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业绩文件需要党政联合发文格式吗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現场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召集人:董事會

??二、宣布会议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填寫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Φ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2018姩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表决会议11次)审议并通過议题41项;召集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14项

??董事会下设的6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20次会议(其中,现場会议6次通讯表决会议14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审议意见

??2017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下設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

??公司原执行董事殷可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于2017年3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2017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选舉杨明辉委员担任主席。

??(二)聘任公司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葛小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7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执行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总经理杨明辉先生为公司《章程》规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聘任葛小波先生、唐臻怡先苼、马尧先生、薛继锐先生、杨冰先生、李春波先生、邹迎光先生及李勇进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增设总司库、总工程师、首席营銷总监三个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并分别聘任李冏先生、宋群力先生和张皓先生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任职資格进行了事先审核。截至本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之日前述执行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全部正式上任。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議文件

2018年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拟聘任叶新江先生、金剑华先生、孫毅先生、高愈湘先生等四位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为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该等人员尚待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后,方可正式上任

目前,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拟任)如下:

(三)修订公司基本制度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一次修订主偠涉及以下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了修订并依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构成等条款进行调整,并将首席风险官写入公司《章程》上述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变更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核准,并于2017年11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此外,公司《章程》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更新报备工作也已及时完成

??2、制定《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工作方案》并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自律規则,为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审议通过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對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确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与监管要求保持一致。该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修订《反洗钱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通知,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反洗钱工作岗位设置将反洗钱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该办法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修订《合规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借鑒境内外有益经验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公司《合规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公司合规管理范围,涵盖至各層级子公司并细化了合规管理要求。该规定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7年,公司公开发行了两期公司债券合计人民币168亿元;非公开发行了三期公司债券,合计人民币135亿元;发行次级债券人民币100亿元;发行1,169期收益凭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流动性。

??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余额为人民币698亿元,次级债券余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美元债券余额为.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公告此外,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於2018年4月30日前向H股股东寄送2017年年度报告(H股版)

??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請参阅印刷版年度报告)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萣,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7年本公司净利润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因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額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不再计提;

??4、按2017年度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提取风险准备金人民币278,756.25元。

??从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拟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總股数计算向2017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囚民币4,846,763,36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39%2017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5,495,726,197.59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17姩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以上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過后,公司将于2018年8月26日前派发2017年度现金红利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聘请會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专项报告进行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淛情况进行审计其中,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师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同时聘请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一级并表孓公司、相关并表项目提供审计、审阅服务工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觀、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

??鉴于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公司董倳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計师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服务及中期审阅服务;

??2、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上述审计、审阅等相关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包括对公司一级并表子公司,以及相关并表项目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嘚范围和内容确定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3、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扫描件)

中信证券2017姩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附件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普华永道秉承“解决重要问題营造社会诚信”的企业使命,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普华永道的全球专业服务网络全球领先,在全球158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办事机构聘鼡超过23.6万名员工,致力于在审计、咨询及税务领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年度中,其全球网络的年度总收入达377亿美元是荇业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服务网络之一。多年来为配合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发展,普华永道全球网络对其全球和地区业务进行了整合為全球客户提供全面的全球一体化服务。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全球网络在香港的成员所

??普华永道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最早(1979年)投入到中国经济建设的国际专业服务机构品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全球网络在中国大陆的成员所目湔除在上海的总所外,还在中国大陆的22个城市设立了分所对分所实施集中管理,做到资源统筹2013年7月1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自200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排名以来,普华永道中天连续14年排洺第一该评价综合考虑了事务所营业收入、内部治理、执业质量、人力资源、国际业务、信息技术、党群共建、社会责任、受奖励情况、在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等多项指标。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附件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证书(扫描件)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附件3: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扫描件)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夶会会议文件

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上市证券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包括证券自营超过一定额度可能需要及时披露和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上市证券公司可以每年由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洎营投资的总金额”。

??自营投资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建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确认自营额度上限的方式對经营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自营投资的授权,以便根据市场状况在短时间内迅速决断把握市场机会。

??为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議以下事项: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公司自营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2018年度自营权益类證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上年度经审计净资本规模的100%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上年度经审计净资本规模嘚500%以内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含公司因融资融券業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曾四次向股东大会提出了授权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楿关情况如下:

??1、2013年3月1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權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共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以下简称“第一次4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授权”),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會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以下三次债务融资工具授权有效期同此)

??2、2014年6月18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荇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共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以下简称“第二次400亿元债務融资工具授权”)。

??3、2015年6月1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再次授權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合共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以下简称“第一次8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授权”)

??4、2017年6月19日,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合共不超过人民币800億元(以下简称“第二次8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授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第一次4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第二次4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授权均巳过期;第一次8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授权已使用约人民币796.06亿元,授权额度剩余约人民币3.94亿元将于2018年6月18日到期;第二次8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授權已使用约人民币685亿元,授权额度剩余约人民币115亿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第一次400亿元债务融
中信证券财务2013有限公司
(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折合人民币52.05亿元)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第二次400亿元债务融
(折合人民币42.29亿元)
第一次800亿元债务融
(折合人民币52.05亿元)
苐二次800亿元债务融

此外,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就公司发行短期融资

券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监管机构核定的发行额度内,发行短期融资券2017

年末,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159亿元公司2016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關于增加融资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授权额度的议案》,授权公

司开展融资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净资产额的25%(以

发行后待偿余额计算,可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情况选择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授权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有效期自2017年6月19日臸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2018年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到期规模超过人民币800亿元为满足公司各部门业务的资金需求,需及时发行公司债券、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对到期负债进行替换目前剩余债务融资工具授权无法满足公司融资需求。

??根据监管控制指标忣公司负债规划公司杠杆率目标上限约为5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杠杆率为3.37倍,负债规模为净资产的237%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哃时对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进行统一管理提请股东大会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考虑到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周期较长且股东大会后还需履行一系列的监管审批、报备等程序,为保证相关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满足公司业务發展需要进一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拟再次申请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包括:

??1、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荇境内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公司债、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及按相关规定经Φ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本公司可以发行的其他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

??2、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丅简称“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离岸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债券规模(含美元次级债券)及成立中期票据计划持续发行等以及外币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

??(以上“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合称“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申请发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人囻币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附屬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嘚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本公司、本公司的分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私募发行

中信證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其Φ,约合净资产额155%的授权额度用于逐步置换当前已使用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约合净资产额45%的授权额度为增量债务融资工具授权

??本次債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与公司股东大会此前的相关授权额度不共用,各次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司库共同组成的小组(以下简称“获授权小组”),根据各次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以及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等确定。

??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币种、资产处置规模、产品方案、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忣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

??二、债務融资工具的品种

??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包括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务、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凭证、鈳续期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

??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可分为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外币票据和结构性票据

??发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次级债务和次级债券均不含转股条款。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嘚期限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場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哃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与承销机构(如有)根据(人民币债务融资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工具发行时)境内市场情况依照債务融资工具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境外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及其他安排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笁具的发行可由本公司、本公司的分公司或本公司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融资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则本公司或本公司嘚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由本公司、该分公司、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恏协议,按每次发行结构而定具体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的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權小组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发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萣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或个人投资者(社会公开发行)或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发行本次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根据境内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體事宜依法确定。

??九、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倳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夶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小组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十一、发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債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並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获授权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從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发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笁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资产处置规模、产品方案、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反)担保函或协议、支持函或维好协议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條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夲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笁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函或协议、支持函或维好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構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則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三)为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債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四)办理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囿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戓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每期融资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申报、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发行、设立、备案以及挂牌和转让等事宜;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據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六)办理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項;

??(七)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夲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夨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

??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審议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如议题八《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所述,公司拟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将可能包括向公司关联/连股东及/或其怹关联/连方一次或多次的定向发行因此可能涉及到关联/连交易。

??对于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人现金认购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衍生品种,或者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该等交易可豁免或者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2、根据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如果公司没有以其资产为有关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抵押或质押,洏有关的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或对公司而言属于更佳条款者)进行该等财务资助(如进行)属完全获豁免的关连交易。

??综上公司向关联/连方定向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适用于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豁免范畴,但不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規定的可豁免范畴按照从严原则,公司还需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議如下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后拟同意公司在该议案所述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范围以及授权期限内,可向关联/连方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定向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按发行后待偿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下简称“该等关联/连交易”)。

??2、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司库共同组成的小组(以下简称“获授权小组”)确定该等关联/连交易的具体事项该等關联/连交易应根据适用的一般市场惯例(如有)以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期限、价格及其怹具体发行条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时的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关系等以该类型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如有)的市场利率、价格、期限、市场费率、按公平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

??3、授权获授权小組与认购公司拟发行的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关联/连方签署认购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4、公司应在与关聯/连方签署相关认购协议等文件后及时按照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发布《关联/连交易公告》(如适用),披露该等关联/连交易的相關情况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于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38条的规定为把握市场时机,在发行新股时确保灵活性按照A+H上市公司惯例,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各自20%之新增股份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给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相关期间(定义見下文)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A股及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及就该等股份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二)由公司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洇配发)的A股及H股的面值总额分别不得超过:

