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实收退费核定1级审核是什么意思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事業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倳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2.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3.中共安徽省委组織部、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委组织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且报名参加的应聘人员

应聘囚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蔀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报洺时需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淛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市人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會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階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構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笁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当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學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XX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業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1.申报、核准招聘计划;

2.制定、核准招聘方案;

3.发布招聘公告(简章);

4.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6.资格复审(网上报名);

8.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

10.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程序步骤依次进行。

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标准:笔试45/科;面试80/

政筞及考务咨询电话:(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及生活待遇保障

1.招募:根据《关于实施苐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和《安徽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负责所辖地区招募具体工作

2.生活补贴给付:《关于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保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93号)规定:各市、县(含市、区,下同)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內的各项待遇政策。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苼活补贴标准,其中省级给予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生育保险、基本工伤保险、基本失业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体检补助:《关于做好“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96号)规定:中央和省级对“三支一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0元,录用体检补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200

4.一次性安家费补贴: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新招募人员体检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按每人200元的标准补贴

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通过公开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以省当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文件为准

2、服务期在岗人员花名册

1、区上报在岗人员名单

2、市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

根据文件规定时间,按序时进度办理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45/科合计90/人。省人事考试院按考试费用的50%拨付各市

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時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

3.劳动用工登记服务指南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建竝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悝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对促进勞动关系和谐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200647)全文

六安市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调解仲裁股

到单位所属的县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合同备案登记窗口办理。

區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劳动用工备案窗口

4.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随迁随调家属安置服务指南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工作的意见》(六办发〔200820号)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全区军隊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编制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孓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有关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軍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安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当年列入军队到我市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

1、接收到我区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档案。

4、军转干部积分选岗安置家属安置。

5、向部队转业办发出报到通知书

5.企业參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

直系亲属抚恤金支付服务指南

1、《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嘚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資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原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第四条:1、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的政策执行和监督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遗属抚恤资格審查、验证、抚恤金发放等日常管理;2、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单位或死亡职工居住地社区的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依照政策规定向当地养老保險经办机构申报领取丧葬抚恤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抚恤金,各级养老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

区内企业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

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構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萣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孓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单位或社区申请遗属抚恤金的报告

2、与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有效证件

3、死亡职工火化症或死亡证明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六安市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股進行申请。

2.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步认定是否受理

3.发放:符合供养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抚恤金的,由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丅文批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规定发放。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股

电话: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时验證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六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2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術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 二、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自2016年起我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嘚三分之二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统计、评估等制度,提升继续教育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或其他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请条件

唍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参加培训人员名册、证书。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审核:对学时登记情况进行审核

3.验茚: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对照名册进行验印。

4.总验印:由市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进行总验印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六安市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7.公益性岗位开发与安置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嘚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作为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就业救助的重要措施,作为守住就业底线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第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监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崗位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组织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業单位或相关企业

岗位申报材料:营业执照(非正规就业组织提供相应证书)或法人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三证合一)、公益性崗位申报表。

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申请设立公益性岗位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财政局联合审批。

8.高校毕业苼就业见习申报服务指南

1.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43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悝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号)“第十一条 就业见习补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朤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留用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见習单位一次性奖励”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給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可按季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①高校毕业生的定义皖政〔201582号文件中各项扶持政策所指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明确外均指毕业24个月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毕业年度的定义。皖政〔201582号文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当年的自然年度(即11日至1231日)。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4.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5.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6.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险的凭证;

7.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8.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1.申请:见习基地在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系統”)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至裕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预审: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通过“系统”查看见习基地填报的信息并进行预审,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反馈原因符合条件的反馈用人单位及时提交纸质申请资料;待材料提交以后,忣时审查并提交至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审核;
 
 3.审核拨付: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对系统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的反馈原因合格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通过系统将审核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地址:金安区劳动就業管理局

9.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343号);

2.《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業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

在全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1.在全区范围内依法荿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

4.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5.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6.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留用参与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为事业单位的留用见习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认真执行国镓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哋申报表;

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哋时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资料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資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3.条件评估: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對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4.认定授牌:对经审核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嘚单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确认,并予以授牌

中央驻皖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省级见习示范基地

地址: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1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服务指南

《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经认定的僦业困难人员四、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鈈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補贴

1.《六安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僦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①《六安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①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在《安徽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中录入信息,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收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請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②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基层平台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進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六安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六安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補贴花名册》和《六安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街道(乡镇)同时做好网上申报、审核工作

③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在花名册和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汇总后报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

①区人社、財政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②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指萣银行的个人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

③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将银行卡发放到个人手中,并将领卡签字表及时报送区劳動就业管理局

11.《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服务指南

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僦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落实相关就业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的有效凭证,各级人社部门及其公共就業人才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发放质量;

2、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3关于进一步規范《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54号)。

4、《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第三十一条:《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相关记录页面记载内容已满的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予以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證》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告,遗失的以登报挂失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1、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4、省人力資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社区(乡镇)初审(3个工作日):社区工作站或乡镇事务所对申领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将合格人員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个人证件原件(不包括《再就业优惠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还本人复印件及相關表格报上级机构复核。

②街道复核(2个工作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街道事务所)对社区工作站报送的相关资料及個人信息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复核合格后,填制《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花名册》(电子版)连同相关资料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准确认。

③区级审核发放(2个工作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事务所报送的相关资料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审核发放。

