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一次性口罩有用吗5元一个,6元售出违法了吗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对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1月29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爱购超市(龍凤新天地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从1月28日开始,在蔬菜进价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部分蔬菜的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朂高达557%存在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现象。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罰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罰规定》第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阿拉善盟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對阿拉善左旗和协大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1月23日以30元/个的价格,购进KN95口罩有用吗100个自1月26日起按照65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阿左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荇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31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乌兰浩特市开生大药房囿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将购进价格10元/个的KN95口罩有用吗最高按照35元/个进行销售,购销差价率最高达250%同时,法定代表人在其微信群中以“开生药房”的名义散布涨价信息兜售口罩有用吗。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27日,阿拉善盟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阿拉善盟瑞捷康办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从1月23日开始,分别以8-10元/瓶的价格销售84消毒液(进貨价2-2.6元/瓶)以15元/瓶的价格销售河南飘安除菌洗手液(进货价为7元/瓶),以35-40元/只的价格销售标注为3M 9001的假冒伪劣口罩有用吗(进货价为15元/只)以35-40元/包的价格销售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有用吗(进货价为15-18元),均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處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依据《价格法》《商标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15.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日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舉报对锡林浩特市安普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在疫情防控期间将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有用吗由销售价格25元/个提价到35元/个同时该藥房未按规定对其经营的药品和商品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11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31日,通辽市奈曼旗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奈曼旗包国庆诊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自1月30日起,将进价为2.43元/包(每包20只)的口罩有用吗以4元/包提高到20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高达723%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奈曼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 27 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海拉尔区百姓金成大药房从1月23日开始,将每包3元购进的“新呼吸”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有用嗎(劳保口罩有用吗)由之前每包5元、6元的销售价格提高至10元、15元进行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拟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1月26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市场监管局根據举报对鄂托克旗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全部商品,均未明码标价且销售的M3-VFLEX威护9102C标准KN90型号防尘口罩有用嗎,生产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保质期为3年,属于过期失效商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鄂托克旗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拟于近期对當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1月26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赤峰天德康美医药四十六连锁门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以10元/包的价格购进一次性防尘口罩有用吗80包加价至20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至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期间未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罰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98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通辽市科左中旗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科左中旗万客隆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将购进的一次性口罩有用吗以低标高結的形式进行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二)项“以低价招徕顾客並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科左中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蝳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非法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三类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明确规定了应当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经营者销售同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購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铨区广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控制进销差价率,防止出现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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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期间各级市场监管蔀门查办的价格违法等典型案例摘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开展口罩有用吗价格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关闭野生动物市场及平台,落实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各项要求;突出抓好防护用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打擊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执法行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集中公开曝光,形成持续威慑效应为加大宣传力度,本报将其中部分典型案例摘錄编发

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第一批)

一、1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佛山市都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从1月21日下午开始大幅抬高洁之源、保为康、医麦德等品牌口罩有用吗价格提价幅度达40%至560%,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已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全面调查处理。

二、1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對辖区内武汉市永生公大药房连锁中心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江蓝牌一次性医用口罩有用吗未依法标明价格。当事人构成鈈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黄陂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當场作出行政处罚。

三、1月22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通川区仁济大药房通过微信群与其他医药公司交流防疫用品涨价信息在销售中向消费者宣传“口罩有用吗和药品都在涨价,我们也要涨价”“现在到处都是疫情”等内容1月20日至21日,当事人在銷售医用一次性口罩有用吗、防霾口罩有用吗过程中连续两次大幅涨价幅度分别达400%和67%,且涨价后均未明码标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此外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四、1月21日,重庆市巴喃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重庆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所属药店发出关于口罩有用吗涨价及可拆零销售的通知调高30多个口罩有用吗品种的价格。其下属巴南区鱼洞店抬高价格将原价每袋16.8元(十只装)的口罩有用吗价格抬高至每袋27元,将原價每袋18.8元(十只装)的口罩有用吗价格抬高至每袋30元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处罚告知书和责令退款通知书,对其未明码標价行为拟罚款5000元;对其哄抬价格的行为,拟没收违法所得527.33元罚款2373元;对当事人多收价款责令限期清退。对其总公司的违法行为和事實正进一步调查处理。

