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发表于2017年12月25日《城市快报》第6版
城市快报讯今年8月份,李先生與王某订立了一份最新修路房屋补偿标准装修合同约定由王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负责李先生的最新修路房屋补偿标准装修工作,装修完畢后李先生支付劳动报酬。
合同签订后王某雇了张某在内的三个人完成。在装修过程中张某从梯子上不慎摔伤。张某要求王某赔偿醫疗费王某以张某是为李先生装修为由,拒绝了赔偿并要求李先生承担责任。李先生前往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对该事件进行详细咨詢,并问道:“不是我找的人我也需要赔偿吗?”
张某没有权利向房主李先生主张赔偿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田伟律师、杨丽实习律师认為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首先李先生将待装修最新修路房屋补偿标准的装修工作交给王某后,由王某独立在最新修路房屋补償标准内完成工作任务交付工作成果,李先生接受工作成果后向王某支付报酬。李先生和王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符合承揽合同法律關系的特点应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王某包工后雇请张某等人前来做工,张某等人按王某的指示提供劳务并从王某处領取报酬,二者之间构成劳务关系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田伟律师、杨丽实习律师表示,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李先生与张某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因此张某没有权利向房主李先生主张赔偿
据介绍,本案中张某受王某所雇佣,双方已构成劳务关系张某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凳上摔下而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向王某主张相应的赔偿
自家最新修路房屋补偿标准装修签订书面合同
天津击水律師事务所田伟律师通过该案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自家最新修路房屋补偿标准装修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尽量选择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裝修企业,装修前就装修内容书面签订一份最新修路房屋补偿标准装修合同防止出现装修质量、人员伤亡等难以追责的情况。这样在┅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房主不必要的烦恼与纠纷,以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