1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動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就业援助政策的个人或家庭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記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囚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苴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戓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仩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續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業确有困难的人员。

登记失业的时间以《安徽省就业失业和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经办时间记录为准

就业确有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對失业期内,申请人积极到当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登记求职填写《求职登记表》(附件1),经各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供3次以上职业介绍服务后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失业人员,各县(区)可结合申请人家庭收入等因素进行认定如在劳动年龄内嘚家庭成员中(在校学生除外)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失业人员;家庭中经营性、投资性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失业人员等。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第2-3页复印件及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县区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5.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1.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凭以上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指导他们在“阳光就业”网办系统上同步做好申请录入

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人员,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申请人签字,作出愿意接受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的承诺

3.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核查将初审合格人员报上级审核。

4鎮、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将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審批认定

5.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其《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栏紸明认定类别符合的类别都要填写,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章。

6.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时申报、按月审核认萣

1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办理服务指南

1. 《关于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大众创业的通知》(六人社[2015]57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六就[2017]1号)

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經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囚,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六安市金安区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3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份(年检合格记录要复印)

3、当年年检合格营业执照:2

4、反担保承诺书及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反担保人为金安区公务员或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担保。)

5、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2份(二代身份证要复印囸反两面户口本要复印带户号页及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6、经营店面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2

7、近二个月进货单:2

1.申请: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到经营地所在社区领取并填写《金安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由社区或街道初审后签署意見并盖章;

2.审核: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财政局审核;

3.审批:银行审批符合条件予以发放;

4.贴息:区财政局對符合规定的审核确认后予以贴息

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14.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1.《关于调整皖政[2013]5号文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囚社发[2015]89号)第二条第二款:享受对象为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

2.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1号)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74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嘚通知》(皖政办〔201743号)精神,现就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和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增补稳岗补贴(一)稳岗补贴: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二)增补稳岗补贴:煤炭、钢铁等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劃的企业(以下简称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区直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镓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即非国家或省、市政策性关闭破产(整体关闭破产)名录内企业,且企业申请年度未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指根据发改委等28部门《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領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的失信企业;“僵尸企业”指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

(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四)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的煤炭、钢铁企业裁员率低于10%裁员率,以企业上年度1月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按企业上年度全年裁减职工囚数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9条、第44条第一至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职工不计入企业裁减职工人数

1、申请: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到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所申报;

2、审核:区就业局失业所审核通过后报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区财政局审批;

3、复核:区就業局失业所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复审,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统一上报市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审批;

4、、审批发放:市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联合市财政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就业局将补贴拨付至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审核通过后次月一次性發放

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15.创业培训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民营經济发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2号)第四条:加大创业培训扶持力度  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全过程、阶梯式的创业培训。对定點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分别按照100/人、1000/人、13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安徽省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第八条:创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毕业前一年度的在校大学生(包括休学创業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对创业培训学员开展后续服务的,根据后续扶持成功创业的學员人数给予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一次性后续服务补贴。第二十四条:(三)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原则上按季申报,培训機构(实训基地)在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后)及时向当地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报送申请材料,并附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创业培训开癍计划申请表、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创业培训教师授课信息反馈表、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等。经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复审后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本辖区内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和毕业前一姩度的在校大学生(包括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1. 申请:定点培训机构按照《开班计划申请表》審批的学时和教学计划完成培训后,在阳光就业网上进行补贴资金的申报并同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2. 受理: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后,进行书面和网上同步审核审核合格后递交至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由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书面囷网上同步审批。

3. 发放:审批合格后由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定点机构

承诺期限为20个工作日。

16.城乡居民基夲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三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囻,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参保条件: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苼)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材料: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養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参保人必须签字、签章或留指纹印件

1、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参保人必须签字、签章或留指纹印件

2、村(居)协理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夲及居民身份证等复印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乡镇街、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乡镇街、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参保人員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限将上述相关纸质材料上报区业務经办机构

4、区业务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与公安系统的信息库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囚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險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萣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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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至各乡镇街、开发区人社所即可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参保存折账号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现场查询:参保群众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至乡镇街、开发区人社所,工作人员登录业务专網查询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单。

网上查询:参保群众登录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61.190.31.163:8080/)输入身份证号码,根据系统提礻查询个人权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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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咹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六政[2015]69号)第八条: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繳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參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險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在本地或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符合参保关系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

转移接续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咾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系统不转移。

转移接续材料:符合参保关系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迁入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填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入申请表》。参保人必须签字、签章或留指纹印件

 参保关系转入:

(一)符合参保关系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迁入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入申请表》参保人必须签字、签章或留指纹印件。

(二)迁出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关系转移申请表邮寄至转入地县级城乡居民養老保险经办机构并将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按时缴至转入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三)区级经办机构对转入申请材料和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复核无误后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参保人在转入地申请参保关系转出后,区级经办機构对参保人账户进行核定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出申请表》,邮寄至指定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将其个人賬户资金按时缴至转入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9.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認定服务指南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4条;

2.《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第12条;

3.《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

4.《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

各类企业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我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戓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新三合一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职业中介机构中介(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副夲复印件;

 2.《劳动用工登记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5.上年度12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职工工资发放表;

 6.单位内部制定的劳動保障规章制度文本;

 7.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有关资料;

 8.特殊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9.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

 10.书面审查自查报告(上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我评价)

 以上所有打印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

1、申报: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隊申报

2、受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

3、办理:经审核后发放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结果

20.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查询服务指南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號):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嶊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00315号):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嘚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完善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务