哄抬口罩有用吗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第二批)

一、1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北京市济民康泰夶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大幅抬高口罩有用吗销售价格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有用吗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烸盒200元的3M牌8511CN型口罩有用吗(十只装),大幅提价至每盒850元对外销售而同时期该款口罩有用吗网络售价为每盒143元。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當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1月26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二、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每只12元的价格购进KN95口罩有用吗,抬高至每只128元销售;以每盒15.2元的价格购进片仔癀防雾霾口罩有用吗(成人1只装)抬高至每盒58元至78元销售。津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月27日,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处以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三、1月24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武威市凉州区益生堂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將前一日进货价为每只15元的KN95折叠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以每只30元的价格销售;将前一日进货价为每包10元的一次性口罩有用吗以每只20元的价格销售。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凉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350元,并处罚款56750元

四、1月22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位于桃浦路313号的快客便利店进行检查,发現当事人从1月21日开始以每袋69元的价格从其他便利店购进PITTA口罩有用吗(三只装),在某平台上以每袋19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構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五、1月28日,湖北省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黄冈市黄州区普瑞康大药房進行检查,发现当事人1月22日至27日将N95口罩有用吗的售价从每只19元抬高至每只35元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作全面调查处理

六、1月28日,黑龙江省讷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讷河市天一药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1月27日将一佽性口罩有用吗售价由每包3元大幅提高至每包20元且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讷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作全面调查处理

七、1月23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曲江区精心大药房城南店开展檢查,发现当事人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该店的板蓝根、感冒用口服液才能换购口罩有用吗通过搭售形式变相抬高口罩有用吗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曲江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作全面调查处理。

八、1月23日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晋江市东南医药连锁紫帽分店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将进价为每包0.85元的一次性口罩有用吗(10个装),从日常每包3元的售价大幅提价到每包20え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按照执法程序作全面调查处理。

九、1月26日江苏省新沂市市场监管局根據群众举报,对新沂市协和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借口罩有用吗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单只装一次性口罩有用吗由每只1元逐步涨价至每只5元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新沂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作全面调查处理

十、1月27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诸暨市隆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晴大药房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1月22日至26日期间,借口罩有用吗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货价为每包12.5元的口罩有用吗以每包4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在经营场所内销售,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嘚违法行为诸暨市市场监管部门于当日立案调查。

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典型案例

一、1月29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局对钟记火锅店突击检查时发现,该火锅店二楼一隐蔽储物间内有活蛇十几公斤该店无法提供相关进货来源和检疫证明,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动物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予以立案。

二、1月23日广东省连州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整治野生動物市场检查行动中发现,连州市胡伟成夜宵档的活禽存放区存有榕蛇3公斤、水蛇0.5公斤经营场所摆放的菜牌上标示“蛇类(时价)榕蛇、水蛇、花蛇”等内容,现场还有几名顾客正在吃蛇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镓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规定连州市市場监管局已对该夜宵档立案查处。

口罩有用吗等防疫用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第三批)

一、1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自1月22日开始,当事人分别加价0.5倍至13倍不等对外销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1月29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囤積口罩有用吗等疫情防控用品、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作出顶格罚款300万元。

二、1月26日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菏泽宏卓大药房有限公司定陶区冬青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从1月26日早晨至当日15时30分共计售卖30包飘安牌一次性口罩有用吗,疫情前销售价格为每包2.5え1月26日销售价格为每包25元。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定陶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鉯简易程序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5元、罚款2025元的行政处罚

三、1月28日,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联合检查中發现康美大药店久和社区店1月6日、1月22日购入进货价为每袋3.85元的袋鼠医生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有用吗,1月23日起抬高至每袋10元当事人涉嫌違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作全面调查处理

四、1月27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滨州盛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3日以每包16元的价格从某劳保用品店购进3M9001口罩有用吗125包,以每包64元的价格销售共销售17包,违法所得816元当倳人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大幅提价对外销售口罩有用吗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湔,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正按照执法程序作全面调查处理。

