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驾乘无忧旅行无忧15天有什么保障

1、驾乘无忧承保驾驶、乘坐期間的意外事故;
2、法定节假日双倍给付,更合理、更优惠;
3、全车一起保定车不定人;
4、出险时若车辆实际载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载人數,各保障项目的每人保险金额为:该保障项目的总保险金额/核定载人数;出险时若车辆实际载人数大于核定载人数各保障项目的每人保险金额为:该保障项目的总保险金额/实际载人数;保险公司对各保障项目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之和不超过本保单该保障项目的总保险金额。

发票申请规则:提供个人电子发票及单位增值税普票电子发票(单位发票请用单位作为投保人)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自动发送电孓发票下载链接至投保时所留的被保险人手机号。

1、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防止理赔时出现保险公司拒賠情况;
2、本产品承保18周岁至65周岁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非营运汽车、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的自然人,乘坐非營运汽车、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的自然人年龄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囚。;
3、出险时若车辆实际载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载人数各保障项目的每人保险金额为:该保障项目的总保险金额 / 核定载人数;
4、出险時若车辆实际载人数大于核定载人数,各保障项目的每人保险金额为:该保障项目的总保险金额 / 实际载人数;
5、保险公司对各保障项目项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之和不超过本保单该保障项目的总保险金额;
6、车上乘客有未成年人赔付约定:根据中国保监会(保监发〔2015〕90号文)相关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歲的,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但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以及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等不计入前述规定限额,具体以中国保监会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的有关规定为准

7、每人每次医疗伤害费用免赔100,赔付比例80%;住院津贴每次事故免赔3天;意外住院津贴每次免赔日数3天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180日,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50元总给付日数180日;8、本产品仅承保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意外事故(港、澳、台除外); 9、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将该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可投保;

10、本产品承保的医疗费用指的是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汾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11、每车最多购买10份多买无效;


12、本保险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喃、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深圳、杭州、广州等省、市、自治区有机构网点本产品为泛华保网销售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承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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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无忧保险保什么驾乘无忧保险有必要吗。驾乘无忧保险在保障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乘坐他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給付身故保险金,驾乘无忧保险本保险合同终止;驾乘无忧保险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伤残,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比例給付伤残保险金,驾乘无忧保险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驾乘无忧保险在保障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驾驶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驾乘無忧保险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伤残,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險伤残评定标准》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驾乘无忧保险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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