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11月27日我在老家商丘准备投资一套店铺,当时签了一个“商品房认购书”(当时说好的上下两层共68平方米左右)
二、截至到2015年5月21日的时候我也已经累积支付了22万え。
三、2015年七月左右的时候房地产商告诉我实际建筑面积只有(上下两层共57.6平方米左右)当时我想反正在店铺深度小点也可以接受,就沒有什么异议
四、但是到了2015年9月的时候地产商又告诉我店铺实际的建筑结构改了(楼下共28.8平方米,楼上为不规则形状(多了一个走廊)樓上共47.2平方米)我们这边的二楼是住人的不能做为日常经营用途。
他们说想买的人还排队多着呢
我坚持觉得的不合适,一定要退房
當时他们也答应了,说过几个月有人买的话,就先把我的房款退给我
五、因为我要外出打工,后来一直有打电话询问此事但他们一直推託,直今也没有退房
六、2016年2月他们直接说这个房款不退了。
房子是你的如果房子不要,因为签了协立约订金十万是不退的
请问他说嘚合法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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