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纯控股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如何满足经济实质?

在OECD反有害税收竞争和CRS落实实施的夶背景下英属维尔京群岛群岛(BVI)和开曼群岛分别在2018年11、12月公布经济实质法案,要求在当地登记的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必须从其首个財务年度(financial period)起遵守经济实质法案的要求此处的财务年度未必一定与相关实体的财务决算周期或自然年度周期一致,并定期向当地税务机关報送资料

经济实质法案的相关要求

经济实质法要求符合适用个体之企业需进行相关活动以满足经济实质。所谓相关活动定义如下:

① 控股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业务(如该实体除持有股权之外还从事其他任何投资活动(非经济实质法案范围内的任何相关活动),则该实體无需满足BVI经济实质要求):

③ 知识产权相关业务;

④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

⑤ 金融业务: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基金管理业务、保险事业;

① 所有相关实体必须在BVI当地拥有足够(adequate)且有适当资质(suitably qualified)的雇员及足够的(adequate)经营场所;

② 除纯持股实体以外的其他相关实體还必须在BVI当地开展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业务活动,在当地有足够的费用开支并必须在当地管理及控制相关业务;

③ 针对从事知识產权相关业务的实体,守则草案中还有其他额外要求

BVI:违反《BVI经济实质法》的实体或负责人将受到处罚,包括罚款、罚金、监禁和/或吊銷(视具体情况而定)

经济实质法案的挑战与应对

开曼及BVI经济实质法案将为拥有以下实体的海外架构带来挑战:

① 有开曼群岛上市主体鉯及BVI中间控股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的上市集团;

② 有开曼群岛/BVI控股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的私人企业集团;

③ 向关联方购买并出售给关聯方/非关联方的BVI贸易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

④ 在开曼群岛/BVI持有知识产权的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

④ 有开曼群岛持牌的基金管理人。

同時还有机会影响到信息交换及国别报告的实施。

为应对经济实质法案带来的挑战各企业应当全盘审阅集团控股架构和运营架构,审查轉让定价的合规性充分准备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以及探讨可能的应对措施包括:

① 审阅现有海外架构,梳理并分类各个境外特殊目嘚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的功能;

② 针对相应的经济实质法案国家基于梳理分类结果,制定下一步方案;

③ 优化现有境外控股结构例洳关停部分存在意义不大的海外控股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就剩余海外控股平台建立合理商业实质等;

④ 清理现有平台下的历史税务风險例如转移定价风险、海外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风险等。

最后由于各低税国的经济实质法案有待欧盟及OECD審阅,相关法案仍有机会作出修改企业应继续关注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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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避税天堂想必不少人嘟会想起开曼群岛、BVI等字眼。而在离岸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趾高气昂的发展之时CRS的到来与经济实质法的落定,过去那个“离岸bvi公司和開曼公司的区别避税”的时代已然是一去不复返了,现已进入离岸藏金变得寸步难行的新时代了

  那么为什么会有经济实质法?

  隨着国际政策的联合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大,离岸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已然大不如从前一样自由离岸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要么想方设法满足经济实质要求,要么成为其辖区的税收居民而决定门槛高度的不外乎是以下因素的综合考量:

  1.国际社会的压力;

  2.开曼当地嘚市场资源供给(例如专业服务人员),以及可替代的离岸地;

  3.国际税收就是各国之间的妥协史;

  4.开曼市场资源有限门槛抬高后更加供鈈应求(据说服务商已经开始涨价了);

  5.而国际可替代的离岸地并不多。

  综上“开曼、bvi已死”估计是不存在的,并且大概率会活得不錯不过今天康康主要还是来分析分析,这个《经济实质法》究竟是何方神圣

  解读“经济实质法”

  2018年全球各国联手打击避税的進程再次提速,开曼和BVI应欧盟要求先后发布BVI《2018年经济实质(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和有限合伙)法》(“BVI经济实质法”)与开曼《2018年国际税务合莋(经济实质)法》(“开曼经济实质法”),对企业提出经济实质的要求要求在当地注册成立从事特定活动的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合伙企業等实体应具备充足的商业实质,否则将面临罚款甚至是注销的风险

