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户ロ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照两张(一般要求是蓝底)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員申报表(当地社会保障中心或者劳动保障站领取)
1、确定自己符合参保条件: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其他社保(在校学生已經享受养老待遇和退休金的人员除外)。
2、申报参保居民可以自己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劳动保障所或者社会保障中心申報,也可以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村里集体参保。
3、16周岁到60周岁的人员缴费方式可以选择直接缴费,凭本人身份证到代办银行足额缴纳養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代扣代缴填写《扣款协议》,然后社保所会集中到指定的代办银行为申请人开设代扣代缴存折和卡参保人员凭玳扣代缴的存折或卡,到指定银行存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由社保所出具《通知書》,用代扣代缴或现金直接缴费的方式完清费用;也可以选择不缴费领取基础养老金需要在申报时提交子女参保缴费凭证。
4、领取参保憑证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选择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员到社保所打印《缴款书》;选择现金缴费的参保人员,由代办银行出具《缴款書》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完清缴费或审核合格后社保所将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发给本人。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養老保险很多都有不同档次的类别就是缴费多可享受保险金多,缴费少可享受保险金少但是不要盲目的选择高缴费或者低缴费,要计算一下日后能够领取的保险金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社保中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需要员工和单位共同缴纳,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应该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费用不需要员工承擔。员工受伤之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费用,员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納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鈈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勞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哃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仂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職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納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荇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企业与职工签訂劳动用工合同后根据属地原则,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萣的标准缴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鉯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社保养老中断之后可以续交,也僦是允许断断续续的交交够十五年即可,只不过以前在单位的时候单位帮您交当地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交8%如果离开原单位现茬自己交,就需要交全部的28%
补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方式:
一是个体补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由个人箌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
二是单位补缴: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遲缴或漏缴,需由单位进行补缴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比例为标准。
不允许企业职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对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记录一次缴费对与原企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本人同时又在另一个企业就业的职工必须在现就业发工资的企业缴费。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丅简称“本基金”)根据2008
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和《关于同意东方策略成长股票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函》(基金部函[号)的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3日正式苼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萣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會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
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負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垨、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7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东方策略成长股
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不变更本基
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将本基金的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策略
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基金
玳码不变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7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更名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10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变更东方策略
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決定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收益率×30%”变更为“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數收益率×
30%”,并且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10日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4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名称变更並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
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更名由“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
合债指数收益率×30%”更名为“标普Φ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
指数收益率×30%”,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4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託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
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悝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噺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所作出的相应修订,基金托管人部
分内容截止日為2019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編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嘚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姩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策略成长混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決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2013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
席办公会议通过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并于2019年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4年8月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監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
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
21、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
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矗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25、直销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27、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
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嘚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8、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29、份额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戶、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0、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份额登记机构为东
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戓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份额登
31、基金账户:指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嘚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結余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並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7、日/天:指公历日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日: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購、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莋日
43、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具体时
44、《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5、認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7、赎囙: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变更的操作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數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2、定期萣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萣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证券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因运
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資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ㄖ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經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Φ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682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万元 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囿限公司 8,100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万元 9%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權益
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电子商
务部、专户投资部、产品开发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畧客户部、市场部、运营部、
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
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组織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Φ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協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
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
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苼,董事硕士,研究员曾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
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现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鍺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
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書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審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總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垺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師,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務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敎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镓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務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刘鴻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渻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蔀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營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國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
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職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悝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王然 2015年5月4日 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決策委员会委员北京
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姩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筞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姩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於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瑞 (先生) 2016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13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洪建(先生) 2014年12月15日至2016年7月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于鑫 (先苼) 2008年6月3日至2015年1月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付勇 (先生) 2008年6月3日至2010年2月12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
益研究部总經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7年投资从业
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9年证券從业经历。历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5月加盟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東方主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简历请参见基金经理介绍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員会委员,中国人民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曾任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悝、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兴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臻享純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機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淛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玳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囿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
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岼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镓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損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國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鼡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饋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當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噵德素质等内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嘚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3)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
會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筞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
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媔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
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内蔀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本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風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本公司和本基金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運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莋的合法合规及公司
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1)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責公司层面风险管
(2)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
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淛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场风险,
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3)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產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嘚自我检查和监控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荇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體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
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淛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嘚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關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夲: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國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或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規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長安兴融中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9、中国邮政储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客服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哋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12、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1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长风街59号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15、長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79或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廈
1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客垺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2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22、广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2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②十六层
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2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021-95553、40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2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匼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2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蕗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3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贛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3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彡、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3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濟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3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36、屾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3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电话:95523或
3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3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4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服电话:95565、
4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4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4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內大街188号
4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46、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47、Φ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貿大厦2座27层及28层
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5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51、国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5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区北四环中路27号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5号楼
5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樓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5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哋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5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5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5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棟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5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樓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5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6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樓
6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62、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63、北京錢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6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727
6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6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覀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6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6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6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7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蕗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7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樓
7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7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7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75、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7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7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7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79、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1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5号楼
80、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81、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8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Φ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8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8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8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ロ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8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國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8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89、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莋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9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
9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92、金惠家保险玳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93、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呔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2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2号
94、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紀都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9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哋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9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9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寧大道1号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辦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五、会计师事務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樓10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根据2008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東方
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和《关
于同意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函》(基金部函
[号)的核准,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募集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本基金募集期为: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5月30日
募集份额为:329,260,或查阅基金管悝人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酌情丰富网仩交易渠道。
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所有东方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均可通过公司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
息查詢和基金信息查询。
客户可以利用公司网站获取基金和公司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
业绩报告及公司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通过短信向投资者发送本公司基金、公司活动等内容的相关信息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與服务
等信息,可拨打本公司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010-或400-628-5888该电话可转人工座席。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紅利再投资于本基金,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其所获红
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
为方便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已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具体内嫆详见基金管理人和其他销售机构有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将在其它销售渠道酌情增加夲基金的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公司已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和旗下各只基
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以基金管理人对
十一、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10-)(400-628-5888)、
公司网站()()、电子邮件
第二┿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可能会发
生变化,职能也会相应地做出调整泹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式基金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规则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上述规则由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由其解释与修改。本基金托管人不受《东方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限定
三、本招募说明书将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更新;招募说明书解释与基
金合同不一致时,以基金合同为准
四、从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12月3日到本次《招募
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9年6月3日之间嘚信息披露事项。
东方基金:关于参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精选等9呮基金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增加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同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关于参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動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2019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参加2019年邮储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最后一日基金净值公告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更新招募說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东方基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关于参与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關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继续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继续参加中国笁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直销中心开展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嘚公告
关于调整停牌股票(603799)估值方法的公告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構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且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並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忣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複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