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制造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加工费)支付加工费和税金(消费税税率为10%,收回后直接出售)请问会计分录?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2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え该批烟丝已收回人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
(3)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稅人加工费)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
(4)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5)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6)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7)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え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
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丅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税金
(3)計算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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