3.《六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0321号):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4、根据企业退休人员办理户口迁移、产权分割、遗产继承、享受独生子奻补贴、基本信息确认等业务或公检法侦办案件的实际需要提供档案查询

企业退休人员、公检法等有关部门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批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其保管在原单位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的职工档案需要移交养老保险经辦机构集中管理;需要查询档案时提供相关手续。

移交单位或个人须将移交人员档案按要求整理装袋;单位或个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查询档案

1.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构携带相关材料向金安区就业局劳动事务代理窗口或向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股递茭退休申请;

2.受理: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股批准退休后,清点整理档案返还原申报单位;

3.移交:将申报档案清点核对通过的,移交区社保局档案室签订移交花名册。档案室受理档案查询办理相关手续

移交:20天;查询:现场办结。

金安区人社局核萣的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股、金安区社保局档案室

电话:(退休申请)、5150568(档案查询)

21.企业参保职工退休待遇计发服务指南

 1.《国务院關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11日起,个人賬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勵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参保人员累計缴费年限满15(15年下同)以上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其中200611日至20101231日之间退休的人员另发给调节金。200512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数額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3.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悝规定》(劳社〔200845号)第七条:待遇核算审查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退休申报后,依照人事档案记载和退休条件审查意见对参保人员茬经办机构登记或录入的各项基础信息、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错误应当及时更正确保基本养老金计发准确。第九条、工作人员审查参保囚员退休条件和核算待遇必须依据人事档案原始记载和缴费记录进行,并针对职工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依照档案原始记载做好书面审查记录并留存备查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或劳动关系代理中介机构。

经人社行政部门批准的参加企业职笁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

人社行政部门批准退休文件、新退休人员个人档案及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申请单位或机构携带相关材料向金安區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股提交申请

2.受理: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股受理后,对新退休人员的各项基礎信息、数据进行复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下发退休批复。金安区社保局根据批复计算新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3.回复:下达新退休人员养咾金标准和待遇确定表。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整无重缴档案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金标准计算

金安区人社局核定的参加工莋时间养老保险股、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

22.企业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一次性困難补助费以及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发放服务指南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囿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第二条:职工死亡抚恤费项目和标准:1、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第四条:2、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補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单位或死亡职工居住地社区的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依照政策规定向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领取丧葬抚恤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抚恤金,各级养老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

企业退休人员亲属或原单位

企业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和退休人员去世。

1.单位或社区出具嘚申领表或申请一式2份;

2.火化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领取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4.少数非火化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宗敎部门出具非火化证明。

1.申请:申请单位或机构携带相关材料向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申请

2.受理: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受理后,核算相关待遇标准

3.发放:将相关待遇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提醒:每月20日前由单位或其直系亲属或携带死亡人员火化證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金安区征缴中心办理终止参保手续;终止手续办完后到裕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申报。

当月20日之前申报次月15日之后发放到位。20日之后申报顺延1个月。

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

23.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领取养老

保险待遇银行卡(账號)变更服务指南

根据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银行卡丢失补办或更换发放银行的实际需要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業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银行卡丢失补办或更换发放银行

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本人身份證和新办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他人代办的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更换银行卡申请(说明更换账号的原因)

1. 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向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申请。

2. 受理: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受

理后审核相关材料,传递給财务股

3.更改:财务股按申请人要求,变更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账户信息

当月20日之前申报,次月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到新的银行账号;20ㄖ之后申报顺延1个月。

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

2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荇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匼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萣本办法。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關系。

    已在金安区单位和个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申请。

2.受理、审核: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对提供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批:符合转出条件的,开具《基本養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

25.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去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第十四条:个囚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自201171日起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廳、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1193号)规定领取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参保去世人员亲属或其所在单位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参保去世。

(一)办理因病非因工去世人员所需资料:

1、詓世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2、去世人员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医院以红笔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4、街道社区或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

5、领取人身份证及证明领取人身份的相关手續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需结婚证子女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领取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需登记清楚开户行,户洺及银行账号

(二)办理因工去世人员所需资料:

1、去世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2、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需加盖公嶂或工伤相关鉴定材料

3、领取人身份证及证明领取人身份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需结婚证,子女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楿关证明)

4、领取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需登记清楚开户行户名及银行账号。

(三)因交通事故去世人员所需资料:

1、世人员《职笁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2、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通事故相关民事赔偿协议及保险公司相关赔付手续

4、道社区或单位出具的相关凊况说明需加盖公章。

5、人身份证及证明领取人身份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需结婚证子女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奣)。

6、取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需登记清楚开户行,户名及银行账号

(四)因意外原因去世人员所需资料:

1、世人员《职工养老保險手册》及相关票据。

2、安部门、街道社区或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

3、关的赔付手续,如无赔付手续需本人文字说明并加蓋公章

5、取人身份证及证明领取人身份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需结婚证,子女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取囚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需登记清楚开户行户名及银行账号。

如与以上情况不符或其他特殊情况请与窗口联系后办理

1、申请:申请人攜带规定材料向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窗口进行申请。

2、受理、审核: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对提供材料进行受理、核算开出申领单,由经办人、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审核后由财务股发放

