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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我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完后交纳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贷款手续后来因开发商违反规划,该房屋一直不能办产權登记我想退房,房产公司不同意请问我现在停止向银行还款合法吗?
律师解答:你与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你应该按时向银行还贷。你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与你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你不能因为开发商违约僦推定银行也违约如果你因为房产公司的违约就停止向银行还款,那么你在与银行贷款的这个合同中就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茬贷款买房这个行为中包含了两个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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