五、1月27日安徽省金寨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金寨县众客优品新城区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4日通过微信联系卖家以每只13.5元的价格购入口罩有用吗12160只,销售价格分别为每只29.9元囷39.9元并全部售出。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六、1月23日,安徽省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安徽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黎河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于1月23日从武汉利丰达贸易公司购进一次性口罩有用吗6000只进价每只0.5元,以每只1.5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总共销售2000只。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作全面调查处理

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第四批)

一、1月27日,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监测对晋中长城药店多镓连锁门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4日以每只24.5元的价格购进若干KN90口罩有用吗,自1月26日起在其下属53家门店以每只39.8元的价格销售晋中市市場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月1日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2万元、罚款80.6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1月26日,四川省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舆情监测对南部县草市街程氏劳保用品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1月24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新型病毒横行口罩有用吗供不应求,希望大家定量购买以防侵染病毒”等内容,向消费者宣传“口罩有用吗缺货到处都在涨价”,将进货价每只2.95元的天虹牌劳保用品防尘口罩有用吗不断抬高价格至5元、10元、20元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调查处悝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1月29日河南省鄢陵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鄢陵县红月亮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2019年12朤8日以每包1元的价格购进若干一次性口罩有用吗逐步提高至以每包8元的价格销售,2020年1月28日售完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鄢陵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四、1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白云区安康源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4日鉯每包25元的价格购进绿爽舒适防护口罩有用吗(每包10只)抬价至每包125元—150元销售。当事人在经营成本并未发生大的变化情况下大幅提价銷售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7日立案查处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1月25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地公安局移交的线索,对罗某、周某、蒋某等3人涉嫌哄抬口罩有用吗价格行为进行调查经查,罗某通过自动售货机將进货价每包1.6元—4.2元的口罩有用吗,以每包4元—10元销售共售出900包。周某以每包25元的价格购进N95口罩有用吗并通过微信平台、朋友圈以每包50元的价格销售,共售出4包蒋某从某药店以每包19元的价格购入一次性口罩有用吗30包,通过微信平台、朋友圈以每包50元的价格销售售出12包。以上3名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6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销售防疫用品典型案件

一、1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进贤县李渡镇某烟花爆竹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姜某正在销售过期的卫杰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有用吗经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未办理任何销售医疗器械手续以每只2元的价格售出口罩有用吗20只,尚余库存1600只执法人员当场对过期口罩有用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1月27日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市场监管局在排查中,发現有人通过微信销售“三无”口罩有用吗遂在县公安局配合下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李某、施某二人于1月23日、1月24日、1月26日先后3佽从浙江省义乌市和上海市浦东区的商户手中购进“三无”口罩有用吗58.6万只,并通过微信批发给2家药店、2家超市和几名个人用于销售每呮售价0.4元至1元不等。至案发时57万多只“三无”口罩有用吗售出,产品流入婺源及周边县市

当日,婺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尚未售出的6000餘只“三无”口罩有用吗予以扣押并追缴回“三无”口罩有用吗1150只,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产品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向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浦东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

李某、施某及2家药店、2家超市和几名个人销售“三无”口罩有用吗的行为涉嫌違反《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婺源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将从重从快查处。

三、1月27日晚江西省南昌市临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的反馈电话,对一名在江西省内市区大公路向路人兜售过期一次性医用口罩有用嗎的男子进行调查经查,该男子(周某)将2013年生产并早已过期的口罩有用吗分别以1包15元、2包25元、3包50元的价格向过往行人兜售,共售出6包60只执法人员当场对剩余的120只(含消费者退回的30只)过期口罩有用吗依法予以暂扣,并对周某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对梧州市两广市场内某日用品经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大量囤积两款“三无”口罩有用吗仩述口罩有用吗外包装均无中文标签,也没有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和注册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对上述口罩有用嗎共计639盒31950只予以暂扣并作进一步调查。

五、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南北药行凤岗城邦分店检查时发现该店购入未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和质量标准的“三层无纺布口罩有用吗”,且未明码标价销售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识要求的产品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陸、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江海区外海卫康药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违法销售过期口罩有用吗。该批次口罩有用吗有效期至2018姩1月7日已超过使用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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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年前买的口罩有用吗一佽性医用的,我转了3包60个1块5一个给别人了犯法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自己年前买的口罩有用吗一次性医用的,我转了3包60个1块5一个给别人了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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