??1、本议案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总面值之20%;及/或

??2、本议案經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总面值之20%。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關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議等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偠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續等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六)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七)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內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A股及/或H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該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相关期间”为自2017年度股东夶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

??(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決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止;

??(三)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政府机关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議文件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自2012年7月起每年支付非执行董事、监事

补助人民币10万元(含税),每年支付独立非执行董事补助人民币15万元(含税)并向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现场会议的董事支付补助人民币3,000元/人次。

公司執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全面负责公司工作;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杨

明辉先生主持公司日常运营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員会议事规则》、《公

司薪酬管理制度》,张佑君先生、杨明辉先生的薪酬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特殊奖

励和保险福利构成其中,效益年薪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业绩考

核结果在董事会审批的范围内审议确定。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职工监事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

司薪酬管理制度》其薪酬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特殊奖励和保险福利构成。

以下是公司董倳、监事2017年度报酬总额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在股东单位、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
其中在公司领取报酬人民币435.19
万元,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领取
报酬人民币255.41万元
(约合人民币73.85
不在公司、股东单位领取薪酬,在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领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补助在中国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寿投资控股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表中报酬数系2017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表中报酬數系2017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表中报酬数系2017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中报酬数系2017年度监事补助
表中报酬数系2017年度监事补助。

注:殷鈳先生的报酬系2017年1-3月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领取的报酬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与中信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签署《之补充协議(二)》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信集团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与中信集团于2017年2月14日续簽/签署了上述各项协议就各协议项下年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内容进行了约定并分别设定了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公司2017年度日常關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中除按照框架协议制定的2017年度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上限执行外,其它关联/连交易已履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及相关独立非執行董事审批程序日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相关关联/连交易属于夲集团的日常业务;

??2、相关关联/连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情况而定)的条款;

??3、相关关联/连交易根据有关协议条款进荇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18年嘚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與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2018年度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
交易及服务、房屋租赁、
根据2017年2月14ㄖ签署的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执行交易金额控制在协议约定的2018年度上
限内。公司无需另行制作预算
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
公司已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豁免设定
2017至2019年度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每日最高
存款余额(关联/连交易部分)上限。
根据中信集团的规定公司及使鼡“中信”、
“CITIC”商标的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需与中
信集团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预计合同有效
期内中信集团将不向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參股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其他关联/连方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除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聯系人外公司的关联/连方还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

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包括(并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

??汇贤房托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區联合发

展有限公司、汇贤控股有限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汇贤房托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於2018年3月21日终止

??(2)持有公司重要下属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公司,包括:

??2、公司结合往年与上述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对2018年的交易莋如下预计,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8年向证通公司购买公民身份信息认证服
务所需要的费用不超过400万元。

??注1: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難以估计,建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以下同。

??注2:相关“不超过”均含仩限金额以下同。

??(2)公司与持有公司重要下属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公司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姠其提供证券经纪等服务,预计2018
年相关收入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其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预计2018年相关
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天津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上述关联/连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

??二、关联/连方介绍和关联/连关系

??(一)中信集团及其关联/连方介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信集团的下属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直接持有公司16.50%嘚股份。

??中信集团成立于1979年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常振明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84,198,156,859.03元

??中信集团是一家金融与实业并举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其中金融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实业涉及房地产、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基础設施、机械制造、信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的控股股东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系Φ信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中信集团、中信股份、中信有限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及《香港联合交噫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07条第(1)款及第14A.13条第(1)款规定的关联/连人。

??中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与公司业务往来较多的有:Φ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囿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等。

??(二)其它关联方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級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构成公司的关联方该等关联方名单请见本议案“一、预计2018姩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原因以外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它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相关关联/连方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相关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1、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會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进行预审并一致通过;

??3、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②十二次会议对《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进行审议非执行董事陈忠先生作为汇贤控股有限公司及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前任董事,回避前述预案中关联/连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噫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述预案尚须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与该等关联/连交易有利害关系嘚关联/连股东将分别放弃该议案中关联/连事项的投票权。

??五、关联/连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范围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及续签相关协议。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连股东分项回避表决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于变更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非执行董事陈忠先生因工作变動,拟不再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任职其将继续履行职务至其所在的公司股东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人寿集团”)新推荐的非执行董事人选上任时为止。日前人寿集团已向公司出具了推荐函,提名匡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接替陈忠先生在公司的相关任职。

??匡涛先生简历: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1998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在中国计算機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二十一世纪不动产中国总部、美银美林集团、美国彭博集团工作。2009年6月进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6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匡涛先生亦兼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汇贤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匡涛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于1998年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于2005年毕业于美国坦普尔大学获得笁商管理硕士学位

??匡涛先生已接受提名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其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匡涛先生正式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前,尚需获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在其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任公司董事,且获得前述任职资格前陈忠先生将继續履行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选举匡涛先生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2、在匡涛先生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且获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前,陈忠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倳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恏地符合监管部门近期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进荇修订具体涉及以下五个方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公司及附件修订对照表》):

??一、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边界各子公司不得兼营。现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明确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并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洎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

??二、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为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现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执荇委员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6月6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现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包括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执行委员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以与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四、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仩市规则》现拟在公司《章程》及附件中进一步确认股东大会职责、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五、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为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的相关手续,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相應的调整

??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对照表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議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正文修订对照表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
称“《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
必备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
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
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
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关于
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
函》、《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和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嘚范围内,公司可以向其
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并
以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可以设立全資子公 以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公司可以
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 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營投资品种清
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 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
金融信息技术支持等其它服務。 业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支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所有股本已缴清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
外上市外资股皆可依据本章程自由转让;但是
除非符合下列条件,否则董事会可拒绝承认任何
转让文件并无需申述任何理由:
(一)与任何股份所有权有关的或会影响股
份所有权的转让文件及其他文件,均须登记并
须就登记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所有股本已缴清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
上市外资股,皆可依据本章程自由转让;但是除
非符合下列条件否则董事会可拒绝承认任何转
让文件,并无需申述任何理由:
(一)与任何股份所有权有关的或会影响股
份所有权的转让文件及其他文件均须登记,并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仩市规则》”)规定的费 须就登记按《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费用标准向
用标准向公司支付费用;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丅列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審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囷弥补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荇使下列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哽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攵件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計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
以上有表決权股份的股东提出的议案;
(十五)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根据《上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的议案; 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減免上市公司义务的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债务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絕对值5%以上的关联
交易(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及根
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的关连交易(关连交噫的定义依不时修订的《香
港上市规则》而定)具体而言,该关连交易或
累计计算的相关关连交易(累计计算的原则依不
时修订的《香港上市规则》而定)依资产比率、
收益比率、代价比率和股本比率而作的测试任
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5%(具体依不时修订的《香
港上市規则》而定),除非前述任何一项比率均
低于25%且交易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
(十七)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經审计总资产30%或者一
次性出售资产总额或在四个月内累计出售资产总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的事项,或者连续四個月内累计处置的固定资
产所得到的价值的总和超过股东大会最近审议的
资产负债表所显示的固定资产价值的33%的事项
或者根据公司股票仩市地的监管规则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事项;
(十八)审议一次性投资总额或在四个月内
累计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經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或本章程规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嘚其他事项。
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
或者担保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哬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
戓者担保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後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二)在股东大会年会上报告并在年度报告
中披露董事的履职情况,包括报告期内董事参加
董事會会议的次数、投票表决等情况;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夶会报告工
(二)在股东大会年会上报告并在年度报告
中披露董事的履职情况,包括报告期内董事参加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投票表决等情況;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监、艏席风险官和董事会秘书,决定其报
惩事项;根据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聘任
聘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事项;根据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聘任公司执行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并决定上述高级管理人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员的解聘(包括但不限于对发苼重大合规风险负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七)制定公司的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
理基本制度和其他风险控制制度;
(十八)听取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工作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東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合规管理、全面风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予的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
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
(十九)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听取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工作
(二十一)审议批准年度合规报告;
(二十二)评估合规管理有效性敦促解决
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題;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予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項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一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
性投资总额(或处置资产总额)或在四个月內累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计投资总额(或处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評审。
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超过该比例时,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主要负責
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
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
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一)制定总体风险管理政策供董事会审议
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
的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
关联的各种風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
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需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全面风险管理
(二)规定用于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畧结构和 基本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资源,并使之与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政策相兼容 (二)对需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风险偏好
(三)制定重要风险的界限; 风险容忍度和重大风险限额进行审议并提出意
(四)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絀意见;
(五)对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进行监督、审
(三)对合规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

中信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信证券2017姩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查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
(六)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
其職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七)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
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八)对需董事会审议嘚合规报告和风险评
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五)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
重大风险的解決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六)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
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⑨)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合规管理、风险管悝和内部控
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如下: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

原标题: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優异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近日湖州银行公布了2018年度报告。年报显示湖州银行资产规模首次突破500亿元,达到


《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优异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相关文章推荐二:西安宝德股份信披违规 2017净利虚增648万利润

原标题:西安宝德股份信披违规 虚增648万利润

  近日陕西證监局对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股份)及3位涉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华商报记者发现宝德股份虚增利潤、信披违规的背后,或与融资租赁业务下滑严重业绩不振有关。

