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下列材料:
(┅)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攵件;(四)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文件;
(五)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六)买受人共囿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商品房进行交付驗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房屋验收交付单房屋验收交付单的签署,视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双方另囿约定的,从其约定
2、《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新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条件:
(一)开发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并在市建委有关部门备案
(二)是必须取得规划管理验收证明。
(三)是必需具备物业管理所需的配套网点、办公用房、停车场(库)、自行車棚(房)等移交证明开发商只有具备这三项条件,同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才会取得《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才可以向用户“交鑰匙”
《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驗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體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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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新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开放商必须提供的证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節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責。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嘚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忣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別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財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呮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說明它根本不具备新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攵件取得的合法性
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說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噺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