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对我局2019年7月(申报缴纳期)未按期申报或缴纳税费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简称纳税囚,下同)进行公告(名单详见附件)责令其自公告之日起40日内到主管税务文书机关履行其申报和缴纳义务。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異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文书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文书总局广州市税务文书局第三税务文书分局
附件1:《责囹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附件2:《税务文书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公告送达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对我区2019年7月15号(申报缴纳期)未按期申报或缴纳税费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简称纳稅人,下同)进行公告名单详见附件责令其自公告之日起40日内到主管税务文书机关履行其申报和缴纳义务。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議请联系主管税务文书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文书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文书局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附件2:《税务文书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公告送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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