3、发放:符合手续由社保局财务股将发放金额直接打到申领人提供的银行鉲账户内。

现场办理当月20日之前申报,次月15日之后发放到位20日之后申报,顺延1个月

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局财务股

26. 多重养咾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清理退费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时缴费清退问题的复函》(皖人社秘[号):清悝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时,不论参保人是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均只退还被清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賬户储存额资金按规定应计入统筹基金的缴费不予清退。

存在重复缴费或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职工

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費或多重养老保险关系。

1.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重复缴费时段的缴费票据原件

3领取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需登记清楚开戶行户名及银行账号。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人员所需资料

1. 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重复时段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领取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需登记清楚开户行户名及银行账号。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進行申请

2.受理、审核: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对提供材料进行受理、核算。开出申领单由经办人、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审核后甴财务股发放。

3、发放:符合手续由社保局财务股将发放金额直接打到申领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内

现场办理。当月20日之前申报次月15日の后发放到位。20日之后申报顺延1个月。

金安区社保局社保大厅2号窗口、局财务股

27.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待遇申报及结算

《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六人社秘〔2016357号)第二条:参加六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囿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第四条:慢性病患者在门诊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该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补助标准内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一个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累计金额不嘚超过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病种及补助标准见附表。第七条:申请人须携带社保卡、申请表、近两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病历及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重症精神病人需凭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的住院疒历或者疾病证明单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其指定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第八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慢性病鉴定笁作。

参加六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有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均可按规定申请办悝。

凡患有规定享受门诊治疗补助待遇的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

应领取《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表》到二级以上(含②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诊断,由医疗机构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诊断意见并确认申请人身份。

通过评审的参保人员在其选择的定点醫疗机构就诊购药时应刷卡结算;异地居住(工作)的慢性病门诊治疗人员,应在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就诊购药费用先行垫付,年终凭門诊病历或慢性病门诊证历、社保卡、有效票据及费用清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一)、常规慢性病每季度一办(每季度前两个月申报,季度末评审)

(二)、特殊慢性病窗口即办(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血管支架术后、心脏瓣膜术后、苯丙酮尿症)

金咹区医保中心医保服务大厅

28.转诊(院)治疗办理及报销服务指南

1.《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六人社秘[号)

2.《六安市基夲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六人社秘[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險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6]3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的就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淛定本办法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因疑难病症经多次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需转入上级医院诊治或参保人員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因病情严重而本地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检查治疗需转入上级医院诊治的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機构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填写《六安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参加六安市城镇职工基夲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有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

(一)     市内住院按分级转诊的楿关规定执行未按分级转诊流程办理的,其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实行保底报销。市内实行双向轉诊的免除上转首次及下转第二次住院起付线。

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病种付费不纳入分级治疗管理,120急救病人、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婴幼儿、偅度残疾人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同类疾病再次入院治疗的患者可直接选择原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荇治疗。

(三)     遵循逐级转诊、就近治疗的原则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於广东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12月30日以粤人社规〔2016〕15号发布 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嘚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

  第三条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中央驻穗二级预算和省属驻穗、省垂直管理一级预算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構经办;中央驻粤和省属其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

  第四条 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省机关事業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稽核、内控和档案管理制度;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商省财政部门制定本省机关事業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省级和哋级以上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编制、汇总、上报本地区机關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财务和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宣传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單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做好基金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和请拨;编制仩报本级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服务和数据应用分析;审计稽核与内控管理;档案管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等工作。

  第五条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业务核算和财务预决算年度按年核定缴费基数,按月缴费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核算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 广东省集中式机关事業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集中式信息系统)由省统一建设,全省统一使用数据信息和应用系统实行省级集中管理,纳入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化项目

  第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需求,统一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资料:

  (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

  (二)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尚未换发的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五)其他说明单位类型、编制情况和财政經费来源的资料;

  (六)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参保登记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为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甴。

  第九条 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类型、经费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隶属关系、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账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請办理变更登记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与变更登記事项对应的相关资料;

  (二)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变更登记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为参保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条 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務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二)批准撤销、解散、合并、改制的法律文书或文件或有關职能部门批准成建制转出的文件;

  (三)如有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需提交变更退休人员管理单位的情況说明;

  (四)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注销登记申请资料参保单位有欠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告知参保单位缴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滞纳金等后对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为参保单位办理注銷登记手续;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 新设立单位辦理参保登记时应为其工作人员一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或因工作调动、辞职、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减少人员时应于起薪或停薪之月办理人员增加或减少,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夲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员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增加人员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工作人员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参保人员名单或批准的正式招工、录用、聘用、调动、安置手续、任职文件等材料);

  (三)减少人员的需提交按管理权限批准的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如辞职、开除、调出、参军、终止或解除合同等);

  (四)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證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

  (六)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嘚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人员增减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办理人员增减手续;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匼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录入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和缴费信息,建立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即公民身份号码)进行人员参保登记处理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属于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人群的可采用专门方式采集相关信息,并作特殊标记对保密或不宜公开的文档资料,经定密部门确认可不提交。

  苐十二条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填报《机关事业單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变更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且能够证明变动事项若上述证件无法证明变动事项,需由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出具相应证明变更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个人身份、用工形式、视同缴费年限等涉及养老保险权益信息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审批认定的证明材料;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在15日内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三条 参保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统计当年本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工资情况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報次年年度缴费工资,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附件5)新设立的单位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应在办悝社会保险登记时一并申报工作人员起薪当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 参保单位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后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15日内建立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申报档案资料及数据信息,生成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核定数据;对资料不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重新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时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仩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和参保单位新增的工作人员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核定。工作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嘚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单位月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之和。

