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8:33:00 来源:丹东市城乡规劃局 浏览:()
2012年6月7日丹东市鑫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规划局提出调整东平嘉苑A区19-38号楼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现将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东平嘉苑修建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东平大街北侧;
3、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兼商业金融业用地;
4、开发单位:丹东市鑫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修建性详細规划调整说明:
将原审批的16栋建筑调整为14栋建筑用地面积不变。原审批的16栋楼建筑总面积约43749平方米其中住宅约40885平方米,商业约2864岼方米半地下室面积约3970平方米;调整后的14栋楼建筑总面积约43389平方米,其中住宅约40440平方米商业约2949平方米,半地下室面积约3014平方米调整前後总面积减少约360平方米,其中住宅减少约445平方米商业增加约85平方米,半地下室减少约956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东平嘉苑小区现场、政府网站、丹东日报。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丹东市开发区房坝10号楼(422室) 丹東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