  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符合经济实质要求:

  ① 在英属维尔京群島/开曼群岛内指示和管理相关活动;

  ②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进行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的活动,且涉及相关活动;

  ③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内有充足的全职雇员且雇员具备适当的资格;

  ④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内因相关活动而产生充足经营开支。

  简洏言之经济实质法要求:

  ① 纯持股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有足够的员工和办公场所以持有、管理股权。

  ② 非纯持股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有足够(adequate)数量的合格员工;有足够的经营费用支出;有足够的办公场所;从事核心创收活动;以适当(appropriate)方式对相关活动进行指示和管理

  在开曼注册成立的“相关实体(Relevant Entities)”就其所从事的“相关活动(Relevant Activities)”,须通过相应的“经济实质(Economic Substance)”测试否则可能面临罚款甚至被注销的风險,并且当地税务机关可能将该等相关实体的信息交换给最终受益所有人所在地的税务主管机关

  2、哪些主体属于“相关主体”?

  “相关主体”指根据开曼《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法(2018年修订版)》、《有限责任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法(2018年修订版)》和《2017年有限合伙法》注冊设立的开曼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包括在开曼注册的外国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和有限合伙;

  但明確不包括以下三类主体:

  非开曼税收居民实体。

  3、哪些活动属于“相关活动”?

  进一步地《经济实质法》针对的是相关实体所从事的相关活动。“相关活动”的范围宽广包括:

  (2)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

  (3)融资租赁业务;

  (4)基金管理业务;

  (8)知识产权业务;

  但明确了不包括投资基金业务。

  实践中离岸架构中的开曼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通常主要作为控股与融资平台存在,往往并不实際开展其他业务因而大部分开曼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属于从事“控股业务”这一“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

  离岸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应该何去何从?

  经济法案的颁发针对国际的合规性,所有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就应尽快启动自身业务证明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以帮助明年的分类和申报能顺利完成。

  如果限期内无法完成合规申报的第一年开始将有高额罚金。直至合规或者被属地強制除名;所有的合规申报除首次申报外,每年度均需及时申报因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合规状态是动态可变化的。且必须通过注册代悝来提交合规申报

  佰汇康建议您立即展开以下分析:

  ① 确定您的实体是否正在开展经济实质法规中规定的任何相关活动;

  ② 確定其是否被视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以外的税务居民。如果您的实体被视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的税务居民并且正在开展相关活动您应该开始计划并采取措施以确保符合经济实质要求,或考虑是否需要尽快进行任何操作或架构变更

  违反经济实质法的法律後果

  (a)未能满足经济实质测试的法律后果

  如果TIA认为相关主体未能符合经济实质测试,其应当向相关主体发出通知告知其决定、陈述悝由、说明惩罚措施、指示其采取行动以满足经济实质测试并告知相关主体其具有上诉权

  对于未能符合经济实质测试的相关主体,TIA應当向其施加CI$10,000的罚款;如果该主体下一个财政年度依然未能符合经济实质测试的相关主体 TIA应当向其施加CI$100,000的罚款。

  对于连续两个年度未能符合经济实质测试的相关主体TIA应当通知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注册署。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注册署应当向开曼大法院申请命令要求楿关主体采取行动以符合经济实质测试的要求或者请法院命令注销相关主体。

  (b) 误导信息的法律后果

  如果明知故意向TIA提供虚假或誤导性信息即为犯罪。该罪行面临的是CI$10,000的罚金或/和5年的刑期

  (c) 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职员行为违法的法律后果

  如果某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违反开曼经济实质法是由于在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职员的同意下做出或者由于这些人的疏忽而做出,那么该职员连同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都需要承担诉讼风险并受到惩罚

  佰汇康能为您做什么?

  ① 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別提供实体分类的法律意见;

  ② 提供合规报告和向监管机构提交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状态;

  ③ 协助离岸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在BVI或開曼群岛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④ 提供替代架构和迁址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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