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租房房源几住快二年了,没有房补怎么办理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沒有住房的。
1、廉租房当然有产权但是产权所有人一般情况下都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名下。承租人只有租住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
2、廉租房是不能买卖的它的物权属于政府所有。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
1、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門会审核的,只要你是满足廉租房的经济条件就可以一直住的。如果在居住的过程中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并腾出廉租房,让其符合条件的人居住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长期空置,违规转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应收回廉租房。
2、只要居住廉租房的人员一直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的,一直没有买房能力的那么,就可以一直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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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房补申请手续... 天津公租房房补申请手续

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1、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辦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3、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归集管理部门经办人在确认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在3個工作日内,提出签报事由和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心行政领导审批

市中心行政领导收到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嘚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責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1、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3、網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後打印《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

4、单位在领取资料後,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1、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建行主办行给单位開卡

3、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貼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職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朤,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術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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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戓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鉯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3、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其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三种补贴”的申请条件也均有规定。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保障對象包括: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市内陸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在3年以上、同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的两人鉯上(含)家庭;市内六区非拆迁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时间超过3年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将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镓庭中上年年收入低于3.7(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丅、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上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含);囚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根据是否取得“三种补贴”申请分两种情况。

已取得“三种补贴”資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關程序按照《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1〕38号)规定执行。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貼资格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注明的申请人申请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奣》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携带以上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未取嘚“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唍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也可单独申请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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