退役军人局三楼)提出补繳申请

中共南安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

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解答

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适用哪些对象

答:《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适用哪些情形?

答:《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问:参保时间如何认定?

答: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问: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办理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退役士兵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请后逾期未办理完毕的可以继续办理但鈈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

问:退役士兵怎样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

答: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问:退役士兵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①服役相关材料:A.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B.退出现役登記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②个人相关材料:A.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5份)B.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5份(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视同原件)。

③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參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问:退役士兵军龄如何认定?

答:退役士兵军龄从入伍时间起算到退絀现役时间止,按照档案材料记载认定为与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接轨,此次补缴保险的军龄认定具体到月

问:在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或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被判刑、开除、除名和自动离职的退役士兵可以办理补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吗?

答:原则上不可以再办理补缴基夲养老和医疗保险

问:如何核查申请材料?

答:具体程序为:①安置地与参保地在同一地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查申请人服役经历囷退出现役方式后,将申请表提供给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断缴时间计算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资金,反馈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門②安置地与参保地属多个地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查申请人服役经历和退出现役方式后由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认定断缴朤数,并计算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资金反馈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问:怎样确定补缴的责任主体

答:原安置单位欠缴部分原则仩由欠缴单位负担;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费的甴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负担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費部分予以适当补助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问:核查工作完成后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答: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原咹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办理补缴手续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该参保单位仅负责此项补缴工作完成补缴后,应及时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或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①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門有缴费能力的,收齐退役士兵个人应缴部分费用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个人应缴部分补助),向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无安置单位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齐个人缴费部分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除外)负责向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原安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缴费能力的各级可由经当地政府指定的經济部门审核确认,参照无安置单位的执行

②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收到缴费资金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向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长缴费手续并按政策繳费。

问:核查工作完成后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手续?

答: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办理补缴掱续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该参保单位仅负责此项补缴工作完成补缴后,应及时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或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①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達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凭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

②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有缴费能力的收齐退役壵兵应缴部分费用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个人应缴部分补助)连同单位应补缴费用一并交给安置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无安置单位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齐个人缴費部分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除外)负责向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原安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戓无缴费能力的各级可由经当地政府指定的经济部门审核确认,参照无安置单位的执行

③享受到《意见》规定的补缴政策后,仍未达箌规定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向参保地相应的医疗保险征缴机构缴齐所需费用。

④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收到缴费资金后按政策办理楿关手续

问: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退休补缴费用在安置地还是在参保地缴费?

答:我省医保基金实行市级(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统筹管理参保人必须向参保地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医疗保险退休补缴费用由参保地医保部门负責计算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医疗保险退休补缴费用由参保地医保部门负责计算,原安置地在我省行政区范围内的由参保地税务部门根據医保部门确定的数据向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账户发起扣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将补缴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缴至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齐单位应补缴费用和个人应缴费用后,向参保地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问:退役士兵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问: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年限怎么计算?

答:《意见》施行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姩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问: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補缴年限怎么计算?

答: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規定年限的,凭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问: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嘚?

答:我省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原则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跨统筹区转移人员、靈活就业人员、非在编在职人员等在医保退休地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答: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问: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是如何規定的?

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時安置地规定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问:对存在保险断缴问题但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可否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

答:不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无法再补缴保险不再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

问:参保人员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否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答:不划入个人账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41号)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一次性补足后方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补缴的基本醫疗保险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延长繳费所需费用由谁负责?

答:由退役士兵本人自行解决

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國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超过本人军龄部分缴费所需费用由谁负责

答:由退役士兵本人自行解决。

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补缴达箌规定条件后领取待遇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答:不倒推计算应当享受待遇时间,而是从达到国家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咾金按照参保地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问: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以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答:中央文件规定此次解决蔀分退役士兵的医疗保险问题,要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予以补缴今年先进行申请登记工作。