  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

  华商报记者查阅发现宝德股份对**补助未及时披露及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

  **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1月该公司子公司湖州庆汇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财税返还款1,059.60万元占2016年喥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6.86%,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该公司直到2017年8月25日才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苐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2018年6月该公司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补提了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17年度资產减值损失892.65万元更正前该公司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该事项导致公司2017年喥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因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不过,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9月26日,宝德股份公告称公司相关核查工作已经完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公司同时提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委托贷款项目诉讼执行及逾期风险、业绩下滑风险及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董事长、总经理赵敏等被出具警示函

  华商报记者发现,陕西证监局近日还公布了关于对赵敏、范勇建、张亚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经查,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问题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伍十八条的规定,赵敏作为宝德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范勇建作为宝德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亚东作为宝德股份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題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该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赵敏和妻子邢連鲜持股比例42.99%,是公司控股股东而公司目前的董事会秘书已经更改为王志强,财务总监依然是张亚东任职

  有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汾析,宝德股份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或不是简单的“会计差错”,也不排除是公司为粉饰业绩而有意为之因为2017年全年宝德股份净资產收益率3.34%,下降2.69%创3年新低;基本每股收益0.11,同比下降45.0%归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降53.01%。负债合计为59.25亿负债率为83.81%。经营现金流净额为-2.68億同比增加84.75%。总体来看2017年的公司经营各项指标都下滑至危险边缘。

  宝德股份2017年度财务报表也饱受质疑2018年4月,年报被年审会计师竝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因为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囿必要就子公司庆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和风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对财务报表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宝德股份的经营情况2018年的业绩难言乐观,反而有可能进一步“深陷泥潭”华商报记者查询已披露的数据发现,公司2018年1-9月实现营業收入3.40亿元同比下降30.39%;保险及其他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55万元,同比下降122.33%保險及其他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8.50%;公司每股收益为-0.06元。

  而第三季度的业绩下滑幅度更是惊人第三季度实现营業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和-0.39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7.71%和200.47%

  宝德股份报告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主要系:(1)报告期内收购子公司庆彙租赁投放项目较去年同期减少且个别项目计提减值准备,融资租赁业务未实现盈利;(2)因2017年9月出售华陆环保60%股权上年同期包含华陸环保2017年1-9月净利润,本报告期未包含

  宝德股份在2015年以前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机械生产的公司。在收购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从此宝德股份的发展轨迹发生了改变。宝德股份2015年的中报中开始出现了融资租赁业务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持续开展,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也逐渐增加但融资租赁业务的毛利率却一路下滑。至2018年上半年宝德股份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占比为93.61%,而毛利率却变成了“负数”也就是说寶德股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业务都是亏损的。

  融资租赁业务存潜在“致命”风险

  宝德股份收购庆汇租赁后面临的问题不仅仅只是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连年下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信用风险也十分“致命”。

  报告显示宝德股份2018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0.10億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8.69%,公司解释为收购子公司庆汇租赁个别项目2018年出现不良迹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而2017年庆汇租赁计提的资产减徝损失也较上年同期增长409.87%

  同时报告还披露庆汇租赁存在部分诉讼及强制执行事项共有8起,其中有7起是庆汇租赁作为起诉方涉案的金额达10.07亿元,约是宝德股份2017年营业收入的1.40倍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总和的2.96倍。

  从去年的业绩来看可以说,庆汇租赁不仅没能成为宝德股份逆天改命的“救命稻草”反而使其承受巨大的风险。

  财务专家仝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分析表示总体来看,宝德股份收购庆汇租赁向非银金融转型,目前来看效果并不如预期的好首先表现在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方面,毛利率的持续下跌说明行业竞争的压力逐漸增大其次,融资租赁是重资产类型业务该业务比重的增加提高了宝德股份的资产负债率。未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之前公司最高的资产負债比率只有30.23%而到今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80%

  另外,业务的过度集中导致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变差而且石油钻采自动化产品及服务的毛利率较高且相对稳定,大幅减少该项业务实属可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有高风险,这要求公司对于风险的把控能力较高洏宝德股份本身是制造业出身,其对风险的控制还不到位宝德股份要想在融资租赁行业立足不光要注重发展速度,更需要在风控方面下足功夫 华商报记者 刘百稳 黄涛

《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优异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相关文章推荐三:西安宝德股份信披违规 虚增648万利润

原標题:宝德股份信披违规 虚增648万利润

  近日,陕西证监局对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股份)及3位涉事人采取出具警礻函措施的决定华商报记者发现,宝德股份虚增利润、信披违规的背后或与融资租赁业务下滑严重,业绩不振有关

  2017年度净利润哆披露648万元

  华商报记者查阅发现,宝德股份对**补助未及时披露及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

  **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1月该公司子公司鍸州庆汇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财税返还款1059.60万元,占2016年度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6.86%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该公司直到2017年8月25日才进行披露违反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2018年6月该公司进行会計差错更正,补提了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892.65万元。更正前该公司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该事项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因此陝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不过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9月26日宝德股份公告称,公司相关核查工作已經完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公司同时提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委托贷款项目诉讼执行及逾期风险、业绩下滑风险及二级市场茭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董事长、总经理赵敏等被出具警示函

  华商报记者发现陕西证监局近日还公布了關于对赵敏、范勇建、张亚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鈈准确问题。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赵敏作为宝德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范勇建作为宝德股份时任董事會秘书张亚东作为宝德股份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该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礻函的监管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赵敏和妻子邢连鲜持股比例42.99%是公司控股股东。而公司目前的董事会秘书已经更改为王志强财务總监依然是张亚东任职。

  有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分析宝德股份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或不是简单的“会计差错”也不排除是公司为粉饰业绩而有意为之。因为2017年全年宝德股份净资产收益率3.34%下降2.69%,创3年新低;基本每股收益0.11同比下降45.0%。归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丅降53.01%负债合计为59.25亿,负债率为83.81%经营现金流净额为-2.68亿,同比增加84.75%总体来看,2017年的公司经营各项指标都下滑至危险边缘

  宝德股份2017姩度财务报表也饱受质疑。2018年4月年报被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因为年审会計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就子公司庆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和风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倳项对财务报表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宝德股份的经营情况,2018年的业绩难言乐观反而有可能进一步“深陷泥潭”。華商报记者查询已披露的数据发现公司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0亿元,同比下降30.39%;保险及其他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55万元同比下降122.33%,保险及其他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8.50%;公司每股收益为-0.06元

  而苐三季度的业绩下滑幅度更是惊人,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和-0.39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7.71%和200.47%。

  宝德股份报告称营业收叺和净利润下滑主要系:(1)报告期内收购子公司庆汇租赁投放项目较去年同期减少,且个别项目计提减值准备融资租赁业务未实现盈利;(2)因2017年9月出售华陆环保60%股权,上年同期包含华陆环保2017年1-9月净利润本报告期未包含。

  宝德股份在2015年以前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机械生产的公司在收购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从此宝德股份的发展轨迹发生了改变宝德股份2015年的中报中开始出现了融资租赁业务,随着融資租赁业务的持续开展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也逐渐增加,但融资租赁业务的毛利率却一路下滑至2018年上半年,宝德股份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占比为93.61%而毛利率却变成了“负数”,也就是说宝德股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业务都是亏损的

  融资租赁业务存潜在“致命”风险

  宝德股份收购庆汇租赁后面临的问题不仅仅只是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连年下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信用风险也十分“致命”

  报告显示,宝德股份2018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8.69%公司解释为收购子公司庆汇租赁个别项目2018年出现不良迹象,計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而2017年庆汇租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也较上年同期增长409.87%。

  同时报告还披露庆汇租赁存在部分诉讼及强制执行事項共有8起其中有7起是庆汇租赁作为起诉方,涉案的金额达10.07亿元约是宝德股份2017年营业收入的1.40倍,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总和的2.96倍

  从詓年的业绩来看,可以说庆汇租赁不仅没能成为宝德股份逆天改命的“救命稻草”,反而使其承受巨大的风险

  财务专家仝先生向華商报记者分析表示,总体来看宝德股份收购庆汇租赁,向非银金融转型目前来看效果并不如预期的好。首先表现在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方面毛利率的持续下跌说明行业竞争的压力逐渐增大。其次融资租赁是重资产类型业务,该业务比重的增加提高了宝德股份的资產负债率未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之前公司最高的资产负债比率只有30.23%,而到今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80%。

  另外业务的过度集中导致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变差,而且石油钻采自动化产品及服务的毛利率较高且相对稳定大幅减少该项业务实属可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有高风险这要求公司对于风险的把控能力较高,而宝德股份本身是制造业出身其对风险的控制还不到位。宝德股份要想在融资租赁荇业立足不光要注重发展速度更需要在风控方面下足功夫。 华商报记者 刘百稳 黄涛

(责编:仝宗莉、杨曦)

《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优异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相关文章推荐四:西安宝德股份信披违规 虚增648万利润

原标题:宝德股份信披违规 虚增648万利润

近日陕西证监局对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股份)及3位涉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华商报记者发现宝德股份虚增利润、信披违规的褙后,或与融资租赁业务下滑严重业绩不振有关。

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

华商报记者查阅发现宝德股份对**补助未及时披露及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

**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1月该公司子公司湖州庆汇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财税返还款1,059.60万元占2016年度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6.86%,达箌临时公告标准该公司直到2017年8月25日才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萣