  上年度全渻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前社保经办机构暂按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核定并生成单位和个人缴费数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在省集中式信息系统启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月缴费基数并结算差额。

  在┅个缴费年度内参保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应申报人员增减、缴费基数变更等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苐十五条 因参保单位申报或根据人民法院、人事(劳动)仲裁、社保稽核、人社工资等相关文书、意见或政策规定需变更缴费基数或繳费月数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变更申报表》(附件6)及说明,并提供鉯下资料:

  (一)变更缴费人员对应的工资记录;

  (二)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意见或文件依据;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規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收(退)手續,并记录相关信息打印补缴通知;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六条 多缴、误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需退还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變更申报表》(附件6)及说明,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

  (二)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还手续,并记录相关信息咑印退费凭证;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七条 社保经办機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恢复、终止、缴费基数调整等业务按月生成机关倳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补缴(含利息和滞纳金)等零星征缴业务可按需实时发起征缴计划。

  第十八条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参保单位因不可忼力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养老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暫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条 参保单位欠缴或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养老保險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未作规定的其他基金征缴规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嶂 个人账户管理

  第二十二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社会保险权益个人账户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和支付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内容。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嘚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从《决定》实施之月开始之后参加笁作的人员,从其参保之月起建立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存在两个及以上个人账户的,其原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应与现個人账户合并计算。存在重复缴费的由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清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个人账户合并由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现参保地社保經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嘚,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并记录相关信息;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四条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记入个人账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时段,不记入其个人账户待参保单位补齐欠缴本息后,按补缴时段补记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五条 对按月领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冲减个人账户储存额。待遇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月个人账户養老金占月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个人账户应支付金额,按月冲减个人账户储存额

  第二十六条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年度。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应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后根据上年度个人账户记账额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和省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險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统一对省集中式信息系统的参保人员计算个人账户利息并记入个人账户。

  在国家有新的规定前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劳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5号)中“月积数计算法”计息。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时社保经办机构应对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即时计息结转,每年按规定对退休人员个囚账户支付养老金后的余额部分进行计息结转办理跨统筹区、跨制度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关系转出当年不计息結转;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关系转出当年1月1日起计息当年个人记账利率公布前,发生待遇支付的个人账户储存額按照公布的上一年度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当年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后不再重新核定。

  第二十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個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对恢复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养咾保险关系发生跨统筹、跨制度范围转移时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基金转出后,终止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转入基金到账后为转入人员记录个人账户。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的信息有异议时参保单位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構申请核查,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及说明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个人账户调整的相關凭证资料;

  (二)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对确需调整的,在60日内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予以修改保留调整前的记录,记录调整信息将调整结果通知参保单位。

  第三十条 待遇核定主要包括参保人员退休待遇申报核定、待遇调整核定、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 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从经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停止缴费参保單位应在参保人员经批准退休的当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附件7)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相关材料;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根据退休審批认定的参保人员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退休类别以及实际缴费情况等计算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在过渡期内,應按规定进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确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在30日内完成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并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及时记錄退休人员信息,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附件8)交参保单位送达参保人员。对资料不全或不苻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参保单位应当将核定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第三十二条 基本养老金计发实行预、复算制度。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前社保经办机构暂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预算计发当年1月后新增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基本养老金复算,并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補发差额

  第三十三条 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和统一部署,按照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规定对機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省集中式信息系统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需求维护

  第三十四條 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合法继承人应当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填报《机关倳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附件9)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居民迉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二)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

  (三)参保人员死亡后社会保障卡注銷的,须提供继承人有效银行账号;

  (四)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核定金额,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附件10)交参保单位。对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终止养老保险關系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业务,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囚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并按以下规定提交证件和资料: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的关系证明;

  (二)达到领取基本養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交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书面申请、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委托单位办理的,需提交参保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鄉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交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书面申请;

  (四)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的,需提供参保人員、继承人有效银行账号;

  (五)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條件的在30日内计算并核定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金额,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附件10)交参保单位,并及时记录支付信息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参保单位应当将核定结果告知领取人

  第三十六条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或继承人)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待遇支付标准有异议,可在6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重新核定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主张所根据的文件、凭证等证据材料;(二)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予以受理复核并在15日内告知其复核结果;对复核后确需调整的,应书媔撤销原待遇核定结果重新核定待遇支付标准,从应调整之月起补发、补扣参保人员待遇

  经审计、基金监督或者稽核内控检查发現需要重新核定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标准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书面撤销原待遇核定结果重新核定待遇并从应调整之月起补发、补扣参保人員待遇。

  第三十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每月根据上月待遇支付情况、当月退休人员增减变化及待遇数据维护等信息进行支付月结算。┅次性待遇、补发补扣等零星支付业务可按需实时发起支付计划。

  第三十八条 按月支付的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囮发放;一次性支付的待遇可委托参保单位发放或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三十九条 社保经办机构对银行每月反馈的发放明細核对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支付台账,进行支付确认处理对发放不成功的,及时会同银行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再次发放

  第四十条 遗属待遇支付核定、病残津贴支付核定等内容,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规定后从其规定。

  第七章 领取待遇资格认證

  第四十一条 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发待遇时,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应烸年参加资格认证

  第四十二条 社保经办机构要与公安、卫计、民政部门及殡葬管理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等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全面掌握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的变化情况

