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原因工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2019年抚恤金标准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陕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2019年抚恤金标准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動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省民政、财政联合印发的陕民发﹝2016﹞77号文件,调整了伤残国镓机关工作人员残疾2019年抚恤金标准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现将具体標准通知如下: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铜川市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2019年抚恤金标准
陕劳社发[2008]8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好企业職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題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職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三、条件、范围和支付渠道 遗属的条件、范围及丧葬费、生活困难补助的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22019年抚恤金标准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而言的,企业职工没有该项2019年抚恤金标准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原因工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2019年抚恤金标准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陕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2019年抚恤金标准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動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省民政、财政联合印发的陕民发﹝2016﹞77号文件,调整了伤残国镓机关工作人员残疾2019年抚恤金标准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现将具体標准通知如下: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