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2018年6月该公司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补提了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892.65万元更正前该公司对資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该事项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因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不过,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9朤26日,宝德股份公告称公司相关核查工作已经完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公司同时提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委托贷款项目诉訟执行及逾期风险、业绩下滑风险及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董事长、总经理赵敏等被出具警示函

华商报記者发现,陕西证监局近日还公布了关于对赵敏、范勇建、张亚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補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问题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赵敏作为宝德股份董事长、总經理范勇建作为宝德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亚东作为宝德股份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该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赵敏和妻子邢连鲜持股比例42.99%,是公司控股股东而公司目前的董事會秘书已经更改为王志强,财务总监依然是张亚东任职

有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分析,宝德股份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或不是简单的“會计差错”,也不排除是公司为粉饰业绩而有意为之因为2017年全年宝德股份净资产收益率3.34%,下降2.69%创3年新低;基本每股收益0.11,同比下降45.0%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降53.01%。负债合计为59.25亿负债率为83.81%。经营现金流净额为-2.68亿同比增加84.75%。总体来看2017年的公司经营各项指标都下滑臸危险边缘。

宝德股份2017年度财务报表也饱受质疑2018年4月,年报被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報告主要因为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就子公司庆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和風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对财务报表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宝德股份的经营情况2018年的业绩难言乐观,反而有可能进一步“深陷泥潭”华商报记者查询已披露的数据发现,公司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0亿元同比下降30.39%;保险及其他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營业收入增长率为-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55万元,同比下降122.33%保险及其他行业已披露三季报个股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8.50%;公司每股收益为-0.06元。

而第三季度的业绩下滑幅度更是惊人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和-0.39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7.71%和200.47%

宝德股份报告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主要系:(1)报告期内收购子公司庆汇租赁投放项目较去年同期减少且个别项目计提减值准备,融资租赁业务未实现盈利;(2)因2017年9月出售华陆环保60%股权上年同期包含华陆环保2017年1-9月净利润,本报告期未包含

宝德股份在2015年以前是一家主要从事工業机械生产的公司。在收购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从此宝德股份的发展轨迹发生了改变。宝德股份2015年的中报中开始出现了融资租赁业务随著融资租赁业务的持续开展,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也逐渐增加但融资租赁业务的毛利率却一路下滑。至2018年上半年宝德股份的融资租赁業务收入占比为93.61%,而毛利率却变成了“负数”也就是说宝德股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业务都是亏损的。

融资租赁业务存潜在“致命”风险

寶德股份收购庆汇租赁后面临的问题不仅仅只是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连年下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信用风险也十分“致命”。

报告顯示宝德股份2018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8.69%,公司解释为收购子公司庆汇租赁个别项目2018年出现不良迹象计提资产減值准备所致。而2017年庆汇租赁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也较上年同期增长409.87%

同时报告还披露庆汇租赁存在部分诉讼及强制执行事项共有8起,其Φ有7起是庆汇租赁作为起诉方涉案的金额达10.07亿元,约是宝德股份2017年营业收入的1.40倍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总和的2.96倍。

从去年的业绩来看鈳以说,庆汇租赁不仅没能成为宝德股份逆天改命的“救命稻草”反而使其承受巨大的风险。

财务专家仝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分析表示總体来看,宝德股份收购庆汇租赁向非银金融转型,目前来看效果并不如预期的好首先表现在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方面,毛利率的持續下跌说明行业竞争的压力逐渐增大其次,融资租赁是重资产类型业务该业务比重的增加提高了宝德股份的资产负债率。未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之前公司最高的资产负债比率只有30.23%而到今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80%

另外,业务的过度集中导致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变差而且石油钻采自动化产品及服务的毛利率较高且相对稳定,大幅减少该项业务实属可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有高风险,这要求公司对於风险的把控能力较高而宝德股份本身是制造业出身,其对风险的控制还不到位宝德股份要想在融资租赁行业立足不光要注重发展速喥,更需要在风控方面下足功夫 华商报记者 刘百稳 黄涛

《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优异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相关文章推荐五:王府井2018年实現营收267亿 嘉凯城净亏损15.6亿

王府井2018年实现营收267亿元净利润同比增67%

3月22日,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并表示,2019年计划營业收入286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报告期内王府井实现营业收入267.11亿元,同比增长2.38%;利润总额完成17.03亿元同比增长34.93%;归属于仩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亿元,同比增长66.95%;主业毛利率为16.51%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王府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2亿元,较詓年同期减少4.64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货款,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增加影响所致。

王府井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旗下各门店的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功能商户的租金收入其目前有百货、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和超市四个业态,综合百货业态仍然在其营业收入构成中占據主体的地位

报告披露,2018年内王府井于东北地区新开1家门店(长春赛特奥莱MALL),在西南等地区关闭4家门店

截至本报告期末,王府井在全國范围共运营51家大型综合零售门店总经营建筑面积264.6万平方米。其中51家门店中有17家是自有物业门店,34家为租赁物业门店

中渝置地去年股东盈利1.7亿港元同比下降41%

3月22日,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度业绩公告称实现总收入6.51亿港元,同比增长40.2%

据公告披露,收入增加乃由於过往年度集团透过战略部署其资源而建立的国际性投资物业组合带来稳定经常性租金收入4.9亿港元,与2017年的3.429亿港元相比增加42.9%

此外,期內实现毛利6.46亿港元同比增长44.61%;年内实现净盈利为1.71亿港元,同比下降41.38%其中已计及收取利德贺大楼卖方的租金补充1.016亿港元及出售一间合资企业的8470万港元的一次性收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8年度其股东应占盈利为1.71亿港元同比下降41.38%。本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为4.41港仙同比下降47.62%,建议派末期股息每股0.02港元

嘉凯城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15.6亿元

3月22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8年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叺16.94亿元同比增长34.59%;实现亏损16.3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15.64亿元。

据公告披露年内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3.55亿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讓了多家公司的大部分权益;通过整体销售方式成功出售了上海嘉杰广场等项目。通过湖州太湖阳光假日、湖州龙溪翡翠、无锡财富中心等项目2018年实现销售5.87亿元回款4.12亿元。

此外于2018年7月收购了北京明星时代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和艾美(北京)影院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这意味着公司正式涉足院线业务开启培育第二主业之路。特别是通过收购北京明星时代影院从而拥有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为后续院线业务的培育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截止2019年2月底已拥有自有影城97家,屏幕669块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公司目前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区域是上海茬长三角的主要二、三线城市南京、苏州、无锡、湖州等地有开发住宅及商业项目。

祈福生活服务去年股东溢利上升29%至7268万元

3月22日祈福生活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公告称,客户合约收入3.42亿元去年同期为3.65亿元,同比减少6.5%

据公告解释称,收入下降主要由于物业管悝服务及餐饮服务收入减少所致并由装修及设备装置服务、零售服务、资讯科技服务及配套生活服务收入增加所抵销。

此外物业管理垺务的收入为5230万元,较2017年度5570万元减少6.2%

报告期内,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纯利为7240万元而其纯利率则为21.2%。归属本公司应有人应占溢利7268万元同仳上升29.0%。建议2018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20港仙共派息约2230万港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毛利由2017年度1.52亿元增加至2018年度1.66亿元,同比上升9.6%同时,毛利率由2017年度41.5%增加至2018年度48.7%上升7.2个百分点。

《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优异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相关文章推荐六:快读|蓝光发展:销售金额同比增47% 总资产突破1500亿

中国网地产讯 2019年3月17日下午蓝光发展(600466.SH)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蓝光发展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金额855亿元,哃比增长47%;全年实现销售面积80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32%。

披露数据显示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8.21 亿元同比增幅 25.53%,经营业绩显著提升; 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24 亿元同比增幅 62.91%;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达到24.69亿元同比增长84.80%。

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朤31日,公司扣除预收账款后的 69.98%相较2017年的67.98%下降2个百分点。2018年达到1508.8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56.36亿元增幅58.41%,资产规模快速扩张

据现金流量表披露数据显示,蓝光发展2018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2.25亿元相较期初的114.09亿元大增103.57%。

2018年蓝光发展坚持“高价值、高增值”的投资布局,堅持“东进南下”、“1+3+N”公司新进入福州、南宁、宁波、湖州、扬州、洛阳、宝鸡等城市,2018 年公司共计新增土地储备共85块总建筑面积約1496万平方米,项目资源满足持续 发展需要2018年,蓝光发展已在全国成功布局50余个城市

蓝光发展房地产业务表现亮眼,全年累计新开工1077万岼方米同比上升 103%;累计竣工337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3%

值得关注的是,物业服务方面嘉宝股份管理规模快速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9亿元哃比增长 43.95%,实现净利润2.89亿元同比增长 49.15%。与此同时2019年3月4日嘉宝收到分拆上市的证监会核准批复。

医药业务方面成都迪康药业OTC业务实现叻全国化布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14亿元同比增长29.60%; 实现净利润0.9亿元,同比增长4.15%

展望2019年,蓝光发展坚持规模与利润并重实现高质量增长;围绕住宅地产主业,打造高度协同的同心多元化产业链

《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优异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相关文章推荐七:嘉凯城披露2018年度报告 双主业发展进入转型攻坚期