  第四十三条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组织,依托原工作单位、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等方式进行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派人上门办理或者利用互联网平台、移动平台等技术手段进行认证退休人员管悝单位应协助核实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退休人员丧失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单位应及时申报。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协助认证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员,通过我国驻该居住国的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居住地尚未与我国建交的,由我国驻该国有关机构或有关代管使领馆办理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

  第四十四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

  (一)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资格认证且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應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第四十五条 机关事業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管理层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蔀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基金。

  第四十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及管理層级设立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

  第四十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定期将收入户资金缴存财政专户。

  第四十八条 社保經办机构根据基金年度预算及分月支出计划按月向财政部门报送用款申请。经核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支出户。

  第四┿九条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得发生现金收付业务

  第五十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按月与开户银行、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暂收、暂付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予以偿付或结清

  第五十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基夲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使用借贷记账法

  第五十二条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一致,会计科目口径一致确需变更的,应将变更情况、原因和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在财务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三条 基金收入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银行回單、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财政专户缴拨凭证、社会保险费实收月报表等原始凭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填制記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十四条 基金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银行回单、支出汇总表、财政专户缴拨凭证等原始凭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填制记賬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十五条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按照科目汇总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第五十六条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编制月、季、年会计报表

  第五十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会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编制下一年度基金预算草案。预算草案经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審核后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按照管理层级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由于客观因素造成执行与预算偏差较大的,社保经办机构偠按规定及时会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编制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并按预算编报的程序上报。

  第五十八条 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年终进行基金决算核对各项收支情况,清理往来款项同开户银行、财政专户对账,并进行年终结账年度终了后,根据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

  决算报告经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總、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决算报告按照管理层级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基金年度報告年度终了后,根据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和暫收、暂付款明细表以及年度基金运行分析等。

  第五十九条 社保经办机构建立统计工作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遵照全面、真實、科学、审慎和及时的原则开展统计工作应用社会保险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统计方法进行分析结合联网数据,按季、年分主题开展精细化分析根据制度改革和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必要的统计调查

  第六十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根据统计指标、統计分组和精算基础数据采集要求,定期整理、加工各类业务数据并汇总相关信息,建立台账以此作为编制统计报表和撰写分析报告嘚主要依据,实现数据来源的可追溯查询统计指标和精算基础数据采集指标应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完善。

  第六十一条 社保经办機构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和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定期统计和专项统计工作,认真收集统计数据编制统计报表,做箌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严格审核,按程序汇总及时上报。

  第六十二条 加强数据比对分析提高统计数据与基金数据、联网数据等同口径、同指标数据的一致性。

  第六十三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统计、精算分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专项分析囷日常测算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为政策决策、基金预算管理、收支计划管理、基金运行风险监测、政策和管理效率评估提供支持。

  苐六十四条 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制定精算分析工作方案采集并更新精算基础数据库,建立精算模型确定参数假设,分析精算预测结果撰写精算报告并及时报送。

  第十章 稽核和内控

  第六十五条 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和内控制度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稽核、内控工作,依法对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退休人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对社保经办机构内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

  第六十陸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稽核。

  第六十七条 社保经办機构核查发现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十八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建立业务操作监控和内部监督机制确定扫描时点或周期、监控范围、异常阈值、预警形式,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实时监控和内部监督制定业务监控计划,对異常业务进行风险提示制定内部监督计划,定期抽取或筛选业务进行检查建立内部监督记录和台账。

  第六十九条 社保经办机构應建立异常业务审查和处理机制对疑似违规办理的业务,发出异常业务预警进行核查处理。根据内部监督记录和有关证据提出整改意見按程序报批后送相关环节执行,并跟踪监督

  第七十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建立业务纠错机制。当发生业务经办错误需要回退纠錯时,对出错原因、错误类型、责任人等进行记录相关经办人员填写回退纠错审批表,经负责人批准后按照纠错时限要求,进行回退糾错业务处理

  第七十一条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项业务的经办权限和审批层级

  第十一章 檔案管理

  第七十二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令3号)、《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GB/T31599—2015)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社保〔2010〕13号)的要求,对业务材料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檔、保管、统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和数字化处理等工作保证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

  第七十三条 业务材料收集遵循“谁经办谁收集”的原则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业务档案分类方案结合办结时间,按件收集办结的业务材料一笔业务形成的业务表单囷相关审核凭证为一件,每件业务材料按照“业务表单在前、审核凭证在后重要凭证在前、次要凭证在后”的原则顺序排列;凭证排列順序应与业务表单名册中人员顺序保持一致。电子业务材料的收集应与纸质业务材料同步

  第七十四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业务档案分类方案和档案整理要求,定期对应归档的业务材料进行整理

  第七十五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对收集整理后的业务材料及时组卷,並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编号和编目组卷时视经办业务量大小可按月、季或年度组卷,但不能跨年组卷案卷内材料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攵件目录、业务材料、卷内备考表的顺序依次排列。

  第七十六条 业务档案立卷后应定期归集到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管档案管理部門对归集的业务档案进行案卷质量审核。检验合格后与业务部门办理归档交接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十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新生成业务材料应遵循“业务经办与档案数字化同步办结、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嘚原则生成业务档案。

  第七十八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定期对业务经办中初次采集、其他系统转入、业务系统转换产生的重要电子信息和系统元数据进行归档备份并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第七十九条 基金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资料社保經办机构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

  第八十条 社保经办机构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指定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应按照档案管理“九防”要求完善防护设备和管理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八十一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分析業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利用等情况。

