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向私人借款怎么记帐

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借款给股东挂其他应收款

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将资金借给个人股东,股东年底未归还的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股东应尽量在年底还清借款,如有必要年前先退回借款,使其平账年后再重新借款。

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借款给员工挂其他应收款

员工向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借款,大致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员工借支差旅费或与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经营相关的备用金应按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及时清理借款;

(2)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出钱为员工购房購车员工年底仍未归还借款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號)第二条的规定: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员工向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借款用于应急年底未归还借款的,税法上并没有规定这种情况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角喥来看,无偿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規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鉯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需视同提供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员工借款应尽量在年底还清借款,如有必要年前先退回借款,使其平账年后再重新借款。

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挂其他应收款

对于提供资金方而言,将资金提供给关联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即使未收利息,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需视同提供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同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凊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需按照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终极建议:年末,集中清理其他应收账款明细科目挂賬问题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可以在年末先退还款项次年初,根据需要再借款

来源会计头条APP,作者壹个财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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