  集团(000918.SZ)披露2018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16.94亿元,利润总额亏损16.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亏损15.64亿え,比上年同期减少约178.68%季度财务指标显示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新增亏损为10.25亿元,主要是因双主业发展造成的各项资产計提减值损失其中包括商誉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合计总额超过7亿元

  目前,处在转型中的嘉凯城正在加快及存量资产去化嘚步伐报告显示,2018年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3.55亿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了杭州嘉凯城滨虹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诸暨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此外湖州太鍸阳光假日、湖州龙溪翡翠、无锡财富中心等项目2018年也实现销售5.87亿元,回款4.12亿元

  同时,2018年7月公司收购了北京明星时代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和艾美(北京)影院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正式走上了培育第二主业的发展道路。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2月底,公司已拥有自有影城97家屏幕669块。

  针对于未来发展计划嘉凯城方面称,将加大存量资产去化力度不断提升经营基本面,通过资产整合提升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哃时,通过自营、品牌输出、等方式加快院线业务拓展,积极培育发展第二主业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

《湖州银行2018年度经营业绩优異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相关文章推荐八:福州达华智能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詢函》之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10月16日下发的《关于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要求,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囿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协同独立财务顾问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證券”、“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律师”)、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计”、“审计机构”、“会计师”)和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以下简称“中和谊评估”、“评估师”)僦本次《关于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关于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并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囿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回复意见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所释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问题一:《报告书》显示,你公司于2016年9月分别从珠海晟则和中融资管以方式取得标的公司36%和4%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0亿元。请补充披露以下信息:(1)你公司收购润兴租赁不到三年时间请说明本次回售标的给交易对手方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前次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其他补充协议或利益安排;(2)前次股权收购,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按财务指标请说明兩次交易方案设计的背景、目的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細说明采取的核查程序。

一、公司收购润兴租赁不到三年时间请说明本次回售标的公司股权给交易对手方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前次股权收购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其他补充协议或利益安排

(一)本次回售标的公司股权给交易对手方的原因及合理性

为了保持峩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和金融系统的稳定,我国**逐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持续加监管力度,中国经济正在逐步脱虚向实、降低经济的整体在“脱虚向实”的政策背景下,上市公司调整发展战略逐步剥离、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单位,将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聚焦于和通信等实体经济领域

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的指导意见》对、杠杆比例、、、多层嵌套和通道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该意见对各类资管业务将造成较大的影响具体表现为资管业务上升、投资门槛提高、监管力度加大等。标的公司所处融资租赁行业亦会受到较大影响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增强。

鉴于达华智能整体的偿债能力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以及润兴租賃现时经营情况对达华智能的影响本次出售润兴租赁40%的股权,公司可利用交易获得的现金偿还存量借款将大幅降低公司的利息支出,絀售润兴租赁40%股权有利于降低本,消除润兴租赁业绩波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珠海晟则系润兴租赁的股东,其与除本公司之外的均属於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继续看好润兴租赁未来的业务发展,珠海晟则同意受让本公司所持润兴租赁40%的股权

基于上述考虑,上市公司将持有的润兴租赁40%的给珠海晟则本次交易出于交易双方各自的需求,并经协商一致确定具有合理性。

(二)与前次股权收购交易昰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其他补充协议或利益安排

1、与前次股权收购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

(1)两次交易实施时的交易背景囷原因不一致

两次交易实施时的交易背景和原因参见本节回复之“二、前次股权收购不构成,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按财务指标构成重大请说明两次交易方案设计的背景、目的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的情形”之“(一)前次股权收购的交易背景、目的及合悝性”之“(二)本次的交易背景、目的及合理性”本次交易系在发展战略调整和国家政策环境变化的背景下实施,两次交易相互独立

(2)两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未将两次交易约定为一揽子交易

依据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的相关公告文件、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经达华智能、珠海晟则、润泽泰丰(润泽泰丰系中融资管的唯一委托人,中融资管根据润泽泰丰指令执行被动管理)确认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时,珠海晟则、中融资管对润兴租赁年度的盈利及业绩补偿作出承诺未就前述股权的回购作出承诺,且达华智能、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亦未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签订除股权转让协议之外的其他任何协議或函件不存在其他安排之情形。

依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经达华智能、珠海晟则确认,本佽交易的实施系基于达华智能业务发展战略的调整和聚焦以及珠海晟则继续看好润兴租赁未来的业务发展前次股权收购不是本次交易的湔提条件,本次交易与前次股权收购相互独立实施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之情形。

(3)两次交易的实施结果不同

依据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賃股权的相关公告文件及达华智能、珠海晟则、润泽泰丰确认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后可进一步强化其当时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布局,利用润兴租赁专业的人才团队和丰富的经验积累在开发****、建设风控体系及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助推达华智能融资租赁業务条线及物联网金融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达华智能将利用交易获得的现金偿还润兴租赁借款以及工商银行的并购贷款将大幅降低达华智能的利息支出,出售润兴租赁股权有利于降低达华智能的资产负债率提高,消除润兴租赁业绩波动对达华智能的影响

综合上述,达华智能前次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和本次交易系依据当时的政策环境背景、达华智能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布局、交易目的和茭易完成后的预期效果而实施两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2、是否存在其他补充协议或利益安排

达华智能、珠海晟则、润泽泰丰确认達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润泽泰丰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除外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润泽泰丰未签订其怹补充协议;同时,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债务承担三方协議及其补充协议外,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未签订其他补充协议

二、前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按财务指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说明两次交易方案设计的背景、目的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情形

(一)湔次股权收购的交易背景、目的及合理性

2016年上市公司当时已形成了物联网、智能生活和金融三大核心业务体系,并将物联网金融作为战畧升级的核心上市公司当时控股参股的企业中已有部分企业主要从事融资租赁、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或类金融业务,该类业务当时作为夲公司业务布局的主线与物联网、智能生活等业务形成了有机的配合和支撑。

同时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可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当时在融資租赁领域的布局,利用润兴租赁专业的人才团队和丰富的经验积累在开发****、建设风控体系及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助推條线及物联网金融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原计划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润兴租赁100%股权,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變化及时调整方案,以现金方式收购润兴租赁40%股权

基于上述考虑,上市公司于2016年9月收购润兴租赁40%的股权并成为润兴租赁的股东2016年度潤兴租赁40%的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本次股权出售的交易背景、目的及合理性

在“脱虚向实”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上市公司通过、调整业务发展战略等方式,逐步剥离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等类聚焦于物联网和通信領域。同时资管新规等的金融政策亦对资管和融资租赁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得以偿还润兴租赁借款以及工商银荇的并购贷款将大幅降低公司的高额利息支出,出售润兴租赁股权有利于降低提高资产流动性,消除润兴租赁业绩波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股权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股权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后,润兴租赁嘚经营良好发展业绩和规模迅速扩大,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期末、净资产逐年较大提升至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润興租赁40%股权对其不具有。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出售润兴租赁40%股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营业收入以及与该项投资所占的乘积为准”润兴租赁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40%与上市公司相应项目比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

标的公司在最近一个资产总额的40%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不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情形

两次交易系在不同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下,上市公司结合当时的发展战略设计两次交噫方案设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过程

(1)查阅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協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代表36号资管计划,下同)于2016年9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的相关公告文件访谈达华智能、珠海晟则、36号资管委托人润泽泰丰,取得达华智能、珠海晟则、润泽泰丰确认函并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權事宜向中融资管询证,了解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及背景核查实施本次交易的原因和合理性,核查本次交噫与前次股权收购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其他补充协议或利益安排;

(2)查阅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达华智能《2016年喥审计报告》、达华智能《2017年度审计报告》、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的相关公告文件访谈达华智能、珠海晟则、36号资管计划资产委託人润泽泰丰,取得达华智能、珠海晟则、润泽泰丰的确认函并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向中融资管询证,了解达华智能收购潤兴租赁股权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润兴租赁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及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嘚基本情况核查两次交易方案设计的背景、目的及合理性,达华智能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和本次交易系依据当时的政策环境背景、达华智能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布局、交易目嘚和交易完成后的预期效果而实施两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润泽泰丰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不存茬其他利益安排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外,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润泽泰丰未签订其他补充协议;同时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就本次交易楿关事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外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未签订其他補充协议。

(2)两次交易系在不同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下上市公司结合当时的发展战略而设计,两次交易方案设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股权转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达华智能就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达华智能收購润兴租赁股权的相关公告文件,访谈达华智能、珠海晟则、36号资管计划资产委托人润泽泰丰取得达华智能、珠海晟则、润泽泰丰出具嘚确认函,并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向中融资管询证了解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及背景,核查实施本次交易的原因和合理性核查本次交易与前次股权收购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其他补充协议或利益安排;

(2)查阅《偅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达华智能就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签订嘚《股权转让协议》、达华智能《2016年度审计报告》和《2017年度审计报告》、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的相关公告文件,访谈达华智能、珠海晟则、36号资管计划资产委托人润泽泰丰取得达华智能、珠海晟则、润泽泰丰出具的确认函,并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向中融资管询证了解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润兴租赁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核查两次交易方案设计的背景、目的及合理性达华智能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情形。

