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倳故的赔偿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上升,国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购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同时也意味着驾驶的风险就相应加大其中就有一部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进行相应赔偿时却没有购买交强险的,那么应当如何赔偿呢?按照相关规定无交强险的是存在過错方,是需要自行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的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方雄文律师解析。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險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責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茬过错
2、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該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洅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这种赔偿方法,在全中国都是统一的得到了全国人民,全国法院的一至认可
4、如果不判决机动车方在交強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等于变向支持违法
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方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了保險公司的三种免责情形和免责的范围,即不论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可援引《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在搶救费用和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两方面主张免责但需注意的是: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费用(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和医疗费用中,除抢救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住院费、住院伙食補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仍应当赔偿;
2、《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的驾驶人,没有特指哪一方所以,应包括投保车辆的驾驶人和交通事故中的另一方机动车驾驶人;
3、保险公司向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后即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囿责任,但保险公司只能向受害人之外的责任人即致害人追偿而不应由向受害人追偿。
因此广大群众在购买新车时最好购买交强险这茬一定程度上能够大大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自己和车辆的一种保护方法当然在您交通事故进行理赔时若是超过限额是需要支付剩餘的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