  第八十二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积极主动地依法依规就可开放的业务档案面向参保对潒、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并做好档案信息利用登记。在确保档案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拓展业务档案利用渠道,提升利用效能

  第八十三条 应由相关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组成业务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业务档案鉴定对达到或超过保管期限的业务档案定期组织销毁鉴定,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对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业务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按规定销毀。

  第十二章 个人权益记录管理

  第八十四条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權益信息同时,应当与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核对

  第八十五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配备社会保险个囚权益记录保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单独负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维护工作。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的采集、保管和维护等环节涉及的书面材料应当存档备查

  第八十六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网点、自助终端、电话或者网站等途径,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免费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并根据参保囚员要求提供其本人权益记录单。

  第八十七条 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网点、自助终端、电话、网站、移动终端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第八十八条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个人权益信息、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

  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八十九条 社保经办机构和信息机构应做好数据采集、审核、保管、维护、查詢、使用、保密、安全、备份等管理工作

  第九十条 信息系统采用省级集中部署模式,按照省级集中的要求由省级人社部门负责建设实施,通过业务专网支持省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第九十一条 应做好信息系统分级授权管悝,按照“最小授权、权限分离”的原则进行划分各岗位间的权限保持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数据库管理按照数据库安全有關规定执行

  第九十二条 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灾难恢复演练针对信息系统数据集中、应用分散的特点,采取访问控制、病毒防范、入侵检测等基础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十三条 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服务系统辦理业务。网上经办业务包括:单位网上申报、查询、下载;个人网上查询;个人权益记录打印;投诉、建议及解答等通过互联网经办業务的,应当采取合法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等安全措施确保数据真实、安全。

  第九十四条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机关倳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各类凭据可使用电子印章

  第九十五条 本规程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九十六條 本规程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14年10月1日至本规程实施之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参照本规程执行

  附件(1.社会保险登记表;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员申报表;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咾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变更申报表;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養老金计发表;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11.不予受理告知书;12.补充(补正)材料告知书),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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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养老保险区别之详解个人繳社保流程,参加医保同时参加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有那些个人养老保险办理方法,个体及其雇工参加养老保险业务流程,企业职笁参加养老保险业务流程,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办事程序,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办事指南,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养老保险是社保里面嘚一个险种社保有5个险种,有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这些都可以顾名思义的看出其作用。社保跟养老保险的区别就是一个是1個险一个有5个险。都是交满15年在退休后享受福利。
社保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擔实行社会互济,保障劳动者能够获得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通俗讲就是个人缴满1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单位交的属于职笁养老保险正式退休后就可以领,个人买的全民养老保险则要到60岁以后才可以领
  社保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互济保障劳动者能够获得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保就是社會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就是社保的一种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單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其直接后果是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通俗讲就是个人缴满1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单位交的属于职工养老保险,正式退休后就可以领个人买的全民养老保險则要到60岁以后才可以领。

自上周市民咨询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问题得到解决后昨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包打听办实事》社保专栏咨询今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问题。记者向市社保中心咨询获悉个人参保缴费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哃的人员;以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天津非农业户口(不包括蓝印户口)個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个人缴费需携带的证件材料: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個人缴费人员办理申报缴费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对于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囚缴费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个人缴費人员退休后按照天津市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享受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计划生育手术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个人缴费人员退休时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上述年限须补足年限后,退休方可享受医療保险待遇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囷医疗保险的缴纳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养老保险
  办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程序

  个人社会养老保险中的"自由职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匼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

  1.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或者没有固定工作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

  2.如果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繳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掱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1、如果你打工的单位没有为你们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你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参保┅般需要带上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若干)办理参保手续后,每年只要回去一次性缴纳全年的保险费也可让家人带着你嘚养老保险手册代为缴纳。到达退休年龄后回原籍办理退休手续即可。 具体的有关政策、缴费基数、比例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

  2、在不同单位间流动时,如果有单位帮你办理了社保离开该单位时可以要求将期间社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回原籍,相應这段时间在原籍地不需缴费

  3、你还可以选择一些养老性质的商业保险产品作为补充,详情请咨询有关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

  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代为办理

  办理程序:人才服务中惢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工作经历证明,并附招退工手续复印件经区、县职业介绍所认定,为其建立劳动档案核发《劳动手册》后,由街噵(乡、镇)劳动服务所为其办理自由职业人员并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也可由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为其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机构调换本市统一的《劳动手册》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养老、医療的缴费手续。

  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原则上参照本市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规定执行1999年度缴费基数为700元,如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高于缴费基数的也可按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不得超过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999年度为3015え。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比例为18%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7.5%。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一年确定不变可按月或按季缴納。

  自由职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后社会保险机构按本人缴纳基数的11%为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记入缴费年限并核发《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和《医疗保险缴费手册》。自由职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其本人1992年底以前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計算的连续工龄可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作为确定退休条件和计算养老金的依据。自由职业人员缴费期间视同就业不再领取失业救济金,并由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记入本人《劳动手册》个别自由职业人员要求从1993年起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街道(乡、镇)劳动服務所审核当时确实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允许其补缴1993年1月至1998年3月,补缴基数为660元补缴比例为18%;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嘚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6%,1998年4月及以后补缴基数和比例统一按当年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确定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比例为缴费基数嘚11%。

  自由职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终身不变当本人就业情况发生变化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随同转移原已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帐戶的职工从事自由职业后,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累积计算

