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做自然人股东好吗各投资50万成立公司,各占50%股权,现A投入90万,B投入10万进行增资

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預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決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職权有限公司监事会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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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C三个人各出资10万注册成立了公司八个月后,D也想出资10万入股该公司应如何办理,股份如何分配

这种情况你们无需做股权转让股权直接被稀释, 你们做好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议等文件直接开验资帐户,D把10万元投入进去出具新的验资报告,将营业执照、代码、税务做变更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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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出资成立b公司现b公司为a公司控股股东,可以吗

a公司出资成立b公司,现b公司为a公司股东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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