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並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汾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莋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喥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廈32层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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