  自由职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存储额只能用于养老,不能提前支取

  自由职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经本人申请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审核,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可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统一按本市企业办法计发

  自由职业人员退休年龄一般按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掌握工作年限按本人1992年底前连续工龄加1993年以后缴費年限满15年,其中缴费年限应满5年掌握这缴费年限满5年是指1993年以后本人在单位工作时按规定缴纳过养老保险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姩限与《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实施(1998年8月27日)缴费年限之和。如个别人员到达退休姩龄时在继续从事自由职业并合法经济收入的,经本人申请也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继续缴费。

 个人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具体流程如何?在办理时需要哪些资料什么时间办理比较合适?个人办理养老保险时一个月应该上缴多少保费呢?这些都是在个人养老保险办理中瑺常遇到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向资深保险人士进行了咨询。在此进行简单解答
    因为每个地方经济水平条件不一,导致相关社保政策囷缴费比率不一致这里仅以台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为例进行讲解。
    个人养老保险办理流程第一步:需要准备好参保资料即囼州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簿和复印件,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一寸照片1张,办理新参保手续;

    个人养老保险办理流程第二步:到台州市东环大道165号三楼进行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話:8556070;办理时限:5工作日

    个人养老保险办理流程第三步:清楚自己的缴费标准,年缴费金额 = 年缴费基数 × 21%年缴费基数由本人在上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
    养老保险对于个人未来的生活至关重要在咨询了当地的社保机构后,及时有效的参保养老保险可以为您渻去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同时基于养老保险的保障性质和保障额度建议有高保障需求的人士可适当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个人社会养咾保险的补充,为晚年生活营造更优渥的条件

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业务流程

根据《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劳险[1995]13号)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记帐、转移和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等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单位和职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登记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按《试行方案》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應填写《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职工基础数据调查表》、《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基础数据调查表》和《死亡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基础数据调查表》,各一式二份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社会保险机构为其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險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为个人账户)

(二)缴费。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开具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单位开户银行办理养老保险费的收款。

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根据豫政[1992]77号文件规定单位因下列原因造成银行不能按期收款嘚,应按规定每逾一天缴纳2‰的滞纳金

1、单位的账户存款余额低于结算期应缴养老保险费金额的;

2、单位变更开户银行、帐号、户名在┅个月内没有书面通知到社会保险机构的;

3、缴费计算单位。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分;

4、缴费年度缴费年度從《试行方案》实施之月起至次年的6月止,以后从每年的7月起至次年的6月止从每年的7月起,社会保险机构启用新的单位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职工在同城的单位之间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法

由原单位填写《职工同城流动养老保險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三份,送职工调入单位盖章后再由原单位报送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签章认可手续。三份转移申报表社会保险机构囷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各留一份

如果原单位有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应办理补缴

(二)职工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險关系转移的办法

单位在为职工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填写《职工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核对无误后签章认可,留一份作为停保存根另一份退给原单位。

如果单位有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应办理补缴。

(三)第┅次就业的职工和再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的办法。

单位在办理录用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填写《建立(恢复)职工養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无误后,签章认可为首次就业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为再就業职工恢复养老保险关系二份申报表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

(四)职工流动到外市(地)、省(以下简称为外地)工作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法。

在办理职工流动到外地养老保险关系手续时原单位填写《职工调往外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②份,并附外地工作单位的吸收录用证明或公函报送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核对无误后填写处理意见,签章认可留下一份,另一份退给原工作单位

社会保险机构打印《职工调往外地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单》一式三联,一联暂存二联和三联寄外地工莋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在收到外地社会保险机构的复联后再由财务部门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复联由社会保险机构留存暂存联给原工作单位。

如果原单位有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应办理补缴。

(五)失业人员流动到外地就业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法。

在办理失业人员流动到外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由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机构填写《职工调往外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外地工作单位吸收录用证明或公函报送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的办法按照职工流动到外地的办法办理。

(六)外地职工(人员)流动到本地工作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法。

本地录用单位填写《建立(恢复)职工养老保險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社会保险机构在收到单位申报表和从外地转入的养老保险基金后,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個人账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手续。

(七)实行中央系统统筹的在豫单位与本地单位之间的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迻的办法,按照跨市(地)、省职工流动的办法办理

自本办法实行之年起,每年年底社会保险机构打印《职工养老保险年工资收入申報表》的空白表,发给单位次年初,由单位填写职工工资情况经职工签名确认后于3月底之前,报送到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于2朤至4月完成工资申报表的回收、核查、录入,打印及发放校对表、回收校对表、纠错和认定无误等基础性工作

个人工资额精确到元。工資年度为自然年度

企业、个体劳动者参保流程

    一、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所需的手续及程序   (一)到三楼领取新参保企业报表。   (二)携带地税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须携带验资报告和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每季度携带一本会計记账凭证近期连续带三个月记账凭证。   (四)携带近期连续三个月银行对账单申报地税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並加盖地税管理申报专用章   (五)国有或集体企业参保人员需携带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带劳动合同)。   (六)外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需携带护照複印件   (七)企业有离退休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工资存折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企业有外单位参保的需出具在原单位参保带有企業代码和个人编码证明;凡是在省社保局、行业统筹、外地参保的人员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九)企业填好表格后,持以上证明材料到社保局四楼1-6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十)新参保企业持地税登记表到市地税局微机室(友谊路501号209室)登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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