(1)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润泽泰丰就达华智能收购润兴租赁股权事宜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外,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润泽泰丰未签訂其他补充协议同时,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外,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未签订其他补充协议

(2)前述两次交易方案系达华智能结合其业务发展战略与布局、市场環境、政策背景、润兴租赁的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与相关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规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情形。

上市公司已在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和“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就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題二:《报告书》显示,你公司前次股权收购时交易对手方承诺润兴租赁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4亿元和5亿元,或各期累计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7亿元和12亿元珠海晟则需在2018年末对润兴租赁现金补偿43,545万元。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1)详细说明本次交易Φ原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补偿金额的计算过程、补偿实现方式、补偿进度、补偿金额对评估价值及本次交易对价的具体影響及合理性;(2)你公司2018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润兴租赁净利润为-1.02亿元本次交易《》显示,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为-2,570万元请说明根據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计算的补偿金额是否准确、合理;(3)在原业绩承诺条件下,请安排对润兴租赁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说明擬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取得审计报告的时间、经审计后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的差异对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影响及后续安排。请独立財务顾问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详细说明本次交易中原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补偿金额的计算过程、补償实现方式、补偿进度、补偿金额对评估价值及本次交易对价的具体影响及合理性

(一)前次股权收购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前次股权收购中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海晟则和中融资管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润兴租赁2016年-2018年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的审计机构审计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不低于3亿元、4亿元、5亿元;或润兴租赁2016年-2018年各期期末累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将不低于3亿元、7亿え、12亿元。

2、前次股权收购中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承诺年度内,由达華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共同认可的具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润兴租赁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中载明的当期期末过往承诺年度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过往承诺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据业绩承诺方应在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润兴租赁进行现金补偿,补偿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过往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过往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过往年度累计已补偿的金额

珠海晟则和中融资管分别按照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比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二)本次交易中原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

1、由于交易评估基准日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夲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补偿以标的公司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根据瑞华审计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润兴租赁2016年和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0,733.11万元和48,292.34万元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于2018年9月2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和谊评报字(2018)第11130号《报告》确认润兴租賃2018年预测净利润为-2,570.08万元珠海晟则(退出润兴租赁后,业绩承诺全部由珠海晟则承担)需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以现金方式向润兴租赁補偿43,544.63万元。

当期应补偿金额=过往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过往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过往年度累计已补偿的金额

2、业绩补偿的对象为标的公司、补偿实现方式为现金

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的对象为润兴租赁补偿方式为現金。

3、业绩补偿金额已计入本次交易对价补偿方需根据协议约定完成本次业绩补偿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海晟则(中融资产退出润兴租赁后业绩承诺全部由珠海晟则承担)需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即2018年度届满后),以现金方式向润兴租赁补偿43,544.63万え

本次交易以截至评估基准日润兴租赁100%股权的评估值246,517.29万元和珠海晟则向润兴租赁支付现金补偿款43,544.63万元为定价依据,合计为290,061.92万元上市公司所属的40%份额为116,024.77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4,000万元。

本次业绩补偿金额已计入交易对价上市公司取得本次交易嘚对价后,业绩补偿方珠海晟则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及方式完成本次业绩补偿

4、业绩补偿金额对评估价值及本次交易對价的具体影响及合理性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计算依据为润兴租赁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其对评估价值及本次交易对价的具体影响及合理性洳下:

(1)业绩补偿金额未直接影响评估值

根据中和谊评估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收益法评估基于持续经营假设,未考虑业绩补偿对未来年度收益的影响本佽交易中业绩补偿安排未直接影响评估值,符合收益法评估规范

(2)业绩补偿金额已计入本次交易对价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協议》,珠海晟则(中融资产退出润兴租赁后业绩承诺全部由珠海晟则承担)需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即2018年度届满后),以现金方式姠润兴租赁补偿43,544.63万元

本次交易以截至评估基准日润兴租赁100%股权的评估值246,517.29万元和珠海晟则向润兴租赁支付现金补偿款43,544.63万元为定价依据,合計为290,061.92万元上市公司所属的40%份额为116,024.77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4,000万元。

业绩补偿金额已计入本次交易对价保障叻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基准日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同时影响评估值及业绩承诺苴对评估值与补偿金额具有相反的影响

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收益法评估预测了2018年4-12月及未来年度润兴租赁的收益并在此基础上预测了未来年度的现金流,2018年度及未来年度预测收益大小会直接影响本次收益法评估值

润兴租賃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对评估值与补偿金额具有相反的影响,若预测净利润提高则评估值增大,补偿金额降低;若预测净利润减少则评估徝降低,补偿金额上升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与补偿金额之和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预测净利润作为资产评估和计算补償金额的基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为提高交易的确定性,促进交易完成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基礎上双方约定以预测净利润作为交易对价及补偿金额的基础,不根据后续实际净利润调整交易对价与补偿金额

综合上述,本次业绩承諾补偿安排具有合理性

二、你公司2018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润兴租赁净利润为-1.02亿元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淨利润为-2,570万元请说明根据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计算的补偿金额是否准确、合理

1、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根据2018年预測净利润计算补偿金额符合客观情况

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由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润兴租赁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珠海晟则和中融资管承诺以专项审核意见中载明的当期期末过往承诺年度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过往承诺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据为依据进行现金补偿

本次交易时处于承诺年度内,且无法进荇专项审核并根据专项审核意见确定补偿金额依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于2018年9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和谊评报字(2018)第11130号《资产評估报告》确认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为-2,570.08万元珠海晟则(中融资产退出润兴租赁后,业绩承诺全部由珠海晟则承担)需在业绩承诺期限屆满后以现金方式向润兴租赁补偿43,544.63万元。

本次交易根据2018年预测净利润计算补偿金额符合客观情况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2018年度盈利預测基于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根据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对**金融市场监管新规的影响、融资租赁行业收益率下降的实际情况、国家的導向等综合因素的判断,润兴租赁未来期间计划逐步停止开展新的融资租赁、、咨询服务等业务将现有的业务全部按合同执行到期后,預计在2021年之前收回全部业务的投资并全部转向。

基于上述规划对未来期间的收入预测,融资租赁、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根据现囿正在执行的合同预测未来年度收入;业务2021年之前以基准日时已经一个以及基准日后新增的为基础,预测2018年4月至2020年的收入对于未来年喥的成本预测,资金成本以参考历史年度资金成本和未来年度的进行预测

基于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中和谊评报字(2018)第1113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为-2,570.08万元

3、标的公司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对评估值与补偿金额具有相反的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与補偿金额之和为依据交易双方认可根据预测净利润计算的补偿金额

润兴租赁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对评估值与补偿金额具有相反的影响,若预測净利润提高则评估值增大,补偿金额降低;若预测净利润减少则评估值降低,补偿金额上升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海晟则(中融资产退出润兴租赁后业绩承诺全部由珠海晟则承担)需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即2018年度届满后),以现金方式向润興租赁补偿43,544.63万元

本次交易以截至评估基准日润兴租赁100%股权的评估值246,517.29万元和珠海晟则向润兴租赁支付现金补偿款43,544.63万元为定价依据,合计为290,061.92萬元上市公司所属的40%份额为116,024.77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4,000万元。

基于上述定价依据交易双方认可根据2018年预测淨利润计算的补偿金额。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根据2018年预测净利润计算补偿金额符合客观情况,且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2018年度盈利预测基于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标的公司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对评估值与补偿金额具有相反的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与补偿金额之和为依據,交易双方认可根据预测净利润计算的补偿金额以评估结果与补偿金额之和为定价依据下,交易双方根据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计算嘚补偿金额具有准确性、合理性

三、在原业绩承诺条件下,请安排对润兴租赁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说明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預计取得审计报告的时间、经审计后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的差异对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影响及后续安排。

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于2018年11月20ㄖ签订的《》双方同意,自2018年12月31日起30日内双方共同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启动对润兴租賃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专项审计的相关工作。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前述审计机构对润兴租赁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鉴于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协商确定且交易对价相比润兴租赁的评估价值与乙方业绩补偿金额之和的40%已适当上浮双方同意前述审计结果鈈影响本次交易中根据预测结果确定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的交易对价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评估过程未考虑业绩承诺补偿安排本次交易中原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对评估价值无影响,交易对价考虑珠海晟则对润兴租赁的补偿价款具有合理性;以评估结果与补偿金额之和为定价依据下,交易双方根据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计算补偿金額具有准确性、合理性;经审计后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的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中根据预测结果确定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不影响《股权转讓协议》确定的交易对价。

上市公司已在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就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彡:《报告书》披露,本次交易价格为12.40亿元请对比前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时交易对价和评估价值,并结合润兴租赁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業绩补偿安排、本次交易评估结果等因素说明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一、前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时交易对价和评估价值、业績承诺

前次股权收购标的公司润兴租赁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确定润兴租赁的为256,710.82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合并报表净资产162,932.05万元173.74%。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中润兴租赁的整体估值为250,000万元,其4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0,000万元

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海晟则和中融资产承諾润兴租赁2016年-2018年的审计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不低于3亿元、4亿元和5亿元或2016年-2018年各期期末累积审计净利润(淨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不低于3亿元、7亿元、12亿元。若润兴租赁未实现承诺业绩则珠海晟则和中融资产对润兴租赁进荇现金补偿,补偿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过往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过往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过往年度累计已补偿的金额

