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建筑劳务公司財税社保、建筑业增值税最新政策及风险管控(5月21-22日
【南昌】人工费用(建筑劳务公司)财税社保、所得税汇算清缴、建筑业增值税最新政策及常见风险管控(5月21-22日)
首次个税汇算清缴的政策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严格管控、社保征收移交税务机关前后临时工、季节工用工的財税问题如何解决?如何降低企业的人工费成本劳务公司未来如何转型?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票据管理带来了哪些新影响如何充分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疑难问题如何解决挂靠、总分包业务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才能满足各方需要?增值税背景下建筑业企业的在投标报价、成本管控、工程结算等各环节里究竟还潜藏着哪些的风险点?如何上下配合、业务与财务部門联动搞好企业税务与成本管理工作如何在保证低税负率下实现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等等
为帮助企业做好增值税制度下的财税管理工作将于5月21-22日特举办“[人工费用(建筑劳务公司)财税社保、所得税汇算清缴、建筑业增值税最新政策及常见风险管控]”高级研修癍。由中国建筑财税深耕者李志远老师为大家进行讲解欢迎各建安企业参加
建筑、劳务、各大中小企业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務负责人,财务基础人员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囚员。
李志远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MBA、工程硕士导师,中建华瑞企业管理中心财税业务总监具有近20多年的实务培训经验和财务咨询背景。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财务管理、纳税筹划等尤其对建筑安装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税务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經验和独到的研究成果。近年来为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中国中铁一局、中铁三局、中铁四局、中铁六局、中铁七局、中铁八局、中铁十局、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0多家国内知名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集团或其子公司提供过财会、税务方面的培训或税务咨询
李志远博士既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精准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敏锐的政策洞察力深耕建安领域财税笔耕不辍,近年来累计已发表原创文章五百余篇其中有《施工企业会计》、《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操作实务》、《施工项目会计核算与成本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实务》、《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与会计》《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疑难365问》等著作。
第一部分:建筑业人工费用财税社保的管控及个税汇算清缴
1、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最新规定;
2、笁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特殊问题;
3、劳务报酬所得计税方式及企业的应对策略;
4、全年一次性年终奖计税方法的重新选择及筹划;
5、经營所得的计税方法及其在建筑业企业的应用;
6、向包工头支付的分包款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7、建筑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规定及解決方法;
8、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9、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核定征收的基本规定;
10、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各地政策規定;
11、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薪酬处理方式及社保政策规定;
12、非全日制用工薪酬及社保政策规定;
13、企业社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14、社保移交税务前后临时工、季节工社保问题及财税处理;
15、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及税收政策;
16、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区别;
17、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18、劳务外包的界定及主要形式;
19、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区分;
20、劳务公司转型及社保制度的改革方向;等。
第二部分: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及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
1、所得税收入与成本费用的确认原则;
2、税法对成本费用扣除凭证的要求;
3、核定征收时期的未列支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
4、核定征收时期的存量存货、固定资产税前扣除问题;
5、核定征收时期的亏损如何弥補
6、哪些情况不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7、个人零星经营业务如何认定
8、如何利用收据、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9、发票的规范性要求对税前扣除的影响;
10、发票有瑕疵或丢失如何实现税前扣除
11、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政策的应用;
12、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新政策;
13、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及税前扣除;
14、劳保费用支出的甄别与税前扣除;
15、旅游费、考察费、会议费等的筹划与税前扣除;
16、业务招待费的内容及资料要求;
17、筹建期费用的处理与发票要求?
18、通讯费报销、私车公用中的政策与筹划;
19、防暑降温费、取暖费的税收政策;
20、因工伤亡补偿、医药费的税收政策;
21、青苗补偿费的税务处理;
22、不同保险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差异;
23、跨年度发票的使用与处理;
24、跨年度租赁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25、母子公司间管理费的税收政策;
26、企业间及企业与个人间借款费用处理;
27、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等新政策;
28、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解析与应用;
29、建筑业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的规定;
30、安全生產费用的计提与使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第三部分:建筑业增值税最新政策及相关财税疑难问题解析
1、采购决策案例分析及筹划;
2、采购付款要求及“三流一致”分析;
3、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农民工工资的财税操作;
4、如何避免虚开发票
5、园林绿化施工中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规定;
6、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
7、差额纳税中材料分包款如何抵扣?
8、不同项目间如何实现总分包差额抵扣
9、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使用注意事项;
10、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政策应用中的新问题及合同签订策略;
11、简易计税项目工程款结算中税率為什么是9%?
12、违约金、滞纳金、罚款等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13、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14、建筑服务能否拆分为销售货物和服務
15、EPC总承包的增值税处理
16、挂靠业务的税务规定、实务操作及挂靠方利润提取;
17、利用包工头资金涉及到的税务风险及财税处理;
18、湿租业务与干租业务的区别与筹划;
19、企业能否超范围开具发票?
20、没有相应建筑资质能否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21、个人能否提供建筑服务?
22、建筑服务纳税义务时间的判断与应用;
23、所得税收入、会计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的比较与协调;
24、扣税凭证取消认证的新规定;
25、未发生銷售业务不征税发票的应用;
26、发票相关联次丢失如何抵扣或记账
27加计抵减政策应用及筹划;
28、留抵退税政策的应用;
29、“其他收益”科目使用及涉税业务;
30、境外工程涉税处理。
【培训时间】2020年5月21-22日 南昌(详见报道通知)
【培训费用】人民币2980元/人 包含:讲师费、场地费、茶歇、现场咨询费等;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订餐或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 系 人】中房商学院陈老师
特别提示:本课程可设计为企业定制内训获取往期老师课件PPT请联系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