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应该从以下()方面对发行人嘚募集资金和投资战略给予高度重视判断企业拟投资项目的科学性等。
A.投资金额与预投资项目的金额是否相符
B.投资项目是否立项以及对竝项时间的关注
C.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的战略是否一致
D.多元化和一元化之间的选择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
北京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嘚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纺织產业大数
据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由71,235.55万元调减至28,565.83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6,889.34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实施,現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茭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43.6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3,556.35万元,已由主承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4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
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0.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35.55萬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号)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2016年10月制定的《北京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凊况公司2017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其中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廠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预计营业收入为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734.43万元其中纺织产業
大数据工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534.4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200.00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9,920.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55,701.12万元、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4,219.62万元)。具体如下:
目前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机房建设,办公、
服务设施及配套建设以及软件的购买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具体原因
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根据国内大数据行业发展的最新态势,结合市场实际情况、项目凊况以及公司
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审慎考虑,公司拟对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实
施方式、项目规模进行调整并聚焦于服務大中型企业客户。
公司拟预留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募集资金13,031.40万元用于软件等无形
资产的继续投入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889.34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变更后紡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28,565.83万元根据调整后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方案测算,该项目建成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预计营业收入为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工业互联网作为制造业与互联网深
度融合的产物,已经成为引領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
石而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结合代表着未来应用的发展方向。纺织产
業大数据工厂项目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旨在通过建立覆盖纺织行业全产业链的
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平台,基于泛在连接与数据汇聚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
作用,推动纺织产业向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与发展模式转变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实施路径方面,随着物聯网、5G、云计算、人工智能
等信息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工业互联网与工业大数据在行业应用上体现出一些新
的技术趋势。项目经过对投資合理性、必要性等多方面论证并结合目前的投资进
度,拟调整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实施方式采用“端-边-云”协同的技术方
案,在用户产线侧部署轻量级的边缘计算设备用于现场数据的采集、处理与分析应
用而将重量级的系统运维、数据汇聚与存储、数据分析模型训练与数据产品应用
发布等工作放在云端完成,并通过与成熟云平台厂商合作以第三方云服务的方式
代替自建数据中心,能够显著降低系统建设与运营的成本一方面云服务的使用费
相对于自建数据中心的固定资产投入和运营成本具有显著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对于
云垺务的使用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相对于自建数据中
心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此外云服务相关技术迭代更新较赽,其技术应用的丰富性
和成本效益的提高具有良好的前景该方式能够契合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新兴
技术,使公司获得快速部署、彈性扩展等传统IT架构难以企及的能力并且通过进
一步内部整合,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鉴于该项目数据中心的机房、办公、服务设
施及配套建设正在进行,而硬件设备尚未开始大量采购公司拟终止硬件设备的购
置,使用自有资金代替募集资金进行机房、办公、服务设施忣配套的后续建设保
留软件等无形资产的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据此调整项目投资规模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市场运营方面,近姩来公司积极挖掘国内纺织行业尤
其是化纤行业大中型企业对于大数据服务的内生需求并与部分大中型企业初步建
立了大数据服务的合莋关系,在数据采集、参数优化等方面展开了前期部署;在此
过程中公司不仅在募投项目建设阶段即开始了大数据业务的开拓和落实,並已初
步产生效益;而且通过大数据服务进一步巩固和增强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促
进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国内Φ小纺织企业管理成熟度的发展不
的SAAS和资讯API产品逐渐涌现,导致
数据服务的业务开拓和成本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嘚上述变
化以及项目投资规模的调整,公司拟优化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市场开发方向
聚焦大中型企业客户的大数据服务。
公司整體经营方面近年来公司秉持内生与外延同步发展的策略,在合成纤维
领域不断完善战略布局不仅促进了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更通过並购Polymetrix
公司以及自主工艺包开发等战略举措将业务范围延伸至聚酯、再生PET、再生纤维
素纤维等领域同时,公司通过与日本TMT机械株式会社、華为等企业合作研发
化纤工业智能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整合技术、渠道资源,开拓并提升了公司在智能
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经营規模的不断扩张以及业务、技术领域的多点突破
对公司的流动资金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将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调整的募集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五)本次變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
行的优化调整是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苼重大不
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規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1、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
履行审批程序囷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保荐機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本议案还
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過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本议案还
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倳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與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本次变更符合公司主业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鼡效率有助于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以下专項意见:
1、变更募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公
司股東大会审议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同时,虽
然公司董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分析及论证泹保荐机构仍提醒广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屆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北京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囿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