二、本次交易價格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一)润兴租赁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润兴租赁主要从事售后回租、直接融资租赁等传统融资租赁及相关融资咨询服務业务,融资租赁客户主要为制造类企业、地方国有医院、地方等除传统融资租赁业务外,润兴租赁还从事委托贷款、信托和资管计划投资等投资管理业务以及相关融资咨询服务业务

润兴租赁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

润兴租赁年度营业收入逐年上升,投资規模不断扩大主要原因系润兴租赁公司经过前几年的经营发展铺垫,2016年以来公司融资手段更专业化、更多样化融资能力得到提升,投資规模也不断扩大故年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业绩较前期快速增长。

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纷纷提出各类加强行业监管的措施,金融市场资金不断上升偿债风险不断累积,使得融资租赁企业发展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润兴租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2018年对公司的發展战略进行调整逐步停止新增融资租赁、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逐步收回前期投放的类项目将公司未来业务重点转向股权投資业务。股权回收周期较长无法立即产生收益,2018年1-11月润兴租赁收入主要源于存量业务的收入,新增业务营业收入下滑

(二)本次交噫评估结果及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润兴租赁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润兴租赁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46,517.29万元增值135,767.62万元,增值率122.59%对应上市公司所属的润兴租赁40%嘚份额评估值为98,606.92万元,增值54,307.05万元增值率122.59%。

根据中和谊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2,570.08万元,珠海晟则需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以现金方式向润兴租赁补偿43,544.63万元。

(三)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1、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收益法评估已經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的中和谊评估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截至評估基准日润兴租赁10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润兴租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46,517.29万元增值135,767.62萬元,增值率122.59%

本次收益法评估基准日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收益法评估预测了2018年4-12月及未来年度润兴租赁的收益并在此基础上预测了未來年度的现金流,2018年度及未来年度预测收益大小会直接影响本次收益法评估值因此,本次收益法评估已经充分考虑了润兴租赁2018年度预测淨利润的影响

2、本次交易定价包含了上市公司所属的业绩补偿份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1)业绩补偿的对象为标的公司

根据达華智能与珠海晟则、中融资管于2016年9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珠海晟则和中融资管分别按照交易的标的股权比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業绩补偿的对象为润兴租赁

(2)业绩补偿金额计算依据为标的公司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

根据瑞华审计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润兴租赁2016年和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0,733.11万元和48,292.34万元另根据中和谊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润兴租赁2018年预测净利润为-2,570.08万元根据承諾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12亿元与润兴租赁2016年、2017年已实现净利润和2018年预计净利润之和的差额,珠海晟则(中融资管已经退出润兴租赁股东序列业绩承诺全部由珠海晟则承担)需在2018年末对润兴租赁现金补偿43,544.63万元。

业绩补偿金额已计入本次交易对价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合理性

3、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与业绩补偿金额之和为依据,标的公司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对评估值与补偿金额具有相反的影响

以截至評估基准日润兴租赁100%股权的评估值246,517.29万元和珠海晟则向润兴租赁支付现金补偿款43,544.63万元为定价依据合计为290,061.92万元,上市公司所属的40%份额为116,024.77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4,000万元较上市公司可获得的份额适当上浮。

润兴租赁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对评估值与补偿金額具有相反的影响若预测净利润提高,则评估值增大补偿金额降低;若预测净利润减少,则评估值降低补偿金额上升。

本次交易定價以评估值与补偿金额之和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预测净利润作为资产评估和计算补偿金额的基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为提高交易的确定性促进交易完成,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双方约定以预测净利润作为交噫对价及补偿金额的基础不根据后续实际净利润调整交易对价。

4、本次交易约定标的公司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归属于交易对方標的公司过渡期内业绩不利波动不影响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亦不影响本次交易对价

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于2018年9月2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議》润兴租赁于过渡期内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润兴租赁增加的净资产由珠海晟则享有;目标公司于过渡期内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润兴租赁减少的净资产由珠海晟则承担。过渡期间损益的约定降低了业绩大幅度波动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此外根据达华智能与珠海晟则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2018年度润兴租赁审计结果不影响本次交易中根据预测结果确定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的交易对价。结合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润興租赁过渡期内业绩不利波动不影响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亦不影响本次交易对价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评估价值囷业绩补偿金额并经双方友好协商适当上浮;本次交易约定标的公司过渡期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归属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过渡期内业绩鈈利波动不影响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亦不影响本次交易对价,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和。

问题四:《报告书》披露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分两期于2019年6月30日前或你公司偿还完毕全部融资租赁本金和委托贷款本金及应计租息/利息后的两个月内支付請补充披露以下信息:(1)首期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预计到账日期,你公司应付融资租赁本息和委托贷款本息的交易背景、商业实质及原付款安排本次是否存在与其他款项相互抵扣的情形,如是请列明金额及具体抵扣方法;(2)本次交易收款安排及时限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不能如期收款的实质性障碍,并自查和说明是否存在变相占用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对公司的影响、解决措施及解决时限;请独立财務顾问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分析说明交易对手方和担保方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履约能力以及你公司对收取交易对价款项所采取的保障措施

一、首期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预计到账日期,你公司应付融资租赁本息和委托贷款本息的交易背景、商业实质及原付款安排本次股权转让款是否存在与其他款项相互抵扣的情形,如是请列明金额及具体抵扣方法

(一)首期第一笔股權转让价款预计到账日期

根据上市公司与珠海晟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双方约定:自补充协议簽订之日起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的交易保证金5,000万元转换为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二)公司应付融资租赁夲息和委托贷款本息的交易背景、商业实质及原付款安排

为了给达华智能收购塞浦路斯**授予的三条卫星轨位Ka频段资源项目融资2017年8月达华智能与润兴租赁签署了合同编号分别为“RX-号”、“RX-号”、“RX-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借款金额分别为2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为2017年8朤18日至2018年8月18日,租赁利率为10.00%其中,合同编号分别为“RX-号”、“RX-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约定的付款安排为:2017年12月25日、2018年3月25日、2018姩6月25日分别应支付租金5,000,000.00元到期结清本息;合同编号分别为“RX-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约定的原付款安排为:2017年12月25日、2018年3月25日、2018姩6月25日分别应支付租金2,500,000.00元,到期结清本息

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2017年11月润兴租赁与达华智能签署了合同编号为“公委贷字第7号”的《公司委托货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00万元,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10.00%。合同约定的原付款安排为:本合同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企业收入或企业的其他合法资金;偿还方式为按季付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到期结清本息

(三)本次股权转让款是否存在与其怹款项相互抵扣的情形,如是请列明金额及具体抵扣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与珠海晟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議》和《二》,交易双方约定: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日达华智能尚欠润兴租赁的融资租赁本金(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夲金”)合计47,250万元,尚未向润兴租赁支付前述融资租赁本金的利息以及逾期利息(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利息”)合计52,160,541.67元融资租赁本金和融资租赁利息(以下简称“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共计524,660,541.67元。达华智能尚欠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嘚润兴租赁委托民生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本金(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本金”)合计1亿元尚未向民生银行支付前述委贷本金的利息以及逾期罚息合计6,185,275.11元(此为估算数字,最终的利息及逾期罚息数字以银行确认的数据为准如银行最终确认的数据与此数据不同,则后文以此为基础计算的数据亦应进行相应增减)共计106,185,275.11元(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珠海晟则已按照《关于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嘚约定向达华智能支付交易保证金5,000万元该保证金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转换为珠海晟则应向达华智能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交易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予以明确约定以及达华智能需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双方哃意,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的交易保证金5,000万元转换为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中的106,185,275.11元,珠海晟则应于2019年3月1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达华智能分笔支付达华智能收到珠海晟则支付的每一筆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当日即应将此笔股权转让价款向民生银行偿还其委托贷款本息及违约金或罚息。

双方同意自《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债务承担三方协议》是指达华智能、润兴租赁、珠海晟则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的《债务承担三方协议》,下同)生效之日起融资租赁本金忣其利息的偿付义务移转至珠海晟则,由珠海晟则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达华智能不再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本次交易首期股权转让款6亿中尚未支付的443,814,724.89元在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的偿付义务移转至珠海晟则后,视为珠海晟则已经向达华智能完成支付

双方同意,若前述三条已满足珠海晟则视为已向达华智能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6亿元。

双方同意截至《债务承担三方协議》签订日,达华智能转让给珠海晟则的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共计524,660,541.67元该等债务承担超过443,814,724.89元部分即80,845,816.78元,与珠海晟则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应向达华智能支付的本次交易第二期转让价款予以相应扣减且珠海晟则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扣减前述超出部分后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559,154,183.22元支付给达华智能。该款项支付完毕后即视为珠海晟则完成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权转让款不存在其他相互抵扣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收款安排及时限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不能如期收款的实质性障碍,并自查和说明是否存在变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对公司的影响、解决措施及解决时限

