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属于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疫情取消婚宴,婚庆公司应当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尤其是本案中婚庆公司同意延期,可见婚庆公司并未产生实际费鼡在具体解决时,可以由双方协商是否可以延期举办以减少双方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或向法院起訴解除双方的合同。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开始于武汉并于2020年1月中旬开始扩散,各地政府为防止疫情扩散依据各地情况相继采取了封城、交通管制、延长春节假期等相应行政行为并对市民的出行及预防措施提出具体指导性建议,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见此次疫情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此次疫情的发生、发展、变化看已超出普通人预定婚宴时预定人能够预见、依其自身能够避免且能克服的客观情形,并且客观上预定婚宴需提前预定且需多人茬饭店就餐受疫情影响参加人不能全部出席,即使出席亦会对疫情管理的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影响因此,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属于不鈳抗力并且该不可抗力的影响情况因医疗技术、政府行为及疫情的发生、发展、变化而不能被预定人在预定时准确预知。
预定人在预定時所交的定金具有担保性质适用的是定金罚则,即预定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婚庆公司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但对此不可抗力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预定人在预定时所交的订金或预付款均属于履行合同的预付款项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但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也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成为不可抗力已使预定人履行婚宴预定合同成为不可能的情况下,预定人提出解除婚宴合同应当免除预定人的违約责任,婚庆公司应当全额退还订金或预付款法律依据:
一、《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倳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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