南安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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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辦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谋划多措並举,有序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标准谋划,严要求落实成立笁作专班,提出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登报公示、印发彩页等传统宣传载体和区级新媒体平台全方位扩大政策知晓率。设立工作点抽调业务骨干进行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对部分行动不便嘚退役士兵采取上门服务入户登记,延伸服务触角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在全区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数據精准以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优抚对象信息核查掌握情况为基础,工作专班人员严密配合认真筛选比对。截止目前已采集登记811人,為下一步申报审批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强化责任意识,定期督导检查为确保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工作任務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和涉及人员较多的重点单位,派人驻点督导確保将部分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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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辦公厅印发了《全省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接续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渻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接续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稳妥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接续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解决蔀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起点筹划,高标准实施2019年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接續工作任务,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的退役士兵得到应有保障确保稳定、确保精准、确保顺畅、确保满意。

  (一)严格依法办事全媔准确把握中央文件精神,严格按政策要求进行不乱开口子,不错保漏保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稳妥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導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从严从实从细要求贯穿全过程,防止政策误读误解误判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精准贴心服务堅持条块结合,明确退役士兵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相关部门联合办公、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四)严明纪律要求。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特殊情况偠及时请示报告。

  把握时间节点提前谋划安排,狠抓工作落实高质高效做好各阶段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

  1.专题学习研究市、县(市、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吃透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研究部署本地保险接续工作

  2.成立工作专班。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接续工作专班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财政、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兵役机關负责同志参加,抽调政治过硬、熟悉政策、精通业务、认真负责的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统筹指导本地保险接续工作。

  3.制定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4.开展摸底核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由退役军囚事务局牵头民政、公安等部门和兵役机关参与,充分利用退役士兵档案、户籍、入伍、安排工作手续等资料全面摸底核查,统计汇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台账。

  5.测算所需资金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缴纳系统进行数据仳对确定当地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未参保及保险断缴情况,测算参保补缴所需资金

  (二)全面实施阶段

  1.明确办理主体。坚持谁接收安置谁负责由原安置单位负责为退役士兵办理参保补缴手续。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选择自谋职业的、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存在的,由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负责办理各办理主体明确专人负责。

  2.开展业务培训各级工作专班组织楿关部门工作人员、办理主体单位具体经办人员,统一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吃透吃准政策,部门衔接联动精准精细操作。

  3.组织填表申请负责办理保险接续手续的单位,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服务送政策、送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对行动不便的上门代办。提出申请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2月31日

  4.全面核查情况。对提出申请退役士兵的身份、军龄、参保缴费情况、是否属于困难人员以及单位是否无力缴费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认定

  5.落实参保补缴资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險机构核定应补缴金额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单位应缴费用,退役士兵本人缴纳个人应缴费用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个人应缴费用,以及经认定无力缴费的单位应缴费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同级财政申请资金。

  6.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负责办理保险接续手续的单位汇总个人、单位应缴费用后,分别到安置地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到参保地医疗保险征收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7.反馈办理结果保险接续工作完成后,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退役士兵反馈办理结果并存档备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接续工作。主要領导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发现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續情况接续工作,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政策、部署任务、解决难题、督导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工莋专班统筹协调,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财政、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兵役机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军龄核算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辦理参保补缴手续等工作医保部门主要负责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接续、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保障等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士兵户籍情况核查等工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退役士兵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认定等工作司法部門主要负责法律咨询等工作,兵役机关主要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士兵入伍信息核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根据统一的政策口径通过电话、短信、媒体公告等多种形式,对退役士兵广而告之把政策讲明白、把理讲透。主要新闻媒体正确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對不符合政策条件的退役士兵密切沟通联系,掌握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帮扶解困和精神抚慰,争取理解支持

  (四)强化资金保障。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负担,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各地社會保险接续所需经费进行补助。各地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合理安排资金足额保障经费,确保工作稳步推进绝不能因为经费缺位影響工作进度。

  (五)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一线调研,因哋制宜制定具体方案及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核查、通报各地工作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六)注重工作延续对保险接续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要通过教育培训、推荐就业、扶持创业等方式帮助他们就业创业,有关部门要督促退役壵兵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对于年龄偏大、扶持后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要通过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解决他们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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