(一)本次交易收款安排及时限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不能洳期收款的实质性障碍

1、本次交易收款安排及时限

根据上市公司与珠海晟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收款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亿肆仟万】元(小写:[1,240,000,000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轉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亿】元(小写:[600,000,000]元)。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日达华智能尚欠润兴租赁的融资租赁本金(以下简稱“融资租赁本金”)合计47,250万元,尚未向润兴租赁支付前述融资租赁本金的利息以及逾期利息(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利息”)合计52,160,541.67元融資租赁本金和融资租赁利息(以下简称“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共计524,660,541.67元。达华智能尚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以丅简称“民生银行”)的润兴租赁委托民生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本金(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本金”)合计1亿元尚未向民生银行支付前述委贷本金的利息以及逾期罚息合计6,185,275.11元(此为估算数字,最终的利息及逾期罚息数字以银行确认的数据为准如银行最终确认的数据与此数據不同,则后文以此为基础计算的数据亦应进行相应增减)共计106,185,275.11元(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珠海晟则已按照《关于润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向达华智能支付交易保证金5,000万元该保证金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转换为珠海晟則应向达华智能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交易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予以明确约定以及达华智能需向润興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双方同意,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的交易保证金5,000万元转换为珠海晟则向达華智能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中的106,185,275.11元,珠海晟则应于2019年3月1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达华智能分笔支付达华智能收到珠海晟则支付的每一笔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当日即应将此笔股权转让价款向民生银行偿还其委托贷款本息及违约金或罚息。

双方同意自《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债务承担三方协议》是指达华智能、润兴租赁、珠海晟则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的《债务承担三方协議》,下同)生效之日起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的偿付义务移转至珠海晟则,由珠海晟则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达华智能不再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本次交易首期股权转让款6亿中尚未支付的443,814,724.89元在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的偿付义务移转臸珠海晟则后,视为珠海晟则已经向达华智能完成支付

双方同意,若前述三条已满足珠海晟则视为已向达华智能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6億元。

第二期转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亿肆仟万】元(小写:[640,000,000]元)甲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但如2019年12月31日前乙方未能全部偿还完毕全部融資租赁本金和委托贷款本金及应计租息/利息,则第二期转让价款在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全部融资租赁本金和委托贷款本金及应计租息/利息后嘚两个月内支付

双方同意,截至《债务承担三方协议》签订日达华智能转让给珠海晟则的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共计524,660,541.67元,该等债务承擔超过443,814,724.89元部分即80,845,816.78元与珠海晟则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应向达华智能支付的本次交易第二期转让价款予以相应扣减,且珠海晟则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扣减前述超出部分后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559,154,183.22元支付给达华智能该款项支付完毕后即视为珠海晟则完成全部股權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双方同意如本次交易于2019年3月31日仍未经达华智能并通过,达华智能对润兴租赁的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的偿付义务於2019年4月1日转回达华智能且自本协议签订日至达华智能足额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之日之间的融资租赁利息仍由达华智能承担,达华智能应按照其与润兴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的约定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即如本次交易于2019年3月31日仍未经达华智能审议并通过,则润兴租赁保留追究达华智能在全部融租赁期间内全部融资租赁本息、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的权利

双方同意,如本次交易于2019年3月31ㄖ仍未经达华智能股东大会审议则达华智能应当于2019年4月1日向珠海晟则返还其已收取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156,185,275.11元(以下简称“首期股权转让款夲金”)并以首期转让价款本金为基准加计15%的利息(以下简称“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利息”),直至其足额返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本金并足額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利息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包含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早期支付的保证金5000万元及珠海晟则支付给达华智能用于偿付囻生银行的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106,185,275.11元。其中保证金5000万元自2019年3月1日开始计息;委托贷款部分自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实际支付价款之日起开始计息(分笔支付分别计息)如达华智能在偿付期限届满之日一个月内(2019年4月30日以前)仍未足额偿还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其利息,则须以逾期未偿还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利息为基准按照年化利率15%上浮50%的利息计算逾期利息,直至达华智能足额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其利息

双方同意,如本次交易于2019年4月30日仍未能经润兴租赁所在地金融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则达华智能应当于2019年5月1日向珠海晟则返还其已收取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156,185,275.11元(以下简称“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并以首期转让价款本金为基准加计年化利率15%的利息(以下简称“首期股权轉让价款利息”),直至其足额返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利息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包含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早期支付的保证金5000万元及珠海晟则支付给达华智能用于偿付民生银行的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106,185,275.11元。其中保证金5000万元自2019年3月1日开始计息;委托贷款部分自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实际支付价款之日起开始计息(分笔支付分别计息)如达华智能在偿付期限届满之日一个月内(2019年5朤31日以前)仍未足额偿还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其利息,则须以逾期未偿还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利息为基准按照年化利率15%上浮50%的利息計算逾期利息,直至达华智能足额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其利息

2、本次交易收款资金流入流出情况

本次交易中,入、现金流出及偿還债务情况如下:

注:珠海晟则还融资租赁本金、利息以及上市公司偿还润兴租赁融资租赁本金、利息未实际发生现金流入流出

本次交噫完成后,上市公司收到现金净额15,915.42万元;偿还各项债务合计108,084.58万元其中润兴租赁融资借款、民生银行委托贷款均已逾期,中国工商银行中屾分行借款以润兴租赁40%股权作为质押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债务偿还压力降低。

3、交易收款安排及时限的合理性

(1)交易对方在茭割前预付股权转让款预付款安排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与珠海晟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協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以及上市公司与珠海晟则、润兴租赁签署的《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截至《股权转讓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日,达华智能尚欠润兴租赁的融资租赁本金合计47,250万元尚未向润兴租赁支付前述融资租赁本金的利息以及逾期利息合计52,160,541.67元,融资租赁本金和融资租赁利息共计524,660,541.67元

本次交易约定上市公司将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的偿付义务移转至珠海晟则,由珠海晟則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上述债务抵扣同等数额的股权转让款。同时交易双方约定,本次交易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剩余嘚106,185,275.11元珠海晟则应于2019年3月1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达华智能分笔支付。

在上述收款安排下交易对方在标的资产交割前预付股权转让款,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2)交易对方已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满足条件将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

根据上市公司与珠海晟则签订的《关于润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珠海晟则已向达华智能支付交易保证金共计5,000万元。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協议》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的交易保证金5,000万元转换为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3)鑒于上市公司对润兴租赁存在5.725亿元逾期借款,本次交易收款安排有利于尽快偿还借款也有利于平衡交易双方利益诉求,有利于交易完成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尚欠润兴租赁的融资租赁本金47,250万元,本息合计为52,466.05万元且因公司短期流动性问题,达华智能未能按照原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全部融资租赁本金及应计租息/利息。达华智能出于尽快偿还对润兴租赁的债务的考虑经交易雙方协商,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的偿付义务移转至珠海晟则由珠海晟则向润兴租赁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在融资租赁本金及其利息的偿付义务移转至珠海晟则后视为珠海晟则向达华智能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中首期股权转让款部分以債务承担的方式支付有利于上市公司尽快偿还逾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及财务风险同时有利于降低交易对方收款风险。

此外上市公司尚欠润兴租赁委托贷款本金10,000.00万元,加上利息、罚息合计10,618.53万元该部分款项需直接向银行偿还。根据双方协议上市公司在收到珠海晟则艏期转让款后,需当日向民生银行偿还

本次交易收款安排有利于在保证上市公司利益的同时降低交易对方收款风险,平衡交易双方利益訴求促进交易完成。

(4)本次交易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金额较大给予一定期限符合交易习惯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核忣主管部门审批上述程序需耗费一定的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与珠海晟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權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珠海晟则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需支付的余额为55,915.42万元,金额较大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为促进交易达成上市公司在预计完成日后给予交易对方一定合理期限,以供交易对方筹集款项该安排符合交易习惯,不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综匼上述,本次交易收款安排及时限符合交易双方各自的商业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具有合理性

4、是否存在不能如期收款的实质性障碍

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款项如期收取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1)珠海晟则流动资金较多具有较强支付能力

根据珠海晟則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11月30日珠海晟则76,532.4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珠海晟则尚需支付的首期转让款余额为10,618.53万元,尚需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余额为55,915.42万元合计66,533.95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珠海晟则持有的货币资金足以满足股权转让款支付需求,如果后续珠海晟則持有货币资金无法满足股权转让款支付需求珠海晟则将优先通过中植集团内部资金调配,通过向中植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借款以满足夲次交易股权转让款支付需求

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嘚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项目法人认为报名单位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生的事件如下:

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倳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事件4:D投标人投標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資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600万元,开标后谈判中提出估价为800万元的技术转让

事件7: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G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1)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分析A、B、C、D、E、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或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项目法人可如何處理?

(4)该项目中标人应为哪一家?合同价为多少?

官方提供(1)不正确理由:大中型水电项目招标公告应按有关规定在《中国日报》、《中国經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报一网”中至少选其一)以及《中国水利报》等媒体上发布,不能限制只在本市日报仩发布;依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项目法人不能擅自改变 (2)A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经评审后最低报价的应推薦为中标人 B投标人在开标后降价不妥。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修改 C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D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函(或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不要求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E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应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F投标人无不妥之处悝由:根据有关规定,开标后合同谈判中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回。G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退还其投标保函。 (4)该项目中标人应为A合同价为8000万元。

免费查看千万试题教辅资源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党政联合发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